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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胆包天!”哥舒翰勃然怒吼。
六十三岁的哥舒翰这一天里简直见过了平生所未见——第一次有人在自己面前编了个荒唐至极的故事, 也是第一次有人以项上人头担保,结果输了居然还不认!
“给我抓住他!”哥舒翰吼道, “押赴刑场!”
李景珑与鸿俊已冲出了将军府前厅,不辨方向就往后院跑,鲤鱼妖正在鸿俊背上冬眠, 被蓦然惊醒, 叫道:“喂!你们做什么?!怎么突然打起来了?!这是哪儿?”
“离魂花粉!”鸿俊急中生智道。
“你把我包得太紧了啊!”鲤鱼妖怕冷,鸿俊先前便将它襁褓一般地裹着,鲤鱼妖一时如同婴儿, 手都抽不出来。
李景珑喝道:“腾不开手了!”
哥舒翰被保护在最里头,根本近不得身, 将军府中又涌出大量手持强弩的士兵,现场一片混乱, 李景珑头昏脑涨,还在淌鼻涕,知道他们这箭专射骑兵,连马匹都可穿透, 万一被流箭射中不是玩的。
“快走!”李景珑喊道。
鸿俊抖开五色神光, 挡住两人身前箭矢,士兵们尚自手下留情,只射腿脚, 李景珑冲到墙边, 一个躬身, 喊道:“跳!”
鸿俊一步踩上李景珑背脊, 跃上将军府高墙,回身双手一绕,五色神光一绞,箭矢便朝着四面八方飞散。士兵们惊讶大喊,张颢快步冲出,喊道:“李景珑!不要跑!有话好好说!”
趁着这当口,李景珑已跳上高墙,与鸿俊跃出了将军府。
鸿俊说:“要么咱们把将军抓了当人质……”
李景珑:“你能?!”
鸿俊:“不然你说什么项上人头担保……”
“我怎么知道啊!”李景珑惨叫道,“平时不是都这么随口一说吗?谁知道他会当真?!”
两人刚喘得一口气,追兵却冲了出来,李景珑喊道:“往人多的地方跑——!”
凉州城中立冬初到,市集上人声喧嚣,两人冲出小巷,鸿俊正要朝市集中躲时,李景珑却拉住他说:“等等!”回头一看,见追兵速度放慢,各自收起弩|箭,恐怕伤到百姓,李景珑便道:“走!”
“分头……”
“分什么头!”李景珑推着鸿俊,朝人群里躲,士兵纷纷下马过来排查,人一多,李景珑几个进出,便与鸿俊甩开了追兵。半晌后,两人躲在一条巷子里喘气,李景珑还在打喷嚏。
“怎么办?”鸿俊守在巷子口处,朝外张望。
鲤鱼妖一个手被包袱裹着,另一手在外头挥来挥去,说:“拿不到离魂花粉,鸿俊把我松松。”
“省着点用。”李景珑说,“用完就没地方补了。”
马蹄声经过,外头又听张颢之声,说道:“你们把所有的巷子查一遍。”
鸿俊一惊,巡逻士兵朝着自己这边来了,巷内是条死路,还得跳墙跑,然而巷内突然推开一扇门。
“两位,请跟我来。”一个女孩的声音说道。
李景珑蓦然回头,见是名高鼻深目的混血胡女,鸿俊正犹豫时,李景珑已当机立断,与他闪身进了门内。
那胡女带着他们穿过一户人家后院,再从前门绕出,其时凉州府胡汉混居,色目人、回纥人在多年前各建各的居所,乃至胡人、汉人的屋宇错落参差,倒是十分别致。汉人居所以木瓦砖房为主,胡人居所则以白石、夯土与杨木架设,房屋间错落小道甚为复杂,转得几次,便彻底甩开了追兵。
胡女带着他们穿过一条集市小巷,小巷内乃是凉州府的贫民街,天寒地冻,不少人还在此处做生意。
“哎!你那鱼卖不卖!”一名回纥人拍拍鸿俊肩膀,以汉话说道。
“不卖!”鲤鱼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他。
回纥人见鱼突然张口说话,被吓得大叫,摔在地上,胡女不耐烦地朝他说:“别惹事!”
胡女甚为彪悍,一时小巷内无人敢惹,走到一半时她又蹲下来买菜,李景珑与鸿俊俱满脸疑惑,却并未发问,及至再穿过数条街道,来到一处民宅前。
胡女说:“进来喝茶吧。”说着推开门去。
这是一户幽静人家,前院内置一石磨,养着一头骡子,进了前厅,摆设简单古朴,厅内两侧各置一副黑色的汉时古铠。胡女进去便喊道:“爹!娘,我把人带回来了!”
鸿俊在天井里四处看,阳光下晾着两件涤得发白的官袍,一名回纥妇人正在缝补长裙,闻言忙抬头请李景珑与鸿俊进去,厅内又出来一人,换了官服,裹着半旧的棉袄,竟是秦亮!
“李长史今儿个。”秦亮笑道,“可闯下大祸啦。”
鸿俊正惊讶时,李景珑一想便知,忙抱拳行礼,感谢秦亮出手相助,秦亮却摆手连忙道不妨,将两人请到厅中。
“此事说来话长。”秦亮忧心忡忡道,“老将军先入为主,凉州城中的弟兄们,有得罪之处,还请长史海涵。”
“你相信?”李景珑闻言十分意外。
秦亮神色凝重,缓缓点头,答道:“十二年前,我在沙州见过你们说的妖怪,它们名唤‘尸鬼’。”
雪过天霁,莫日根策马飞驰于荒原上,马上还载着陆许,室韦人乃是行走来去塞外的好手,一路上莫日根沿着背风山川而过,走走停停,天色一变便或觅小镇,或寻山洞御寒,偶尔打几只猎物用火烤着吃,夜间还能找到温泉与陆许洗澡涤去一天疲惫,这么走来,倒似在游山玩水。
“接下来往哪儿走?”莫日根驻马于高处,朝陆许问道。
陆许立于山崖,眺望远方,眼里现出一丝迷茫,莫日根又说:“你看看那边?”陆许便望向远方覆盖着白雪的祁连山脉东南段,眯起眼,思考,迟疑。
陆许极少说话,莫日根已能从他的眼神中判断出何处是正确方向,沿途陆许似乎一直带着迟疑不定,愿意带莫日根去,却又恐怕再遇上自己恐惧的东西。然而随着与莫日根不断深入河西境内,这恐惧则在不断消退,变成对莫日根的信心。毕竟莫日根非常强大,轻车熟路深入荒无人烟之处,总能找到方向,不管什么野兽,也从未敢来犯。
陆许起初还有些许犹豫,然而在亲眼看见莫日根射杀了一头熊,空手摔飞了一只老虎后,便开始带着崇拜之意。
莫日根从陆许的表情判断出,目的地兴许已经近了。他绕下山路,拍拍马鞍,示意陆许上马,陆许却一动不动,盯着他看。
“走,别害怕。”莫日根摘下面具,认真地注视陆许,说,“有我呢。”
陆许迟疑片刻,而后翻身上马,莫日根一扬鞭,喝道:“驾——!”带着陆许驰向祁连山脚下。黄昏时晴空浩瀚,白云茫茫,远处出现了一个破败的村庄。
莫日根十分诧异,驻马村前,陆许却连滚带爬,翻身下马,发出撕心裂肺的大喊,冲进了村里。
莫日根:“……”
莫日根这才明白。陆许送完信后,目的地是家。村落里全是尸体,仿佛经历了一场掳掠,村中未剩活人,陆许撞进去的那户人家里,门口挂着室韦的牛头,门外晾着吐蕃妇人的孔雀绿长裙,还在风里飘着。
雪山中,这村落的血迹已被白茫茫的大雪所覆盖,村庄中一片静谧,村外飘扬着经幡,天际一抹淡月,伴随着陆许疯狂的哭声。
莫日根推门进去,见陆许抱着一名死去的妇人大哭,牛蝇屋前屋后,嗡嗡地响。陆许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糊了满脸,莫日根便将他拉起来,随手将他揽在身前,陆许仍不断发抖。
“路上你早就猜到了吧。”莫日根说,“节哀顺变。”
他终于懂了陆许那既害怕又不得不前来的表情——他在担心他的村庄、他的爹娘,但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莫日根随手蒙着陆许的眼睛,把他带到屋外去,捡来一把铲子塞到他手里,让他挖坑,说:“别哭了,别哭了。”
陆许一边哭一边站着挖坑,莫日根知道但凡悲痛的人,让他做点事,那痛苦就会慢慢减轻,自己则入内检查陆母尸体。
只见陆许的母亲左手握着一把匕首,右手则紧紧攥着。
他轻轻掰开陆母的手,看见手中握着一枚铁甲片。
莫日根拈着铁甲片,凑到鼻前嗅了嗅,脸上带着疑惑,他快步出外,检查其他死于非命的村民。大多死者都圆睁着双眼,胸膛上现出一击毙命的伤口,死者尽是老幼妇孺,却没有成年男子。
“你爹可能还活着!”莫日根快步出了屋外,朝陆许说道,“这儿没有成年男人的尸体!”
陆许一脸诧异,放下挖坑的铲,莫日根思忖片刻,而后快步来到高地上,抬起头,迎风嗅了嗅。
紧接着,在这夕阳下,莫日根面部飞速长出毛发,全身发出强光,躬身一手按地,身躯展开成为一头灰色的巨狼,发出一声咆哮!
陆许瞬间就被吓呆了,退后半步,苍狼却从高地跃下,低头在雪地里嗅着什么。
“我去去就回。”苍狼发出莫日根之声,却变得低沉,喑哑了些,回头一瞥陆许,说道,“你在这儿当心。”
苍狼跑出几步,陆许却“哎”的一声,跟了下去。
苍狼刚出村庄,陆许便追了上来,苍狼回头道:“回去!”
陆许执拗地追在雪地上,他奔跑的速度极快,跑起来就如同风一般,竟堪堪能追上苍狼。不片刻,苍狼只得停下,无奈道:“我去追踪杀人凶手!”
陆许左手拿着一把不知道哪来的匕首,右手持铲子,朝着苍狼比画,说:“黎明星,黎明星!”
苍狼露出锐利犬齿,低声道:“回村庄去,我会回来的。”
陆许执拗地走近苍狼,最后苍狼无奈,说:“罢了,骑上来吧。”说着稍稍躬身,让陆许跨坐上去。
“你是第二个骑我的人。”苍狼抬起头,追寻辨认空气中的气味,继而开始奔跑。
陆许不敢抓苍狼的耳朵,只得趴下去,紧紧抱着它的脖颈,贴在它的背上,一时风声呼呼作响,苍狼在黄昏中奔跑片刻,来到一片荒芜的平原上,雪水已近融化,天边一轮金黄色夕阳照耀大地。
它昂起头,左右嗅嗅,仿佛迷失了方向。继而它深深呼吸,突然发出一声震彻苍穹的狼嗥。狼嗥声在群山中震响,形成回声,山峦间仿佛有群狼应和,一波接一波。
不多时,荒原上,狼群从四面八方朝着苍狼奔来,黑压压足有上千只,来到苍狼面前时,尽数低头伏身。
苍狼稍稍直起狼躯,陆许忙抱紧了它的脖子,免得滑下去,双眼惊疑不定地打量这聚集于周遭的狼群。
苍狼甩头,“噗”地吐出一枚咬在犬齿中间的铁甲片,落在石上,发出轻响。本地头狼先是上前嗅了嗅,再转头飞奔离开。随即余下狼群如同海潮般涌来,六只一拨,上前嗅铁甲片,再掉头朝着各方向离开。周而复始,不到片刻,狼群退得干干净净,散向祁连山下平原。
“捡起来。”苍狼说,“你收着。”
陆许收了那铁甲片,苍狼便驮着他,冲向西方火红日轮沉降的地平线。一时间狼群再次收拢,近两百只狼追随在苍狼身后,浩浩荡荡地驰骋于荒野上。
远处狼嗥声此起彼伏,苍狼越过河流,冲上山崖,从雪坡上滑下,日沉月升,月亮光芒越来越亮,将一片银光照向大地。狼群排布于山脊上,嚎叫声阵阵,苍狼抽了抽鼻子,嗅到了空气中一股浓烈的气味——
——尸臭。
凉州城,狂风骤起,天色昏暗,秦亮夫人入内,点起了灯。
“……那年我在沙洲任校官主簿,上司乃是贾老的小儿子贾淞文,他任巡成校官,我是他副手,我们兵马拉练,在风沙里北上……”
十二年前,那年秦亮不过二十三岁,与校尉带兵拉练三月有余,近两百人本欲经过雅丹,往鸣沙县去,奈何那夜风沙骤起,沙暴席卷边塞六城,距鸣沙县还有一日路程时,众人却在雅丹迷失了方向,越走越远。
戈壁,沙漠上烟尘滚滚,众人被困在沙漠中,断了饮水,马匹纷纷倒地。就连杀了战马,也放不出多少血来。贾淞文与秦亮拖着疲惫身躯,士兵抬着担架,徒步在戈壁中行走。
三天三夜之后,众人终于再无生机,倒在一片戈壁下,就在秦亮快失去意识之时,一名身穿汉时甲胄的高大男人,带领上百名士兵,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李景珑:“……”
鸿俊震惊道:“就是我们在长城下遇见的那些人?”
秦亮摇头,答道:“我不清楚,但他的士兵,有些穿着汉时铠,有些穿着魏铠,有些则身着北朝铠,更甚者,身批色目人覆头盔有之。乍一看去,如杂军一般。”
那时秦亮已奄奄一息,首领便提着他,在雅丹赶路足有一时辰,最后将他扔进了一条溪水里。
“我本以为他们是入关掳掠的突厥人,看去却不像。”秦亮出神道,“当时,弟兄们都已被晒昏了,我恐怕他们将掳我为俘,迫使玉门关投降时,那为首之人,却摘下了他的头盔,解下蒙面布。”
李景珑与鸿俊沉吟不语,秦亮陷入自己的回忆里,出神地说道:“他的长相……我过了十二年仍记得。那双眼呈白色,皮肤……则是斑驳的灰色,他是一具尸体——汉时的尸体。”
鸿俊“啊”了一声,李景珑说:“汉时的古尸?八|九百年光阴,如何能活到今天?”
秦亮摇头,说:“我不知道,但那首领告诉我,他们的名字,叫作‘战死尸鬼’。他姓刘,乃是汉时的王族,也是尸鬼们的王。”
冷风吹进房内,灯火摇摆明灭,鸿俊忽觉背后冷飕飕的。
秦亮又说:“他们辗转塞外,时而出现在丝绸之路上,时而穿过雅丹,深入河西走廊。”
“为什么?”李景珑问道。
秦亮道:“他们每年都会至少一次进入玉门关,寻找恪尽职守却壮烈牺牲的将士,将他们变成尸鬼,以壮大麾下鬼兵的阵营。最终抵达敦煌朝圣,再自行离去。”
鸿俊诧异道:“他愿意出手救你,一定不是什么坏妖怪。”
“是这么说。”秦亮答道,“我猜这位尸鬼王,一定有什么传奇,虽说随手一救,但他确实是我救命恩人。”
李景珑与鸿俊对视一眼,心中疑惑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