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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飞蛾许是冷了,在烛火附近盘旋围绕,不小心掉落进热烫的烛油里,“吱吱”地燃烧,“啪”地爆开,骇了诺雅一跳。
“杵在那里做什么?还不赶紧过来休息。”百里九冲着她热情相邀,媚眼如丝。
“我突然有点饿了。”诺雅终于找到一个还勉强算作借口的借口,转身往外逃。
“九爷我秀色可餐,你还怕吃不饱吗?”
诺雅使劲开门,门却纹丝不动。她艰难地吞咽下一口口水,转过身来,绞尽脑汁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赶走这只大色狼。此时倒巴不得秦宠儿过来,大吵大闹一通,将这魔王打包带走。
“我暂时还睡不着,想出去走走。”诺雅干笑两声道。
“明天一早去打猎,可能会比较辛苦。我劝你还是早些休息的好。”
诺雅出不去,将气撒在门上,恨恨地踢了一脚。
泡泡在门外听到她的声音,抬起爪子挠门,委屈地低声呜咽撒娇。
诺雅眼睛一亮,好像见了救星一般:“泡泡胆小怕黑,自己不敢睡。”
百里九狭长的眸子危险地眯起,盯着诺雅,一字一句道:“你不要告诉我,你天天晚上搂着一只狗睡觉。”
诺雅惊慌摆手否认:“没有,没有,不过……它习惯我晚上带它出去散步。玩得累了,自然就安生了。”
床上的百里九不怀好意地望着诺雅笑,笑得春光灿烂。
“假如你还不够累,睡不着的话,我不介意辛苦一点,陪你一起松松筋骨。”
说完,百里九撩开被子,拍拍床,向着诺雅做出邀请的姿势。
诺雅几乎想也不想,两三步跑到床跟前,甩掉鞋子,爬上床,盖上被子,躺下,闭眼,一气呵成。
“累了,也困了,马上就睡。”
百里九一声轻笑:“我建议你脱掉外面衣服再睡,若是懒得动,我也可以帮你。”
诺雅立即弹起来,三两下脱掉外面裙衫,随手往床尾一丢,躺下,闭眼,利落干净。
百里九不睡,玩心大盛,支起身子,侧身看着她。
他身边接触的女人多是烟花女子,善于痴缠,喜欢伸手向他巧言讨赏,纵然是见过世面的大家千金,如秦、安二人,也是不断奉迎讨好。他以为,世间女子皆如是。
从未被冷落嫌弃过的百里九第一次遇见林诺雅这样的女人,竟然将她视之为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
谁给她的自信?哪里来的优越感?
他的自尊受到挑战,百里九很不服。但是,他又喜欢靠近她,知进退,不用被纠缠得厌烦透顶,浑身都感到轻松惬意,就像是雨后的天气,就连深呼吸,胸腔里都透着干净的青草气息。
百里九在心里剖析自己的真实想法,盯着诺雅的侧颜,看她浓密卷翘的睫毛,倔强高挺的瑶鼻,娇嫩中透着坚毅的唇瓣,不觉入了神。
“你第一眼见我的时候,为什么要拿刀子跟我拼命?”
百里九突然想起成亲那日,林诺雅过于激烈的反应。最初他以为是欲擒故纵的把戏,借此来吸引自己的注意力,现在他才发现,这个女人果真是嫌弃自己的。
林诺雅紧闭着眼睛,全身紧绷,整颗心都提在嗓子眼里。猛然听百里九提起这事,不知如何作答,沉默着,呼吸清浅,装作熟睡。
“你该不会是把我当作什么登徒浪子了?”百里九知道她是假装,继续追问。
诺雅仍旧不搭理,继续装,装着装着,就果真睡着了。
剩下百里九一脸挫败地瞪着熟睡的人,懊恼地嘀咕一声,重重地躺下去。
一夜果真无话。
第二天晨起,刚刚天泛鱼肚白,百里九就被老夫人跟前的丫头喊门叫走了。
他起身窸窸窣窣地穿衣,林诺雅紧闭着眼睛装作熟睡,身子蜷缩成一团,努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百里九听她的呼吸急促,明显心里有些紧张,不由一声轻笑,俯身靠近她的耳边,低声道:“辰时,我在汇丰楼门口等你。”
诺雅面红耳赤,抿着唇不应声,听耳旁有叮咚清脆的声响,百里九抓起她的手,向着她手心里塞进来一样冰凉坚硬的东西,然后打开屋门出去,回身掩了房门,交代候在门口的桔梗。
“不用打扰你家小姐,她有些累了,需要好生歇息。”
语气暧昧,惹人遐想。
屋子里侧耳倾听着的诺雅心里刚刚升起的一点旖旎,瞬间烟消云散,低低地啐了一口:“登徒子。”
她睁开眼睛,看向手心里,原来是一枚古铜钥匙。想起他昨日说过的话,推断应该是临近一念堂的东角门钥匙。
诺雅再也躺不住,兴奋地翻身起来,急匆匆地洗漱了,两三口吃罢早饭,从衣柜里翻腾半天,方才挑拣出一件稍微利落一点的裙袄穿了,用缎带将袖口束紧,仔细交代了桔梗千万保密,若是有人问起她的行踪,实在遮掩不过,就推脱到百里九身上。
桔梗对于自家小姐这样胆大妄为的举动有些提心吊胆,送她出去的路上,明显是做贼心虚一样探头探脑。
诺雅扫看四下无人,用钥匙打开门锁,带着泡泡偷偷潜出去,叮嘱桔梗锁了角门,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去守好院门。
泡泡从来没有出来见识过,一路之上撒了欢,兴奋难捺地围绕着诺雅一圈一圈地转,将尾巴摇得欢快。
诺雅并不知道汇丰楼的具体位置,她原本对于京城就不熟悉,对于临近的街道完全陌生。因此走走停停,一路打听,一路游玩,还未到汇丰楼,就已经累出一身细密的薄汗。
身后传来一阵骚动和惊叫,诺雅好奇地转身,还未完全回过头来,就见一道灰色的身影从自己跟前迅疾擦肩而过,因为冲势过急,将自己撞了一个趔趄。
灰色身影也不道歉,慌里慌张地往前跑,将行人都撞得跌跌撞撞,怨声载道。
“站住,站住!”
自街道另一边,一人气喘吁吁地追赶过来,捂着胸口,满头大汗。
“抢劫啦!”那人上气不接下气地喊:“抓住他!”
诺雅几乎是想也不想,使唤身边的泡泡:“泡泡,上!”
泡泡得令,犹如离弦之箭一般,向着前面狼狈逃窜的那人就追了过去,在人群里灵活地左冲右突,充分展现出作为一条犬的绝对优势。
大街之上行人拥挤,那人逃得费力,跑不多久,就被泡泡撵上,一口叼住了他的裤腿,死不撒口。
这时诺雅方才看清,那人衣衫褴褛,浑身脏污,原来是大街之上游手好闲的叫花子。
他的衣服原本就破烂不堪,如今被泡泡叼着,“刺啦”一声,断裂开。腿脚猛然得到自由,打了一个绊,稳不住栽倒在地上。一样白生生的东西从他手中滚落到地上。
正欲扑上去咬他的泡泡住了口,对着那东西直了眼睛。
身后追赶的人跌跌撞撞地追上来,是一位十四五岁少年,身上虽然也有些脏污,但是衣服还算齐整。
少年二话不说,上前就骑在了小叫花子的身上,左右开弓,对着小叫花子就是迎面两拳。只是他浑身早就没有了气力,两拳下去,小花子也不过是红了脸。
“看你还敢不敢抢我东西!”
小叫花子自然不甘示弱,也是在市井间惯常偷鸡摸狗,跟人打架生事惯了的,身手蛮利落,而且惯会抠眼睛抓头发的下三滥招式。他在少年腋下挠了两把,腿脚支地一个使力,就将少年掀翻在地,两人变换了姿势。
那少年看起来有些瘦弱,身上并无多大的气力,跟这小叫花子厮打,体型明显处在劣势,想要反败为胜有些困难。
诺雅有心上前助他一臂之力,却见那小叫花子虽然将少年压在身子下面,却并未下重手,只是摁住他的两只胳膊,与他喋喋不休地拌嘴。
“你至于这样小气么?竟然追出我三道街!”
“谁让你抢我东西了!你不要脸!”
“我就是不要脸,你能把我怎么着?”
“我跟你拼了!”
少年发起狠来,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手足并用。两人滚做一团。
街上围拢了不少闲来无事看热闹的百姓,嘻嘻哈哈地指点着起哄。
“你竟然玩真的?”小叫花子终于发火了:“不就一个肉包子吗?你至于这样没完没了的吗?”
少年也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哭出声来,住了手,胡乱地抹泪,将一张巴掌大的小脸抹得涕泪横流,花里胡哨。
“我都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好不容易得来一个肉包子,还被你抢了去。”
小叫花子终于宣告投降,坐起身来:“好了好了,我怕了你了,肉包子还给你还不行吗?”
少年破涕为笑,向着叫花子伸出手。
小叫花子向着四周张望一眼,才猛然想起什么似的:“包子呢?刚才还在这里的。”
少年瘪瘪嘴,同叫花子一起,将目光投向了一旁心满意足的泡泡身上。
诺雅还正在为了两人打架的原因啼笑皆非,见他们齐齐将眼光从泡泡身上转移到了自己这里,才猛然醒悟过来什么意思。
感情泡泡适才借着两人打得难分难舍的时候,坐收渔翁之利,将掉落在地上的肉包子吞进了肚子里。
“廉者不饮盗泉之水”啊!就这点出息,真是丢尽了将军府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