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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人肉的力量1

作者:熊猫的马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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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消一周,我因故在罗鹏益办公室里泪奔的消息人尽皆知。因为那个时候他还握着我的手,很快就传成了我们男女关系混乱。人肉的力量是可怕的,没过多久,群众们竟然连我和他曾在C&C共事过的旧闻都挖出来了。

    所以当我在公司楼下看到杜心悠的时候,没有任何惊吓慌张之感。见到那幕的人太多,难保没有几个有心人士。

    五点多的光景,夕阳映红了大半个苍穹,天际的绯色似乎落到了杜心悠眼里,她整个人显出一种尖利的敌意。我们对视了半晌,身侧不断有人从写字楼进出,黑白灰的沉默着装似乎是镜头下古旧刻板的人造景观,随着天光的消散,一点一滴的淡去。

    五点三十一到,广场的灯成排亮起,串联成一条华光溢彩的珠链,向远处延展。白茫的灯光在眼前弥漫,杜心悠带着满身光影朝我走近。靠的近了,看到她眼中一闪而逝的愤恨。情知不妙,我立时反应过来,在半空中拦住了她挥下来的巴掌。

    人有两只手,我挡得了一边,没提防另一边。感觉颊边有掌风袭近,躲闪无门,我闭了眼准备挨打,结果身后有人更快的出手,握住了杜心悠的手腕。

    “你在干什么?”罗鹏益上前一步,语气微冷。

    “我干什么?你问问你自己干了些什么!”她一扬手,径直砸了个手机过来。

    手机从罗鹏益胸口掉落,在坚硬的大理石地面摔了两圈,虽然外壳摔落,但是屏幕仍然完好,上面显示的图片正是那天在罗鹏益办公室里,他扶着我的场景。

    “这两天你都说你加班很忙,你说……要我安静,我一直这么相信你,所以不吵也不闹,但结果呢?”杜心悠怒目望着他,眼里泪光闪动。

    罗鹏益颦眉,“这不是看图编故事,你理智点。”

    “理智?!你教我怎么理智?事出有因,如果真的没有问题,怎么会有这照片和流言出现?”杜心悠显然被罗鹏益冷然的态度激怒了,不断要朝我的方向扑来,“韩真真,从一开始看到你那个箱子的时候我就怀疑了,怎么会这么巧?其实你处心积虑的离职就是为了靠近LOY吧,果然是演技派啊,一边装作不在意的放松别人警惕,一边就做出这样的事情。很好,很成功,被骗了一次又一次,是我活该自找的。”

    “你够了。”罗鹏益侧身挡住了杜心悠,拨冗示意我,“这事和你无关,我代她道歉。”

    “罗鹏益,你就这么护着她?我要道歉什么,难道你们两个背着我偷偷摸摸,我就该当什么都不知道处理?告诉你我做不到,韩真真,你站住,我们说清楚,你不能走……”

    压根与我无关的事情,站着不走就是真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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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心悠的声音渐渐被我抛到身后,脚下是木板条铺就的路,木板和木板间隔着两指宽的缝隙。步履仓促间,鞋跟卡了进去,脚下一扭,我的身体呈DNA螺旋记忆体扭曲状扑倒。手肘在粗糙的木板擦刮下泛起火辣痛意,因为不自然的扭曲角度,我一时爬不起来。身侧有好心路人及时伸出了援手:“小姐,你还好吗?”

    “没事没事,谢谢。”借着好心人扶持站稳之后,我看了看身上的伤势,手臂刮出一道血痕,丝袜已经勾破,衣服上沾了不少灰,不用临水自照,我也知道此时形象有多渗人。鞋子依然卡在木板缝隙里,我蹲下身拔鞋子,用力过猛,竟然自鞋跟处齐齐断裂。

    菜市场三十一双的鞋子,其质量果然是叫人叹服的。扔下破鞋,我索性将另一只鞋子也踢了,赤脚往前走。因为脚腕严重擦伤,每踏一步都是钻心的痛,走了两步,我靠着路边行道树暂歇。

    从上个星期在罗鹏益办公室撞到头开始,我的命运进入了多舛的阶段,从桃色绯闻升级到了生命威胁,看起来很有必要买根红绳挂着防身安命。

    现今社会,赤脚大仙是种不文明的行为,最后我买了双拖鞋,打车去了医院。拍片诊断结果是右脚踝轻微骨裂,暂时不用石膏固定,医生开了些药,并嘱咐我静养,两个月内杜绝跑跳等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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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给MARY打了个电话,和她详细解说了我的伤情。MARY对我的现状表示了极大关切,并且承诺会在接下来两周内帮忙主持工作。

    虽然她没有实际表达什么,但是今天我的病休和昨晚杜心悠的出现这样绝佳的八卦素材是不会被众人放过的。不过她们说什么也不会当我面,就当无知者无畏了。挂上电话,我煮了包泡面,草草果腹之后爬回床上睡觉。

    罗鹏益电话来慰问的时候是下午三点,我被铃声惊醒,从床底下找出了手机。听着我沙哑的声音,他只说了句好好休息。搁下电话,这一休息就到了晚上,我又被门铃吵醒。

    窗外夜色深沉,房间里只有小区路灯透进的微光,一时找不到拖鞋,我蹒跚着走到门口。

    “谁啊?”正常人被吵醒总是有气的,何况我虽人残但是气并不残,所以拉开门的时候口气很不好。但是准备好的牢骚在门口那张脸映入眼帘的时候,整句吞回了肚里。

    “surprise。”门口那人背了个斜肩包,穿着卡其色外套,黑色仔裤,在楼道间晕黄的光影下笑开了一口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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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口吃了,被这surprise吓得。

    “现在不是问为什么的时候吧,你不觉得把一个远道而来的朋友堵在家门口是很不道德的一件事?”林嫣凑近一步,挤开我准备进屋。擦肩而过之际,他突然伸手扳过我的脸。

    “怎么了?”我小紧张了一下,毕竟睡醒之后还没来得及照镜子,不知道脸上是不是有口水之类的痕迹。

    林嫣很是庄重的望着我,一字一顿,“有眼屎。”

    “有你妹啊!”我怒起一掌推开他,因为下肢无力,差点摔倒。林嫣及时扯住了我,同时也注意到了我的伤脚。

    进门之后,林嫣放下背包,皱眉询问:“怎么弄成这样?”

    “命犯太岁吧。”我在客厅沙发上坐了,指了指厨房,略尽地主之谊,“要喝白开水自己煮,要喝牛奶在冰箱,咖啡红酒在顶上吊柜,杯子在灶台下,你自助。”

    林嫣挑眉在我身边的位置坐下,视线落在玻璃柜上吃剩的碗筷上,“你整天就吃方便面?”

    被他一说,我恍惚觉得饥肠辘辘,“对啊,我还没吃晚饭。饿了,叫些外卖吧,你吃什么?”

    他按下了我拨电话的手,摇头道:“外面的东西你再吃下去就成生化人了。”

    我横他一眼,“在生化人和饿死人两个选项间,我宁可选择生化人。”

    林嫣没好气的冷哼,“行了,你坐着吧。”

    话落,他抢了我的钥匙径自出门。

    房门闭合后,室内重回静谧,盯着天花板上明晃晃的白炽灯好一会,我用力掐了自己一把。

    “好痛。”我满眼泪花的意识到自己没有做梦,林嫣扔下的背包还在身边,他的确是真实存在的。

    问题是他不打招呼就上这来干嘛?

    正思忖间,林嫣拎着一大袋东西回来了。眼见他进了厨房,我只想找副眼镜来实地摔一下显示自己极大的惊诧。

    “你那什么表情?”在我感慨的注视下,他挑眉质疑。

    俗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和他中间别过四年,一千多个日子,别说刮目了换眼的时间都够了。认清事实后,我明智的选择了沉默。

    饭后,在他擦桌子的间隙我发表了另一份疑惑:“你过来怎么也不先打个电话?”

    他眼都未抬,很尽职的擦着桌子,将家政人员的角色演绎的活灵活现。等擦完桌子,他才道:“打你电话也是关机,还不如守株待兔。”

    “我什么时候关过机?”斩钉截铁的说完,迎着林嫣怀疑的眼神,我蓦得想起这个月初生日那天,手机因为没电自动关机的小插曲。

    难道……

    “两眼发直,想什么呢!”被他一拍,我猛然回神,“你记得我生日?”

    “你生日?什么时候。”他疑惑的看着我。

    心下莫名涌上酸涩,我手指大门,摆出送客的姿势,“我累了,你出去记得关门,谢谢。”

    林嫣眯眼看了我好一会,“真的要我走?”

    “我总不见的要留你过夜吧。”我扭了头并不看他。

    林嫣站了一会,将背包甩上肩走了,关门的声音不大,却似重重一下磕在心头。

    呆坐了许久,我才敢转头,在墙角鞋柜上发现了一个圆桶状不明物体。拖着伤脚艰难移至鞋柜前我才看清,不明圆状物是一个万花筒。

    将万花筒凑在眼前,里面色彩绚丽的水晶石拼凑出一副对称的美丽图像。换一个角度,图像随之变化。看似绚烂夺目跌宕起伏,其实什么都不是。指节在万花筒壁上摩挲,冰凉的触觉带着些落尽苍凉的孤寂,淹没了故去的岁月。

    ************

    当生活心怀歹毒地将一切都搞成了黑色幽默,我也只能顺水推舟接受自己成为悲剧的根源。

    两天后,林嫣给我打电话:“东西看到没有?”

    因为脚伤未愈我正在沙发上静养,捧着薯片口齿不清的回:“什么东西?”

    “你就没在我走之后发觉多了什么吗?”他语气有些微激动。

    “哦。万花筒,我谢谢你啊。”

    “你这话听上去怎么这么不舒服呢?”

    “哪里啊,你多虑了吧。”我又塞了一把薯片入口。

    “韩真真你是不是又在吃垃圾食品了,你不怕成沙发土豆?”

    “唉,没事,我不介意的,你也别替我介意了。那什么,我很庄重的和你道一声,谢谢你的礼物了,可以放我安静的看电影了吧。”

    不待他反应,我挂了电话,抬头对上一片漆黑的电视屏幕。

    ************

    两周后,虽然脚伤未痊愈,也不妨碍日常行动了,我正式销假上班。

    因为终日不见阳光,我白了;又因为终日吃喝,我胖了。上班第一天,为了感激MARY的大力协作,我请她晚餐,人事经理以见者有份的名义同去,同部门的员工也热切的参与。眼见人数从一开始的个位数迅速突破了十位数,我心疼难抑。

    下班之际,在走道上看见罗鹏益。因为绯闻的关系,我有些尴尬,点了头算作招呼。正预备离去,他叫住我:“你要请客?”

    “你不会也想去吧?”我这是活生生的自作孽啊!

    幸好罗鹏益最后将这餐晚饭变成了公司请客的福利,酒足饭饱之后,大家很没有创意的转战KTV。

    因为脚伤未愈,我决定先行回家,和众人告辞后在路边等车。九点的光景,天色已经完全暗下,只有路灯明亮的灯光,在头顶上方闪烁。有不知名的小飞虫,绕着那团清冷的光晕追逐。

    飞蛾扑火,扑火的却不一定都是飞蛾,也有可能是消防员。

    我觉得自己这话挺有逻辑性,但是苦于无人和我分享。一转头,看到罗鹏益从夜色中缓缓而来。于是,我觉得这话还能加一句:扑火不一定是你老总,但是纵火的十有八九是他。

    “没车吗?”他在我面前站定,身上弥散着淡淡的烟草味。

    “运气不佳,要什么没什么。”我摊手。

    罗鹏益看了我一眼,“走吧,我送你。”

    他走了两步,见我站着不动遂解释道:“你别担心,我和她说清楚了,那件事与你无关的。”

    “我不是担心。”待他说完,我指了指脚下,“我是脚疼。”

    罗鹏益大半张脸隐在路灯照不见的阴影中,隔了好一会我才听到他无奈的声音响起,“那你在这里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