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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重塑
(1)
沈薇昏昏沉沉地从睡梦中醒来,已经是中午了,她有些口渴,随便抓起床头的一杯冷水就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喉咙里的水声急迫得像是人已干涸。
也许睡得过久,身子发软,脚踩地竟然有种飘飘然的感觉,她拉开厚实的窗帘,阳台上的小鸟似乎未受到惊吓,还在悠然自得地踱来踱去,沈薇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把脸凑到玻璃上,仔细地观察着鸟儿的一举一动。
本是安静无声,沈薇嗓间发痒,忍不住轻咳了一声,那鸟儿便像是受了惊吓,扑腾着小翅膀慌乱而去。
沈薇有点恼自己,愣是没了刚才那份闲情。
她缓缓走到梳妆台,拿起梳子,手却僵直不动,不知为何,眼里已经有了一股莫名的热意。
她恨透了这样的自己。
回来的这些日子,她哪有一天安生过,梦里总是徘徊着那人的影子,那个在机场如雕塑般伫立的影子。
她恨透了机场,恨透了为何老是梦见他美好无比的样子。
为什么失忆的是他,而不是她?
她就这样一个人对着镜子失声痛哭了起来,已经第几次了,沈薇越来越觉得自己像是身在一条将沉的船,转眼间便要沉溺于汪洋大海,没有浮木,看不到边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海水中挣扎消亡。
她就如刚才那只慌乱飞去的鸟儿,本是平静安生,却被他得再次出现搅弄得再也无法安宁。
手术非常成功,张向北从ICU转到普通病房的那一天,她没说声再见便匆匆离开,张绮罗打电话给她,她坐在候机室里,任由手机的信号灯闪烁不停,直到寂寂无声再无动静。
沈薇想起安宁的话,“薇薇啊,我看你就是一只纸老虎,外表看上去强悍,其实内心比谁都脆弱。”
沈薇冲进洗手间狠狠地洗了把脸,眼睛通红,因用力过猛而泛红的皮肤被泪水浸得涩疼,是啊,内心比谁都脆弱,她几乎要谢谢安宁让她看清楚了自己,要不然她为何会神经衰弱变成镜子里这副鬼德性?
当朋友受伤的时候,你可以帮着舔伤口,以为那样她就会好些。等到自己真的受伤的时候,才发现再怎么舔舐,伤口也会疼得溃烂,直到疼得麻木,却结不了痂。
情是苦海,难以上岸。没有人帮得了,只能自己冰心彻骨地游过去。要不然,就溺死。
其实她本可以潇洒地说句再见珍重然后再大大方方地消失在那对母子面前的。“沈薇啊沈薇……”她对着镜子狠狠地骂自己,“你就是一个被人甩了还念念不忘的大白痴,你就是连走人都偷偷摸摸的胆小鬼!人家都记不起你是老几了,你还屁颠屁颠地老梦见人家,我看不起你!”
镜子里的她脸红耳赤的样子甚为可笑。
对,就是可笑。
这样可笑的日子一过又是半个月,沈薇觉得自己快要被那反反复复的梦境折磨到崩溃的边缘,沈薇开始后悔自己回国照顾张向北的决定,可是这样的后悔又充斥着矛盾,想想就头痛欲裂。
可这一切仿佛折腾得还不够彻底,沈薇收到了张向北的邮件,只简单的一句,却让沈薇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一切都像是场戏剧了。
“薇薇,如果有一天我记起了你,我相信我依然深爱着你,从我生病后见到你第一眼开始,我便爱上了你,请相信我的真诚。——张向北。”
沈薇就这样呆呆地坐在电脑前,坐到了上半夜,却回不了他一个字,一句话。
欣喜吗?她等待的难道是这样,可又偏偏不对。愤怒吗?可她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出气的理由。现在写出这样一句话的人,对她而言,其实已经面目全非了。
沈薇心中无奈又苦闷,明白过来,再也欺骗不了自己,她仍爱他,爱着那个会在机场默默注视着她离开,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消失不见,却仍旧伫立原地不忍走去的他。
她也清楚地明白,她爱的是青春里最美好的旧梦。
她曾经以为她不管走多远,只要一回头便能看见他站在那里,风吹不动,雨刮不走,像凝视着世间最珍贵的宝贝般看着她。可这一切只是她以为,他却早已走失不见。
要知道这个世界太多伤感的事情,皆出自“我以为”三个字。
下半夜,沈薇熬夜的眼睛已经微微发沉,却还是回复了远方那个其实已然是陌生人的他,寥寥数字,却是反复斟酌,“我会忘了你,如你一样,就算这很难。——沈薇。”
合上电脑的那一刻,心头却隐隐抽痛起来,“为什么你我变成如今这样?”好像那场天长地久的爱是个谎言,或者根本从未存在过。
彼此纠缠,却始终走回了爱情滋生的前端,成了最重要的陌生人。
沈薇努力地让自己回到正轨,事实上就连和他分手那段日子她都未曾付诸过这样的努力,早睡早起,开始锻炼,工作异常投入。
同事见她面色越来越红润,开她玩笑,问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她毫不拘束地哈哈大笑,“我要是恋爱了,还会坚持加班吗?”
周末和同事郊游回来,对镜自照,充满活力的自己仿佛又回来了。
沈薇对着镜子扬起了嘴角,自问:“是不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个解不开的结,而我们却总是能假装忽略?”
哦,因为生活终究是要过下去。
下午她把藤椅从阳台搬到室内,打开音响听着舒缓的轻音乐,走到很久没光顾的大书架上开始翻动起来,手指越过阿加莎的侦探系列,往左缓缓移动,一本浅黄色素雅的书进入了视线,沈薇心中突然涌现出一股奇怪的感觉,在医院里那些自己纠结谜团的感觉仿佛一下涌入脑海,手下意识地便把这本精心包装的书抽了出来。
好漂亮的书纸,浅黄色的背景,洒落着淡雅洁白的小雏菊,就这样拿在手里,便觉得有种淡淡的清香,这股书纸的香味像是一面时光的镜子,记忆里的画面便一下涌至眼前。
那时的她还是个高中生,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留着清秀可爱的齐刘海,穿着一身浅蓝裙子的她站在街口一家租书店门口等同学,约好的时间已过去了足足有一刻钟,她嘟囔着用手捋起因汗湿贴在脑门上的刘海,“以后再也不等她了,老是迟到!”
可她又不能一气之下就走人,到时候要是说她没来,她不就成了不守信用的人了吗?
沈薇想着便进了书屋,想看看书打发下时间,老板是个面相和蔼的老头,见她一脸是汗地进来,就开起她的玩笑,“小姑娘真是傻啊,站外面那么久,我这里有空调都不吹,非要搞得这么狼狈,跟男朋友约会的吧?”
沈薇觉得老头子真是多管闲事,也没回他,反正说了他也不信。
不过也难怪老头会这么说,这边有两所高中,高中生谈恋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书店约会的更是不少,沈薇这么想着往书店里走去,便看见一对高中生模样的情侣在打情骂俏。
沈薇虽然装着没看见不在乎,可是耳朵还是忍不住红了起来,这两个同学还真是大胆光天化日在这种公共场合就老婆老公的称呼上了,他们才多大啊,就像老师说的,谈恋爱就跟赶着去投胎一样,都想着早投早享受,还不如忍忍先考上了大学再爆发,省得如今这样跟地下组织似的偷偷摸摸。
沈薇现在想想都觉得这句话很搞笑,把高中形容得像坐牢,进了大学就像刑满释放,想做什么都没有问题了。人间要是有伊甸园,便是老师在高考前形容的大学模样。
她转过身往前走了走,擦身而过又是一对说说笑笑的情侣,她心中有些烦躁,看了看手表,再往外张望了下,还是没到,真不知道这位同学可否有时间观念,沈薇后悔至极,真不该答应这样的人出来一起逛街。
她倚靠在书架边,随手拿过一本书就翻动了起来,只是她还没看几眼,坐在门口的老头子就喊话道:“小姑娘,这个书架上是收下来的书,只卖不租,10块钱一本。”
沈薇瞥了一眼,还真是有个木板牌子,上面写着,“每本10元”。
这些所谓回收的旧书其实都是八九成新的,老头可能觉得能卖得上价钱吧,沈薇想想书都是不管新旧按重量回收的,这老头子一本书卖10元八成是故意挑拣看起来很新的在卖,这样利润才高嘛。
沈薇心想谁买你的旧书,把手中的那本书塞回原来的位置,本来放完她准备去租书区看看的,刚走了两步,眼角却被一抹淡淡的浅黄色的书吸引了过去,她的手忍不住伸向了那本书,抽了出来,立刻便被这本书的包装纸吸引了,白色的雏菊像是云朵上开的花,在浅黄色的背景下缓缓浮动,手中抚摸开去触感非常细腻,书纸特有的淡香味扑鼻而来。心中忍不住喃喃道:“从来没见过这么精美的书纸,什么书值得包得这么好?”
她打开看,竟然是《格林童话》,心中有些失望,看来包装这书的人是个细心的妈妈了,小朋友哪里会有这样精致的审美?如今包书的人本就不多了。
可最终她还是买了下来,只是单纯喜欢这个包书纸。
老头收钱的时候,盯着书念叨了一句,“这个书纸真漂亮啊!”
沈薇已经记不起那个老头的脸,可那苍老的声音却透过漫长的时光直入她的耳朵里,她轻轻抚过书纸,时光交叠在一起。
脑海里仿佛迸发出一片又一片花火,沈薇翻开书的第一页,看到书主人的名字,便知道,她为何在医院里会觉得一切都那么熟悉,想起来却又那么苍白无力,为何会在当时那样较真,即使这一年来她已经逐渐淡忘那个谜团。原来,她早已经解读了这样一个属于时光的秘密。
虽然曾经年少的她以一个陌生人的视角,早已将它窥探无疑,却又将之遗落在漫长的岁月里。
(2)
沈薇正好去上海出差,给安宁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姜唯的联系方式,安宁边啃着苹果边奇怪地问:“你问我表姐干吗?你们压根儿就不熟吧。”
“我寄个东西给她。”
“东西?什么东西?说出来我听听。”
“一本书。”
“书?切,你跟她不熟寄什么书给她,奇了怪了。”
“哎呀,你别打破沙锅问到底了,就是一本书,没多大点事,赶紧说地址。”
“切,有什么好稀奇的,我还不想知道呢,那好吧,我表姐,哟,我想起来了,前天我跟她通电话,她说这两天要回来呢,她外婆病了,你是要她家里的地址还是外婆家的地址?”
“你还让我做选择题,哪个能到就哪个呗。”
“那书不是什么禁书吧,我舅妈可不是个闲人,家里的绝对一把手,我从小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她一瞪眼,能吃人了,这书要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落到我舅妈手上,我表姐就被你坑惨了。我还是提醒你,寄到她外婆家吧,她这次回来肯定大多时间在外婆家待着。”
“废话一堆,把你舅妈说得跟母老虎似的,赶紧地址……”
“绿兰村……”
沈薇写好地址,又让安宁重说了两遍,安宁有些不耐烦骂她有强迫症,两个人又闹腾了一番,才挂断了电话,沈薇摇了摇脑袋,这个安宁。
她看着白纸上写的地址,心中回想起那天她在家中翻到这本书的情景。
她当时盯着书上的那个名字“姜唯”,仿佛淤塞的大脑一下通明开来,她终于将自己曾经一系列的短暂迷茫串联在了一起,像是一条笔直的线,再没有断点。
她想到安宁婚礼上,安宁的介绍,“这是我表姐姜唯,一下飞机就来参加我的婚礼了,工作忙得团团转的女强人。”
“女强人什么啊,你姐姐我就是个女工。”
记得姜唯笑起来的样子,很甜,看上去是个很开朗的人,也是,安宁的表姐,就算没安宁闹腾,起码也是活泼可爱的。
她当时向姜唯回以灿烂的一笑,婚礼上的事情很杂,接下来便再也没有接触,只是那时她心头便萦绕着一种熟悉的感觉,“姜唯”这个名字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或者听过呢?
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或许是这个名字太普通了,某天在大街上听见也不一定,可是,真是这样吗?
在医院食堂捡到钱包,看到钱夹照片的那一刻,她似乎愈加混乱了,“这个小女生,是谁呢,怎么好像见过?”
沈薇看着眼前的书,忍不住释然地嘲笑自己强烈的好奇心,谜底揭开,一切原来如此简单,只是那些记忆太过细微,且不关乎自己,她已经短暂遗忘罢了。
沈薇把书包好,想自己要不要写封信夹在里面,后来想了想,还是罢了,与其啰里啰唆地说一堆,还不如一个字都不说,反正重要的又不是她。
书寄出去后,沈薇笑着摇了摇头,觉得自己人生中经历过最奇妙的事莫过于此。
她不是个爱八卦的人,别人的隐私她也无权知道,不管事实真相如何,她还是做出了这样一个返还的决定,这本书当初出现在旧书摊前发生过的一切事,现在看来都无关紧要了。
它真正的主人并不是她。
也许,她骨子里在期盼着爱情的奇迹。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相信那本书是遗落,而不是丢弃,且深信,那本书的故事,姜唯并不知晓。
如果这样直觉地相信,没有任何根据,那么她宁愿说,她信的是,一份温暖,一份真挚。
“张向北,你知道吗,我们曾经也在爱情里温暖过,可这一切你已经忘记了,我是不是应该也无所谓了呢?”
这个夜晚,她终于有勇气打开邮箱里那个未读的邮件,她这段日子多次想点开,却放弃了,也许今日所做的这件事,反而替她宣泄了内心包裹成一团的五味杂陈。
“我们重新来过,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薇薇。——张向北。”
沈薇仿佛能听到他用最熟悉的低沉声音唤着她,“薇薇……”
一遍又一遍。
直到她回到现实中来。
沈薇从不知道张向北这样锲而不舍,分手的情景又在她脑海里浮现,她期盼着他能回头,或者拉住她,就算摇着她的身子猛说对不起,也好过他一声不吭地转身便走。
这么轻易就放弃,怎么可能是重要的?既然是重要的,那么,就坚持。
张向北,哪里知道沈薇内心最悲哀的一处,便是如此呢。
她恨透一份感情里,无法坚持的背叛者。
“我这里哪有什么机会呢?你找错了。——沈薇。”
点击鼠标,邮件已发出,她闭上眼独自面对着黑夜。
她比谁都清楚,是的,她仍对他有念想,可是,再也无法在一起了,她已丧失了重新经营的勇气。
一直以来,她就是火苗,有爱的时候熊熊烈火燃烧到死,没有了爱情,她情愿一个人缓缓地燃着点点火星,直到熄灭,直到生命殆尽。
张向北退缩了,再也没有来信。
邮箱里堆满的全是工作的信件。
沈薇觉得自己每天这样看着邮箱,都有种过客的心情。
她庆幸自己那样干脆果决。
“张向北,爱情,本就是不该轻言放弃的事,即使是如今的你,也不会明白。”
罢了吧。
也许,这样,便是彻底结束,最好的方式。
她接受了一直默默等待她的安学长的追求。
只因为他的那句:“人一辈子,如果有人值得你去等待,那也是一份大幸。最怕的是,那个值得你去等待的人,永远不会出现。”
沈薇知道,她和安扬是同一种人。
何不给自己一次温暖的机会呢?就是再受伤,也不过如此了。
当年她和张向北分手,安扬就一直鼓励着她,当时安扬有女友,同是异国恋艰辛地信仰着爱情,沈薇分手后安扬曾脸上露出不自觉的可惜。
很多人看到相恋多年的恋人最终以分手收场,都会忍不住欷歔。因为在一起的时光是那样美好,结局却是这样猝然。美好的情感,任谁都会去憧憬。即使那只是别人的故事。
但起码,可以相信它的存在。而不是现实里的灰飞烟灭。
安扬问过她,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哪怕坚持一下就好。
沈薇笑着说:“我也想要坚持呢,可是,真的走不下去了。”
她并没有告诉安扬她心底真实的伤痛。只留自己一人舔舐就好。
安扬的信仰就在那一年,也破碎了。
回答的结果,和她如出一辙,走不下去了。
原来人受伤分开,都会找一个好听的理由:走不下去了。
可是眼里的疼痛又能骗得了谁呢?
不同的是,他即使经历痛彻心扉的情伤依然坚信这世间真爱的存在,而她已心灰意冷。她忘不掉他仰头喝完一杯啤酒,在灯光下暗暗发亮的眼睛,“我仍相信爱情,可能,受这一切伤害,都是为了遇到那个对的人,真正对的人。”
相信,才会有。不信,生活便不会给予奇迹。
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安扬说了很多笑话给她听,笑点本就低的沈薇自然是笑得前仰后合,碰杯的时候,却变得一本正经,可从安扬略颤的手指,看出他的紧张,沈薇直视着他的眼睛,安扬一字一句道:“薇薇,我会努力让你幸福的。”
很老套的一句。
但听起来,却比任何话都实用。
沈薇笑着说好。
她现在已不是小孩子,任性地只索要最纯粹的爱情。他们彼此都是受过伤的人。
这些年,他陪伴在身边,他说可能是同病相怜日久生情吧。
但她还是缓了他一步。一直是他主动,他默默相候,从未因为她的徘徊而离开。
然后他们才能坐在一起,说给予幸福这样坦白的话。
追求一个人,如果一直得不到,那么也会渐渐吝啬付出了。现在的人,没有太多耐性在一个人身上耗尽一切,因为,那是一场可能满盘皆输的赌博。很多人不参与,是因为输不起。
所以从一开始,就小心翼翼,就左右徘徊,就心惊胆战。能有一个平静自然的开始,两情相悦,真的是不易之事,所以要格外珍惜。
安扬送她到楼下,没有唐突地和她有太过亲密的举动,只是轻轻搂抱了她一下,她看着路灯下他那双认真的眼睛,对他,也对自己说道:“我也会努力的。”
他含笑地抚了抚她的头。
用一种故作深沉的声音问她:“薇薇,你不介意我比你大3岁吧?”
沈薇就这样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就这样抱着愉快的心情开始重塑吧,虽然,他已走在她的前方,而她刚刚起步。
(3)
新恋情进展得很顺利。
拥有很多共同话题,同在异国他乡,加上安扬很会活跃气氛,两个人经常一起出去游玩,日子总觉得过得很快。
这天沈薇从卫生间刷牙出来,却见床上随手乱丢的手机信号灯交互闪烁,刚才洗漱前已被她关成了静音,她趴到床上,没有看屏幕,以为是安扬又打电话过来。
却听到了那个很久没出现的声音。
“薇薇,这个时间,你应该快睡觉了吧?”
她太阳穴隐隐泛痛起来,“张向北,你有什么事情吗?”
对方却是沉寂了一会儿。
她以为她疏离的口气让他退却,让他意识到这个电话打来是错误的。
本想按掉电话,却听他传来一阵叹息声,“我在你家楼下。”
她的大脑便噼里啪啦地像火星儿炸了开来。
她猛地掐断电话,手指不自觉地在嘴边撕咬着,想起什么,飞快地来到窗台前,随着窗帘拉开的沉闷的滑轨声,她便看到了路灯下那个熟悉的身影。
明明已经彻底放弃了。
明明她已决定重新开始她的人生了。
可是,为什么他还要这样……他难道不知道,仗着她对他的爱,背叛一次,便是万劫不复吗,还是他彻底忘记背叛,便可以名正言顺地追到这里来,以一副痴情者的姿态?
还是,他是被她一再地拒绝,激起了斗志?
这些她都无从得知。
她本能地想去逃避。
可是冰冷的玻璃贴着她的后背,让她猛地清醒过来。
不能逃。
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她都没有理由去逃,为什么要逃?
若是逃避下去,那么她和当初那个匆匆而走的他,有何区别?
她最终站到了他的面前。
随手披了一件风衣,看着仅着一件单衣的他,心中终还是不忍,“跟我来吧。”
“去哪里?”
“附近有家24小时的咖啡吧,我们去那里聊。”
他本是热切的眼神,在听她说完这句话后,瞬间黯淡了下去,她见他这副掩藏不住失望的神情,知道他内心肯定是翻腾不已。
她真实的想法也脱口而出,“我有男朋友了,这么晚把你带回家,对他不负责任,毕竟我们曾经在一起过。”
“男朋友……以前的事情,虽然我记不得了,可我知道一定是我错了,薇薇,你为什么决绝地连一次机会都不给我?你也忘记那些不愉快的,我们还是可以重新开始的,就像……换个新起点。”
他的手已经握住她的胳膊,那样紧。
她心中还是做不到风平浪静,看着他慌张而又充满期待的表情,胸口隐隐发痛,“张向北,谁对谁错哪里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不在一起了。就这么简单。”
她心中念道:“也这么残忍。”
仍见着他,是种残忍。仍忘不掉那些时光,是种残忍。仍要被他逼迫着回望过去,是种残忍。
张向北扳过她的身体,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薇薇,你就这么恨我?”
她突然咧嘴笑了笑,正视着他,“我不恨了,不是我心有多大,而是,你已经不再重要了。”
他的肩膀就这样颓丧地垮塌了下去。
她别开眼睛,不去看。
夜风吹在脸上,冷冷地夹杂着小雨点,打在脸上凉凉的,一直凉到了心里。
“薇薇,那,再见。”
她回头看嘴唇微颤的他,点头,说再见。
其实,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就算山盟海誓过,也会装成连一点情分也不念。
但是不是都是真的呢?
只有自己内心的挣扎和痛苦,告诉自己了。
何必要相见?
何必要谈重新开始。
唯一不能选择和重头来过的,便是人生。唯一不能抛弃的,便是爱情。抛弃过,何来重新开始?
那一晚她混混沌沌地睡着了。
梦里有安扬满是关怀的脸,有张向北的颓然,还有她自己的哭泣。
她醒过来时,安扬已经上了楼,她揉了揉凌乱的头发,开门,安扬举起手中拿的保温桶和野餐的小编织篮。
“薇薇大懒猫,我给你带早饭来了!咦,眼睛里怎么红红的?”
他进屋放下手中的东西,就慌张地捧起她的脸,“薇薇,怎么了?”
她揉了揉眼睛。
指着他带来的东西,咧嘴笑了笑,冲散了眼里的热意,“除了我妈,你是唯一一个给我做早饭的人。”
她说的是真话。
吃完饭,她和他一起出门。
外面的雨在零星下着,不是很大。
安扬嘟囔了一句:“刚才还停了会儿呢,薇薇,你等会儿,我去车上给你拿伞。”
“这点雨没事的……”
可安扬高大的背影却是跑得飞快。
她呆呆地站在屋檐下,看着他的背影,鼻子发酸。
安扬,即使已经在一起了,她好像还是做得远不够好呢,远不如他对她的百般体贴和用心。
那天到了目的地,雨过天晴,他拿着单反给她拍完照片,她有些失神地蹲在地上看蚂蚁搬家,熙熙攘攘的细小生物,却是很忙碌的光景。
可她却没有足够定力去看完,匆匆站了起来,就拉着安扬往另外一处景色走去。
安阳倒是很想看,一副童真的表情,对沈薇道:“唉,你怎么一点耐心都没有,看蚂蚁搬家很有意思的,我小时候能蹲到天黑呢,咱们看一会儿再走。”
沈薇听完安扬的话,跟着蹲了下去,脑子里却明朗开来,她看着小蚂蚁的身影,不禁冲安扬笑道:“安扬,你说,是不是我们大了,所以做什么都不是那么有耐心,因为不相信奇迹,不相信美好的结果会在那里等待,可是我们小的时候,却那么有耐心做一件事,看着蛐蛐打架,看着蚂蚁搬家,甚至会折一片荷叶为蚂蚁挡住淅沥小雨,自己湿透也没关系,只耐心地等待着蚂蚁回巢,脑子里只简单地想着这一件事,所以等待一点也不长。”
安扬见她想得出神,拍了拍她的脑袋,“你这小脑袋想的东西还是挺有意义的嘛,小时候因为简单而容易执著很平凡无奇的事情,成人的世界因为复杂而容易放弃最珍贵的东西。”
两个人都蹲累了,站了起来,安扬搂着她,她回头看看那些已经看不到的细小蚂蚁,对安扬绽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在想,如果让你再等我几年,你还有耐心吗?”
安扬看着她,嘴角溢出一丝温和的笑意,“等几年不重要,重要的是,相信那个人,不管以哪种方式,都会来到自己的身边。”
见她低头不说话,他便侧身看她,“你还想考验我几年,对不对?”
不管以哪种方式,都会来到自己的身边……沈薇觉得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就在这一刻,在这芬芳的阳光里。
张向北坐在候机室里,身边华人居多,他,竟然是这么快就回来了。
他从昨天和她说再见的那一刻。
才真正了解她所说的那一句:“你爱的是你自己。”
曾经他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不,他爱的是她,是她,怎会是自己,他这样费尽心思地演戏,不还是为了爱她吗?
可,他现在再也辩解不了,他的确是自私的只爱自己的人,他为了重新拥有美好的她,为了洗去悔恨的阴霾,宁愿编造出一个谎言,演出一场如今看来的闹剧,他确实丢失了一小部分记忆,可是却无关乎他和她的场景片段。可他偏偏装作失去的是他和她在一起的所有记忆。
这一切都是自导自演的骗局,不是吗?
只是为了把那段糟糕透顶的记忆彻底抹去。
只为了让他们以一个新的起点,重新开始。
只为了创造一个无瑕的机会,再次拥有她。
可是他自私地以为他抹去,她便可以回头吗?错便是错,他竟然那样虚伪地选择了欺骗,只为自己灵魂获得救赎,然后再次和她牵手。
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他张向北太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也太低估了她所承受伤害的程度。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早知要后悔,何必要放弃?
爱情……
他苦笑地摇头。
那是走错了一步,就可能是满盘皆输的棋局。
那是撕裂了,就再也缝补不上的华美丝绸。
那是有了瑕疵,就永远洗不掉便彻底舍弃的白衣。
他想起了妈妈的那句“珍惜眼前人,比任何漂亮的光景都来得重要”。
当时的他哪里懂得。
说教于他,不如让他在刀尖上走一回,疼过伤过方知人生道理。
只可惜,明白过来,还是迟了。
很多时候此生最重要的人近在眼前,却跟无头苍蝇似的满世界找寻。人到底要怎样才能停下来守住幸福,而不是胡乱折腾呢?不管我们是年少,还是成年,抑或是中年,如果看不到眼前,我们都是最大的傻瓜。
这世界,对自己最重要的那个人,往往,命运给予你幸运去抓住的机会,只有一次。仅仅一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