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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上游的山谷中,常常可以看到一名蒙古骑兵疾驰而过,马背上的士兵身着藏青色或是粉红色蒙古长袍,头发蓬乱,腰间别着蒙古人特有的弯刀,只要不说话,他们完全是一名合格的蒙古士兵。
此时正值夏季,水草丰美,蒙古牧民对牧草的需求和贪婪,就像汉人对土地一样,永远没有满足,但这一片土地上,因为山势的分割,只有一小片一小片的牧场,根本耐不住庞大的蒙古部落,于是就有了零散的牧民独自追逐水草,进入山坳里的偏僻地。
马背上的蒙古骑兵见了,也不言语,只是远远驻足片刻,然后就消失在茫茫草地与山坳的夹角处,当日或者次日的晚上,此处便有了一队明军士兵尾随而止。
李自成、刘云水与李过分别带过士兵,每个小旗的士兵也是轮流着走上战场,其实这根本算不上战场,只是夜晚的屠杀,明军士兵对蒙古牧民的屠杀。
刘云水最喜欢这种血腥味,只要听到王安平传来讯息,总是抢在前面,每次都是将蒙古人屠尽,无论老少妇孺,李过开始的时候,兴趣不大,但食甘知味后,竟也喜欢上了夜袭,简直和当盗贼差不多,他的冷酷被唤醒,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李自成起初尚有太过残忍的感觉,但考虑到蒙古人乃是侵占汉人的栖息地,战争是他们主动挑起的,心下也就坦然了,再想到大明乃是亡于同为游牧民族的鞑子之手,战争不是你想远离就能远离得了的,汉人没有侵略性,但树欲静而风不止,对游牧民族来说,汉人占据这片美丽、富饶而广阔的土地,本身就是罪过。
半个月后,李自成算了一下,竟然得到七十多匹战马,这还不包括未成年的马驹,但散落的蒙古牧民越来越少,他也需要消化劫掠来的各种物资,便暂时停止了夜袭行动。
财物多了,问题也就来了,上千头牛羊和马驹,加上战马,如果全部交给汉人牧民代养,也不现实,毕竟附近的草地就那么多,牧民给西宁卫养马才是正经。
但这些全部杀了吃肉,也是太可惜了,特别是有许多崽子,那简直是浪费资源。
牛羊多了,也不可能都交给刘云水打理了,李自成倒不是担心他贪墨了这些牛羊,牛羊不是银子,总放不到口袋里,不过财物一多,人的心里就会起了变化,刘云水乃是杀敌的猛将,万不能由此丧失了进取之心。
牛羊还是需要交给专门的人员打理,但他的百余士兵全部是战兵,连火兵都是占用了一个小旗的士兵。
看来,扩军势在必行。
上次在西宁城的时候,伍少陵亲口答应,只要李自成能给他弄来战马,就给他实授的千户,他要为正式扩军做些准备。
李自成左思右想,现在不能扩军太多,否则粮食就是问题,精打细算,他决定先扩充三个小旗,其中两个小旗代替火兵和王安平的游骑,这样战兵还能保持在十个小旗。
此外就是管理军需品,必须另设一个小旗,这个小旗不用打仗,专门保管、分发粮食等物资,兼打理这上千头牛羊。
这个小旗官必须是自己信得过的人,找谁好呢?李过现在已经是总旗官了,他肯定不合适,马有水、何小米担当亲兵时间不长,正合手,暂时也不能放走,在镇海堡附近,李自成没什么熟人,更别说亲信了。
忽地想起唯一一次在牧民家做客的那次。
活泼而天真的小妞,腼腆而又充满好奇心的后生。
对,就让孙家的后生来担任这个小旗官,孙家乃是当地知根知底的牧民,不可能干出坑害自己的事,然后一走了之,至少开始的时候,孙家还是很值得信任的,怎么说自己还是孙家的恩人孙家的小儿子生病,开始说着胡话,还是自己出钱去西宁请的医生。
要让孙家永远忠于自己,那就需要另想他法了,联姻应该是最好的方式之一。
李自成虽然娶过妻子,但韩金儿因为红杏出墙,被他亲手杀死了,后来娶了高桂英,现在又杳无音讯,即使高桂英在别处活得好好的也没关系,儒家早已给他解决了这个问题——娶妾。
孙家愿不愿意将女儿嫁他为妾,现在还不知道,但除了孙林,李自成实在找不出合适的军需官。
李自成自己也笑了,这才什么时候,就想着纳妾,不过这个军需官,就是他了,孙家人老实厚道,在自己的调教下,不怕孙林不胜任,万一不胜任,将来还可以调换。
但孙林不识字,这是个令李自成十分头痛的问题,其实无论是士兵,还是附近的牧民,都是不识字,看来只有自己教他了,顺便也能拉近双方之间的关系,自己对他的影响,也会大些。
与扩军相比,最大的问题还是蒙古人的报复,虽然每次夜袭,士兵们都处理的相当干净,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蒙古人迟早会发现端倪,再说蒙古人数量不断减少,一旦到了秋季汇合的时候,他们也会发现。
如果蒙古骑兵大举来袭,究竟要如何应敌?李自成心中没谱,虽然明知道刘云水、李过也拿不出什么好主意,他还是召开了三人小组会议。
刘云水与李过,果然没什么办法,他们都将希望寄托在李自成身上,特别是刘云水,自从上次被李自成获救后,完全失去了与李自成一争高下的气势,除了练兵、打仗,别的事一概不关心。
这样也好,没有人掣肘,李自成正好可以放开手脚。
说干就干,第一件事便是扩军
士兵们停训一天,在李自成与刘云水、李过的带领下,分头联络附近的牧民,李自成联络的牧民,就包括了孙家。
日落之前,李自成来到孙家,孙家虽是牧民,却与蒙古人不同,有自己的房子,牧场就在房屋周边,晚上圈了牛马,就可以回到自己的房子里过夜。
李自成将护卫的士兵们留在外面警戒,只带了马有水、何小米来到孙家的屋外,刚好孙元在家,看来牛马已经归圈了。
“大人!”孙元见了李自成,弯身便要跪下去,李自成一把拉住,“孙老这一把年龄,就不用多礼了。”
“小人乃是普通牧民,当不起‘孙老’这两个字大人叫我老孙就行,”孙元憨憨地笑笑,眼角的鱼尾纹深刻得就像是鲸鱼的尾巴,“大人请屋里坐吧!”
“进屋就不必了,还是外面凉快。”李自成在一个小木凳上落座,正好孙标见来了客人,将脑袋探出来看热闹,被孙元喝住,“标儿,上次你生病,多亏了大人相助,你才捡回了一条小命,还不过来谢过大人?”不由分说,将孙标从门里拖出来,按在李自成面前,叩了三个响头。
“孙大爷不用客气!”李自成让孙标起身,还在他的头上摸了一把,“现在完全好了吗?”
“早就好了。”孙标一扭身,躲到他爹身后。
“小东西,病一好就是生龙活虎!”李自成笑道,他倒羡慕起孙标的童年生活,无忧无虑的,不像自己,每天刀头舔血,一步走错就可能万劫不复。
“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孙元骂道,“大人问你话,你躲到我身后做什么?”
“我……我不是回答了吗?”孙标涨红了脸,腮帮子鼓起,似乎对他爹当着客人的面骂他有些不满。
“啊……真的回答了,”李自成笑笑,“真是个机灵的小家伙,长大后一定比你爹有出息。”
孙元笑着让孙标一边玩去,却对着屋内叫道:“丫头,家里来了贵客,还不出来奉茶?”
“来了!”孙梦洁是声音很轻软,也离得很近,难道在屋内偷听?
李自成与孙元还未说上几句话,就有一个少女从屋内走出来,双手捧着一个小方凳,凳上放着两个白色瓷杯,待放下小方凳,方才躬身向李自成行礼,“民女见过李大人!”
“洁儿姑娘不必客气!”李自成抬眼打量,淡淡的峨眉稍稍舒展,杏眼含笑,如秋水般润泽,皮肤白皙,虽然比不得江南水乡的大户人家那般惊心,却比附近普通的牧羊女白皙精致得多,脸面嫩滑,虽不施粉黛,却隐隐有一丝桃红。
头发高高挽起,在头顶挽了一个桃花髻,戴着一些山间采拮的未名野花,使她的身材看起来高挑一些,上着粉红色大襟长褂,衣质松软,弯腰时将胸前两片汉堡隐藏得恰到好处,腰间系着一条浅绿色绶带,带尾拖到膝下,微风一吹,风铃般摇曳起来,下穿月白色长裤,裤脚半掩住脚面,将一双浅蓝色绣鞋半露出来。
“孙大爷,坐吧!”李自成指着对面的小木凳,孙元却不敢坐,李自成一直坚持,方才在侧首坐了。
孙梦洁轻手轻脚回到屋内,刚入了大门,脚步就没了声音,李自成暗笑,本大人这次又不是来提亲,你偷听什么?
“大人是忙人,今日光临寒舍,不知道有什么用得着小人地方?”孙元的声音蓦地在耳边响起。
“孙大爷,我来此处,还真有些事情,”李自成端起茶水,轻啜一口,茶水有一丝荷叶的清香,又有股说不出的涩味,不知道选的是什么叶子,“孙大爷,可听说我们人手不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