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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婆却笑呵呵的硬是塞到奚瑾萱的怀里道:“我没有无儿无女的,自己也穿不了,不给你也是白白的浪费掉,不如就给你传吧,姑娘今日你借宿我家也是缘分,你就别推辞了!”
老婆婆都这样说了,奚瑾萱知道自己不能再推辞了于是就立刻欢欢喜喜的接受了,并且感谢道:“谢谢婆婆对我们这么好!”
老婆婆似乎心情不错,只哈哈笑道:“行了,快把你们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怪东西换下来,不然给别人看见了怕是要奇怪的,我去给你们端饭去!”
于是二人换了衣服,吃了早餐,与老婆婆告了别。
他们也询问了老婆婆如今是什么朝代,皇帝是谁,那老婆婆知道的也不详细,只说经历了好久的战乱,这才刚刚停歇没有多久,好像皇帝是才登基的,至于皇帝是谁就不知道了,只听说年号叫什么元的,但是总算有一条是清楚的,那就是这里距离京城不远,只要沿着村南边的小道一直走,就能上了官道,再顺着官道走,约走上个半个月左右便可以到达京城了!
老婆婆说她年轻的时候跟随自家男人去过一次京城,因此记得很是清楚。
只是奚瑾萱发愁了,要半个月呢,也不知道她的身体能不能拖到那个时候,尸斑虽然只是从一个增加到了两个,但是这个时间点还是很……悬!
明旭显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他看着愁眉不展的奚瑾萱说道:“要说现在你贴身带着幽灵珠,应该能够延长一点时间,只是咱们也不知道是不是一到经常就能找到你的尸骨,所以时间也太紧迫了,不过谁知道呢,也许还没走到京城我们又遇到了别的变故,也许还没到京城我们就寻找到了你的尸骨,算了现在先别想了,如果老天真的不让你活,那你果真是活不了的!”
奚瑾萱知道明旭的话虽然难听,但是也是设法安慰自己的,他还有另一句话没有说出来,那就是如果老天真的让她活下去,那么办法有千万种!
二人走了一个上午就觉得走不下去了,奚瑾萱感觉双腿酸软的不像是自己的,却还没有看见官道的影子。
奚瑾萱原本是想着等到了官道上如果能够搭上个顺风车就好了,可是官道在哪里?
明旭回头看看那个要走不走的女人,眉头皱的紧紧的,他的腿也没有力气了,但是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不走还能怎么样,于是就对着身后喊:“喂!你能不能走快点,按照你这样的速度,我看也不用等到了京城见到你那夫君,你也就变成一堆骨头了!”
奚瑾萱虽然知道明旭是拿这样的话激励她,但是她还是气呼呼的瞪着他,只不过脚下的步子总算是快了点。
到了下午的时候,他们总算是上了相对来说宽阔平整的官道,只是此时又累又饿,不论明旭用什么恶毒的语言,奚瑾萱的腿也迈不动一步了!
就在二人发愁,忍受着饥肠辘辘无精打采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明显的杂乱咚咚咚的声音,仔细听去像是马蹄声,而且还越来越近,好像是朝着他们这边来的。
奚瑾萱不禁双眼放光的看向明旭,可是明旭却皱着眉头打击道:“你不要高兴的太早,也许是一伙马贼呢!”
听了明旭的话奚瑾萱一下子也犯嘀咕了,如此多的马蹄声,的确不像是普通的马车,倒真的像是一伙马贼呢!
奚瑾萱很紧张,慌忙扯着明旭就要跑下官道:“我们快躲躲吧,万一真的是贼人,看见你长的这么俊俏,怕是不好呢!”
明旭一边被她拉着走一边眼神怪异的看向奚瑾萱,这个死女人,马贼要抢也是抢她这个美貌如花的女人吧,跟自己俊俏不俊俏有什么关系!
就在二人拉拉扯扯的当,在他们二人还没有来得及跑进路边树林里隐藏起来,那伙骑着马拉着车的人就已经到了跟前并且看到了他们。
为首的一人穿着黑铁铠甲,腰间配着大刀,三十岁左右,脸上络腮胡子遮盖住了半边脸,脸色也变得黝黑,奚瑾萱乍一看还觉得有些熟悉,但是不待她仔细去看,那络腮胡子一挥手,一声令下,便有两个人过来把他们俩抓了过去。
奚瑾萱如今虽然穿的破旧,但是她的这幅样子很是妖媚张扬,还是让人一眼便能锁定的那种妖媚,还有身边的明旭,身材高挑匀称壮硕,一头的亚麻色短发,一双琥珀色眸子,在这个时代实在是打眼的很,也是稀罕的很!
因此,待他们二人被抓到那络腮胡子跟前的时候,那络腮胡子当下便决定:“这两个简直是人间尤物,把他们带着,到了京城献给皇上!”
下面的士兵答应着不由分说的便把奚瑾萱和明旭二人押解到后面跟着的囚车里。
奚瑾萱和明旭却都默契的低垂着头一言不发,直到被锁进囚车里,二人才相视而笑松了口气,他们想到了一起去了,无论如何如今有车坐了,而且既然要献给皇上那必然给他们饭吃,想来这样到达京城也用不了半个月了吧!
这一路上,奚瑾萱深深地觉得,还不如步行呢!
那囚车只是一个板车上面钉上了好多木头桩子,前面用一匹马拉着,还要追赶前面起码的众将军们,那个颠簸,差点把奚瑾萱的骨头颠簸成渣渣!
明旭勉强支撑了几日,便也不行了,那些兵油子们是给提供饭食但是确实三天才能吃一顿,而且都是那些兵士们淘汰的不要了的干粮,有些发霉了,有些又干又硬,能把人的牙齿给崩坏好几个!
所以虚弱没有力气的二人在颠簸的一刻不停的囚车里被晃得东倒西歪,碰撞的浑身都疼,连脑门上都不能幸免的一块一块的青紫。
不过在艰苦条件下二人想了个法子,发霉又臭又硬的干粮啃不动吃不下,他们就用每人每天半碗凉水先把干粮给泡开了,然后就着水吃。
一开始二人还吃不下去,那股子霉味,泡开之后更加浓郁了,可是扛不住肚子饿,后来也就吃得下去了。
然后在坐车的时候二人紧紧的依靠在一起,双手紧紧抓着木桩子,尽量让自己跟囚车融为一体,这样虽然一天下来紧绷的浑身肌肉酸痛,但是起码减少了被碰撞的浑身疼痛的机会。
就算是这样,这二人一路还被那些坐在马背上的兵士们一路的嘲笑,开始的时候奚瑾萱和明旭还会怒目相视,到后来干脆无感了,相比着饿肚子吃搜饭和颠簸碰撞来说,嘲笑什么的,实在是距离远了些。
不过这些天奚瑾萱也没闲着,她觉得这些士兵很奇怪,穿着打扮很是破烂,马匹也是毫无精神可言,看上去更像是一群散兵游勇,可是这些日一路上都走的是官道,并不避讳着人,而且着急赶回京去,还要面见皇上,那必定就不是见不得人的散兵游勇了。
奚瑾萱根据这些天听这些兵士聊天得到的蛛丝马迹,知道了这个大陆统一了,她知道这个功劳肯定是岑千叶的,不过这些兵士嘴里一口一个新皇一口一个新皇,怎么回事?
她的印象里岑千叶的亲爹,那位皇帝还整治中年龙精虎猛的年纪啊,难道现在距离她难产而死的时候已经好久了?皇帝都老死了,那至少要十几二十年了吧!
那……那那那……墨璃岂不是都四十多岁了?呃……呃不要啊,千万不要!
奚瑾萱越想越心惊,尤其是女儿可能也快二十岁了,跟他复活后的年纪相当,天呐,哪里还是母女,简直就是姐妹花啊!
奚瑾萱思维最活跃的时候是在前几天,后来饥寒交迫,筋疲力竭的她就变得昏昏沉沉的了,险些连颠簸的囚车都坐不住了,幸亏旁边有比她状况稍稍好一点的明旭照顾着她,不然的话,她觉得她一定活不到京城的。
在第十天的早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奚瑾萱脸上的时候,奚瑾萱听到了耳边响起士兵们兴奋的吼叫声,原来京城终于是到了啊!
奚瑾萱无力的靠在明旭的手臂上,抬头去看,就看见明旭早就不复以前的风采,亚麻色头发奚乱脏污,脸色很差,嘴唇干裂,连那对漂亮的琥珀色眼眸也失去了往日的光彩。
明旭和奚瑾萱无精打采的眼睛对视了一眼,还是明白了这个女人眼中的意思,但是明白只是明白了,如今他也无能为力。
原来二人原本打算好了,在就要进入京城前的一两天里,寻找机会逃出去,然后他们自己进入京城,省的真的被献给他们的皇上。
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别说这一路上他们都没有下过囚车身边没有离开过人,就算是真的有机会给他们逃跑,就他们两个如今虚弱的迈不动脚步子的样子,怎么逃跑?怕是刚刚从囚车上爬出来就已经筋疲力竭了!
于是乎,这二人也仅仅是对视了一会儿便各自转开了目光,知道是徒劳,干脆就不去费那个力气和心思了。
奚瑾萱忽然就很想笑,她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感到什么危机感,就是感觉现在的他们二人特别像鱼肉,真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
就这样,两个摊在囚车里的人跟随着这些蛮横的兵士,在晨光熹微中从雄伟的朱雀门进入了京城。
京城的繁华更胜以往,这是奚瑾萱的感觉。
宽阔的大道铺着干净平整的青砖,即便是囚车走在上面也不觉得有多颠簸,加上大街上挑担提娄赶集的百姓不少,所以这一群人行进的速度慢了很多,这让二人感到了空前的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