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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愿不愿意到我家的公司上班?”他继续说。
“啊?”她微愣。
“我上个月退伍,都还没玩到,就被我爸抓进公司。我现在需要一个助理,不知道你愿不愿来屈就?”
邓子弦是鼎盛集团第三代。鼎盛集团的产业遍布观光、旅游、饭店、娱乐;他父亲是鼎盛饭店总裁,祖父是鼎盛集团总执行长,陆怡伶早就知道他那雄厚的家庭背景,只是没有想到他会找上她。
“为什么是我?我又不是念商的。”她疑惑地问着。
“你会打字,会使用office软体吧?”
她点头。
“你会说话,会做会议记录吧?”
她再点头。
“你会写文章,会做文案企划吧?”
她只能再点头。
“那就对了。我正需要这样的一个人来当我的助理,而我第一个想到的人选就是你。”他侃侃而谈,颇有说服力。
“你家公司是做什么的?”她尽量让自己面无表情,她不能在他面前泄露任何情绪。
“很好,你终于有兴趣问了,我还以为你会甩头就走。”
邓子弦没说出口的是,毕竟她曾经向他告白过,而他当时并没有给她任何回应,照正常来推理,她对他应该有股气恼,甚至怀恨在心。
“邓子弦,我看还是正式安排个面试,这样你就可以考虑要不要录用我,我也可以决定要不要去贵公司上班。”陆怡伶并没有被他的外表给迷到昏头转向,理智仍强过一切。
“很好。我果然没有看错人。”要是别的女生,恐怕早就开心到放声尖叫了,不然也是喜上眉梢的转起圈圈,就只有陆怡伶,与众不同的陆怡伶,才会如此反应。
陆怡伶微微皱起细眉。“中文系有很多不错的人才,我希望你能多找几个人面试,不要急着用我。”
“怕我唬哢你?还是你根本不想成为我的助理?”幸好稍早之前他才受到登山社学妹们的热情欢呼,否则面对她的冷情,他真要怀疑自己的魅力是否已不再了。
“我也不知道。事情来得太突然了。”她可没有被怀里的玫瑰花冲昏头,也没有因为大帅哥迷人的笑脸就忘了自己是谁。
“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一定答应。”他从皮夹里掏出一张名片。“明天十点,你到这里来面试。”
陆怡伶接过名片,终于与他四目相交。这男人有双锐利精明的眼,就跟他那与生俱来的王者气势一样。
“为什么是我?”她还是无法相信。“我们不熟吧。”
两年没见,一见面就要她当他的助理,这让她实在无法接受,她怕会不会是某处藏着隐藏式摄影机,正在玩整人游戏。
“是不熟。不过我欣赏你的理智和冷静,摆在身边,绝对不会造成我的困扰。”他眉一挑,超级无敌魅力展露无遗。
“我不懂。”
“两年前你跟我告白,你说你要让我知道这世上有你这个人存在,你成功了,我始终没有忘记你。”
“”提到那一段告白往事,她不禁双颊泛红。
“你明明喜欢我,却可以做到不纠缠;所以,我可以确定,就算你跟在我身边工作,也不会突然扑倒我的。”谈笑之间,他的语气却是无比笃定。
“你放心吧,我早就不再喜欢你了。”她淡淡地说。
“哦?”他发出一声疑问。“你说得这么直接,就不怕伤害到我的自尊?”
“邓子弦,你的自尊心没这么脆弱吧?”她浅笑,仍是齿不露白。“明天我会准时到。”
“那明天见。”
邓子弦转身离开。他知道不能太逼她,否则依她的个性,恐怕会产生反效果。
看着邓子弦离去的背影,陆怡伶还是觉得有如梦一场。
摊开手中的名片,名片以浅黄为底,黑色字体为主,上面印着——
鼎盛大饭店公关部经理邓子弦
也只有这样的世家弟子,才能在大学毕业、刚当完兵后,就有了份稳定的工作,且不用怎么奋斗就有经理的位置可坐,真是令人称羡呀。
这时,看到邓子弦离开之后,有个同学走了过来,对着陆怡伶问:“好漂亮的花,那个帅哥是谁呀?”
“以前登山社的学长。”陆怡伶淡淡说着,将名片握在掌心里。
“哇!登山社有这么优的帅哥,早知道就跟你一起去爬山了!”同学显得很懊恼,一直凝看着帅哥的背影,就算人已经走远了,还是念念不忘。
“世间事没有早知道。”陆怡伶捧着花,心里的感觉极为怪异。
在今天这个大日子里,邓子弦送的花是她唯一收到的一束。
她的孤僻和冷漠早把心仪她的男生统统吓跑了;说真的,今天若是有男生敢送她花,她不仅会把花扔进垃圾桶,还会给对方一记大白眼。
没想到最后送她花的,竟是邓子弦。
纵使两年没见,他在她心里仍占据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那个位置,被她细细的呵护着,既不让别人发现,也不让自己想起。
她始终留意着他的消息。尽管人在当兵,有关他的消息却还是时常出现在报章杂志上;尤其是时尚派对,最需要他这种挺拔俊帅的企业家第三代参与,那让他不仅成为派对宠儿,更频频出现在媒体版面上。
她还知道他有个正在交往的女朋友,是个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媛,两人时常手牵手出席公开场合;虽然他还没正式为集团工作,却也为饭店带来良好的正面形象。
他说,他喜欢她的理智和冷静,她不会为他带来困扰。她明白了。因为她不会纠缠他,所以他才会选她当助理。
虽然她现在在补习班兼课,教小学生作文,但还是极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她还有三十万学贷要还,更有着庞大的生活压力,这份天上掉下来的工作,她应该要洒小花庆祝才对,为什么她反而有股愁绪?
遇上这样的景气寒冬,加上中文系的出路本就少得可怜,眼前的经济难题无疑大过一切。
看着手中的玫瑰花,陆怡伶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定,决定明天不论面对怎么样的困难,都一定要接下这份工作。
陆怡伶身穿饭店的制服——白衬衫搭蓝色背心,下半身是同一色系的蓝色窄裙,脚踩粗跟高跟鞋,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叩叩声响。
她手里捧着卷宗,刚从业务部门回来,才走回座位,桌上的电话就响了。
“怡伶,进来一下。”电话随即挂断。
她根本来不及开口,只好跟着挂上电话,拨了拨耳后的发丝,随即走进位于右侧的办公室。
她进入鼎盛工作已经三个月了。
邓子弦给她高于一般大学毕业生的待遇,也应她的要求,给了她一间单身员工宿舍。
一般新进员工的宿舍都是四人一间,只有她获得特别待遇。
邓子弦待她很好,在工作上不会刁难她,因为她凡事顺从,他说什么她就做什么,这对她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经理,什么事?”她站在他办公桌前。
鼎盛饭店的办公中心位于饭店十二楼,这个高度,不但能够看见101大楼的雄伟美景,还可以眺望远方的青翠山峦。
午后的阳光洒入室内。邓子弦噙着笑意看向陆怡伶。“把办公室门关上。”
平时,邓子弦是不关门的。心里虽然有疑问,但她还是转身走去将门关上。
这个助理,果然如他所料的谨守本分,除了公事上跟他有所接触,在私底下,她仍然孤僻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据他观察,她和同事间也是保持着淡淡的关系。
她不会搞小团体,更不会说长道短,和同事间相处表面上也很融洽,却隔出了一段适当的距离,不让别人探入她内心世界,也不会去挖掘别人的隐私。
对他更是如此。她从不曾腧越下属对上司的本分,甚至连一个眼神波动都不曾给过他,更遑论肢体上的挑逗。
她曾经说过喜欢他,甚至大胆告白过,要不是那一年的记忆犹新,他一定会以为自己在作白日梦,否则怎会一下子船过水无痕?
“跟媒体餐叙的新闻稿我稍微修改了些,你看一下。”他伸长手,将手里的纸张递到她面前。
她接过纸张时,不知是他故意还是无意,手指轻触到了她的手指,她一震,想要缩回,他却直接握住她的手。
看着她吃惊的表情,他站了起来,牵着她的手,绕过半个桌面,来到她面前。
他目光熠熠,唇角含笑,一副勾引的姿态。
“经理你”她错愕的看着他,感觉到他的拇指在她掌心里摩挲。
他更贴近她一步,呼吸几乎是与她交融了。两人的高度是这么契合,只要他微低下头,就能攫住那粉红小嘴。
他突然很想试探她的反应,最好是激烈一点的,不管是大骂或者取笑都行;他越来越受不了她那副冷冰冰的样子,好像他只是个上司,只是个同事,更像是个不相干的路人甲。
就因为她不会给他惹麻烦、不会对他露出虎视眈眈的模样,所以他才找她来当助理,怎么这会儿不满的却是他自己?
“怡伶,你的心——”邓子弦的话还没说完,他办公室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尽管内心乱如麻,呼吸也悬在喉咙口,她还是强迫自己吞下那口气,用最冷静的音调说:“有人在敲门。”
邓子弦只好不甘不愿的放开她的手,然后走回自己的旋转大椅坐下。
那人来得真不是时候啊。
“请进。”
话声才落,门就被用力打开。“子弦,干什么关门!”
杜晓山嚷嚷着,雄浑的声音就跟他的外表一样,整个人就像座移动的大山,偏偏他父亲却给他取名叫晓山,名字和人,有着很大的不协调感。
“当然是有事要谈。”邓子弦说得没好气。
杜晓山这才注意到站在一旁的陆怡伶。“怡伶,你也在这。”然后就看着她傻傻地笑着。
大剌剌的杜晓山一看到陆怡伶,立刻从爆跳的大熊变成了温和的小绵羊。
杜晓山任职于国外住房部,专门负责亚洲区旅游团体,尤其是日本团,更是他天天费尽心思接待的主要客户。
因为杜晓山只比陆怡伶早一个月进入饭店工作,也是一般职员,因此两人目前是地位平等的同事关系。
陆怡伶平复心绪,漾起笑意。“晓山。”
她很喜欢喊杜晓山的名字,觉得那会让她发自内心一笑。每次看到杜晓山那副长手长脚、雄壮威武的样子,却在看到她时变成害羞模样,要她不想笑也难。
“怡伶,不好意思,打扰到你和子弦说话。”杜晓山变得轻声细语,一副怕吓到美人的模样。
哼的一声,邓子弦对他的“行为”嗤之以鼻。“一看到怡伶就从大山变小山,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邓子弦忍不住亏好友。
“唉呀,我们主任要我送这个过来给你签名是”杜晓山将一份卷宗递到邓子弦桌上,抓了抓头,连讲话都结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