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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毕,元朗跳下墙头,这才想起应该回到窑洞里冷冰冰的土炕上,美美地睡上一觉,于是,元朗头顶着渐渐明亮的晨曦,向着远方缓缓起伏的黄土坡,向着股股炊烟飘逸的地方,大步流星地跑去。
“狗蛋!”跑着,跑着,从风声呼呼的耳畔,突然传来甜甜的呼唤声,听得出来,这是邻居妮子姐姐在招唤自己的小名呢。元朗心头轰然一热,立刻止住了脚步,扭头望去,但见路边的黄土坎上,伫立着一位二八佳人,因出身微寒。
本来苗条多姿的身子却穿着一件补丁迭补丁的大褂子,因饱受风沙的吹刮,圆圆的小脸蛋泛着深沉的暗红,一对充满灵性的大眼睛放射着倔强而又坚定的目光,此时,而是目不转睛地盯视着元朗。
元朗好不激动:“妮子姐姐,天这么早,你这是去哪啊?”
“跟爹爹上地帮李户收红薯去了!”妮子笑吟吟地走向元朗。望着妮子甜甜的微笑,元朗也幸福地笑了,同时,手掌伸进怀里,咦,馍馍呢?方才为了逃命,左冲右突,上窜下跳,怀里的馍馍早就折腾没了。
元朗好不失望,手不甘心地在烂棉絮里摸来掏去,总算没让元朗彻底失望,从烂棉絮里,元朗终于摸出一只馍馍来,真诚地递给了妮子:“姐姐,你还没吃早饭吧,呶!”
“嘻嘻!”妮子欣然接过馍馍,一边往下摘着烂棉絮,一边柔声细语地问:“狗蛋啊,好白好软的馍馍啊,你是从哪弄来的,又给谁打短工了吧?”
“我,我”元朗支唔了两句,有关馍馍的来历,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毕竟是偷摸来的,又让人家穷追猛打,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妮子没细问,轻轻地咬上一口,一边细细地品味着。一边将手伸进大褂里。一边在胸脯上摸索着。
一边转过面庞,一脸神秘地问元朗道:“狗蛋,今天早晨我也弄到吃食了,你猜猜,会是什么吃食啊!”“呵呵!”望着妮子姣美的面容,元朗傻乎乎地憨笑着,连想也没想便冒出一句来:“不知道!”
“笨蛋!”妮子吐了吐沾满馍馍渣的小舌头:“你说吧,我与爹爹收红薯,除了红薯还能有什么啊!呶。”说着,妮子撩起破衣襟,颇为炫耀地向元朗展示着粗大的红薯。
兴奋之余却忘记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因为处于赤贫状态,已经十六、七岁的大姑娘了,仅有一件遮体的百纳衣,里面莫说贴身的内衣,甚至连个简单的红肚兜也没有,妮子这一撩不打紧,将白生生、鼓突突,充满神秘感的胸脯一览无余地暴露在元朗的眼前。
只见狗蛋吞了吞长长的口涎,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妮子的胸脯,妮子突然醒过神来,慌忙松开衣襟,被风沙吹得粗糙的面庞,唰地红胀到了脖颈处,在元朗热切的目光下,难为情地埋下头去,狠狠地切咬着手中的馍馍。
温饱思淫欲,塞满了肚皮,无意间目睹到异性的酥胸,正处在青春期的元朗性致勃发,胯间的鸡鸡昂然挺立,熊熊的欲火把狗蛋烧灼得坐立不安,激动不已地向妮子靠近而去,妮子羞涩地躲避着,元朗寸步不离地乞求着:“姐姐,让,让,我再看一看吧!”“不!”看见狗蛋欲行不轨,妮子嘴里叼着半块馍馍,生满硬茧的小手死死地按住破破烂烂的大褂子:“不,狗蛋,你再敢胡来,姐姐生气了,再也不理你了!”妮子一边严厉地警告着,一边怒气冲冲地瞪着眼睛。
同时,扑地吐掉半块馍馍,做出怄气之状,小嘴高高地厥起:“以后再也不跟你玩了!”“姐姐!”狗蛋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妮子姐姐厥嘴巴!
此刻,妮子又厥起了嘴巴,狗蛋胆怯地松开了手掌:“我不摸了便是!”在妮子的逼视之下,元朗胆怯地松开手掌,活像个不听话的、某种目的没有得到满足的孩子,皱着眉头,可怜兮兮地站在妮子的面前。
妮子转怒为喜,一边小心奕奕地整理着破大褂,一边笑吟吟地安慰元朗道:“弟,你急什么啊,我早晚不是你的人么,等秋后收了地,爹爹得了饷钱,便给咱们办婚事,到时候。”
看见元朗依然是愁眉不展,为了讨得爱人的欢心,妮子突然大方起来,展开双臂,充满爱怜地拢住元朗的脖子:“听姐姐的话,呶咂!”
妮子粉唇微启,咂地赏给元朗一计真诚的香吻。元朗大喜过望,粗眉一扬:“妮子姐姐,我好爱你啊!”说着,元朗将妮子反拢在怀里,咧开大嘴,肆意岂惮地狂啃起来,妮子羞达达地拒绝着:“别闹了,行了,行了,别给你一点脸,就往鼻子上抓,听话,再闹下去,我可生气喽!”
元朗搂着妮子,在黄土包上正叽叽嘎嘎地折腾着,远处突然嘈杂起来,元朗与妮子同时循声望去,但见苏缓起伏的黄土包上,不知何时涌来一群身着黄袍,头扎黄毛巾的汉子来。
人人手中都挥舞一把大刀片,刀柄处均坠着黄布条,在晨风中瑟瑟抖动,仿佛一群漫天飞舞的蝗虫,狂呼乱叫地向元朗这边冲杀来:“快啊,大家快上啊,快点抓住他啊,绝不能让他跑了啊!”“我的天啊,苦也!”元朗万万没想到,偷吃了几个白面馍馍,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以前,穷伙计们都说,越有钱越小气,看来事实果真如此啊。元朗来不及多想,一把拽过妮子的小手:“姐姐休看,咱们快逃吧!”“狗蛋!”在元朗的拽扯下,妮子一边奔跑着,一边困惑不解地问情人道:“老实告诉我,你又惹了什么祸,遭至众人追杀?”
“我,我”元朗一边跑着,一边解释着:“姐姐,我也没做什么啊,仅仅是偷吃了李姓大户的供品,他家怎么会如此兴师动众啊,为了几个馍馍,这值得么?”
不知元朗与妮子能否逃过众人的追杀,且听下回分解。男儿有志在四方,一腔热血泼沙场。白骨堆里得幸存,血污溅身敢称王。
且说元朗在嘈杂的喊杀声中,拽着情人妮子,头也不回地狂奔起来,跑着,跑着,喊杀声渐渐地远去了,元朗也敢于放慢脚步了。
不过,依然死死地拽住妮子的小手。站在高坎处,极目眺望,但见周身黄色装束的蝗虫们仍旧挥舞着大刀片,漫山遍野地砍杀着。
聪明的妮子悄声嘟哝道:“狗蛋啊,他们好像不是冲你来的,你偷嘴吃吓破了胆,草木皆兵喽!”
元朗也终于看清了,蝗虫们所追杀的,原来是李氏贵族,但见平日里趾高气扬、养尊处悠的李唐贵戚们,在蝗虫们地追赶之下,东逃西窜,尸横遍野,哭声连天。
“哎呀,他们追杀的,原来都是李家人啊!哼哼!”元朗顿时来了精神,松开妮子,摩拳擦掌地冲下黄土坎:“真没想到,你们也会有今天,老子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
“狗蛋,莫要胡闹,你给我回来!”眼瞅着小情人又要惹出乱子来,妮子焦急万分地追下黄土坎。
可是已经晚了,元朗顺手从地上操起一把大刀片,与蝗虫们一起,无情地砍杀起李氏贵族来。
“狗日的!”元朗此时追赶的,正是方才欲把自己灌了铅水,给李氏老太爷殉葬的家丁。已经年近四旬的家丁怎么能跑过血气方刚的元朗呢,没跑出几步,便被造反派一把揪住衣领,手起头落。
“我先杀了你这狗日的,我且成全了你,去阴间伺候你家老爷吧!”“狗蛋啊,你杀人了,你犯了王法啊!”望着被元朗砍下的人头,咕碌碌地滚下沟坎,妮子绝望地叹息道:“狗蛋,完了,官府会要你命的啊!”“好样的。”身着黄色衣服的劫匪们却满不在乎地鼓励着元朗:“好小子,是条汉子,冲你的表现,完全有资格入我们的伙了,小子,想不想跟我们造反去啊?”
“想!”其实,元朗内心连想也未曾想过:“与其困在家里,活活饿死,不如就反了,男儿轰轰烈烈一场,死了也其所!”“有种!”杀得满头大汗的黄衣服们拍了拍元朗的肩膀,真诚地欢迎元朗入伙。
“小伙计,我们是黄巢义军,替天行道,专杀骑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的李姓皇族,怎么样,待会灭掉这户李姓贵戚,便与我们继续追杀下去,
直至杀进长安城,灭了李唐天朝,咱们也登上金銮殿,也偿偿做皇帝是何滋味,呵呵,如何?有没有当皇帝的志向啊?”
“有。”黄巢叛匪的一番话,说得元朗热血沸腾,仿佛长安城的金銮宝殿,正等着自己去坐呢:“我,我,我要做皇帝,号令天下,吃香喝辣!”
“哈哈!”众贼仰面大笑道:“对,对,不仅吃香喝辣,还有成群的美女伴随左右哦,呵呵,当皇帝就是好啊!”“狗蛋。”妮子对皇帝的宝座丝毫也不感兴趣,她一边抢夺元朗的屠刀,一边往情人的头上泼冷水:“你可算了吧,快丢了这刀,好生回家与我过日子去,就凭你,大字不识一个,也想当皇帝,看看你家的祖坟吧,啥时冒过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