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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那一刻的落寞

作者:飞跃的山羊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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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7章那一刻的落寞

    我最后看到的画面,是孙建那张丑恶的嘴脸离我越来越远,那六个模糊的身影就站在岸边冷笑,而随着我一起掉落下来的,还有那半根燃烧的烟头儿……

    我实在不敢相信我就这么死了,经历千辛万苦活到现在,不说没有主角光环,最起码也有个好命吧?

    可现在呢?老子死也就算了,却还尼玛让我死在我最恨的人手里!

    老天爷,你是想让我死不瞑目是吗?

    被扔下山涧,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坠落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在我意识消失的最后一刻,我感受到了千刀万剐的割肉之苦,身体不知道撞断了多少枯木,疼的我都想咬舌自尽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看到的就是一片漆黑的天空,脸上有清风拂过,耳边有虫鸣鸟叫的声音……

    我茫然的看了看天空,又看了看头顶那一片茂密的枝丫,愣了好半天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我还活着!

    说真的,我没觉得庆幸,有的只是心悸!

    跟电影里演的不一样,主人公在鬼门关转了一圈之后发现自己没死,会惊讶的跳起来!

    而我……就是哆嗦!

    那种从高空坠落的恐惧感像是冰凉刺骨的潮水,在我身体上席卷了一遍又一遍,我甚至都感觉不到指尖的温度!

    差不多躺了一分多钟,冰冷感渐渐消失,我试着活动了下四肢。

    酸疼!动一下就冒一身冷汗!但好在我能动,那就证明骨头没事儿!

    我估计没几个人能体会到我这种事关生死的悲喜交加的心情,我不想笑,但也没想过哭。

    撑起身子坐了起来,我这才发现身上全都是血口子,前前后后加起来能有二十多条,出血量不大,但很多都沾染了泥土,坏掉的皮肤周围也有发黑的迹象,我估计着是感染了。

    “看来哥们儿要纹个全身的图案才行了……”我自嘲的了一句,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左右环视了一圈。

    这是个盆地,大多都是树木和杂草,远处还有一条胳膊粗细的小水沟,应该是跟上面的小瀑布连着的,而孙建他们把我扔下来的地方,也足足有十几米的高度,差不多是七楼左右的样子。

    从七楼掉下来我都没死?

    妈的!回头一定要找到那个算命瞎子,老子要给他钱!所有钱!

    我没急着出去,先是用沟渠里的清水洗了洗伤口,就近找了些草药嚼碎了抹在伤口上。

    我身上这种皮外伤,其实我还真没觉得有多大问题,这荒岛哪都不好,就唯独草药不错!

    像是之前肚子上的伤,我随便抓了点普通的草药抹上去,不出三天的功夫就结痂了,更别说我现在身上的皮外伤了!

    处理好伤口之后,我又喝了个水饱,扒了凉快还算是新鲜的树皮咽进了肚子,在原地休息了十多分钟,感觉到身上有了点力气,我就开始考虑怎么离开这儿的问题了。

    这地方说是盆地,但跟个大坑没什么区别,差不多有个足球场的大小,就连地面都是岩石的,只有薄薄的一层沙土,岩壁最低的地方也有六米左右,而且还TM是九十度垂直的,想要用手攀岩上去,根本不太现实。

    我转了一圈,也没发现有什么地洞和陡坡,最后只好把注意力放在了离岩壁很近的那颗参天大树上!

    其实只要爬上大树我就能跳过去,但操蛋的是,我现在身体太虚弱,别说爬树了,让树爬我都费劲!

    我是不可能等到明天的,孙建找到了我,汪岚她们肯定也有危险,更何况胖子不知道跑去哪了,万一被孙建追上,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想到这儿,我握紧了拳头,撕掉一条衣服缠在了双手上,又用布条连接两个脚踝,把鞋底用水弄湿,等鞋底的水渍半干不干的时候,我就起身爬了上去!

    这是个山里面的土办法,鞋底是橡皮的,潮湿之后能有更强的抓地力,而连接脚踝的布条,则是能让两腿用力不分散,只要有足够大力气,就算是爬一根光滑的柱子也毫不费力。

    也正是用了这个办法,哥们儿我也是用了吃奶得劲儿才爬上了树冠,最后是踩着粗壮的树干枝丫才到达最顶端,看着离我两米远的涯边儿,我都觉得有十万八千里的遥远!

    这一跳,失败了就是粉身碎骨,成功了就能活着出去!

    我鼓足勇气,压根没去多想,直接一个大跳就扑了出去,半个身子刚好摔在涯边,可下身却坠的我不断后滑,我十根手指在地面都抓出血了!

    “操你大爷!”

    我从牙缝儿里蹦出四个字,玩了命的把手指抠进了石缝儿里,指甲断裂的声音刺激的我头皮发麻,可我却一点儿都没敢放松!

    终于,我没有掉下去,忍着手指快要断掉的疼痛爬上了岸,看着眼前熟悉的景象,我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

    “我还活着……孙建,等下次见面,我一定不会给你活着的机会!”

    我低声喃喃了一句,一瘸一拐的朝着西边前进……

    这一刻的落寞我从来没和任何人说过,被永远的藏在了心的最深处,因为这是我最想杀孙建的一次,也是彻底改变我性格的起因。

    摸着黑,我在林子里迷失了方向,皎白的月光洒在密林中,我隐约能看见脚下的路,可却看不清眼前一米以外的事物。

    所以,我只能把精神集中在听觉上,但凡身边有一丁点风吹草动,我都会立马察觉。

    可就在这时,我好像听到远处有人在奔跑,脚步声听起来有些杂乱无章,而且是朝着我这个方向来的!

    刚确认这点,眼前就出现了一道微弱的火光,我急忙打滚儿翻到了灌木丛里,猫着身子朝着那火光看去。

    等离近了我才发现,是两个人举着火把在逃,而他们的身后十几米的距离,竟然有十几个人再追他俩!

    “GO!GO!”

    一听这纯正的美国腔儿,当即我就站了起来,远远的一看,那不正是杰森和昂莱两个人嘛!

    怎么搞的?大半夜的还会让野人给追杀!

    不知道为什么,心底有道声音让我别急着出去,我基本上是压抑着本性才强忍着没冲出去的!

    也就是这一刻,我才发现我有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