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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出乎人意料的是,鲁建中这样优秀的刑警,在房间里居然什么线索都没有发现。没有任何可疑人士,他所有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有脚印,门没有撬开的痕迹,阳台也没有攀爬的痕迹。除了那几根断掉的电话线和书房里满地狼藉的情况,那个人好像完全没有出现过。或者说,在她们惊慌失措的时候,那个人溜走了。这样高明的作案手法不得不使人想起许惠淑的案子,也是事后无迹可寻,看来,这个人有着很强的反侦查经验,高明得让人心惊。
他们站在乱七八糟的书房里,人人表情严肃,却不知道说什么。鲁建中建议:“我会去跟小区保安要录像带看看,明天再让人来这里取一下指纹。锁一定要换。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说着他审视地看着钟之璐,问,“这个人到底是冲着你来的,还是杨里?你以前得罪过什么人?”
房间里所有的目光都汇集到之璐身上,气氛凝重,她想笑笑缓和气氛,可却怎么都笑不起来,最后说:“我当记者时得罪的人,恐怕十个指头都数不清。”
叶仲锷不经意地瞥她一眼,说:“不是你。”
之璐一愣,“怎么?”
没有回答她话的意思,叶仲锷看向鲁建中,用一种两人皆心神领会的语气说:“鲁警官,我们单独谈一谈。”
两人一前一后地来到楼上的客厅,叶仲锷摆了个请坐的手势,说:“谢谢你冒雨前来,鲁警官。”
鲁建中拉开椅子坐下,神态从容,“不客气,分内之事。”
其实在此之前,他已经见过叶仲锷一次,是无意中碰见的,他跟自己上司的上司,也就是市公安局局长一起谈笑风生,那次叶仲锷留给他印象并不深,很快就忘记了。直到大半年后的相遇。在楼下时他觉得他眼熟,但是依然没想起来是谁;最后听到钟之璐的介绍方才想起自己曾经跟他有过一面之缘,顿时倏然一惊。原来,她的前夫居然是这样厉害的一个人物,多年的警察经验使得他看人很准,往往只从一个人的面部表情和眼神里就可以看出对方的心思,可是面前的这个男人,完全无懈可击。内敛,涵养十足,说话时透露着举重若轻的从容。
“我知道她有麻烦,但没想到这么大的事情,不论那个人影是不是真的存在,这个麻烦都不会太小。但跟之璐做记者时的事情毫无关系,以前她惹的一些小麻烦,我都已经解决了,就算我有顾虑不周的地方,也可以断定,没有哪一个人,会在这样的雷雨天气潜入别人家里而一物不取地离开,门没有被撬的痕迹,窗户没有攀爬的痕迹,屋子里没有水渍,那说明这个人下雨之前进来的,而且有钥匙。这里的钥匙有三把,我,之璐,杨里。”
“你怀疑杨里?”鲁建中抬起眼睛。
“我不怀疑她本身,杨里是好孩子,但她母亲的事情——”叶仲锷停了停,斟酌用词,“她也许知道一些内幕,被人胁迫也是可能的,就算她有所隐瞒,也不出自她本意。我不希望她受到半点伤害。”
鲁建中沉吟:“我有数。”
“那就好,”叶仲锷切入正题,“这次的事情,和许惠淑被杀一事有关。许大姐的被杀,也只可能跟李凡和万博公司有关系。要查,只能从这方面下手,是个突破口。”
鲁建中略带诧异地看他一眼,脑子里闪过“难怪年纪轻轻就如此有为”的念头,“你说的应该是正确的。但李凡我们已经查过,他也很配合,只是,我们什么都没查出来,如果要彻查,恐怕还要工商部门出面。”
叶仲锷摇头,“我不是说经济案,我是说的其他方面。你认为李凡等人杀人会自己亲自出面?买凶杀人,就必然和凶手有间接的接触。”
鲁建中自然也明白,“我们考虑过了,监听过电话,也派人跟踪过,亦一无所获。”
叶仲锷正色地看他,“这段时间必定会收敛许多,但我相信监视下去,以静制动,总会有收获。”
鲁建中目光炯炯,“叶先生,听你的意思,仿佛知道什么内幕?”
叶仲锷没有直接表态,只说了句:“需要我帮忙的时候,请尽管说。”鲁建中明白,这已经是态度了。
谈话眼看到了尾声,鲁建中迟疑片刻,神色不变,“你们不是离婚了?”
“婚是离了,但之璐,还是我老婆,”叶仲锷站起来,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道来,“很多事情,不会因为离婚而结束。”
十分钟后他们从楼上下来,从二人的神色上什么都看不出来。鲁建中对之璐和杨里打了个招呼,说要先走。
这个时候已经差不多凌晨两点,而雨基本上停了,他是开着警车来的,回去也近。之璐感谢再三,礼貌地送他出了门,她隔着门缝最后看到的,是他古怪的神色和嘴角的那丝苦笑,她有点诧异,但最后什么都没问。
片刻后杨里也去睡了,客厅里再次剩下她和叶仲锷。他们站在客厅的磨砂水晶吊灯下,光影在二人身上流转,她看了他一眼,刚刚对上他的视线,然后约好了似的停顿了两秒钟,就知道说什么了。
叶仲锷朝她走近了一步,说:“我明天让人换锁。还有,今天晚上,我睡哪里?”
之璐拿手指在屋子里一晃,说:“房子是你的,你要睡哪里就睡哪里,”说完又想起他从来只睡卧室,忙说,“嗯,你睡主卧室,我去楼上睡。”
“楼上的卧室几个月没打扫了,哪里能睡人?”他挥手,轻描淡写地说,“算了,一起挤一挤吧。”
二人在那张床上都“挤”了好几年了,哪里还有什么好腼腆的,又不是当年的钟之璐,没结婚之前宁可睡沙发睡地板都不肯跟他睡到一张床上去。而且——她的确是怕了,她的失眠问题没有缓解,还疲倦,疲倦得抬不起头,如果他在身边能有个好觉的话,也好。
其实只要他在这个屋子里,她就很安心了。听到浴室传来的水声,她放心了,是那种可以把命交给他的那种放心,眼睛也迷糊起来,几乎睡着的时候,感觉床身一动,眼皮下微弱的光芒随之消失,应该是他关了灯。不过今天没有灯也不要紧,他的呼吸,他的味道就在耳边,比任何催眠的药物更有效用。
她想要再次睡过去,可却不能,她屏住呼吸数秒,轻声说:“谢谢你,这么大的雨赶过来。”
“不客气。”叶仲锷语气格外平淡。
不知怎么的,之璐想起电话里的那个软绵绵的女人声音,一句话不可抑制地从嗓子里冒出来:“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有人在你身边?是戴柳?还是别人?”哪怕是两人最亲密的时候,她都不曾问过他任何有关别的女人的事情,可是离婚了,却反而能说出来了,随即觉得懊恼,“忘了这个,我随便问问。”
叶仲锷胸膛微微振动,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你在乎答案吗?”
当然在乎,可无论如何都不想知道,有极大的可能性,这个答案让她再次坠入深渊,于是说:“不,你不用告诉我。”
话音一落,她那床被子被人掀开,一双手迅速地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另一只手从她的头发后面伸过去,双臂稍微一用力,她就落入了身边人的怀抱中,以他的手臂为枕。床身很宽,再睡两个人都未必会很挤。可是他还是要凑过来,像以前那样抱着她,炙热的唇停在她的脖颈处,并且没有说话。
之璐怎么会不知道他身体的这些小细节源源不断地传达出来的情绪和欲望,她提醒自己,他们离婚了,离婚了。没有义务,道德上也说不通……可怎么都挣扎不开,抑或是不想挣扎?她心里想着不知从哪本书上看来的一句话,两个相爱的身体,如何才能不纠缠在一起?
黑夜里,薄薄的鸭绒被下,她闭着眼睛,在直觉的带领下,脸蹭贴着他的耳边。他的头发尚有湿意,因而显得很软,散发着清淡香味。熟悉的味道又回来,被这种香气蛊惑,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反手搂住他的腰,
小小的一个动作,让一切蓦然无可收拾。
接下来的一切如此的顺理成章。两人的睡衣内衣大部分都给叶仲锷扔到了床下,之璐在他身下浑身发抖,感觉到他身体里面有条河流冲破堤坝,四处蔓延,蔓延到她的身体里,恣肆奔跑。
最紧张的时候,她意识涣散,一遍一遍地叫他的名字。
被叫的那个人在微弱的光线下看着她的脸,五官精巧优美,额角、眉毛,甚至细长的眼睫毛上都挂细细密密的汗水。
认识这几年来,不论在什么事情上她都固执,除了这个时候才会软弱下来,任他攻城略地,任他进入和占据。他于是狠狠地,再一次深入她,同时吻下去,声音近乎咬牙切齿:“钟之璐,你怎么就不让我省心?”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清晨。窗帘厚实,白光从间隙勉力挤出几线光,细长的光线勾勒出窗帘的轮廓,房间里依然是寂静和暗淡的。之璐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班也不想上了,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可是这一翻身就撞上了一个人。
睁开眼睛,看清身边人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一刹那觉得过去的时光又回来了。她呆了呆,迅速抱着被子坐起来,退出去老远。
叶仲锷嘴角往下一压,两人缠绵得无法分开的景象还在眼前,在那个时候,他以为他们之间如坚冰的关系会缓和恢复,可一觉睡醒,就变了个样子,仿佛他是毒蛇,避之唯恐不及。
知道她脾气倔强,顿一顿之后,叶仲锷开口:“你不想说什么?”
钟之璐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他没有穿上衣,上半身裸露在空气里,皮肤紧致,线条完美,在晦暗的屋子里分外明亮,让人移不开目光。曾经熟悉的身体,曾经的丈夫,她本来什么都拥有的,可她亲手毁了这一切。
是啊,结婚与相爱也许确有关系,但是离婚,与不爱,也许毫无关系。之璐忽然觉得心酸,侧头不看他,说:“对不起。我做你的妻子,真是失败,失败透了,有时候我想,你要跟我离婚,也有道理。”
叶仲锷貌似无意地看她一眼,目光中有冰冷的寒光掠过,“你跟我说‘对不起’?除了反思,还有什么别的没有?”
“没有了。”
“我还以为你会说点别的。”心里不是不绝望的,还是老样子,他想听的话,她始终不肯说,至少,在清醒状态下,始终不肯说。知道错了和改正错误是两码事。
其实之璐猜到了他要她说什么,可事情哪里那么容易。按照朱实的说法,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已经让她精神有些异常,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再试第二次。如果这次她还做不好,她会死的,而叶仲锷也不会再对她有任何的感情了。那个时候,她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叶仲锷一言不发地开始穿衣服,之璐也在柜子里翻衣服,就像以前习惯的那样。只是比起以前,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不约而同地缄默着,一直到出门前,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那天上班也上得心不在焉,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小心翼翼地跟叶牧华说自己下午要去公安局,能不能请个假?
邓牧华眉心打了个结,盯着她半晌,方叹口气,说:“回去吧,停了停,”又说,“清宁给你开的那些补血的药,你没吃吧,脸白得像什么样子了,你好好休息吧,不然我给你放长假?”
之璐顿了顿,“师姐,我知道经常请假很不方便,我昨天想了想,如果有人有意见,那我可以辞职。”
邓牧华用目光剜她一眼,“辞职?你工作做得很好,辞什么职?”
之璐抬起眼睛看她,“师姐,谢谢你。”
她眼睛蓦然一亮,眸子里波光粼粼,让邓牧华看得一愣,颇为感慨,摇摇头说:“还以为当年那个钟之璐又回来了。那时你可真是半点不知愁滋味啊。现在都这样精神不济,编辑工作还做得相当不错,以前做记者的时候,都不知道会多出色。”
之璐不做声,埋头吃饭,多出色还不是被人一脚踢出门。
一次矿难,她去采访,差点就也死在了井下。半夜的时候从偏远的采访地回来,车子出了车祸,挂在悬崖边的几棵树上,摇摇欲坠,仿佛是好莱坞的大片那样刺激——她喜欢做记者,她要证明自己不用靠着叶仲锷就能做一个成功的记者。结果,再怎么努力,不过是肥皂泡沫,碎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站在公车站等车,顺便买了几份报纸。乍一眼看去,没有了她的南方新闻报照例是做得风生水起,以前她负责的版面现在由别人负责,中规中矩的新闻聚焦,挑不出什么错。她捏着那份报纸,站在路边发呆。
跟报社主任谈完话后已经是晚上,办公室里还有不少人加班,她用了个小箱子把自己的东西装好。她离开的时候很有气势,甚至还开跟同事们开了几个玩笑才走了出去,主任跟她说,他会对外说宣称她主动辞职,让她留着面子。她舍不得那些同事们,已经走得远了,可几步后忽然折了回来想再次告别,才清清楚楚看清他们脸上的表情: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怜悯和同情。
之璐这才明白了一个让她不愿相信的事实,原来这群同事们在更早的时候就了解了自己要被扫地出门的事实,她竟然沦落至斯。她离开了报业集团所在的大厦,在楼下抬头一看,别的没看到,只看到一扇一扇深色玻璃,平滑犹如镜面。
到家之后,喝了半瓶醇香的白酒,在沙发上彻底地醉死过去。
第二天中午才醒了过来,翻翻自己的手机,不少是以前同事打来的,的确是关心她的,不过她没有力气面对,一个个地回复后,当天晚上就换了手机号码。
有车子在她面前摁了一下喇叭,声音刺耳。她抬头,路边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那里,戴柳从车窗里探出头,对她笑了笑,说:“去哪里?我送你?”
“不用了。”之璐冷下脸。
戴柳说:“其实我想跟你谈点事情。”
之璐说:“我没空。”
戴柳一只手搭在车窗上,指甲颜色鲜亮,她笑笑,声音悦耳:“是吗?我还以为你有兴趣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各大新闻单位拒之门外呢。”
公车来了,就在几米之外。之璐看看公车,再看看戴柳,短暂的沉吟之后,上了后者的车。
戴柳今天分外殷勤,提出要请她去附近的什么地方坐坐。
之璐拒绝,态度冷淡之极,“有话快说。”
戴柳把车停在附近的树下,说:“怎么,曾经的叶夫人连车都没有?要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仲锷亏待你呢。”
虽然对车没有研究,依然能够感觉出,她这个车子绝对不会便宜。同样是做过新闻的,之璐有数,不论是做新闻主播还是她目前在电视台的位子,灰色收入相当高,随便在新闻里插入一点什么广告,收入堪比她一年工资。这个社会的现状就是这样。学生时代的钟之璐还很有点为此不满,有点义愤填膺,越大,就慢慢想开了。
她承认自己相当看重精神和道德的标准,但是她不会也不能强行让每个人都接受她的道德观点,也能以很宽容的目光看待一些现象和一些人。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很难宽容身边这个容貌姣好的女子。话不投机半句多。之璐面无表情地拉开车门,她一脚踏到地上的时候,听到戴柳在身后说:“钟之璐,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你的确是很优秀的新闻人才,这方面,你还是可以相信自己的。我实话告诉你,没有新闻单位要你,甚至你被南方新闻辞退,都是仲锷的意思,他在你去应聘之前,就跟报纸的领导打过招呼,让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录用你。哦,他也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一瞬间浑身都僵硬了,血液上涌,视线陡然一片模糊,但惯性犹在,脚步停不下来,来到路边,招了出租车。
仔细算算,主任忽然说起要辞退她,就是在她答应叶仲锷离婚后一个星期的时间。之前一两个月,他让她辞职,她不答应。原来那时候他已经有了盘算,于是他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开始行动。他一句话,一个电话,甚至还未必是他本人打的,就把她热爱的工作轻而易举地给断送了,而且,毁得那么彻底,残存的自尊心,自信心,还有骄傲,摧毁得只剩下残片。
随即想起以前采访过的新闻,弱势群体当真是卑贱如同蝼蚁。
她看着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景,不知怎的,猛然想起研究生时代跟罗罗的一番谈话。
那时她对自己和叶仲锷的感情并不确定,有心躲避,他打电话来她无不想办法搪塞,罗罗说她:“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以前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人士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为自己辩解的人,她没说“我从来不用他的钱”,在那一个瞬间,她有点震惊地第一次意识到,只要有叶仲锷在,她做的所有事情,她身边的事物,包括她这个人,都会变了个味道,她已经不是她自己了。于是她想了想,苦笑着回答:“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八九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地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罗罗瞥她一眼,只说:“你自己下决心吧。不过,我不赞成你跟他分手。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之璐,你走得太顺了,有时候都不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那番谈话之后,在很长的一短时间里,她都想跟他分手。跟离婚时一言不发完全不一样,那时他气得要炸了。他们看完电影,他送她回学校,在车厢里,她终于把那句在心里堆积了数月的话说出来。换来他冰冷而凌厉的目光,他“轰”的一声拉上车门,因为震怒让他的脸发青,说话宛如雷霆之势,震得她耳朵里嗡嗡直响,“钟之璐,你就这么对我?你知道我多在乎你,你知道我爱你?可你从一开始就打算跟我分手,对不对?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跟我提出分手!你怎么做得出来!因为我有钱有权,让你丢脸了?我有的这一切,每一分都是自己打拼挣回来的,这个也让你的自尊、自信受损了?”
之璐第一次见到他生气成这样,后来也见过一两次。他的全部面容变得生硬而僵滞,前额青筋历历可见,眸子里的激亮光芒犹如裂空而出无际无涯的闪电,即将失去控制。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感,是一种让人震怖的情感,蕴藏着极其强烈的力量。不得不说,她其实是有点怕他的,叶仲锷这个人,老实说,同床共枕两三年后,她也不完全了解他。
坐在出租车上,她胃里翻江倒海。那次吵完架后她出去旅游了好几天,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他在出口等她。一瞬间心都融化了,傻乎乎地扑到他怀里。然后,一毕业就被他拉着去结婚,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就嫁了人,浑浑噩噩,稀里糊涂。继续发展,发展,终于离婚了。什么都没得到,不,得到了一套房子,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回来的一套房子。是不是很划算?
本科的时候多自在啊,日子就像河流,一如既往若无其事地平静流淌。长这么大,父母头一次不在身边,完全没有人管,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天马行空没有拘束。如果有男生写情书,追到宿舍楼下,她就说:“我有男朋友了,在国外,我等他回来呢。”
很快的,也就无人滋扰。别人忙着谈恋爱,她忙着旅游,当家教挣一笔钱,父母再赞助一点,跟同学出去旅游,西安,西藏,四川,云南,敦煌都去过,回来后写数万字的游记,发表在杂志上,顺便挣挣稿费。
日子舒心得像童话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