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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中,路远将腰刀从公狼的心脏抽出来,公狼血如泉涌,他汗出如浆。
人与野兽的差别就在人比野兽有智慧。
在这场有关取舍的博弈中,他赌对了,狼的贪婪的心性,或者说是缺乏头脑害死了它们自己。
要将两匹狼分开,各个击破,首先要调动狼的情绪,引诱它们按照预定的战术走。他请李约翰帮忙丢石子激怒公狼,吸引它的目光,但早睡晚起的懒人,转个方向继续很悠然地享受那支烟,袖手旁观。
他要一人分饰两个角色。为了栽赃给李约翰,路远躲在吞云吐雾的李约翰背后丢石子给公狼,让它愤怒,让它嗷嗷叫,让它盯着李约翰不放。转到被面又光明正大的站出来调戏母狼,让它追着他绕着石头堡垒团团转,跟影子一样跟着它。
火候差不多了,两匹狼都被戏耍的怒不可遏的时候,他留下吸烟的李约翰跟龇牙咆哮的公狼,从另一侧果断跃下。
如果两匹狼放弃李约翰,一起追杀路远,他就会有麻烦,至少得流点血,被撕下一点肉来,反之放他走,李约翰面对两匹愤怒到极点的成年狼,也不是那么容易脱身。
但两匹狼都在狂怒之中,它们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同时也低估了路远。公狼盯着李约翰,母狼对着路远,而且它们更加不肯放过踢死狼崽的凶手,也不愿意让他轻易走脱,于是按照路远制定的计划,那匹母的孤身一狼来追赶。
路远佯装逃走,却速度并不快,他慢跑诱敌,算好距离,抓住时机,立停、转身、扭腰、挥刀,将高高跃起,扑上来的母狼破肚开膛,内脏像鳗鱼一样游动出来。
了结战斗只需要干净利落一刀。
公狼嚎叫扑来是,母狼仍旧在泡血泊中呜呜呻吟,双方近身撕杀时,他已经呼吸均匀,恢复状态,将战斗节奏掌握在手。
一对一的结果并无悬念,公狼纵然强悍,也禁不住路远小刀子割肉,每一刀都不致命,但都能放点血,战斗结束时公狼体无完肤,遍体鲜血,意识仍在却再也无挥爪之力,徒留挣扎之力。
路远一刀穿心,结束了它的痛苦。
“可惜了,好好一件狼皮,变成一堆破布条,本来能裁一件皮袄,现在只能扎个墩布了。”似乎对任何事都不满意的李约翰对这个结果同样不满意。
他与两匹狼搏命的时候,李约翰坐在那里,屁股没挪地方,一边看戏一边享受烟草,狼死光了,那个家伙的烟还没吸完。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路远擦拭干净腰刀上的血迹,还刀入鞘抗议道,“刚才你搭把手就不会这样了。”
“行了有肉吃了,意外收获,本来只打算散散步,活动活动筋骨来着,谁知道会碰上狼呢?按理说这一片也不是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段……”李约翰终于抽完了烟,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算了,回去吧。”
“回去?”路远把两具狼的尸体搬到一起,抹一把脸上的汗水问道,“那只狼崽子不要啦?”
“有这两个大家伙也该知足了吧,那只狼崽子也没几两肉。”
肉少也是食物,那头小狼足够一个人小半个月果腹之用。“……我回头去捡了,我们再返回园区,你在这里等我。”路远态度坚决地道,“上次下的陷阱和套子才巡一小半,也许会有倒霉蛋上套,野兔野鸡或者松树之类的也好。”路远说道,“而且它们距离这里就几步路。”
“我饿得走不动了,何况回去的路很远,还要留点力气这几堆肉。你自己去吧,这块地方既然被两条狼圈定,它们变成死肉就没有大的威胁了,小心点脚下,踩着毒蛇,可就没救了。”
路远一个人摸进森林,森林伸出遮天的树荫像一把大伞,太阳高高在上,阳关就是落不下来。沿着树根搜索,收获真的不错,他没有遇到蛇,但手里多提了一只兔子,腰间的布袋子里装满了蘑菇,他绕了小小的一圈,看过最后陷阱,去把小狼崽子的尸体挂在脖子上,就去跟李约翰回合,返回居住区。
大概是心里想着美事,放松了警惕,也许它隐藏的太好让他没有来得及发觉,或者它对他没有威胁,但这是森林,最好不要想最后一条。
当他感觉不妙时,它跟他打了一个面对面。
是一条大猿。
在人迹罕至的森林与这么个大东西邂逅!
森林忽然安静了一瞬,路远的小心脏砰砰砰跳得厉害,冷汗顺着脊背泛滥成河。
即便在大猿之中,它也是大的。它高达两米,肩宽也有一米,体重估计超过在两百公斤,胸口的肌肉跟小山一样凸起。无论奔跑、跳跃还是力量他都不是对手,它可比两匹狼难对付多了。
它以前肢作为支撑,以指节背面着地,像撑着拐杖似的以半直立的攻击姿态站在对面,咧开嘴,露出两排森森白牙。
但是没有大声嚎叫,也没有拍打胸部,仅仅在怒视,似乎还没有被彻底激怒。
过不得接近森林边缘的地带,一向比较安全的地方会出现三匹狼,应该是这头大猿的意外到来将它们从盘踞的地盘上撵走了。
路远惊慌片刻便镇定下来,大猿外表显得凶猛,实际上性情是较为温和的,而且基本属素食性。
他手按刀柄,放轻脚步,一边“嘘嘘嘘”地安慰大猿,一边缓慢后退,尽量动作,不要刺激到这个大个子。
树下静得厉害。风声、鸟鸣、野兽的吼叫,还有树枝彼此挠抓声还有都不见了,只剩露出指头的皮靴脚踩在枯死断落的树枝和厚积的杂草树叶发出的噼啪噼啪声和沙沙声混在一起的杂音和他粗重的呼吸。
只有他在发出声音,大猿一动不动。
这算是友好的表示吧,冤家宜解不宜结啊。路远继续后退,他打算绕过后面那孤立的棵树,拐进树木密集的区域拔腿就跑。
他希望这只大猿不要追,真要斗个生死,他会付出相应的代价,但不一定会输,但流血流汗甚至会受伤,对他却没有任何好处。
他为打食而来,但没有人吃猿类甚至猴子类的人形动物的肉。
他是奶奶抚养成人的,园区的人都称呼她穆婆婆,她是一个骨瘦如柴的驼背老女人,开了一家牛肉汤店,但任何肉在大铜壶里煮烂熬成汤都会变成牛肉汤。
“肉就是肉,所有的肉,都是肉。”她说坏的时候眼神灼灼地看着铜壶,好像连她自己都深信不疑。
后来牛肉汤变成了肉汤,因为路远。
“这不是牛肉汤,奶奶你骗人。”
“说牛肉汤就是牛肉汤,难道你知道牛肉什么味道?”
路远当然不知道,园区里处在饥饿边缘的大多数人都不会知道。但他见过一头奶牛,挤出的白色液体叫做牛奶,是霍桑老头的宝贝,摸都不许摸一下,孩子们只能远远的看着那头白皮上点缀黑色斑点的温顺大动物。
但他知道肉汤的味道,更知道肉跟牛肉是有区别的,而且他不向骗人,所以他把那个“牛”字从招牌上给抹掉了。
没有人因为牛肉汤变成肉汤而挑三拣四,一闻到香喷喷的肉汤,他们就开始用空荡荡很久的胃思考,所以肉汤还是很受人欢迎——他们本来就心知肚明而且也没得选择,价钱也没受影响。
以至于李约翰酸溜溜地说,“肉汤都不‘牛’了,价钱还是这么的牛哄哄。”
穆婆婆绷着满是皱纹的老脸,不客气地驳斥:“肉就是肉,爱喝不喝。”
即便大家食不果腹,对肉汤痴迷地发狂,但也不能让他们吃猿类甚至猴子类的人形动物的肉,那感觉像是在吃人肉,想想就恶心。
所以遇到猴子或者猿类是一件倒霉的事,能不冲突就不要起冲突。
它从头到尾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像踩在地雷上。
他绕到大树背后看了大猿最后一眼,才看清楚,大猿触动了陷阱里,一只腿被他设置的捕鹿夹子的尖刺贯穿,它不敢动,一动就会钻心的疼,除非有工具将夹子拆除,拔出尖刺。
大猿的眼神怪异,眼珠在转,鼻孔翕张,路远从没在野兽的眼睛里看到那种眼神。袍子和山羊的眼睛大而有神,随时保持警惕,老鼠狡猾的眼睛总是滴溜溜转不停,而野兔的眼睛充满血色的惊恐,虎豹等山大王的眼神不怒而威,刚才斩杀的狼的眼睛凶残嗜血。
但这只大猿的眼神……像是一个垂死的老人,目光包含复杂的情感,性命垂危,却又不能开口求助,他似乎认命了,在安静地等待生命随着血液一起流逝。
这可能是敏锐的直觉忽然失灵的原因,感觉不到任何危险,因为它没有威胁。
路远莫名其妙地又回头走向它,是善心作怪,是他的眼神很可怜,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说不清楚。
他慢慢地挪动脚步,避免引起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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