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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当人们提起来了经纪人这个职业,很多人对他们的印象都不是很好。不管是体育还是娱乐行业,那些职业经纪人们做的事情,很多都让人吐槽不已。他们唯利是图,他们吸血扒皮,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坑害明星,甚至不顾明星的死活——在很多明星的粉丝心中,他们就是吸血鬼和恶棍,更别提还有些经纪人更是想法设法把明星的钱据为己有,甚至连明星的老婆都勾搭走,那简直就是丧尽天良了。
这个行业本身不讨人喜欢,但是他们存在却有存在的意义。他们为明星打理各种商业活动,处理各类商业合同。他们打造明星的形象,也为明星的事业做出来一些更为合理的规划,同时还要联系媒体,帮助明星扩大影响力——而最后一条最为重要,可以说,没有他们,明星只是运动员,演员,歌手,但是有了他们的存在,明星才是明星,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歌手这个行业,唱片合约和经纪合约都是分开算的。歌手把音乐相关的事宜交给唱片公司来完成,但是歌手自己的商业合同代言,或者是有心涉足影视圈的话,那么就有经纪公司来完成。至于说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状况,显然不是因为唱片公司嫌钱多不想要,而是因为唱片公司没有办法赚到这笔钱。”
一个明星的经纪人需要做的工作其实不少。他需要帮助经纪人联系媒体,联系商家,联系评论人,这些都不那么容易。别的也许唱片公司也能够做到,但是最重要的懂得利用媒体,为自己旗下的明星进行营销宣传——这种事情,一般的唱片公司还真的做不到。
和影视,传媒这些公司打交道,还是经纪人比较专业。一般的小唱片公司在传媒和影视公司面前没有太多的话语权,甚至根本联系不上。而一些大的唱片公司联系的上,可关系未必会很好:唱片和媒体都是规模很大的产业,别说是不同公司,就是一个公司的不同部门也都很有可能各自不肯退让,自己起矛盾——这种事情,索尼有过无数的经验。
而相比于唱片公司打造出来了歌手,媒体在很多时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把歌手变成明星的人。他们如何去形容一个明星,一个明星就会呈现出来怎样的形象。他们可以把布兰妮捧成小甜甜,也可以摔打成疯婆子,可以把贾斯丁比波吹捧称青少年偶像,也可以让迈克尔·杰克逊身败名裂。
媒体在整个娱乐产业之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这一点在日韩其实体现得最为明显:为什么日韩的艺人训练辛苦,工资微薄,还少不了被迫参加一些桃色宴会?说白了,因为RB只有七家电视台,韩国基本上只有三家电视台,其他的地方台都属于这些大电视台的分支或者加盟商。公司只要掌握了媒体关系,就不怕一个艺人乱跳。想要和公司叫板?分分钟让你形象毁灭——泽尻英龙华就是明显的例子,从清纯少女到疯婆子也就是媒体一句话的事。
媒体的力量强大,可以决定艺人的形象,因此必须和他们搞好了关系,才能够让自己的艺人形象良好了。在以往,唱片公司宁愿只掌握歌手的唱片合约,把和媒体打交道的事情交给经纪人去办:经纪人懂得如何讨好媒体,也懂得如何让媒体有利益可以赚。唱片和媒体就这样分开各自的利益,一起趴在明星身上吸血。
但是那是以前,到了新时代可不是这样了。
“在互联网诞生之后,媒体和以前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了。以前的媒体大部分都是受到那些媒体巨头的操控的,他们说什么是什么,让人看见什么随他们高兴。在他们控制之下,人们只能看到他们想要让人们看到的那一部分……可是那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曾经的明星是个什么形象,主要取决于媒体。媒体说一个明星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可新时代不同于以往了,互联网时代把人与人的关系拉近了,新的时代之下,人交流的范围无疑是扩大了。曾经对于很多人来说,明星,歌星,这都是遥不可及的人物,可是,互联网的出现使得越来越对的名人可以直接越过媒体和公众对话,也可以让民众更好的直接看到明星的样子。
媒体的力量在新时代被削弱了。网上眼罩满天飞的明星,再说什么清纯玉女,肯定是没人信了;那些明星开房,打人,骂街,周围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人人都有可能化身狗仔,让一个人身败名裂;而人们可以直接在网上查找到中岛美雪等人的歌曲之后,香港乐坛基本上也就不再有市场。
这一点,未来的那个美国大统领其实是最好的证明:被媒体拼命黑之下,他掌握了推特治国之道。媒体说的再多又如何?当互联网把关系拉近之后,他们的力量无疑就小了很多。
“互联网的出现,不止改变了唱片产业,同时也改变了传媒产业。如果单单从唱片产业这一个行业中下手去找新的盈利点,寻找更多的利润,那确实很难。但是如果把唱片和传媒产业结合起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互联网的出现,使得艺人有了新的宣传自己的平台,他们不再需要通过媒体来介绍自己,至少让媒体的作用减小了。而通过互联网平台,唱片公司也可以推广艺人,打造艺人形象,他们可以把经纪人公司那部分钱拿过来,自己赚了。”
“通过新的媒体做宣传,唱片公司可以找到新的赢利点,而对我们来说,这也是个很好的消息:门户网站的那种web1.0时代的平台过时了,接下来是SNS和搜索为代表的web2.0时代了,他们想要宣传,就得更多的依赖于我们——这对我们也是极大的好处。”
梅学姐虽然不是特别有商业眼光,但是她倒也是一点就透。杜立鼎点点头,对此,他就是这么想的。
对于唱片产业,杜立鼎的想法不只是把它救活那么简单,他想要的是新的商业模式,是新时代下能够良好运行的商业模式。这个模式一方面本身需要赚钱,另外一方面也得对他自己的其他业务更有帮助,才是一条可以走下去的道路。而他想了半天,怎么想都觉得,时代变了,音乐产业需要的也是个彻底的变化。
“音乐产业在网络介入之后就已经变了。如果说以前的音乐产业更像是电影产业的运营模式的话,那么以后的音乐产业就会越来越多的像是电视产业了。曾经的音乐产业主要靠的是音乐本身作为商品来盈利,可是以后,音乐产业更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卖广告或者是搞宣传——时代变了,音乐不再是商品了,他们是商家的吆喝声,这才是新时代的音乐最大的意义所在。”
互联网时代到来之后,音乐产业最大的变化其实就是听音乐更方便了。以前的音乐需要有合适的放音乐的器材——留声机,录音机,CD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不是那么方便。音乐传播需要唱片,磁带,CD作为介质,想听音乐就要购买这些,这就像想看电影就得买票一样——这确实是很好的盈利模式,可本身不够方便,也就注定了它需要更进一步的改革。
新时代到来之后,MP3以及日后的智能手机变得更方便了,媒介不再需要,自己在家就可以完成音乐的传播,因此这时候再想要非得每首歌都要收钱,就不那么容易了——这就像是电视机,它总不能像电影那么收费。
因此,音乐需要新时代的运营模式——更偏向于电视而非电影的模式。音乐作品免费,这样可以让音乐的传播更加方便。但是附带在音乐作品上的东西却不免费,这些附加物才是赚钱的主要模式。
免费的音乐优点就在于浏览者众多,而数量众多的浏览者也许不能够为歌手们提供足够多的收入,但是它可以为歌手们提供足够多的关注度。歌手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从而变成影响力十足。
这个身份,本身就可以带来盈利。只不过传统的明星们更多的是靠着媒体和狗仔队的勤奋来扬名立万,而歌手们则是需要需要网络的吹捧和自我营销。而一旦有了这种身份,他们无论做些什么都可以赚钱——这一点中外通用,中国有些歌手主要赚钱全靠开饭馆和上综艺,美国也有歌手主要的赚钱途径基本靠ins带货。
这样的发展是新时代的必然结果。随着音乐传播途径越来越方便,歌手们的赚钱途径自然也要适应新时代。
“这样的新时代,也许会很有意思。只是这样一来,只怕有些长得不行的歌手,或者是愤世嫉俗的坏脾气歌手,很难再在这个行业里生存下去。”
“人们喜欢的未必就是千篇一律的帅哥美女,尤其是互联网出现之后,美女随处都可以看到,有趣的灵魂要比漂亮的皮囊更吸引人。”杜立鼎倒是有不同的看法,“当然,有趣的灵魂不是那么容易看到,所以我们需要一个迈克尔·奥维茨。新的模式之中,歌手的歌曲本身不再是货物,而变成了广告。我们需要一个最好的广告策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