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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烟花易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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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乔凌晨八点过从酒店出来的时候,姿态称得上是落荒而逃。11月的西市,空气里已带着点凛冽的寒意。池乔刚出酒店大门,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下意识地裹紧了身上的风衣,风衣之下是掉了两颗扣子的衬衣,丝袜早已不知所踪,赤裸的皮肤暴露在空气之外,风一吹过,身上全是寒毛直竖的小颗粒。

    出租车在大堂门口停下,酒店的服务生为池乔打开车门,在以往池乔从来不会注意这些细节,而此刻她总觉得服务生落在她身上的眼光是洞悉真相之后的了然和嘲讽。

    在报了目的地之后,出租车内一阵诡异的沉默,司机透过后视镜只看得见一张苍白的侧脸。下意识地摇了摇头,关上车窗,再也没朝后视镜看一眼。

    池乔维持着同一个姿势,脸朝着窗外,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不敢想。她只是紧紧地裹着风衣,十指泛白,害怕稍一放松,自己就会控制不住地尖叫起来。

    这种尖叫的欲望在她醒来的那一瞬间就产生了,她生生地把它吞了回去,蹑手蹑脚地穿衣关门,视线都不敢朝床上瞄,哪怕只是看一眼。

    在这两千多万的城市,或许每一天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像这样一夜宿醉醒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另一个男人身边的故事实在太俗套了,俗套到她都不想再去回忆一遍。

    车里太静了,静得让她觉得太阳穴一阵阵突突地疼。脑子里金戈铁马,每一根神经都跳出来作祟。

    “师傅,麻烦你开一下收音机。”话说出口,才发现每个音节都是颤音。

    司机这次连看都没看后视镜,顺从地打开了收音机。

    “爱城市,也爱生活。欢迎收听调频106.6,我是主持人朝曦……”好了,终于安静了。外界的声音抚慰着叫嚣的神经,池乔吐出一口气,突然想起自己的第一次。

    那一天是平安夜,街上全是人,狂欢,游行,塑料的棒槌在空中乱飞,落在某个角落时不时传来一声惊呼和咒骂。平安夜的城市,充斥着一股暴乱的味道,每个身处其中的人都在释放着一股跟平时截然不同的信号。堕落的,新鲜的,撩拨着每个荷尔蒙过剩的年轻人。

    迄今为止,她已经想不起初恋男友的具体模样,但仍然记得学校对面旅馆房间里泛潮的空气和晦暗不明的床单。清晨,她跟他手拉着手走出旅馆的时候,她竟然还能镇定自若地去药房买了盒紧急避孕药。也是在那一天,她才真正知道,所谓初恋的甜美,疼痛中带着献祭般的神圣,快感来临时如同置身天堂什么什么的形容都是狗屁。如同此刻她无比清醒地意识到所谓的酒后乱性跟那年的平安夜一样,人们只是需要给自己的荒唐,放纵和堕落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覃珏宇从池乔醒的那一瞬间他就醒了。更准确地讲他根本就没有睡。他闭着眼都能感受到那个彻底清醒的女人有多惊慌,下床的时候她甚至差点被扔在地毯上的衣物摔了个踉跄。他甚至能设想到如果他此刻睁开眼,然后跟她打个招呼:嗨,你醒了?那个女人会是什么反应。在最初一分钟的失措后,那张得理不饶人的嘴巴肯定会说出更加绝情的字眼:昨晚我喝醉了,我们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如果他再表现得有些怀念,那个女人肯定会从钱包里拿出现金扔在他脸上。对她,死缠难打是没有用的,她总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彻底摧毁你的自尊。

    覃珏宇深吸一口气,房间里还残留着这个女人留下的气息,如果不是垃圾桶里还扔着她不要了的丝袜,他甚至怀疑昨晚发生的一切到底是不是自己的春梦一场?哎,他怎么会看上这样一个女人呢?

    他回国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池乔的杂志社上班,他当时在人事部填入职资料,就听到门外传来的声音:好好的太子爷不当,跑我们这来当摄影?这年头的富二代都闲的蛋疼么?火气蹭蹭地就上来了,等他见到池乔本人,火气又嗖嗖地下去了,安慰自己说别跟一小姑娘一般见识。他甚至还客气地问她:你是谁呀?那小姑娘也不搭理他,视线朝他身上晃了一眼,就对身边的一个中年男人说:老韩,这孩子就是你们部门的了。好好伺候着。转身就走了。

    那个叫老韩的是杂志社的摄影总监全程唯唯诺诺,一副老好人的样子,等那姑娘走了才坐到覃珏宇对面,“谁让你是关系户呢?咱们就不走那些繁文缛节的程序了。那啥,明天来上班吧。”这里的人说话都是这样的么?

    “刚才那小姑娘也是你们这的?”

    “小姑娘?”

    “就刚刚你们一起进来的那个。”

    “我们主编呀!啥?你刚说她是姑娘?”

    “主编?池乔?!”

    只是他不知道当这个姑娘的段子传到池乔耳朵的时候,池乔在老韩面前学托尼翘着兰花指唱起了思凡,“我本年芳二八……”然后就听到办公室传来老韩的哀嚎:“天啊,收了这老妖婆吧!”

    老妖婆池乔,小姑娘池乔,牙尖嘴利的池乔,雷厉风行的池乔,插科打诨的池乔,撒娇卖萌的池乔,在杂志社,人人都爱池乔,包括他,覃珏宇。还有,还有,还有昨晚酥成一滩水的池乔,在他身下绽放的池乔。他的,池乔。

    池乔一进杂志社,托尼就跟一展翅的孔雀一样一步三晃地从走廊那边冲过来,二话不说就跟了她一个贴面吻。“生日快乐,亲爱的。”然后一路搂着她朝办公室走去,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今儿下了班哪也不许去哈,你今天就是小爷我的人了。”“跟你说过了我今年不过生。”“干嘛不过呀!大寿呀,今天我还特别为你准备了《女人三十》这一经典曲目专门献给你的哟!”“你再一天到晚叫嚷着我三十岁,我就把你得艾滋的事情告诉所有人。”“喂,不带这样诋毁人的哈。”“那你还诋毁我呢!”“好,好,哟,跟鲜长安和好了?”托尼瞥见池乔脖子上的吻痕,笑得那叫一花枝烂颤。

    池乔下意识地理了理衣领,脸唰一下就红了,有些恼羞成怒,“你一天到晚不去盯着男人看,看我干什么?”然后不由分说地把托尼关在了办公室门外,“叫莎莎给我倒杯咖啡进来,十分钟之后开会。”

    莎莎是池乔的秘书也是杂志的流程编辑,这个时候早就端着一杯咖啡走到池乔办公室门外了,看着托尼吃瘪的样子,笑得格外舒心,“今儿太后心情不太好?”

    “你们家太后更年期了吧?”托尼一甩头,施施然走回自己办公室了。托尼是杂志社的妖孽,那池乔就是收妖的王母。

    覃珏宇到杂志社的时候,会议已经开始了。今天是全员都必须参加的选题会,他知道池乔并不想在此刻看见他出现在办公室,但是他还是出现了。走到老韩的位置旁边坐下,老韩先是瞧了瞧池乔,发现她正盯着投影仪看,才小声地跟覃珏宇说,“怎么回事?下期的拍摄计划的PPT做好没有?”

    “做好了,”覃珏宇拿出一个U盘递给老韩,“韩老师,待会还是你上去讲吧。”老韩看了他一眼,没做声,算是默许了。

    《名仕》杂志的选题会并不是大家坐在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就完事儿的。这本广告年收入高达5000万的高端圈层杂志之所以能在传媒集团众多刊物里独树一帜,靠得绝对不是闭门造车心血来潮的几个选题和栏目,拿池乔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讲:“我要每一页纸每一个字都是赚钱的。”如果说广告,内容和发行是一本杂志的三驾马车的话,那么池乔就是那个驾着这三驾马车一路驰骋的女王。

    覃珏宇喜欢看池乔在开会时的样子。在五六十人的会议室里,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一句话都像泼到每个人心口的那盆凉水,有的是醍醐灌顶,有的是刻薄责问,更多的是让所有人都打足十二分精神,因为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点了你的名,问你问题。她的每一句质问可以让站在台上阐释选题的编辑哑口无声,每一句肯定足以让被表扬的同事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当然,你可以将这一切都看作是覃珏宇夸张的描述。至少一开始,覃珏宇对这个出言不逊的女人是不以为然的,甚至还产生过一些不洁的联想,比如让这个年纪轻轻的女人管理这样一本杂志,在她之下的采访总监,摄影总监,甚至是经营总监托尼都是比她更资深的媒体人,不是潜规则又是什么,不是花瓶又是什么。他甚至还跟老韩旁敲侧击过:“池乔也是关系户么?”老韩当时吐了一口烟,说得话高深莫测:“池乔就算不上班,她男人赚的钱也够她花三辈子了。”覃珏宇当时不是很理解这一句话,到底是因为她男人的关系还是她根本就不花她男人的钱,但他至少知道了一个信息,池乔是有男人的。

    当然,他当时只是哦了一声。池乔有没有男人,或者池乔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对于当时的覃珏宇而言只是一则则无关痛痒的八卦。池乔这个名字,对他而言,只是一个头衔,一个上司的上司。

    直到很久之后,他们那次在越南拍摄那期的高尔夫球场专题,一群人在越南街头闲逛,他看见池乔穿着当地的纱笼,模仿着旅游节目主持人的语气一路走一路解说,惹得同行的人嬉笑不止的场景时,他脑海里突然崩炸出一个念头:池乔的男人也见过这样的池乔么?从此之后,这样的念头总会时不时从脑海里炸出来。在三亚的海滩,她像个孩子一样在沙滩上玩沙子,别人堆的是城堡,是名字,是心,她认认真真忙乎了半天,指着一摊像蛋糕又像大便的图案问老韩:“像不像麦兜拉的那坨屎?”这个时候,你敢相信她快三十岁了吗?在她男人面前,她也是这样像个孩子吗?可是,这还不够,这不是全部的她。在杂志社组织的名媛舞会上,她穿着一袭檀香绸的旗袍亮相,他看见她跟那些嘉宾跳舞,跟客户交谈,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游刃有余,他听见她跟那些客户的寒暄,不着痕迹的赞美,旁边的小编在他耳边感叹:影后呀!这个时候的池乔是熟透了的,像挂在枝头上的桃子,三分媚七分娇。尤其是她朝着角落里的他走来,走到人迹罕至处,干脆脱了那双高跟鞋,一手提着鞋,一手拿着烟,“有火没?”他拿出打火机给她点烟,烟雾在两个人之间弥漫,他的耳边只听得见心脏跳动的声音,甚至没有听见她粗俗的抱怨:“谁他妈发明的高跟鞋?”

    当他意识到这一切不对头的时候,事情早已不在他的控制之中了。

    池乔已经不太在意报选题的编辑到底是在说些什么了,她知道覃珏宇进来了,她也知道他悄悄地坐在了老韩身边,如果目光是可以灼烧人的射线的话,她相信她此刻已经在覃珏宇肆无忌惮的注视之下灰飞烟灭了。她在心底狠狠地骂了句“靠!”纷乱的思绪已经不足以主持这场选题会了,第一次她在这样的场合有了如坐针毡的感觉。托尼就坐在她旁边,瞥了她一眼,“你发烧了?”池乔回过神,“啊?”“没发烧脸怎么那么红?”池乔嘴唇都要咬滴血了,脸红这种事情还能出现在她身上。“有些不舒服。”她佯装咳了几声,顺着托尼搭的台阶下,反正也不知道在说什么了,还不如早点散会。托尼摸了摸她的额头,“好像是有点烫。”

    然后一场原本是马拉松的选题会就在池乔突如其来的高烧中草草收尾了。

    走出会议室的时候,托尼说,“今天真不过生了?”池乔努力挤出一个笑,“如果你想明天到医院来探病的话。”

    开完会,池乔就回家了。洗了一个热水澡,当然,在上班之前她已经洗过了,这种下意识的行为让她很为自己觉得不齿。然后关掉手机,倒在床上。这个时候,她才觉得四肢百骸都疼,从骨子里泛出的酸疼,就连动一根指头都让她有些无能为力。在陷入黑暗的最后一刻,她想的是:该死的,不会真的生病了吧?

    鲜长安放下手机,眉头皱了皱。到现在还没有开机,是出了什么事?还是真的不想见他?苗谨给他沏了茶,看了看鲜长安的神色,小心翼翼地开口:“鲜老师,怎么了?”鲜长安下意识地揉了揉眉心,看着眼前这个低眉顺眼的女孩,他跟池乔之所以走到如今这个地步,这个女孩不知道在背地里下了多少功夫?当然,他也知道,这一切又何尝不是自己顺水推舟的结果。

    “没什么,我今儿回趟市区。”说完拿上车钥匙就出门了。苗谨追出去几步又定在原地,要说心里没有半丝起伏那是骗人的。转过身的时候她努力扬起一丝笑容:反正他们快要离婚了。

    鲜长安如今住在东郊浓园,早几年这还是一片荒地,不远处就是名泉山,有山有水,风景也好,他在这买了一块地,依着自己的喜好修了院子,做古董这行的几个朋友也在这附近依葫芦画瓢地修了别院,没想到过了几年,政府将这一带规划成了艺术群落,也就是现在有名的画家村。苗谨就是他画廊签下的画家。这几年艺术市场被炒得热火朝天,顺带地也让这一片成为炙手可热的地方,可是能在这儿有个三进三出大院落的人可不多。别人眼馋他的院子,可是池乔却看不上眼,倒腾了一下水缸里的金鱼儿,看了眼鲜长安养的那些花花草草,风一吹,就快成精了的模样。“你在这演聊斋呢?”夫妻感情好的时候,周末池乔还愿意跟他一起过来,请朋友在这喝喝茶,弄弄烧烤。只是最近一两年,他把这当成了家,池乔来的次数倒是屈指可数。或许她说得对,这不就招来了女鬼了么?

    从浓园到市区,这个时候已经不堵车了,但也开了快一个小时。鲜长安把车停到池乔家楼下,却半天没从车里下来。

    说什么呢?今天你生日,我来看看你?离婚协议我收到了,但我不打算跟你离婚?池乔,你听我解释,苗谨她是个意外,我们以后好好过,行不行?……

    鲜长安第一次觉得乏力,词穷。婚姻的确是个魔障,足以让曾经水乳交融的两个人活生生成了怨偶。他一点也不怀疑,就算他此刻死了,说不定池乔还嫌不解恨,在他的坟墓里放上两只镇魂兽,让他生生世世都不得翻身。

    可是,故事的开始并不是这样的。

    当年池乔还是记者,不知道从哪顺藤摸瓜打听到了他收藏了很多民国时期的玩意儿。鲜长安的本行是做古董生意的,这一行当的人多数都很低调,毕竟古董这门生意,虽说是几千年就有了的行当,但免不了有些不能说的秘密,以新充旧或者私藏点文物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当下他想也没想就拒绝了采访。可惜的是,他遇到了池乔。当时的池乔24岁,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就在当地最出名的都市报升至了首席记者,碰钉子的事情她见得多了,也没有打退堂鼓的打算,更何况年轻气盛,虽说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采访,但她就有股不到黄河心不死的韧性。

    当时他在西市大学历史学院兼了一个客座教授的职务,时不时还要去给学生上课,池乔坐在课堂上,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像是盯着一个猎物,笑得那叫一无辜。

    “你们这些做记者的,都是这样无孔不入的么?”

    “鲜教授,其实如果您不是对我们媒体人有先天性敌意的话,无孔不入这四个字也可以理解为兢兢业业。”鲜长安第一次见识到池乔的伶牙俐齿。

    至于这个采访,池乔最终还是完成了。说实话,收藏民国时期的东西本身就没有什么太禁忌的地方,而且池乔的初衷只是为了完成一期民国文化溯源的选题。找一个能对有民国文物收藏癖的学者现身说法才会让这个选题更加有说服力。鲜长安在对稿件一审再审一改再改,觉得真的没什么不妥之后才不情不愿地点头同意,却不知道池乔已经在背后给他取了一个“事儿妈”的绰号。

    事儿妈鲜长安对池乔的改观是在半年之后,池乔给他打电话说有人在成都弄个了私人博物馆,展出的都是辛亥革命之后的纪念品,池乔说:“鲜教授,我觉得在中国能够建一座私人博物馆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单不论展品的价值,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瞧瞧。”

    就这样一来二去,鲜长安跟那家私人博物馆的馆主穆建国也成了朋友,中间少不了池乔的穿针引线,到最后鲜长安甚至还把自己收藏的民国时期的东西统统都捐了给穆建国。

    男女之间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刚刚开始的时候,你会在不经意之间想到她,然后会心一笑,你会为某个不知道该解释为缘分还是巧合的相遇感到莫名的欣喜。对当时的鲜长安而言,池乔这个女生就像一道流光溢彩的星星划过他过于刻板拘谨的生命。

    可是,烟花易冷,流星易逝。即使再唏嘘不已,鲜长安也不得不承认,物是人非真真是人间最残酷的字眼。

    池乔睡得并不踏实,这场高烧来得气势汹汹,烧到半夜,她已经神志不清,喉咙干哑,手伸到床边想喝杯水,都觉得万分困难。门铃一声接一声地响着,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池乔一咬牙,爬起床,两眼一黑差点又倒下去。哆哆嗦嗦地打开卧室门,扶着楼梯一步一步往外面走,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门铃依旧持续不断地响着,门外的人有着异乎寻常的耐心,好像要把这门铃按到天荒地老一样。

    终于门开了。

    池乔看见覃珏宇站在门外,随之而来的一阵彻骨的冷风,心里闪过三个字:自作孽。索性两眼一闭,眼不见心不烦地倒了下去。

    覃珏宇忙活了大半夜,先是手忙脚乱地把池乔抱上车,一路冲到医院,楼上楼下地跑了几圈,量体温,抽血,做皮试,输液,搞了大半宿,一开始眼也不敢眨的盯着输液的瓶子,时不时拿热毛巾敷着池乔的额头,两瓶点滴输完,他也有些支持不住了。池乔醒过来的第一眼就看见耷拉着脑袋在床边一点一点的覃珏宇。

    池乔闭了会眼睛再睁开的时候,覃珏宇已经醒了。“渴不渴?要不要喝水?”池乔想说话,才发现嗓子都快要烧起来了。

    喝了整整一杯水才缓过劲来,这才觉得四肢百骸酸软得像中了软筋散,半点力气也没有。但好在嗓子已经没事了,开口第一句话就把覃珏宇定在那了:“明天你去人事部办辞职吧。”

    覃珏宇一时没缓过神,脑子重新恢复运转之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女人怎么不烧死算了?

    如果两个人的性别对换一下,覃珏宇完全可以在病房里唱一出负心薄情的戏文,一边泪洒衣襟,一边把一个被负心汉抛弃了的良家妇女演得活灵活现,让人潸然泪下。

    可惜,可惜覃珏宇是个男儿身。一不能指着池乔的鼻子骂她不认昨夜浪翻红被的风流债,二不能骂自己被猪油蒙了心智才会爱上你这个人渣,三更不能对着还躺在病床上手上还扎着针的虚弱到不堪一击的身体拳脚相向。总之,覃珏宇很冤,也很后悔,刚才就不该给她喝水,最多拿棉签沾着盐水在她嘴唇上沾沾不就好了,为什么要让她开口说话呢?

    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是万箭穿心。

    “你不辞职也行,那我辞职好了。”一刀不够,再补上一刀。

    “你什么也别说了,好好睡吧。”覃珏宇脸色难看到可以滴出水来,转身出了病房。

    池乔听见关门的声音,终于长出一口气。“行差踏错总比一错再错好,姐姐这是为你好,知道不?”

    池乔在医院输液的当口,鲜长安在车里坐了一夜。覃珏宇像只受伤的小兽不知所踪。托尼跟一干朋友在KTV里唱歌,最后一次放下电话,“这女人该不会躲起来哭了吧?三十岁有那么可怕么?”盛铁怡在旁边插嘴:“跟你说了不要提她的伤心事。”池乔的妈妈打了半天电话,依旧是关机状态,纳闷地睡去。

    就这样,池乔迎来了自己的三十岁。在一场高烧中涅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