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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少时纠葛(上)

作者:黄色小紫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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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控体虫交给梅红,还让她学会如何超控它,大概是痦道士后悔不迭的事。

    梅红出来就没想过要控体虫超控活体,她更想控制一具死人。

    在等到控体虫的第二天,梅红就回到了方家,她和痦道士约定好7日动手,她说她偷偷到7天后方家男人要去外地出差,那老人定然会出去看着公司,这样以来家里只剩她和女主人两个人,真是下手的好时机。

    梅红一直在留意着方家的一举一动,早就发现女主人不断寻医求子,补药天天像不要钱的似的灌下去,却一点用也没有。

    借着这个空当,梅红几天后果然借机放入控体虫,让女主人不知不觉的吃了下去,随着控体虫吃下去的,还有梅红早早准备好的老鼠药。

    因为女主人吃药这事是背着家人的,她怕被发现大家都以为自己是个不能生育的女人,倒是离婚都是有可能的,为了不让人威胁到她和女儿的地位,她只得背地里偷偷吃药。

    吃下药以后,很快女主人就发作了,躺在床上疼得死去活来,捂着肚子直打滚,强撑着来到床头想打电话求救,哪知电话线早就被扯断了,而梅红对楼上传来的哀嚎充耳不闻,全当什么也没听到。

    过了好一会儿,听到楼上没声了,梅红慢吞吞的煮了些吃的,又把留下沾有老鼠药的处理掉才上了楼。

    装修豪华的卧室里躺着口吐白沫的女主人,她两眼翻白,早就没了气。

    这药还真灵,毒死个人都快得很,梅红心想,然后转眼又看见女主人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梅红满不在乎的说道:“要怪,就怪你不该嫁给这个姓方的。”

    简单的收拾一番,梅红伸手把女主人眼睛合上,心里回忆着控尸之法,先是嘴里不知念叨了许久,如何咬破自己的手上,分别将三滴血滴入尸体的双眼和嘴里。

    一刻钟后,梅红对着尸体施展控法,只见忽然床上的尸体双眼大睁,被来该慢慢溃散的瞳孔被滴入的血锁住,日光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眼里会时不时会呈现一抹红色。

    梅红十分满意的看着眼前被自己牢牢操控的尸体,指挥她自己清理卧室里方才活人留下的一片狼籍。

    由于控体虫的效用期最多为三日,加上梅红控术不纯,她料想自己最多只能控尸二日有余,于是决定提前一天动手。

    她先是操控女主人出门给痦道士通好气,然后便决定要动手了。

    当天晚上的梅红兴奋得一夜都没睡着觉,她穿着从女主人那拿来碎花连衣裙,把烫的大卷发结结实实的绑成两大麻花辫垂在身后。

    她知道方老板有半夜在客厅喝也一壶茶的习惯,于是早早准备好这份“惊喜”,还十分期待看到对方的表情。

    梅红这次给自己画了个淡妆,细长的眉眼不似平常妖娆上挑,而是轻轻淡淡的画了一道黑线,这下一看才发现,这女人原来有双圆眼,然后她又拿起眉笔,在脸上点了几个米粒大小的黑痣,没用粉把自己皮肤大百,倒是找了些黑色的东西均匀抹在脸上。

    这个时候镜子里映出的女人又黑又粗,看上去像个土里土气的村姑,怪异的是梅红看起来十分满意自己的这番打扮,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时不时咧开嘴发出呵呵的笑声。

    这头客厅里的人正喝着碧螺春,听到有不远处房门响动,转身来看,一个大肚子的女人出现在门里。

    “方大哥哥,你可知道我是谁嚒?”忽的一个操着浓重乡音的普通话响了起来,这是个声音尖俏的女声。

    一听这称呼,方老板立刻皱起眉头,看着大腹便便的身形,还能不知道是谁?梅红这女人进来倒是乖巧得紧,可凭着他纵横商场多年的眼光,哪能看不出这女人其实不如看上去这么温柔简单。

    可是就这一个称呼,方老板就厌恶得不得了,连带着也厌烦梅红,只要记忆中的那个噩梦里,自己被人这样叫过。

    见对面的人不说话,梅红站在黑处又说了:“也是,方大哥哥,总是个忙人,记不得我也不要紧,但可别放了给月牙湾泥塘里的蝌蚪找妈妈。”

    此话一出,方老板立刻脸色一顿青白起来,紧接着就是大惊失色,一下站起身:“你怎么知道月牙湾,还知道月牙湾泥塘蝌蚪的事。”

    这时对面的梅红没有立刻回答他的话,而是慢慢腾腾的从暗处里走出来,她就是想要这男人如此惊魂不定的看着自己。

    暗处里走出来的人方老板慢慢看着,先是露出一床黑袜子,然后碎花连衣裙,两个麻花辫,几个黑痣如北斗七星一般围在嘴边······这,这不是?他只感觉自己手脚都在打颤。

    梅红见人看着自己,脸色惊恐手指颤抖,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于是又继续再呵呵笑了几声,“方大哥哥这下该记着我了。”

    方老板当然记得,这是他这辈子也忘不掉的噩梦,每每午夜梦回都要惊出全身冷汗的鬼魅。

    木美红!这个名字是个多年居然还是没有放过自己。

    方老板到死都想忘却从没真正把它抛开的可怕回忆,都源自于木美红这三个字。

    许多年前,年少的方老板还是个城市里长得大的开朗大男孩,他的梦想是能考上医学院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可惜没等他考试,上山下乡的号召就响了起来,还以火星燎原之势在各大城市漫延开来。

    很快他就被分配到了城市外头的乡下,去学习如何务农插秧。

    年纪轻轻的少年对外面的时间充满好奇,一开始呆着兴奋来到这里,干什么的充满了力量。

    但最多的热情也禁不住时间的耗损,呆的日子一长,该学的他都会了,但终究不是自己的爱好,日复一日渐渐从好奇变成枯燥无味。

    但他是个上进的人,来的时候就带了很多书籍,加上他平时爱好阅读,范围广阔,所以懂得的总是很多。

    乡下人读书少,见识也窄小,见这少年年纪轻轻就读了这么多书,知晓这么多事,便把他当作文化人敬着,对他也比对其他见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城市少年热情许多,招待吃饭更是常有的事。

    一次,村里头小学里一个老教师去了,老教师一生清贫得不得了,且思想觉悟极高,从来没有因为被分配来这穷乡僻壤而抱怨过一句话,认认真真的教了一辈子的书,直到去了也不愿离开学校。

    村里的人为此没少落泪,但更多是犯难,乡下地方穷得很,老师不但不好找,就是找了人多也不愿过来。

    而少年是个知道感恩的人,看乡里大伙对自己每每热情款待,他真的很感动,这里谁家都不富裕,但人人都乐于分享自己不多的东西。

    于是少年主动提出担起教书的工作,大家当然乐得答应,而这书一教,时间一晃又是几年过去。

    “老方,你可听说了嚒?那边山头的可是有人能回城了。”一个在地里干着农活的年轻人神秘兮兮的和人说起小道消息。

    这话一出,另一头拿着锄头的手微微停滞了几秒,然后才继续朝泥土里甩去,“这消息传得都不知道几次了,可都是听说,咱们真正却也没看到过回去的。”

    “你别不信,都说这政策下来了,上面说只要通过考试,考上个大学,就能回去了。”那人反驳他说,他就不信这事对方不动心也不感兴趣。

    要知道他们这群从城市里下来的,那个不是家里的小佛爷,生活惯了了城里的物美便利,谁还不想早早回去,留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乡下地方到老。

    “要考试?这能对我们开放吗?要是不让考呢?”少年果然上心了,他做梦都想找点回到城市里,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他又有什么办法?

    什么送礼的,走关系的他都见人干活,可是到头呢?真正回去的没有一个,一同来的人有些甚至放弃了回去的念头,和村里的男孩一样,早早结婚生孩子,说也算自己有了个家。

    一次又一次希望破灭,他已经近乎绝望,可如今听到这消息居然没有当初的兴奋反而迟疑不敢轻易相信。

    真纠结得苦闷,谁知旁边还真有人说话了,“我说你这娃娃,是长了千里眼还是顺风耳,这才下达没几多久的政策文件,都让你猜到了。”

    说这话的人事个红脸的中年汉子,但他还有个身份,就是这个村的书记。

    有机会能回城?这是少年听完话的第一个念头,村书记的声音在他耳朵里都一次如此迷人动听。

    既然是能够回去,别说是考试就让他吃再多苦也乐意。

    不知道自己带来的书够不够,这次考试什么时间,需要哪些参考书,少年沉浸在飞快的思绪里,却没听到耳边传来少女呵呵呵的笑声。

    “呵呵,方大哥哥。”叫人的是个绑两个麻花辫的少女,五官清美却有着黝黑的皮肤,盖住了标致的长相,且嘴边显眼的长着几颗黑痣,在麦黑的皮肤里多了几分漆黑,本就不出挑却偏偏穿着白底碎花长裙,硬生生挤出娇羞的少女声,看得人胃里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