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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会儿天色真的已经很晚了。
平时,为了保养皮肤,保持精力旺盛应对每一天的挑战……王子霄和莫行之这个点儿早就睡了。
但今天不同。
今天可是双喜临门啊!
高考顺利,职业生涯一片飘红,怎么也得好好庆祝一番。
上辈子,王子霄在军营混了那么多年,酒量练的相当可以。但现在他却还是个几杯倒的菜鸟,跟莫行之一起喝光一瓶红酒之后,整个人的精神都亢奋起来了!
“脱脱脱脱脱脱脱必须脱!”
他啪啪拍着床边的柜子。
“好。”
哪知道,莫行之这次却突然干脆起来。
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忘了,他竟然没有要求让王子霄先来演示一遍。
王子霄这会儿只是微醉,离蒙圈智障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他本能地警惕起来,靠坐在床头的枕头上,乜着眼盯住莫行之。
莫行之转身去了隔壁的衣帽间。
咦?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
王子霄心里像被猫爪子挠过一样,拼命克制着自己,才没有抬脚跟过去看。
其实,莫行之的准备时间也只有十分钟,十分钟后,他便换了一身墨蓝色的军装出来了。
这身军装,也是有来历的。
当初拍《龙战于野》,赫连城因功授勋,他穿的军礼服就是这一身。皮鞋,军帽,白手套,甚至还有一袭宽大帅气的猎猎披风。
这款军装,一半源于真实的考据,一半又添加了现代的审美,穿上去就一个字:帅!尤其穿在莫行之这种颜值逆天的家伙身上,毫不夸张的说,莫行之现在的粉丝,至少有一半是被他这个造型圈进来的!颜狗就是这么耿直!
可想而知,换上这身造型的莫行之,落在王子霄这心怀鬼胎的家伙眼里……他眼睛立刻就直了!
嗯……不过是不是哪里不对?
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穿的丝质睡衣,再看看“全副武装”的莫行之。
王子霄那被酒精麻痹过的大脑突然回想起来——这场景看着过于面熟啊!卧槽记得上一会他们玩“游戏”,自己才是全副武装的那个吧?
不过正所谓色令智昏,他的大脑也只能清醒这么一会儿,很快王子霄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眼前这色气撩人的男妖精身上了。
今天的莫行之,气场分外不同。
很多生物学家都知道,自然界存在着那么一种现象,就是每到求偶的季节,为了求得心上鸟的青睐,广大雄性鸟儿们总会各出奇招,或炫丽开屏,或搔首弄姿,或翩翩起舞,或引吭高歌……总之,就是尽情地展现着它们的魅力,继而赢得宝贵的交♂配♂权。
莫行之……最近的状态就很有点与之类似。
或者大鸟怪总应该与鸟儿们有些共通之处吧。
架子鼓,以前便会,不过能练到精通,不用问也是为了能“配”上王子霄。
脱衣舞……这可是完全陌生的领域了。上次没准备,以至于漏了怯,但莫行之知耻而后勇,不会的技能学起来嘛!
作为一个过往人生中从未有过追求心上人经验的新手大鸟怪,莫行之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得不提的是,他能进步的如此迅速,绝对得益于王子霄这荡漾的家伙频繁给他送经验——你看若不是王子霄老提什么按摩什么互助什么脱衣舞,莫行之能专门跑去修炼这些“偏门”技术?
从另一种角度来看,莫行之也算是遇人不淑了。
想一想,如果他遇上的不是王子霄,而是一个……小清新。他们的恋爱步骤肯定是先互相表示好感啦,再牵小手一垒二垒三垒按顺序攻克。
可惜,运气不好遇见了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吃相难看,还不等表白,逮住机会就狂占便宜……于是好好地一只大鸟怪,也跟着跑偏起来,不得不自发“色艺双绝”,投其所好,身体力行,以身饲虎……
扯远了。
总之今天的莫行之,早已不是那个前几天“不通风情”的“木头人”了。
一曲缠绵暧昧的音乐响起。
他一边向着王子霄走来,一边看着他的眼睛,漫不经心地将披风的扣子慢慢解开。
带着黑色毛领的宽大披风滑落到地上,就像是一朵旖旎而委顿的花。
军靴硬质的鞋底,叩击在卧室的木质地板上,一步一步,发出沉闷而清晰的回声。
莫行之越走越近。
他右手突然按住了一把带有滚轮的高背椅。
那只黑色皮质的椅子便在他的推动下,无声地朝王子霄的方向滑去。
莫行之一粒一粒解开军装上衣外套的扣子。
他绕着那张黑色的高背椅转了半圈,看上去好像是要坐下。
此时,他的外套只剩下最后一粒扣子未解了。
十分出人意料,他的身子突然前倾,以极快的速度朝王子霄逼近,近到两个人呼吸相闻,眼睛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方的眸中,正深刻着自己的影子。
他的嘴角翘起,勾出一个魅惑的弧度。
外套最后一粒扣子就在这个瞬间解开了,然后在突然激越起来的音乐中,他将外套也脱下,跟披风一样丢在地上。
王子霄的喉结轻轻地动了动。
他感觉嘴巴里很干,一簇无法熄灭的火已经熊熊燃烧起来了。
然后下一秒,他等来的却不是甘泉,而是一双手。
莫行之将他的手拉起来,放到自己的领口处:“下面你帮我解开,好不好?”
这样的要求,你让此刻意志力薄弱的好比一张纸的王子霄如何拒绝?
他将眼眸微微垂下,不再看莫行之那仿佛可以勾魂神魄的眼睛。一颗一颗,帮他慢慢解开衬衫上的扣子。
就好像剥开一个精致的礼盒封皮,下面露出来的便是你期待已久的内容了。
莫行之的肌肉很漂亮,伴着微微急促的呼吸,他的喉结在小幅度地动着,胸膛处也在极富生命力地起伏着,随着扣子解开的越来越多,先是锁骨,再是胸前两点,再是块垒分明的腹肌,再是一看便十分苍劲有力的腰肢。
那件衬衫也滑落到了地上。
“脱衣舞,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表演给很多人看的,一种是表演给一个人看的。前者需要更多挑逗的眼神挑逗的动作,需要更能吸引人眼球的舞姿,需要你具有统治力、煽动力,让所有人为你着迷,让所有人只想马上把你脱光,然后把你压到床上。”
网络教学,莫行之付费请教一位颇为资深的脱衣舞“大师”时,对方这样说道。
“但如果是后者……那便简单多了,你只需要迷住你的宝贝,记住舞姿反而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营造出的气氛,别忘了跟你的宝贝多做互动,向他展示你的魅力……”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最好他爱你。或者至少,他对你有足够的好感,嗯,性趣也算。不然哪怕你做得再完美,表现的再迷人,你将要面临的,依然是失败的难堪,相信我,非常的难堪。”
显然,莫行之是个好学生。
而王子霄,也是个好观众。
酒精带来的迷醉,让这个穿着睡衣靠坐在床上的家伙,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意乱情迷的状态中。
他是真的很渴。
嘴巴干的快要裂开了。
音乐变得越发缱绻。
莫行之拉着王子霄的手,沿着自己的腰线继续下移,最后停留在那条粗硬的皮带上。
“你再帮我解开,解开后我来给你奖励,嗯?”
王子霄没忍住,伸出舌尖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然后便尽力平复着自己的心跳,手软脚软地给他将皮带的一端抽出来,金属质地的端口发出细微的啪嗒声,每一声都像是敲击在他的脉搏上,嘭、嘭、嘭。
因为位置的缘故,也因为莫行之的某处部位实在天赋异禀的缘故,王子霄在帮他解皮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便偶尔会碰触到那团凸起,而那里显然处于接近完全觉醒中,像是有生命一般,温热,偶尔动一动。
将他的手心烫出了汗。
也不知道煎熬了多久,那条顽固的皮带终于被他解开了。
“好了……唔!”
话还没说完,莫行之便俯身将他吻住。
王子霄的脑子里嗡的一下,然后下腹处便骤然升起一股酸意,跟尿急的感觉好像,紧接着脑海里便层层叠叠炸开无数烟花。
唇齿间伴随着主人薄弱的意志,根本不可能组织起哪怕一丝有效的反抗,相反,那种欢悦劲儿,简直好比开门揖盗,主人家的好客之情多么令人感动。
两条火热的舌触碰到一起。
然后王子霄就终于感受到了期待已久的甘霖。
莫行之将含在口中的红酒一点一点度给了他。
这绝对是王子霄有生以来,喝过的最美味的红酒。
那些酒液一点一点滑进喉咙,却非但没有浇熄胸口中正在蒸腾的火焰,反而让其灼烧的更加炽烈了。
良久,唇分。
莫行之在近在咫尺的位置小声问他:“还要不要?”
王子霄很诚实地嗯了一声,双眼迷蒙,鼻端微红。
莫行之好像是轻轻地笑了一下。
很快,他的吻便又印了上来,同样的甘霖再次普度,王子霄不确定自己有没有随之发出可疑的呻♂吟,可能是酒精摄入的实在太多了,这会儿他无法自控的手软脚软,要靠在莫行之的身上,才不至于从床上滑下去。而这也使得他们两个大面积肌肤相贴,从第三者角度来看,简直就像是深情拥抱了。
莫行之再次拿起柜子上的高脚杯。
送到嘴边之后,才发现原来杯子里的红酒已经涓滴不剩了。
他遗憾万分地叹了口气。
很后悔自己之前准备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换一个更大的杯子?或者喂酒的时候,为什么不省着点用?
如果离开去那边再倒,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气氛便要被打破了。
其实,此刻王子霄心中正燃着烈火,莫行之就何尝不是?
而众所周知,一旦男人升起什么小心思,某处涨起来,于行走上便十分不利了。
于是干脆,莫行之将酒杯放下。
他扯开王子霄的睡衣。
然后俯身,向着其中一朵自己觊觎良久的樱花粉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