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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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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思雯,康思雯!”

    高一三班的教室内,一个身材略有些胖的女生急急忙忙地跑了进来,扑到了中间一排一个大眼睛短发的女生课桌前。

    “韩璐,怎么了?”

    康思雯一只手撑着下巴,手里的圆珠笔正在食指和拇指间轻轻转动着,看到突然跑到自己面前的女生,微微噘着嘴说道。

    “我跟你说,我听到了一个消息。”

    圆脸有些微胖的女生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左右似乎还看了看其他人,“我听说那个七班的佟欣想追一班的一个男生?”

    “哦。”康思雯淡淡地应了一句,韩璐喜欢八卦学校里各种男女生谁和谁成了一对这事情她也是知道的,不过她又不认识那个什么佟欣,要说印象也就是升旗或者偶尔去洗手间有碰到过几次。

    “喂,你不关心她要追的是谁吗?”韩璐看和康思雯的反应,轻轻戳了康思雯一下。

    “那你说是谁?”

    “一班的呀!”韩璐冲着康思雯故意眨了眨眼睛。

    懒洋洋撑着下巴的康思雯突然就来了精神,说起一班的男生,在她脑海里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从校田径队成立之后,她已经没再给对方买水了,学校都有安排,一整箱的矿泉水放那里随便喝,再加上新来的那个黑面教练,他可不是严凝那个女老师,对方经常都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康思雯好几次经过都不敢靠近。

    有几次康思雯看到叶钦被那个黑脸教练训斥得耷拉着脑袋,她都想跑过去和他个黑脸教练吵一架,不过,终究只是想想而已。心里那种画个圈圈诅咒对方的幼稚想法也冒出来过,不过终究是高中生,偶尔看着气不过,但也不会真去做什么。

    果然,从圆脸微胖女生的嘴里也说出了她想到的那个人,“叶钦啊,真搞不懂那么黑,佟欣怎么会喜欢他。”

    “他不黑好吗?”康思雯下意识忍不住就辩驳道。

    “怎么不黑了?”韩璐看了眼康思雯,“都快成黑炭了。”

    “你不懂,这叫健康,古铜色,对,就是古铜色皮肤……”

    “喂,你干嘛给人家分辨,是不是……”

    ……

    教学楼的楼梯上,叶钦站在一楼看着面前的台阶,轻轻吸了一口气,然后猛然一步五个台阶,直接从一楼直接开始往上冲。

    秀水二中的教学楼总共六层,高一年段所在的位置是四层。教学楼的台阶间距比较宽,一般人一步四五个台阶也能迈得开,但是接连第二步第三步,一直往上跑,就有些费劲了。

    每一个迈步需要的力量都比较强,而且因为是连续性,身体没有调整,想要直接跑起来,还是对腿部和腰部的肌肉力量要求比较高。

    不过,这个已经是叶钦的常态了,上楼经常要么就是很多个台阶迈步朝上跑,要么就是快速一个一个跑台阶,练步频。

    训练这种东西,有专门的集中时间段,但日常生活里,如果自己去注意,还是有很多方式都能够进行练习的。提踵,压压弓步,跑跑台阶,这是聂方平在和他说训练条件达不到的时候,自己可以多做一些尝试,但要注意时间点和身体状态,避免不必要的受伤。

    从楼梯口走到走廊,轻吐了口气,刚走进教室门。

    “哎呀!”一声轻呼,突然迎面一个女生从里面冒了出来,差点和他撞个满怀。

    “没事吧?”叶钦看着退了一步,看着面前的女生问道。

    女生先是蹙了蹙眉,接着抬头看清是叶钦后,洁白的脸蛋唰一下就红了,也不等叶钦再问,一下子低着头就从他身边钻了出去。

    “好像不是我们班的。”叶钦歪着头,看着离开的女生有些疑惑,也没有去多想。

    进了教室,直接走到了自己的位置坐了下来。

    刚伸手要从抽屉里拿出书来预习一下,突然就看到了书本上面躺着一个粉色信纸叠成的千纸鹤。

    叶钦稍稍愣了愣下,现在离下午上课还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来得算早,这个时间点教室里也就三五个人,大部分学生都会在最后上课前的二三十分钟才到教室。

    而这个千纸鹤,再联想方才门口碰到那个女生的样子,答案呼之欲出。

    叶钦随手拆开了千纸鹤,其实不用看,他也大概能够猜到是什么。

    打头是对他名字的称呼,字迹娟秀,写得很工整,然后是一大段说什么时候注意到他,对他多么多么有感觉的话,之后还有夹杂着一段不知是从哪扒拉来的歌词还是杂志上的句子,看得叶钦都有点脸颊发烫。

    随手将拆开的信纸塞进一本书里夹着,叶钦也就不再去理会。

    叶钦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人家说,也不知该怎么回复,基本就这么夹在书里,然后不去管它。

    这已经是他收到的第三封了,谁写的也有署名,偶尔甚至在外面走廊上还会遇到,有那么一次还被人围住,几个女生推搡着一个脸红红的女生走到他面前,但总是没有说话,他总是很快就跑开了。

    同桌孙宇光偶尔还会调侃他,说他自从参加了第一次校运会之后就变得特别受欢迎。不管是在班级里还是在年段上,很多女生都知道他的名字。

    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但想来大抵是从那次校运会之后,很多人开始认识他。再然后,市里比赛的成绩,还有省里比赛的成绩,通过校园广播传了出去。学校组建田径队,他始终日复一日的在傍晚放学之后,出现在学校的操场开始训练,即便那个时候时间并不早,是在放学以后,但学校内还是有很多人注意到他。

    这种感觉很奇特,比起刚刚进入学校的时候,犹如一个小透明,到现在偶尔会受到一些女生的关注目光,甚至是信,叶钦自己内心偶尔多少会有些自喜,毕竟,这个年纪的少年人,受欢迎能被人喜欢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当然,现实不是小说和影视剧,他体育好一点,在学校知名度比其他人高一些,有些女生会注意到他,但也没有达到什么人见人爱的地步。

    只不过是在这个阶段,在秀水这样有些闭塞的小地方,男生女生还远没有被世俗所浸染得那么严重,仅仅是从家境衣着去看一个人。学校好的,体育好的,总是很容易吸引到学校其人的注意。

    像孙宇光这样大中午下课后去操场上抱着个篮球去打球,叶钦就知道,他可不止是因为喜欢打篮球而已。

    叶钦现在也真没有太多想法,白天要正常上课,傍晚要训练,每天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的,偶尔有那么一点悸动,但很快又会被学习压力和忙碌的训练给压了过去。而且,在他抽屉铅笔盒里面,还始终压着一张临州断桥残雪的照片。

    再想到接下来,马上要去燕京的比赛,叶钦想想身体偶尔都会有那么点战栗起来。

    “要到燕京比赛了,也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情况?”

    对于还在遥远的燕京,叶钦心里还充满了许多的向往,又带着几丝对于比赛的不确定。

    聂方平只告诉他是一场内部测试的选拔赛,但具体是什么比赛还没有和他说,但想来在首都的比赛,肯定是很多厉害的选手。

    叶钦从位置上站起身走到教室窗户前,站在四层楼高的教室上已经有不错的视野,远处低矮的民房密密麻麻的铺陈开,高大突兀的电线杆毫无规则地林立其中,如同五线谱一样纵横交错的电缆电线闭路电视线从空中穿过。

    “我应该会赢的吧!嗯,肯定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