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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舞经阁半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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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at‘slifewithoutwhimsy

    第一幕——序:君本寂寞谁需记

    曾经有个我喜欢过的女孩子这样问我:“你喜欢竞执吧?”

    “没有,”我下意识的否认,“我只是觉得跟她一起玩比较happy。”开玩笑,哥修习的可是太上道,讲究的就是忘情来着。

    “是吗?”对面的人反问道。

    当然是啦,竞执酱活泼大方可爱,最关键的是十分阳光,正好可以治愈我灰暗阴冷的心灵。跟竞执在一起的时候,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没那么的阴郁,但似乎还没有到爱的地步~~

    然而分开几个月后,在陷入迷茫低落的时候,我总会想起竞执酱那永远元气满满的样子。也许我只是想找一个人倾诉吧,渐渐地,在吃饭的时候会给她发信息,在ktv的时候会给她发信息,在车上会给她发信息,也不管她会不会回复。

    然后,我发现我真的喜欢她了,而且貌似有很多人还比我先发现这个事实。旺财就好几次表达过这个问题,记得有次的对话是这样的:

    “你不会是真的喜欢竞执吧?”

    “?”

    “我觉得她不适合做女朋友。”

    “嘿!”当时的光光爽朗的笑道:“朋友,你还是太狭隘了,我觉得这样的女孩子适合娶回家的。”

    “seriously?”

    当时杂家只是这样想,也就这样说,没什么别的想法在里面。谁知道峰回路转,我会真的喜欢她呢?

    《史记》里面范增评价刘邦说“沛公居山东时,喜华服,好美姬”,我也有很多喜欢的,漂亮的女孩子,美丽的风景,华丽的歌舞,优美的弦律,喜欢的东西很多,某家一向自负心胸宽广,但是现在发现似乎自己也不是真的那么豁达,心胸也没自己想象的那么宽广来着。喜欢的女孩子有很多,可是爱的却只有一个。我是喜欢那些美丽的或是比至少在某个方面我强的,但并不一定需要是女孩子。就好像肌肉男什么的我也觉得很有爱啊,很久以前就觉得完全体的沙鲁很帅来着。想了两个星期,明白过来,我是爱上她了。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

    当然需要理由了,要是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总而言之,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确定我是真的爱上她了,好像是一个无聊的戏剧。

    爱上一个人那是什么感觉呢?甜蜜,欢喜。苦涩,怀疑,嫉妒,思念,想念她的时候各种美好,但接近的时候要是她不理我,那种失落灰暗阴冷的感觉又会让人发疯。患得患失的感觉不好受的说。

    等到七月份见面后,不好受的感觉更加的强烈了。一旦停下来,我就会想念她,梦中也开始经常出现她的身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我时常在脑海中勾勒出她那皓齿明眸顾盼生辉的样子,这可真是可恶啊,要知道某家的志向是高远清明来着。

    这种神魂颠倒的日子过了几天,我实在忍不住,然后又跑去见她。当然了,杂家会编个理由说是在这边有事,顺便来看她的。然后她问我来这边有什么事呢?我发誓说尽量不再说谎的,于是只好无言以对。等到十分钟后她再次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含糊的说有个人就要走了,来见她最后一面。说完这些,满面羞愧的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口胡啊,少年!你说过不再说这些肉麻的话了,你的钢铁雄心呢?

    接下来,我借口有事急急忙忙的跑路,然后又不出所料的后悔了。要知道,此去,便是经年的说。

    也曾经骗自己说看不见也就不存在了,但这之后的几天里茶饭不思,精神萎靡,无端的就会心情抑郁。老妈见了奇怪的问我不吃饭是不是在减肥。

    减肥?口胡!杂家虽然有一百四了,但一向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人活在这世上,最重要的就是吃啊,我怎么会减肥,又哪里需要减肥了?

    那你老是不吃饭是为什么呢?

    是啊,为什么呢?晚上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这个问题如闪电一般划破脑海,答案如山岳一般砸在头上,让我一下子惊醒过来。

    为什么呢?还能为什么呢?相思成疾呗!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相思病啊,仔细体会这种感觉,似乎还有嫉妒伤感什么的在里面,不过说不定相思病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了。

    我本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快乐宅男,每天看小说,打游戏,看电影就很快活,都是她才让我落到如此的境地。现在就连最喜欢的小说和游戏也不能排遣心中的抑郁,好吧,看喜欢的小说的时候还是能开心好一会的。

    试着跟以前喜欢过的女生联系,对面大概是觉察到了我的毫无诚意,几句话后就说要玩游戏去了。那你就去呗,关上手机,么那种感觉了的的说。唔,忘记旧爱的最好办法就是找到新欢么?

    第二幕——破:我是相思自断肠

    很久很久以前,好吧,也就是三个月前,我想要以一个更好的形象展现在她的面前。于是我每天跑步,希望身体变得健康,体重也能减下来那么一点。三个月后,我从药店出来的时候顺便称了一下。

    嗯。

    咦?

    我去!

    杂家赫然又重了六斤,现在已经140啦~~

    《历史的尘埃》里,在主角得知小懿回去后就要结婚的时候。作者写过这样一段话:

    不管别人和你有多美好的感情,其实都是人生道路中偶尔一段的同路人而已,最

    后始终都有各自的道路要走。

    但是我不想和你变成这样,我不想隔半年才能见到你一次,我不想每次通话都只有短短的几分钟。我希望每个星期都能见到你,我希望每天都能见到你,哪怕是每次见面也就是在轧马路也好,哪怕每次我都会语无伦次也好,看到你那爽朗而灿烂的笑容,我都会觉得很舒服,都会变得更乐观和积极。

    每次一起逛街的时候,我都在想:风啊风啊,就让时间停留在这一刻吧。

    我喜欢你,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这是一个问题,但是我不想问出来,我不想这半年一次的相聚的机会都没有。

    嗯,多半你并没有这样的感情吧。只有无聊的像我这样,又多愁善感的家伙才会有那样的感情,也许我在你的世界里面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路人。然而这是爱啊,我将右手按在左胸上面,感受着每一次的心跳。奇异的感觉在血脉中流淌,只是爱罢了。

    时间和空间是这世界上最强的力量,未来会怎么样谁也不能保证。

    我唯一能保证的只有我自己而已(存疑)。

    然后我又花了几天来分析为嘛杂家会伤感,经过一个星期的深思熟虑,现在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

    一:时间和空间是最大的杀手,我们之间隔着数千公里的路程,每年才能见到那么两三次。就算她对我有那么一丝的好感,也会被这可恶的时间和空间消磨干净的。嗯,依据本人保守派的天赋,杂家倒是可以坚持个五六年不动摇~~毫无压力。

    二:想到她可能会跟别的男人在一起,嫉妒之情油然而生口牙!真奇怪啊,以前喜欢过的女生都结婚了,也不见杂家有什么感觉的说。或许杂家只是看起来多情,实际上是很无情的?

    三:我喜欢她绝对比她喜欢我多。我理想中的爱情不应该有一点瑕疵的,虽说年岁渐长,理想主义的因子却还深深的刻在骨子里(对了,我的偶像是伍子胥来着)。我爱一个女孩子的时候,就不会将其它的女生放在眼里。理想主义者的我希望我喜欢的人也能这样对我,这真是很难的。

    时间是这世界上最大的杀器,未来会怎么样呢?我现在希望的算了,拭目以待吧。

    第三幕——急:该出手时就出手

    某家在这大概一年的时间内是全心全意只喜欢你一个人的。我不但这么对自己说,也这样对关系不错的男生说,还同样对女生说过。

    想着你的时候各种美好,然而你不理我的时候,却又是那么的难过。

    这几天来我一直哀伤,忧愁,妒忌和猜疑在心中不断滋长,反思和怀疑一直不断,自恋和自卑反复出现,简直是快将我逼疯了。是我说错了话么?

    我喜欢你,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情感,虽然这情感或许很卑微,可我对你的爱和世界上那些最纯真的爱恋毫无二致。(喂,少年,这种话你上次就对一个女孩子说过了)

    但

    说这些都没什么意义,就在刚才醒过来的刹那,我忽然想到我并没有说出那三个字,也没有什么太过轻佻的举动(存疑)。所以,你做的也很正常,因为你想怎么样,爱怎么样原本就是你的自由。你我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的誓言的约束,你我都是自由的。对你是这样,对我也是这样。

    曾跟人说过:吾之生涯,一片无悔。当时安平还嘲笑我这是在吹牛,想了想只好笑着说说只是理想,但我还是要说,我真这么想来着。

    我不后悔,起码在喜欢你这方面一点也不后悔来着,那个皓齿明眸顾盼生辉的你是值得去爱的。

    你那样做,自然有你自己的原因,又何必去想,何必去问呢。

    我希望的是你能像我爱你那样的爱我,或者只有我爱你一半的爱我也可以。若是办不到,那哥们就3了~~

    决定直接表白,就算被拒绝也没什么嘛。

    我讨厌拖泥带水和纠缠不清。婆婆妈妈的怎么能是大丈夫所为?就算我会难过,也只会将它放在心底,然后笑容满面的对人说:少年,要来一发不?

    虽然要是被拒绝的话会很难过很难过,但做出决定后居然隐约有一种轻松的感觉。色子已经掷下,结果就是“上帝掷色子吗?”,恩,你现在是上帝?

    那种情况下我会继续喜欢你,但不会是那种非君不可的爱。喂,作者君,这句话你说了好多次了啊~~

    未来会怎么样,谁能说的清呢?我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一点点的改变,向这更好的方向。

    唔,傍晚时分侧卧于地,观看漫天的奇光异彩。天空浩瀚纯净,美丽得犹如油画一般的不真实。

    第四幕——尾声:万水千山总有相逢

    终于等到她回的消息,嗯,二十四个小时之后(存疑)。

    “噗”?

    这是什么意思?嘲笑,还是感觉比较高兴的笑容呢?

    不过看见你这么有元气的样子,倒是蛮不错的。

    说到“噗”,刚看到一首《临江仙》,那才是要“噗”的感觉呢。

    全诗如下:

    本是后山人,偶坐前堂客。醉舞经阁半卷书,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海斗量福祸。论到囊中羞涩时,怒指乾坤错。

    最后一句,真是神转折。读到此处时,忍不住会心一笑,丁先生也是个很有趣,很有爱的人啊。

    嗯,这首诗叫做《自嘲》来着,很适合我。

    我原本想当面跟她说我喜欢她的,但是既然最近没有见面也没机会见面,那就算了呗。

    嗯,心里很难过是有的啦,但也就只是难过而已,习惯就好。

    不自是故明,

    不自见故彰,

    不自伐故有功。

    不自矜故长。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口胡,我觉得杂家还能再抢救一下的。

    ——啊咧?客人哟,你这光头很帅气的啦!

    明明看起来老了十岁不止啊,我恨好吧,光光的也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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