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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琦同志,我又来叨扰了。”张尚志下了直升飞机热情的说道,笑的满脸是褶子。
依然是警用直升飞机,不过是八人座的。在张尚志的身后,克里斯汀和王强两人跟着一同下来。
“别来无恙,于老板。”王强脸上的笑是得意的,且笑的有恃无恐。
于琦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转头问克里斯汀:“你又是怎么回事?”
张尚志怕起冲突,把话说在了她的前面:“以前都是误会,吴军死了,他的队伍现在由米勒和克里斯汀兄妹管理,克里斯汀代表她哥哥来的。”
对张尚志笑笑,于琦还是将他推开,走到克里斯汀面前:“让我来猜猜,上次被派来寻绿伞麻烦的,就是那个死去的吴军拥有的势力。因为他们被我杀了,所以组织缺胳膊少腿失了大势。你们带着章鱼草回到星海,换来了武力支持,你和你哥趁机吃掉吴军的人手。我说的对吗?”
克里斯汀是知道于琦的厉害的,所以当初和于琦在一块没有轻举妄动。她下意识的微微后退一点,反应过来自己表现的虚了,又将手搭在于琦的胸膛:“不要生气嘛,大家都是为了生存。其实我很欣赏你这样的硬汉,今天咱们有很多时间哦!”
王强在一旁嘟囔:“小骚货是真的骚,见男人就要勾引一下吗?”
于琦满脸震惊:什么,你这样的货色她都勾引吗?
被于琦救回来的白嫩少妇李纨脸上带笑,眼中却敌意满满。她初到绿伞,表现的可怜兮兮,恳求让她给于琦当生活小秘书。大伙并不晓得于琦不过顺手救人,还以为对她有意思,郑伟和马洪尼都已有新欢,琢磨着作为老板的于琦没道理连个情人都无,就答应下来,到邓旺的后勤组给李纨背书。
现在看这个金发碧眼的妖精要勾引老板,心头自然不满。
于琦后退一步,点点头笑着说:“别紧张,我只是好奇。”
克里斯汀也不辩解,她知道于琦测谎的能力。
张尚志充老好人:“好了好了,于琦同志,东西我们都带来了,先办正事,后叙旧。”
于琦冲邓旺招招手:“小旺,你去验收。”
王强俯视邓旺:“邓旺,世事难料,谁能想到咱们在这种情况下见面呢?”
邓旺从枪套拔出手枪,动作流畅,速度奇快,瞬间指在王强脑门:“你信不信我现在开枪打死你,老板不会怪罪我,你们那个于队长也拿我没办法?”
王强脖子僵硬住,没料到对方反应如此暴烈,他面颊肌肉抽搐:“开玩笑的,开玩笑的,先把枪放下。”
挽了个枪花,邓旺嗤笑道:“你以为只有你王强在进步吗?如果不是合作关系,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有意思的是,张尚志和于琦交接完后,克里斯汀和王强,分别代表米勒和于发德,各自用贵重品购买了章鱼草种子。
当他们要离开的时候,于琦给他们送了些礼物,连不受待见的王强都有。只是于琦有个要求:“我看还有座位,不如把绿伞的一个员工带过去,绿伞准备在星海组建分公司。”
张尚志踌躇,心里琢磨于琦的用意。见此,于琦给他分析:“绿伞和星海不同,我们更像是移动基地,早晚有一天能推进到星海,提前进入也没什么吧?”
闻言张尚志给他打了一个眼色,示意到旁边说。二人躲开王强和克里斯汀,张尚志这才开口说道:“于老板,我不但可以将绿伞的人带到星海,我也能暗中帮助你们。绿伞的实力我看到了,我希望得到于老板的友谊。”
果然叫郑博源说中,这货不安分那!于琦拿出一把意大利伯莱塔92F型手枪,连着一个印着绿伞标志的纸袋子一同递了过去:“张中尉,知道你好酒好烟,这是友谊的馈赠。好枪配英雄,我觉得这把手枪很适合你!”
张尚志笑了,愉快的带着礼物上路。
克里斯汀上飞机之前,转头对于琦眨眨眼说:“于老板,以后咱们还有很多机会深入交流的……”
于琦没搭理她,李纨在背后挑衅的笑了笑。
跟着去星海的是郑伟,临行前于琦交代:“一切以自身安全为主,危机时刻可以拿绿伞来威胁,若有人要害你,相信我,无论是谁我会让他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另外,用不了几天,我也会去星海。”
入驻星海并非于琦的意思,是郑博源最先提起的,然后郑伟响应,并主动申请前去。本来于琦不答应,但他对自己十分自信,也表示只有他才能快速立足。
他们离开后,于琦数了数营养液,共计八千单位,也不算少了。刨除本钱,净赚四千单位!另外宝石、黄金、手表以及其他贵重金属等物,打包回去又是至少几千万进账!
于琦的房门是不关的,只有卧室门他才经常反锁。下午大川兴冲冲的跑进来:“老板,有人发现了马群!”
马洪尼他们抢先一步,带人将马群给围了起来。这些马正低着头在一个小广场的青草地吃草,不时地抬头警惕看着众人。
动物都一样,失去人的管照,久了会恢复野性。其中狗是最差的,猫是野性最强的,马比狗厉害,因为找到草就能活。
“那匹阿拉伯马我预定了,谁也别跟我抢!”马洪尼大呼小叫。
“那匹白马鬃毛好像小辫子一样,我要了。”邓旺根本不会骑马,但能凑热闹。
连最近一直锁在屋里研究《道藏》的弗朗西斯科都出动了。他饶有兴致的看着,但于琦猜测他恐怕在骑马这件事上有心无力。
老爷子穿着一身练功服,装的仙风道骨,在旁指点江山:“你们先别急着选,能抓到再说。”
当然能抓到,当马洪尼用绳子系上马套,加上一群战斗组成员在旁协助,这群马注定就要被捉住。重要的是,这些马野性没那么大,对人的戒备心理也不强。
围住以后,弗朗西斯科问于琦:“可能是哪个骑术俱乐部,或者马场跑出来的。你不去挑一匹?”
摇摇头于琦说:“我是提倡自由,骑马没什么,但是套上缰绳马肯定不舒服。再说现在根本用不着畜力,养马还需要草场!”
弗朗西斯科问:“你骑过马吗?”
“没有!”
“以前或许只是有钱人的玩物,现在可能真的有用。”弗朗西斯科说道。
有点兴趣了,于琦问:“怎么说?”
弗朗西斯科说道:“灵活!大街小巷,台阶,车走不了的它能走。警惕!这些马不知道从哪来的,但能跑到这里,必然经历无数丧尸,如果有危险它们还能警戒。”
“这倒是!”
人需要休息,许多人睡觉很死。动物睡觉时都能保持警惕,一有风吹草动马上示警,让整个群体都知道有危险。
不过他还是觉得很鸡肋,因为自己根本不需要这些。
一共十五匹马,邓旺挑了一匹白马,马洪尼挑的一匹最神骏的棕毛阿拉伯马,其它被战斗组成员瓜分了,最后还剩下一匹又瘦又高,鬃毛纠缠到一起,走路一瘸一拐的大马。
于琦对他们喊:“可别高兴的太早了,骑术是要练的,马也要吃东西,还要刷毛,还要当铲屎官,如果觉得自己养不了,千万别随便放了。人家一群能活,单独放了搞不好就害死它了。所以到时候要是觉得养不了,就把马送给想养的人。”
然后他指着那匹瘸马:“这匹马谁要?”
没人应声!一匹瘸马,想想也让人蛋疼。
若把这马就这样放了,它还一瘸一拐的,那就相当于让它去死了。因为马群都被控制住,就剩下它孤零零的一匹,当于琦走去它虽然略显不安,也没有妄动。于琦说:“这马可真高,感觉脑袋离地有两米五了吧?可惜,蔫巴巴的,长得丑了点,还瘸!”
弗朗西斯科走过来拍拍马背,它也没有反抗,不像其它马在挣扎。老爷子说:“这匹马应该有夏尔马的基因,夏尔马本来也不擅跑,性格温顺。”
于琦建议说:“您老正好受不得颠簸,要不然,你骑着?”
弗朗西斯科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我是老,所以照顾不来瘸子!”
于琦挠挠头,目光巡视一圈,大家要么低头装作看脚下什么东西,要么望向别处,大川这小子还手搭凉棚远眺。他也想养匹马,对城市中的孩子来说这还是很新奇的。但是,他如何也不愿意选一匹瘸马。
叹口气,于琦无奈道:“那只能我养着了!你们谁知道这些马是哪来的?”
邓旺说:“D城有好多家马术俱乐部和马场呢,而且D城当初还有女骑警呢,那会儿我老羡慕了!”
突然,于琦想到净土商城里那些类似雷达草一样极其便宜的植物,甚至还有观赏性的。其中有种植物叫“马低头”,第一,马根本难以抵挡它的气味。第二,这种牧草比牧草之王苜蓿草营养强太多,是马的极佳补品。
“你确定它很温顺?”于琦想要看看马的腿到底有什么毛病,又怕被马踢。
“这我可不敢保证!”弗朗西斯科怎会给听不懂人话的畜生做担保?他说:“反正你这么强壮,被踢一下,估计也没什么大不了!”
“沃日,这马两米五高,被踢一下怎会没事?”于琦狠狠地斜了他一眼。
拍拍马背,在马的耳边说:“我给你看看伤势,别踢我,不然我会杀了你的。”
他弯腰看了看马后腿,发现大腿根部外侧肿了起来,还有刮伤。他疑惑道:“这看上去有点像被车撞的。”
弗朗西斯科说:“有可能,你想,如果一群人开车后面被丧尸撵着屁股追,看到路上有一群马挡着,你猜他会踩刹车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