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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提起‘监狱’,都会有一种讳莫如深的感觉,似乎这个地方十分神秘,冰冷中透露着点神秘,黑暗中隐藏着无数肮脏。更好玩的是,甚至有的人一提起监狱,第一想法是,狱警是不是天天殴打犯人?
这就是无知所带来的臆测。
人类最古老的监狱,是牢笼,用来关押活的猎物、奴隶等。
随着文明的进步,监狱的基础设施也越来越完善,至少从笼子变成了房子吧?也就是牢房。
在封建社会,监狱叫牢狱,狱警叫狱卒,受到无数脑残古装剧的影响,人们提起狱卒,总会浮现这么一个形象:穿着布衣,胸后写个‘卒’,提着一捆贴脸,腰上挂着钥匙,满脸凶戾,对犯人动辄打骂,或者一群人跟白痴一样吆五喝六的在牢房里饮酒,最后被‘好汉们’撂倒救出关押的犯人。
古代的咱们就不提了,我说不是也没依据,毕竟孤独又不是那个时代的狱卒。
说说共和国成立后的吧。
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批监狱,属于司法系统,也就是公安负责抓人,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刑,最后监狱关押。
当时的罪犯结构,主要是以战犯、流匪为主,比如沙洋监狱,几万名战犯、流匪在荒野中开垦十万亩良田,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
五几年当时的监狱形态,主要是以‘农场’为主的,因为大时代的背景下,人们吃不饱饭啊,所以得开垦,得种地,得生产粮食。
种地、养殖等农业行为,是最初起罪犯‘劳动改造’的主要内容。
往往是一个中队十几名民警,带着一百多名罪犯,放羊式的洒在田里干活。
这么散乱的管理,你说会有罪犯逃跑吗?专业名词叫‘脱逃’。
有,肯定会有。
任何时期的监狱都会有,更别说是农场时期的了。
不过当时受大环境影响,一方面罪犯还是比较老实的,因为是以国军为主,素质较高,不愿意没名没分的跑掉;另一方面监狱周围荒凉的要死,你走十几里路都未必看得见人烟,没跑出去就饿死了,再说跑回去了未必有口饭吃。在农场里干活,虽然不自由,还辛苦,但是至少有口饭吃。在那个时代,有口饭吃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后来随着国家的发展、文明的进步,越来越强调‘人权’,这种重体力活的‘劳动改造’被逐渐废除,因为有一些罪犯,身残体弱,一视同仁的进行农业劳动,累死在田野里的也时有发生。
最关键的是,当时监狱大多是需要自给自足的,农业产值连工资都发不起,转型是必然的。
就如同国家发展形势一样,农业向工业转型。
不过罪犯毕竟文化水平低,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业作业。
于是监狱成立了诸如皮革厂、铸造厂、砖瓦厂、石料厂等形式的工厂。
这已经是八几年的监狱形态了,而且罪犯也不允许出监干活了,全部呆在四四方方的大墙里生活、出工、改造。
这个时期监狱的条件好了不少,罪犯的构成也更复杂了,管理难度加大。
因为管理方式的缺乏,狱警更多的是采用暴力手段管理罪犯。
当然,这个暴力手段,和人们理解的‘殴打罪犯’性质还是不同的。
首先,监狱本身就是暴力机关,警察就是合法行驶暴力的职业。
但是这个‘暴力’,不是说我今天看你不爽,把你揍一顿,明天心情不好,把你虐一下。
有些罪犯,比如杀人犯,他在外面杀了十几人,关进牢里还不安分,今天欺负下这个罪犯,明天顶撞一下那个民警。
你说面对这样的人,你该如何管理?
讲道理?不听。
动之以情?不屑。
不管不问?那继续我行我素。
监狱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司法的执行者、捍卫者。
罪犯来到监狱,就是赎罪的,创造价值回馈社会,服刑服役告慰受害者。
怎么可能容忍罪犯在监狱里还作威作福?那像什么样子呢?
没办法,打吧,打服了大家都省心。
打不服?那上刑具,然后关小黑屋。
监狱有暴力行为,但是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黑暗。
狱警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坏,谁愿意打人?谁不想安安稳稳工作赚钱?
难道民警就愿意去得罪这种凶神恶煞的人吗?罪犯出狱后报复民警的事屡见不鲜。
职责所在,不得不上而已。
有句话我很喜欢:你之所以看不见黑暗,是因为有人拼命把他挡在你看不见的地方。
狱警就是如此。
再然后,进入二十一世纪,也就是这十来年,监狱再次迎来了发展和改变。
首先是那些偏生产的工业厂关闭了,改为更轻松,经济效益也更好的‘加工业’,比如我所在的监狱,就是以‘制衣生产’为主,和90年代沿海地区那时候差不多。
服装加工是流水作业,一件衣服分成几十道工序,一名罪犯只需要做一道工序,就能创造不菲的价值。
罪犯创造的经济效益,全部会上交给国家,由国家统一管理使用。
制衣生产很轻松了,坐在那里工作一天,就算完成了一天的劳动改造,不用风吹日晒,也不是体力活。
而且罪犯的人权也越来越受重视,到了这几年,基本上不存在民警打罪犯的事情了。
因为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民警打罪犯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尤其是现在的监狱密布摄像头,确保无死角覆盖,而且监控系统由省局监管,你今天打了罪犯,明天省局就会下文件要求监狱处理。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很多民警被自己人给整怕了,对待犯人,颇有点不管不问的心态。
你想啊,这也是人之常情,我为了捍卫法律,确保监狱秩序,管了这个刺头罪犯,结果你省局领导还把我给处分了,那行啊,我不管了,我不得罪人,还安安稳稳拿工资,谁愿意当傻子啊?不管了不管了!
所以监狱在前几年刚转型、试运行与‘罪犯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款时,发生了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甚至有了点‘法律在包庇罪犯,打压狱警’的味道。
不过随着法律和相关制度的完善,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
狱警管理罪犯的手段丰富了起来。
这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毕竟我国成立也没多少年,什么事情都不可以一蹴而就,都是在摸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
现在我们根本不打罪犯了,但是却有很多文明、科学、合理的方式让其乖乖服气。
比如最常用的扣分,这个分值是跟劳动报酬挂钩的,一边刺头都是家庭条件不好的,如果你扣分了,这个月没钱拿,那你就没钱购买生活用品,更没钱抽烟吃泡面,别人过得滋润,你却如此凄惨,有了对比就有了落差,自然也就能逼着罪犯老老实实改造,这样才能过得好一点。说白了就是卡住罪犯的经济权。
还有限制购物、限制打亲情电话。有的罪犯家里有钱啊,他不在乎那点劳动报酬,那也很简单,你惹事了,我这个月不让你购物了,你有钱花不出去啊!而且按照规定,表现最好那批罪犯,一个月是可以给家里打四次电话的,一次10分钟。而严管的却只能打一次。至于违纪的,一次都别想打了。
如果这些常规手段都没用,最后也只能使用暴力了,不过却是合理使用暴力,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对罪犯上手铐、脚铐,二三十斤的东西挂在身上,你挂个几天就蔫儿了。或者是关禁闭,一间三四平米的小房间,就一张床,每天罚站面壁思过10小时,一天一杯水一个馒头,你能扛多久?而紧闭往往是一个月起步,不到时间你认错也不准出来。
基本上罪犯被关过一次紧闭就老实了,当然,为了避免又有人说我们狱警擅用私刑,我得作出说明:
所有的暴力手段,都是需要经过备案、审批后,才能使用的,也就是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走完法律程序。否则施行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用法律对付罪犯,可能还会有老赖油盐不进。
可是用法律对付基层民警,那是所有人都不敢违背的,没人跟自己的工资、饭碗过不去。
所以说,这个国家最遵守法律、最能体会到法律严肃的人,绝对是基层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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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的内容比较无趣,是对监狱的介绍和洗白,看完后你们对监狱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吗?
下一集,我们聊聊越狱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