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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HJ一型自动步枪(上)

作者:火炮爱好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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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6章:HJ一型自动步枪(上)

    大猫说的半自动步枪,是美国在1918年研发的M1918式勃朗宁自动步枪,这是一款可以自动也可以半自动的步枪。何富觉得非常奇怪,不是说红警基地不能提前的吗?可为什么会提前八年的时间。

    而大猫的解释是,它也不是特别清楚。它只是红警基地的外部核心而已,真正掌握红警基地的内部核心是另一个人。

    何富也懒得继续问,他知道M1918式勃朗宁自动步枪,是由约翰?摩西?勃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设计并装备美国军队,在那场战争中只有少量勃朗宁自动步枪服役。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军队参战后发现,在欧洲大陆环境恶劣的堑壕战中,他们缺乏密集的火力。

    1917年由武器设计师约翰?勃朗宁,设计的一种可半自动或全自动步枪,很快被军方选中,迅速投产,并被军方正式命名编号为M1918。

    勃朗宁自动步枪采用导气式原理,发射7.62毫米步枪子弹,由20发可拆卸弹匣供弹。枪管膛口安装圆柱形消焰器机匣,用一整块钢加工而成,所以外观上显得粗壮结实,拉机柄位于机匣左侧。

    美国军队评价它是,在任何情况下很少发生故障。虽然原来是设计为单兵自动步枪,可由单兵携行行进间射击,提供火力支援。

    由于它的重量(全重7.5公斤)不方便携行,并且发射大威力步枪子弹的后坐力,使全自动射击时难于控制精度。

    BAR的设计思想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法国战壕,当时交战双方正陷入伤亡惨重的、持久的阵地战的困境之中,美国于1917年4月6日参战,但不久就发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美军装备除了M1903式斯普林菲尔德步枪和柯尔特M1911.45ACP手枪,这二类优秀的装备之外,美军主要装备的作战武器总的来讲无法令人满意。

    美军急需一种,能在行进间进行突击作战的自动武器。美军的法国盟军企图用1915型来填补这一空白。此枪通常被称作chauehat枪,发射8mm勒贝尔枪弹。

    美国从法国购买了大约16000支chauehat枪,但不久就发现:此枪工作极不可靠,火力不足,很不受欢迎。

    约翰?摩西?勃朗宁一直在悄悄地设计一种可靠性好,射击效果好的自动步枪。勃朗宁首先与柯尔专利武器制造公司签署了一份协定,该公司有权使用发明家的专利。

    1917年5月1日,对于采用轻机枪还是自动步枪,由战争部长召集组成了一个军械小组进行了试验并作出了决定,勃朗宁的设计很快被采纳,被命名为“M1918式勃朗宁自动步枪”,装备美国军队。

    BAR口径为7.62毫米,发射斯普林菲尔德0.30—06步枪弹(1英寸=25.4mm),可实施半自动或全自动射击射速大约为550发/分。

    由装于机匣下方的容量20发子弹可拆卸弹匣供弹,据报道曾试用过大容量弹匣,但没有人见到过。采用导气式原理,可选择半自动或全自动方式射击。

    枪弹击发之后,一部分火药燃气经导气孔进入活塞筒,推动活塞,活塞连杆及枪机框后退,枪闩离开闭锁槽,整个机体后退,实现枪机开锁。

    开锁后的枪机框带动枪机后退,并压缩复进簧,而拉壳钩将空弹壳从弹膛内抽出,弹壳底部碰撞退壳板而将弹壳抛出,直到枪机框与缓冲器相撞,后退完全停止。

    如扣住扳机不放,复进簧带动枪机框及枪机前进,枪机的推弹凸笋从弹匣内推出一发枪弹进入弹膛,枪机复进到位,枪机框继续前进。

    枪机后部上抬进入机匣内的闭锁槽完成闭锁当闭锁时枪机框,继续前进而撞击击针击发继续扣住扳机,又开始下一个循环。

    BAR坚固耐用,所有金属部件均经过蓝化工艺处理,该枪机匣用一整块钢加工而成,所以外观上,显得粗壮结实非往复式装弹(待击)拉柄位于机匣左侧表尺为直立式。

    枪管长24英寸枪管膛口安装圆柱形消焰器,枪管上端印有制造厂的首写字母及生产的年、月、型号标志,制造厂及枪号则印刻在机匣顶部。

    枪托和刻有格子花纹的下护木由胡桃木制成。与其变型枪不同的是,最初BAR没有安装两脚架。BAR也配备了一个特殊的子弹带,其右侧有一金属“杯”可将枪托底部插入其中,以便使其能够在BAR设想的“行进间射击”的作战模式下使用。

    勃朗宁自动步枪构造简单,分解结合方便。虽然原来设计是作为单兵自动步枪,可由单兵携行行进间射击,进行突击作战,压制敌方火力,为己方提供火力支援。

    但是由于它的重量(重7.5公斤)不方便携行,并且发射大威力步枪弹的后坐力使全自动射击时难于控制精度。

    由于位于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的柯尔特兵工厂已经处于满负荷运转,因此公司希望在康涅狄格州的默里迪恩另僻厂址来制造BAR。

    由于要求最大数量的BAR步枪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出来,而且新工厂的工人必须经过全新培训军械部没有同意。

    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另僻途径,为此,政府通过与柯尔特公司及勃朗宁达成协议,即获得了战争“进行期间”此枪生产的专利权。

    1917年9月,马林?罗克韦尔公司和温彻斯特连发武器公司,签定了生产BAR的合同。柯尔特哈特福德工厂在其生产任务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也接受了生产BAR的合同。

    这三家生产厂原本都已有沉重地武器生产任务,但由于新式自动步枪的重要性及其优先的生产权,工厂不得不新上设备加速其生产。

    这里既没有此枪的设计图更没有详细的技术指标,而现有的唯一的工作模型就是手工制作的样枪。

    而温彻斯特工程部只被允许从柯尔特公司借用样枪使用仅仅一个周末,根据样枪绘制了必要的产品图及蓝图,并于星期一早晨将样枪归还给柯尔特公司。然后温彻斯特公司又辅助马林?罗克韦尔公司建立了生产线。 温彻斯特公司于1917年12月开始交付产品,马林?罗克韦尔公司开始于1918年1月,而柯尔特公司于同年2月提交产品。尽管BAR实际上是1917年列装的,但却将其命名为“M1918”,这也许是为了防止与勃朗宁1917型水冷式重机枪相混淆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