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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静没有动弹,晚风扑扑地吹着她的裙摆,像是鸽子的翅膀,轻软地拍着她的肌肤。而手里的桃子沉甸甸的似千斤重,勒得她手指发红发紧发疼,她有点后悔买桃子了,或许空着手可以逃得更快。不过她下意识挺直了腰,逃?不,她并不需要再逃避。事隔多年,她一直觉得自己比从前更软弱了,但到了今天,她才忽然地觉得,原来粗粝的生活并没有让自己软弱,反倒令她更加坚强。
聂宇晟一直走到了她的面前,他高大的身形在路灯下投射出的阴影笼罩了她,她慢慢抬起头来看着他,眼中只是一片平静。
刚刚在蛋糕店的时候他就已经认出了她,不然他不会订那个蛋糕,可是当年她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他们之间早就已经银货两讫,谁也不再欠谁。隔了这么漫长的岁月,当再次相遇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居然一点也不再怨怼。从前种种的痛苦与难堪,原来真的可以随着时间而淡化甚至淡忘。
聂宇晟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无波无澜地看着她。谈静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倒不是被他的气场压迫,而是她必须得说点什么。他为什么会跟着她回家来呢?是好奇吗?不,聂宇晟从来不好奇,他也从来不做没有用的事情。她觉得自己不能不开口了,当年踏着落花而来的白衣少年已经死去,而今天的相遇,只是人鬼殊途。
她甚至笑了笑:“好久不见。”
他看了看她身后敝旧的楼房,淡淡地问:“你住在这里?”
“是啊。”她像遇见老朋友,语气平静无波,“要不要上去坐坐?”
他扬起半边眉毛,这个男人还是那样英俊,一举一动都透出俊逸不凡,低沉的声音仍旧仿佛带着磁性,只是字句里却藏不住冷若冰霜似的刻薄:“你经常邀请男人上去坐坐?”
“当然不是。”她很快地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老公应该下班回来了,如果你不介意,上去喝杯茶好了。”
他笑了笑,说:“不必了。”
他开车跟着她到这里来,是眼看着她过得不好,他才会觉得安心。她笑了笑,说道:“要不上去吃点水果,我记得你最喜欢吃桃子。”
有一次他发烧吊水,坐在输液室里,她把桃子一片片片好了喂给他吃,一边喂一边心疼,因为他烧得连眼睛都红红的,眼底出了细小的血点。那个时候他还叫她老婆,那个时候她还以为他们一定会结婚,那个时候有多傻啊,把所有的一切都当了真。
“谢谢,还是下次吧。”他仍旧彬彬有礼,就像是对待陌生人。
她轻松地笑,说:“那我上去了,再见。”
他没有跟她说再见,再见,不,永世不见。今天的这一面已经是纯属多余,今生今世她都不想再见到她,想必他亦如此。
她一直走到楼道里才觉得手心是潮的,背心里也是涔涔的冷汗。她抱着那袋桃子,像抱着什么宝贝,在漆黑的楼梯间里一步步摸索着朝上走,唯恐惊醒了什么似的。
原来——原来已经七年了。
她过得并不好,正如了他的意。她也并没有撒谎,不过刚刚她邀他上来的时候,心里还真有点怕他当真上来,那时候她可真不知道该如何收拾残局……当她摸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听见客厅里哗啦啦一阵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落下来。她一脚踏进黑暗里,孙志军果然已经下班回来了,不过跟往常一样,喝得烂醉。没有开灯她也能闻见他身上的酒臭烟臭,她在那里停了一停,仿佛是积蓄了一点力气,伸手摸索着开关,把灯打开了。
孙志军吐了一屋子,她把窗子打开透气,去厨房铲了煤灰来清扫秽物。本来家家户户都烧天然气了,但她跟开电梯的王大姐讨了不少煤窝煤灰,王大姐就住在车棚旁的小平房里,没有天然气,日子过得十分俭省,平常还烧蜂窝煤。她讨煤渣,就是因为孙志军每次喝醉了就吐一地。谈静很利索地收拾完屋子,然后打了一盆温水来给孙志军擦脸,毛巾刚碰到他脸上,他就一胳膊拐过来,胳膊肘正巧撞在她鼻梁上,撞得她脑袋一懵,整个人都往后一仰,倒坐在了地上。
鼻子开始流鼻血了,她随手拿起卷筒纸,揪了点纸卷成一团塞上,然后继续给孙志军擦脸,擦胳膊。温热的鼻血慢慢浸润了纸卷,她低头拧毛巾的时候,一滴一滴就落在了脸盆里,血丝化成细缕,没一会儿就散入水间,再不见了。她去换了一盆水来,这时候孙志军倒乖起来,像个大婴儿,由着她摆弄。她帮他擦洗完,又替他脱下脚上的鞋,换了毛巾替他擦脚。看他横躺在沙发上,知道自己没办法把他弄到床上去,于是从卧室拿了床毛巾被出来,给他搭上,让他好好睡。
忙完这些,刘海已经被汗濡湿,紧贴在脑门上。她拿了睡衣去洗澡,洗完澡出来再洗衣服。孙志军的牛仔裤又厚又重,只能用刷子刷,她只差又忙出一身汗,最后端着盆子去阳台晾衣服,阳台上夜风十分清凉,她忍不住就站了一会儿。
只那么一小会儿,就足够想起很多的事,人在极度疲劳和极度困顿的时候,总是会回忆自己最好最幸福的时光。这种回忆太奢侈了,她靠在纱门上,远近都是人家,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遥远的车声传来,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今天聂宇晟的出现还是打乱了她,她一直觉得自己已经心如死水了,但他为什么还要斩尽杀绝?
幸好她已经结婚了,她从来没有这样庆幸过,但内心深处有小小的惶恐声音。其实没结婚又能怎么样呢?他们相互之间的怨毒已经深刻入骨,聂宇晟说过:谈静你以为这算完了吗?早着呢,不让你身败名裂,我绝不会放过你。
身败名裂算什么,比身败名裂痛苦一千倍一万倍的她都受过来了。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最后是怎么熬过来的,幸好已经全都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她起来的时候,孙志军的酒已经醒了。他已经上班去了。她有时上早班有时上晚班,而他也是有时白班有时夜班,两个人常常见不着面,见着了也说不着话。孙志军一下班就和同事去小馆子喝酒,不喝到醉醺醺绝不会回来。起初她还劝,毕竟喝酒伤身。后来有一次她劝得久了点,他一拳头捶过来,把她端在手里的一碗醒酒汤掀翻在地上,瓷碗摔得粉碎,汤溅了一地,从那以后,她再也不劝他了。
她上班是倒一休一,今天整天都不用去店里。她收拾了一下就去菜场买菜,做了西红柿炖牛腩,还有鱼丸子。牛肉涨价涨得厉害,也顾不上了,做好了这两个菜她就装进饭盒里,本来已经拿了交通卡打算出门了,后来想了一想,又坐下来了。今天她哪里都不想去,包括陈婆婆那里。
平白无故空出一整天时间,她把家里的床单被褥什么都洗了。又把厨房瓷砖上的油烟积垢仔细清洁了一遍,最后是洗厕所。里里外外收拾过来,处处窗明几净,她才脱了橡胶手套,喝了口窗台上晾着的凉茶。喝了一会儿茶,她心神不定,又起来拿钥匙开抽屉,把藏在底板下头的存折拿出来。孙志军已经有快两年没给她一分钱了,他那点工资,喝酒打牌都不够用。家里的水电煤气,样样都得开销,她只好尽量节省。可是怎么省也省不出多少来,这么多年,存折上也就一万多块,这是她压箱底救急的钱,每隔一阵子,她就拿出来看看,只是越看就越是揪心。她吃过没钱的苦头,妈妈最后病危在医院里的时候,等着钱救命,可是她一点儿办法也想不出来。从那时候起她就落下了心病,每隔几天,总要把存折拿出来看看,可是再怎么看,后头也不会多出一个零来。
她怏怏地把存折收拾起来锁好,目光落到昨天买的桃子上。毛茸茸的鲜桃像是豆蔻年华的少女,带着清新甜美的气息。其实她早就不吃桃子了,可是昨天鬼使神差的,却买了两斤桃子。从前的时候一遇上聂宇晟她就鬼迷心窍,而直到如今,她一看见他,还是会失魂落魄。
“快看!聂宇晟!”
聂宇晟走进门诊的时候,旁边小护士一见了,飞快地推着另一个小护士的胳膊,像是影迷看到了偶像,几个小护士都转过头来,齐齐对他行注目礼。他其实并没有注意到有人在看自己,径直上电梯去了。一群小护士这才松了劲,一个说:“都说聂医生是本院最帅的医生,果然是真的。”另一个说:“是单身医生中最帅的吧,可惜常医生结婚了,其实常医生比聂医生帅。”
“我倒觉得常医生没有聂医生帅,再说聂医生比常医生高,男人高才叫玉树临风啊。不过常医生长得像陆毅,一笑可帅了。聂医生不怎么爱说话,成天板着一张脸,我不是有个同学在心外吗?她说居然从来没看到聂医生笑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有同学在心外啊?那还不赶紧近水楼台一下。都说聂医生还没有女朋友,叫她努力努力搞定这钻石王老五,多好啊!”
“近水楼台有什么用,全医院都知道聂医生的爸爸是聂东远。聂东远你知道么?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每天挣的钱数都数不过来。听说他们家连私人飞机都有,这样的钻石王老五,克拉数太大了,一般人谁配得上啊,咱们还是看看得了。”
电梯到四楼停下,心外科和胸外科都在这一层。大厅里很多等叫号的病人,电子屏不停地翻滚,报着挂号顺序。比起住院部,这里要嘈杂许多。聂宇晟很少到门诊里来,本来按惯例每个医生每月都得有三天在门诊,只有科室主任副主任可以例外。不过聂宇晟手术非常多,排得太满,科室主任就说:“不要给小聂排门诊了。”
科室倒没人说闲话,毕竟手术比门诊累。他刚到医院的时候,虽然同事都待他很客气,不过这客气里多少有点疏离。一个富家公子,留美归来,双博士学位,偏偏执意来公立医院上班。虽然他们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医院,但大多数同事心里是犯嘀咕的,包括科室的方主任,据说还跟院长怄气,并不想要他。但是后来时间长了,大家互相了解了,对聂宇晟倒好起来。毕竟他技术精湛,对病人又细心,一点公子哥的脾气都没有。有一个有钱的董事长爸爸又不是他的错,所以心外科的大部分同事都对他印象不错。方主任对他更是青眼有加,每次会诊都亲自带着他,人人都说连脾气古怪的方主任都喜欢他,聂宇晟果然招人喜欢。
不过最喜欢他的还是医院那帮小护士,虽然他不怎么爱说话,也很少参与医院的集体活动,不过他的人气一直排在全院八卦排行榜第一名,连最易让人亲近的消化内科常医生也常常屈居其下。小护士们最爱研究聂宇晟穿了什么鞋,因为医生袍一穿,只有鞋子露在外头,据说还有人专门用手机偷拍他鞋子的照片,发到医院内部的BBS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