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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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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思想斗争绽放前进的力量之花。

    《以赛亚书》53章5节说:

    “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耶稣以肉身降生,目的是要用他的身体亲自担当我们的罪。耶稣本身并没有罪,他被钉十字架,是因为他背负了我们的罪。很多人不承认耶稣是以肉身降世的,但这是事实。他用自己的身体担当了我们的罪。荆棘冠冕带走了我们的罪。

    虽然耶稣被称为王,人们却残忍地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并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这样戏弄他。因为神对罪的震怒,耶稣才遭受了这样的奇耻大辱。

    神使罪归到耶稣身上,使我们得到了医治。荆棘冠冕是用来医治我们的,因耶稣被扎伤,我们得到了医治。人类的罪恶如此之重,以致于背负我们罪恶的耶稣的身体无处存放,这意味着我们的罪恶与过失被处理得无比完全。

    “耶和华如此说: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离弃耶和华的,那人有祸了!”(耶17:5)

    人们离弃耶和华时,所倚靠的对象就是血肉的膀臂。我们的所闻、所见、所想都已被撒但吞噬了,是神的仇敌,因而对**的刑罚才如此残忍、可怕。

    耶稣早就知道神震怒的杯,所以他才祷告祈求神,说:“倘若可行,请把这杯挪开吧。”但只有在**中定下罪案,才能救我们脱离罪,使我们获得自由,因此耶稣接受了这个杯。

    当我们感到痛苦、疲惫,心里充满怨恨的时候,请仰望耶稣的荆棘冠冕吧,那么我们遇到的问题就会像厚云消散、薄云灭没一样得到解决。为什么呢?因为这正是得蒙拯救的工具,是医治的能力。基督徒们应该学习如何从内心里戴上荆棘冠冕。

    能够从心里仰望荆棘冠冕的人,是已经恢复了神形象的人。离弃神的人里面长出的荆棘和蒺藜(创3:18)破坏了神的形象,并藉着仰望荆棘冠冕使被****充满的灵魂得到医治和恢复。

    我以前特别讨厌面对像荆棘冠冕一样的环境,觉得这是因为受了咒诅。我希望不用祷告就能事事顺利,孩子们也能健康地成长,不折断自己也能够得到他人的心,也不用一大早就从床上爬起来在神面前屈膝,我时常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是蒙福的。可如今对我来说,仰望着荆棘冠冕祷告,不知多么感谢,因为我明白了在荆棘冠冕背后有为我们预备的荣耀冠冕。“他们给他穿上紫袍,又用荆棘编作冠冕给他戴上。”(可15:17)

    从**的剥削上,为无知者开罪!

    我们来了解耶稣的降世、受死、复活

    先知以赛亚(公元前745-695年)曾预言说:“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赛7:14)

    提到耶稣的身份,以赛亚先知这样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章16节)

    预言应验(新约)

    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这城名叫拿撒勒,到一个童女那里,是已经许配大卫家的一个人,名叫约瑟,童女的名字叫马利亚。天使进去,对她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马利亚因这话就很惊慌,又反复思想这样问安是甚么意思。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一章经文)

    耶稣降世地点与神性根源的预言(旧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5:2)

    预言应验(新约)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著说:‘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马太福音二章经文)

    耶稣被钉十字架受死的预言(旧约)

    以赛亚书预言到耶稣基督怎样面临死刑的审判:“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他虽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以赛亚书53:7-9)

    犬类围著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22:16、18)

    耶稣预言自己复活

    耶稣第一次预言自己复活,耶稣说:“人子(耶稣)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太16:21)

    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太26:32)

    耶稣第二次预言自己复活,耶稣对门徒说:“人子(耶稣)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第三日他要复活。”(太17:22-23)

    耶稣第三次预言自己复活,耶稣上耶路撒冷去的时候,在路上把十二个门徒带到一边,对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耶稣)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又交给外邦人,将他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复活。”(太20:17-19)

    旧约中几百个关于弥赛亚的预言,全然准确地应验在耶稣身上。比如说,耶稣将出于犹大支派,是大卫的子孙,必由童女怀孕生子,必生在犹大地的小城伯利恒。旧约预言了耶稣的传道生涯和将行的神迹奇事,更详尽地预言了耶稣的受难及第三天复活。

    复活节(耶稣复活日)是一个重要节日,在每年春分月圆之后第一个星期日。复活节象征着重生与希望,为纪念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之后第三天复活的日子。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

    耶稣能说这样的话,这是因为他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得了天上地上一切权柄。唯有耶稣可以从死里复活。耶稣也可以使人从死里复活。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如今全世界有三分之一的人,215亿人(2006年),受洗成为基督徒。

    耶稣上了十字架,十字架原本是酷刑,却因耶稣,十字架成为平安、和平、拯救、仁爱的象征!红十字会和中国医院的红十字架,就是源自耶稣被钉十字架一事。象征耶稣的宝血染红了十字架。

    平安夜,即圣诞前夕(12月24日),在大部份基督教社会是圣诞节日祝节日之一。但现在,由于中西文化的融合,已成为世界性的一个节日。

    圣诞节,每年12月25日,耶稣基督降世之日。

    公历纪元,简称“公元”,是国际通行的纪年体系。以传说中耶稣基督的生年为公历元年(相当于中国西汉平帝元年)。

    圣经说:以耶和华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耶和华的眼目看顾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爱的人。

    只有上帝有能力说: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申28:1)。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申28:15)

    佛教徒“半份天空”在其文章中,还说到《再有,耶稣的血为罪人洗罪。本博才疏学浅,请问耶稣给犹太人洗罪了?没有,因为犹太人饱受欺凌,直到二战后才重新建立自己的国家。耶稣为世人洗罪了?那现在的基督徒为什么还要受洗,悔过呢?

    看得出来,半份天空对于圣经有关以色列民受惩罚的预言一无所知。而且也对耶稣宝血洗罪一事毫无了解。同时也说明半份天空的理解能力太差了。因为要想洗净自己的罪,首先就是要受洗,受洗是成为基督徒的必备条件。比如说,我相信耶稣的宝血可以洗净我一切的罪,那么,我就要决志受洗,成为基督徒。结果是,我的罪就被耶稣的宝血洗净了。然而,半份天空却不相信耶稣的宝血可以洗净自己的罪。也不受洗,那么,半份天空的罪,就要继续保留下去。并且要担当自己一切的罪。同理,以色列民当初把耶稣送上十字架时,就是因为他们不相信耶稣的话。其结果是罪上加罪!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承受严厉的刑罚!二战期间,六百多万犹太人被杀害。全球一共才有多少犹太人啊!这样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对此,圣经早有预言。

    圣经说:以色列啊,你的百姓虽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归回。原来灭绝的事已定,必有公义施行,如水涨溢。

    旧约的耶利米书对以色列国的亡国与复国,也早有预言,神说:“我必使他们交出来,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遭遇灾祸;在我赶逐他们到的各处,成为凌辱、笑谈、讥刺、咒诅”;“我在怒气、忿怒和大恼恨中,将以色列人赶到各国。日后我必从那里将他们召聚出来,领他们回到此地,使他们安然居住”(耶廿四9;卅二37)。

    耶和华神又说:我要将以色列人从他们所到的各国收取,又从四围聚集他们,引导他们归回本地。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国,有一王作他们众民的王。他们不再为二国,决不再分为二国。

    另外,更为可笑的是,佛教徒“半份天空”在其文章结束时,又说了一句《耶稣给别人驱鬼,同样受到了恶报,这就是耶稣被杀的第三个原因。》。圣经已经明确交代过,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上帝差遣自己的独生子降世的目的,就是要让耶稣上十字架受死,担当全人类的罪!只要人信耶稣、受洗,人的一切罪都可以得到赦免。

    旧约《以赛亚书》说: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看清这无形的罪恶(original sin原罪)!

    罪乃人性在每个人身上每一部分所见到普遍的残废现象(王上8:46;罗3:9-23;7:18;约一1:8-10)。旧新约中都有显示罪的道德品格的名称,如违背神的治理,失去神所给我们设立的目标,干犯神律,不顺服神的指导,由污秽自己而触犯神的圣洁,在审判我们的神面前犯了大罪。此道德上的残缺是昭然若揭的;罪显为对神的呼召、吩咐是一种非理性、消极与抵抗力,是一种为了玩弄神、抵抗神的精神。罪的根源是骄傲,与神为敌,这种精神在亚当的初犯中可以见到;在罪行之后总是有所表露。在堕落之人心中,故意反对神在我们生活中的要求、思想、动机与愿望。

    罪可以广义地解说为在行动、习惯、态度、观点、倾向、动机与生存的方式上不服神的律。圣经在另一方面描述罪,例如耶17:9;太12:30-37;可7:20-23;罗1:18-3:20;7:7-25;8:5-8;14:23。(*路德马丁说保罗写罗马书,为的是要);加5:16-21;弗2:1-3,4:17-19;来3:12;雅2:10-11;约一3:4,5:17。保罗所说的,意思往往是指被罪的**所催使的人性;圣经所显示的特别罪行,不能于此一一详述。

    原罪从我们的根源而来,不是圣经的名词(*奥古斯丁创作出来的),但却是罪的现实性在我们的灵性中有力的焦点。原罪的说法,并不是说神造我们的时候,人性就有了罪(神造人原是正直的,传7:29),也不是说在人出生的过程中就有了罪,乃是说:

    (1)出生以来,每个人都有罪的痕迹,人就有动机上的扭曲的心(心术不正),很容易犯任何动机上的罪;

    (2)这内在的罪性乃是一切实际上犯罪的根源;

    (3)这是用一种神秘的方法,由亚当传递给我们的,他是我们在神面前头一个代表。原罪的说法就是:我们不是因为犯了罪才成为罪人,乃是因为我们是罪人,所以才犯罪,人生来就有受罪奴役的性情。

    历史中原罪的争辩

    关于原罪的问题,在教会历史中曾有激烈的争辩。*伯拉纠说死乃自然现象,而非刑罚;神造人性本善,因他为善,所以人性非败坏;亚当之罪的影像人类只不过是一个恶例而已;所有的人都在亚当堕落前的状况中;律法与恩典并无根本区分。与此教训相反的*奥古斯丁,声称所有的人都从亚当承袭了自然的败坏性,原罪就是罪,应受刑罚,担当罪孽。

    天主教主张原罪在受洗时已被除去,只留下罪的刺激(燃料),并在可恕之罪(在*圣餐前可不必*忏悔)与大罪之间予以区分。

    加尔文说在人心中罪恶的动机与私欲被神认为是罪。虽然天主教声称原罪的残余部分在重生之人里面不真算为是罪,可是改教家主张,人心中残余的犯罪倾向在神面前乃为罪。

    《诗篇》 51: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论到一些人”

    《提摩太前书》 1:5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

    《提摩太前书》 1:6 有人偏离这些,反去讲虚浮的话。

    《提摩太前书》 1:7 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

    原罪的教义是基督教重要的基础教义。我们的基督教清楚地告诉人们,“原罪”是由始祖亚当传下来的。自亚当以后,人一出生就带有“原罪”。圣经中并没有“原罪”明确的定义,据称它是公元2世纪的古罗马神学家图尔德良最先提出,并被圣奥古斯丁加以发挥和充实。“原罪”被认为是人思想与行为上犯罪的根源,是各种罪恶滋生的根,会把人引向罪恶的深渊,又是使人难以自拔的原因。

    1宽宥罪过。

    2基督教重要教义之一。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因受了蛇的诱惑,违背上帝命令,吃了禁果,这一罪过成了整个人类的原始罪过,故名。基督教并认为此罪一直传至所有后代,为此需要基督的救赎。亦喻指与生俱来的罪过。

    教义认为:原罪的存在,将人类和完美的神隔绝,使人类不能沟通。根据《旧约圣经》创世记的记载,因为亚当和夏娃违背上帝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犯下过错,因而失去了上帝的恩宠,被逐出伊甸园。这一小段圣经解释了“原罪”的由来,但不同学派的信徒对这段圣经有不同的理解,也因此对“原罪”也有不同的理解。

    有人说,“原罪是人有生命以来所具有的罪。”其实我认为这种提法不准确,人的原罪不是把亚当的那个罪继承下来了,或者说原罪不是一种实际的罪。那么是否人的原罪是一种犯罪因子遗传下来呢?我觉得也不是这样,用基因解释只是一个比方,说明它的传承性。神起初创造人的完美结构:灵、魂、体。灵起着主导地位、领导地位、元首的地位,魂与体伏在灵的掌控之下。灵里可以与神有着完美的交通,从神得着智慧、能力、权柄、荣耀、平安、亮光等等,可以想象如果亚当没有犯罪,他的后裔一定也是完美灵、魂、体构造的人。

    起初《圣经》记载,神创造人的一个目的是让人管理世界。治理这地、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活物,这就预示那时的亚当,坠落前的亚当有着控制这一切的能力智慧,包括使这些听命与自己的能力,即可以与这些有意识上的沟通,或者应该可以听懂这些活物的语言,也能使这些活物听命与自己的能力。许多人希奇《圣经》记载蛇起初可以与人说话,其实这是人当时具有这种能力的证明,否则人怎样可以管理这一切呢?只是因着人的犯罪这一切属灵的能力尽都丧失了。

    因着亚当的悖逆犯罪,完全不一样了。亚当犯罪之后,《圣经》再也没有提让人管理世界。罪使其灵性当即的死亡,造成人性的坠落,神所创造完美人的样式遭到破坏,灵里的死使其灵失去活力、失去与神交通的权力,用句俗语说,“落到了神魂颠倒的景况里。”即是灵里已死,魂里不受灵力约束的自我意志,已经无限膨胀的自我,一个专顾自己的自我,一个不认识神,与神失去交通能力的自我。一个已经落在了神的咒诅里的人。一个在神看是灵里死了的活死人,好像被从枝子上摘下来的果子,不能再得到神完全的供应。

    我们可以看到亚当犯罪之后灵力尽失,属灵的眼睛也瞎了,并且怕见神。与神在灵里隔绝了,与神美好的关系变为敌对。《圣经》记载我们生在亚当里的人,一出生就已经与神隔绝了。“原罪”应该是我们从亚当继承来的这种罪身形状,这种属灵的智慧、能力几乎全部丧失了。

    这种已经坠落、败坏了的人性,这种失去属灵控制的自我意志,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性。这样的人一起步就会偏行己路,就会犯罪得罪神。这种状态决定了人会远离神,使人有犯罪的倾向和性情。所以说“原罪”不是产生出来一种犯罪因子遗传给后代,而是灵里已死的,自我意志失控,从完美人的构造上坠落的罪身形状,传承下来了。

    总之,人的“原罪”就是在亚当里传承下来,这种灵里已死的、灵魂体里败坏了的罪身形状,是与神隔绝了的且承受着神的咒诅,是一种坠落后的生命形式,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性,自我意志失控有着犯罪倾向和性情的人性。主耶稣是女人的后裔,他的生命由神而来,他就是神,所以他虽有肉身却不是罪人,也不会犯罪。起初的亚当被造完美之时,可以犯罪也可以不犯罪。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有着神的生命,有着神的圣洁完全,绝对不会犯罪,根本就没有犯罪的可能,如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胜过神一样。

    另据《创世纪》记载,亚当、夏娃被造后,住在伊甸园中过幸福生活。上帝给他们立了诫命:“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上帝禁止亚当、夏娃吃“禁果”,但隐身于蛇形的魔鬼却引诱他们背叛上帝,劝他们吃“禁果”,并说:“你们不一定死……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夏娃经不住引诱,吃了“禁果”,又让亚当也吃了一个。他们吃了“禁果”后,果然眼睛就亮了,能分别筹恶,知道羞耻,也就是说开始成为有思维能力的“人”。

    基督教认为,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违背上帝的意志,是“亏欠了上帝的荣耀”,这罪遗传给后世子孙,成为人类一切罪恶、灾难、痛苦和死亡的根源。人一生下来,在上帝面前就是一个“罪人”。即便是刚出世即死去的婴儿,虽未犯何罪,但因其有与生俱来的原罪,仍是罪人。这“罪”与生俱来,故称为“原罪”。“原罪”是基督教教义、神学的根本,因为有了“原罪”,才需要“救赎”,才需要“救世主”,才产生了基督教。否定了“原罪”,就否定了基督的“救赎”,基督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seven”在宗教上是个神秘的数字,上帝用七天造亚当,取出亚当的第七根肋骨造了夏娃。撒旦的原身是有七个头的火龙,同时共有七名堕落天使被称为撒旦,所以基督教用撒旦的七个恶魔的形象来代表七种罪恶(七宗罪,the seven deadlysins):傲慢(pride)、嫉妒(envy)、暴怒(wrath)、懒惰(sloth)、贪婪(greed)、贪食(gluttony)、**(lust)

    傲慢之罪为路西华(lucifer),贪欲为玛蒙(mammon),好色为阿斯蒙蒂斯(asmodeus),愤怒为撒旦(satan),暴食为贝鲁赛巴布(beelzebul),懒惰为贝利亚(berial),而利卫旦(leviathan)为嫉妒之罪。(对于七原罪所指的人物说法不一,以上只是其中的一种。)

    原罪一词起源于西方,西方多狩猎畜牧民族,因为需要男性狩猎的缘故,从早期起就是父系社会,在远古时期,人还不明白生孩子是男女交配后的结果,与女子相比,男子自然就有一个缺陷,这个缺陷对人来说,基本上就是致命的缺陷,同时,男人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只能采用一些暴力、狡诈抢夺女人,而这种不得不为之的行为,虽有其合理性,但毕竟是一种不光彩的犯罪行为,于是就产生了原罪这一词语。以此打消后天的愧疚心理。

    这种缺乏生育能力的心理引申为采用创造发明机器、理念来弥补、代替生育能力的缺陷,他们可以为了一个并不自然的理念毁灭、屠杀别的民族,觉得是理所当然,因为这样可以导致它具有有如上帝的“生育能力”。但是,从人类的深层心理来说,父权社会,作为一种群体心理的这种原始性,导致了他们富于侵略性,缺乏预见能力,不吃大亏不回头的性格。可以说屠杀印第安人、屠杀犹太人、十字军东征、雅阁宾专政、两次世界大战,伊拉克战争都是这种原罪的具体表现。

    如果说父系社会(西方国家)的原罪是缺乏生育能力而可能会运用不恰当的手段来弥补自己的生育能力的话,那么母系社会(如中国)的原罪就是为了保持家庭的安宁,而满足于小国寡民,知识越多越反动的极端稳定心理。

    原罪的例证

    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张三待李四很好,张三有个很美貌贤惠的妻子。在交往中李四开始喜欢张三的妻子,张三发觉后开始和李四争嘲对骂,后来又大打出手,张三伤了李四。事情又恶化了,结果张三杀了李四,张三不得不服刑若干年。

    从张三和李四的关系发展中可以看出,张三和李四争嘲对骂时他们开始违背了道德,因为骂人是不道德的。他两开始互打造成民事责任,不得不去派出所解决。进而又杀人,一个死,一个经法院审理被判监禁。

    在这件事可以划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罪阶段,李四开始有了贪心、好色和嫉妒。第二阶段是违背道德、良知和理性阶段,第三阶段是违背民法,第四阶段违背刑法。

    从中我们可以看原罪是基础性的罪,是它导致人违背道德、民法和刑法。

    人的一生中都有原罪,而且这种原罪是不断的连续的。人要警醒自己,因为有的原罪会导致违背德法、民法、刑法的罪。

    牧师告诉人神赦免人的罪,这里面的罪侧重的是原罪。

    根据原罪的内涵,我们可以解释牧师为什么可以向死囚犯传福音,因为他们更需要上帝的赦免。上帝也能赦免他们,让他们悔改。他们也会因圣灵的感动而带来心意的改变,完全能够改过自新。但他们不能因此免去依法判决的刑罚。

    惟有相信耶稣原罪才能赦免,除此这外别无他法。在此基础上人才能产生理性、道德、良知,并建立法律秩序。

    奉献社会作为道德的最后一项基本规范要求,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的高度凝结与升华,如果说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是从基础层面对职业者的职业行为进行职业道德规范;办事公道,服务群众是基于一定道德修养而呈现出具有较高道德水准的职业道德规范,与前四项相比较而言,奉献社会就是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体现的是一种人生境界,反映的是一种融于事业中的高尚人格,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最高的表现形式与最终的规范作用目标。

    奉献社会的内涵

    奉献一词中的“奉”即“捧”,意思是“给、献给”;“献”,原意为“献祭”,指“把实物或意见等恭敬庄严地送给集体或尊敬的人”。两个字和起来,奉献,就是“恭敬的交付”。[1]这是奉献的初始涵义,而在现代语境,特别是在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语境下所谓奉献,通常是指社会主义职业者满怀感情地自觉地为他人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真理与正义的追求与实现做出贡献,且不计回报的进行职业服务,在这里奉献社会不仅是明确的信念,更是崇高的行动表现。具体来讲,奉献社会具有几层内涵。

    1、奉献是一种信念使然。奉献在职业道德规范层面强调的是一种道德崇高的信仰性,是对社会主义价值观与道德观的一种信念,是在职业领域为实现与追求社会主义“真正共同体”这一理想坚定表现,是对于“全心全意为人民”这一职业道德核心信念的贯彻与坚持。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指引下,从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视角出发,基于人民本位的信念,正确地对职业者的职业行为定位,通过职业这一社会交往活动途径,将自身的能力与精神不计回报,心甘情愿地贡献给人民群众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因为它不是基于“物的依赖”的而形成的,而是超越其并能引导其向“人的依赖”转变的信念力量,这种力量能使社会主义职业者超越当前的职业阶段与形态,而先进性地从更高层次的职业观念与职业理想来进行职业活动,这就突出地表现为在奉献精神的彰显,职业道德所倡导的奉献精神是**信念在职业道德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一种建设性的力量。

    2、奉献社会具有献身性。正如奉献的原意所蕴含的意蕴,奉献不仅是对于奉献主体对于奉献行为不计较行为的对价性,更强调的是从主观内心出发,时刻地、长期地不计较回报地,甚至在必要时献出自己的生命来促进崇高信念的实现。在社会主义社会职业道德中,这种崇高的信念就是人民利益至上,**理想至上。当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与集体利益、人民利益发生冲突与抵触时,或是面对人民群众的迫切与紧急需要,能够在集体主义原则指引下,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而不计较自身的得失,主动地献身到为人民服务,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洪流中去。在职业领域中,职业者也要根据自身所处的职能岗位,通过在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一意为社会做贡献,从有利于国家、民族与人民的立场出发,以献身精神开展职业活动,确保与推动职业及其自身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实现。

    3、奉献社会是崇高的职业道德行为。奉献社会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以积极的心态与行动社会做贡献。从职业视角来看,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各行各业中的职业人员,不是从狭隘的个人主义出发,不是谋求个人、小群体、小集团的私益性名利,而是从有益于公家、社会、人民的利益与真理正义的维护、实现而开展相应的职业行为。正因这种行为的崇高性与无私性,使得奉献社会成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成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在于“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取最根本的利益;而归宿在于这种利益的实现与人民的认可。而奉献社会的信念就是源于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奉献社会的践行无论是否取得显著成果,都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从本质上讲只要全心全意地奉献社会,就达到了职业道德规范的根本目的,将信念付诸于行为。同时奉献社会也是评价职业道德的最高标准,职业者的职业行为是否积极有益,具有社会价值,据要看他的行为是否做出社会贡献,这种社会贡献是否是自觉有意识地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并且这种职业承担行为是非以对价性为前提的,以此来评价判定职业者的行为在职业道德上的价值与道德水准的高低。奉献社会作为职业道德规范,不是口号式的信念表达,而是实践的信念,是建立在一定价值判断基础之上而形成的信念指引下,具体实际的崇高职业道德行为,具有信念与行为的一体性。

    4、奉献社会的意义

    奉献社会在当前作为职业道德的高层次规范要求,不是每一个职业及其职业者都能做到的,是一种高标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但不能因为其高标性就放弃对其的认知、习得、养成与遵守。这是因为奉献社会对于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职业及其职业者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克服极端个人利己主义的蔓延,确保职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当前我国职业发展中,受到社会现代化转型的影响,社会民众的个体意识开始显现与增强,加之市场经济中利益个体化的物质实践认知基础的存在,与国外资本主义社会的极端个人利己主义思潮的冲击下,在职业活动中极端个人利己主义倾向呈现出蔓延趋势,有的职业者在职业活动中不讲奉献,只讲索取,不讲正义,只讲利益,对于职业的社会主义功能定位与发展趋势提出了挑战。只有大力倡导与推动职业道德的奉献社会的规范要求,从本质上占领信仰的制高点,通过奉献精神的养成与实践,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抑制极端个人利己主义思潮的蔓延,使得职业者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明确自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摆脱低俗价值观的困扰,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价值追求,从而保障职业社会主义性质的发展方向不变色。

    (2)倡导奉献,提升职业道德水平,促进职业健康发展。奉献是各行各业及其从业人员立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资本,是社会主义社会对职业在道德层面的发展性要求。从奉献的普遍意义上讲,它意味着职业及其职业者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为实现社会利益而有所牺牲与付出。当前社会是一个高度信誉性的社会运行机制,在这种机制下主要通过法律与道德两种规范形式来加以维护,而奉献在这两个层面都有相应的规范要求,法律是一种底线保障性要求,道德是一种高标激励性规范要求,当职业活动没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基本的社会责任就会受到法律的惩戒,反之当职业及其职业者能够在法律规范基础上,从道德高标层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甚至以奉献社会的精神,主动地服务社会、进行社会公益活动,体现其社会责任的担当性,这种外在责任的显现,蕴含着自身责任的高度自觉性,由此就会得到社会各方的认可,获得良好的道德评价,与职业形象,无形中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平,在这种高水平的职业道德规范与影响下,在其常规化的职业活动中也会主动性地,内化性地注重职业活动内容与形式的正确性与责任性,从而使自身的职业活动处于职业领域的高端水平,获得良好的职业信誉而在社会中得以立足,促进职业及其职业者的发展。如在2010年的西南干旱的抗旱活动中,众多企业慷慨解囊,倾情献力,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与服务,从各个层面支援抗旱,承担民生责任,积极践行奉献社会的精神,形成了良性的企业社会责任道德认知,正确设定职业在社会中的定位。

    (3)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职业风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有当职业者能够具有奉献社会的精神与追求,在职业活动中具体践行这种职业道德规范,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与称赞,起到职业道德行为标杆的示范作用,通过身体力行的道德榜样作用,带动职业中其他职业者的道德效仿行为,进而成为本职业的道德评价的标准,在职业关系中发挥道德调节的作用,促进各种职业关系中矛盾与冲突的调节与选择,在职业实践中发挥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使奉献社会成为一种职业风尚。当这种风尚形成就会通过职业活动的连带关系而在社会中推广开来,当人人都能感受到“人人为我之时”,就会激发其“我为人人之情”,促进“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可以说奉献社会是促成职业道德良好风尚形成,推动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4)奉献社会,实现人生价值。人是作为具有价值性的事物存在的,而人的这种价值性主要表现为人的社会价值性,其实现的途径主要就是通过职业工作的社会贡献性来得以衡量与体现的。人人都有理想,而理想往往是借助于职业理想的达成而体现与实现的,而职业理想在职业者的主观层面,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职业生存层面,是突出职业利益性,通过职业获得良好生存的物质条件,将职业作为谋生手段;第二,职业事业层面,突出的是职业的专才性,通过将自身的专业兴趣、才智能力与职业相结合,在职业中实现专业志向与才智的发挥,将职业作为人生事业来看待,是一种自我价值情感层面的肯定与实现;第三,是在价值特别是突出人的社会价值性,通过职业活动的社会贡献,来获得社会的评判与认可,将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机结合,并从价值的社会高度来实现自身价值,这是突破物质利益局限与主观单一性,实现物质与精神,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自我价值的社会性达成,是人的价值最全面与最崇高的体现。人的职业理想往往具有阶段性与发展需求性,正如马斯洛的层次需求论所显示的,人在获得生理需求满足之上,会寻求情感需求满足,并进一步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所以,奉献社会是每个职业者在寻求自我价值实现的必经阶段,只有真正做到奉献社会,自我价值才能最大化的体现,并且给予职业者超出物质满足性的精神愉悦满足性。同时,奉献社会是个体人的本质价值与社会集体价值的结合点与实践点,通过在职业活动中践行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将个人价值与集体价值相融合,成为为实现社会主义、**所追求“真正共同体”的实践者与推动者,成为真正的无产阶级先锋者,是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这是何等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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