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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刀剪彩缝舞衣,明妆丽服夺春晖。
扬眉转袖若雪飞,倾城独立世所稀。
听到有人吟诗,王守善不禁朝那个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穿着胡装的矮子正垫着脚在人群后左顾右盼,他的旁边正站着那位见多识广的兄台,看样子他们两人是结伴而行。
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王守善也不禁心生感叹,这小子说得可真贴切,那些在棚车上歌舞的娘子们可不正在转袖扬眉么?
华人有钱啊,买得起突厥的良马,更养得起这帮吃不饱的畜生,据说太宗李世民第一次打陇西称帝的薛举时在浅水原打了个大败仗,当时的主将贪功冒进,完全不听李世民坚疲敌的计策,最终导致唐军死伤过大半,薛军饮马泾河边,剑锋直指长安。
当时唐才建国一个月,而且李世民刚到前线就染上了疟疾,唐差点成了短命王朝。
大败回城后,他一边养病一边想对付薛举的计策,好消息却及时传来,薛举死了,他的儿子薛仁杲继位,内部形势不稳定,于是趁着这个时候李渊让李世民再次出征。
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李世民对付薛军的时候使用了坚壁战术,一边消耗薛军的实力一边研究新的战法,最后结果第二次浅水原之战唐军大胜,而骑步混合兵也由此横空出世。
两军对战时,先用步兵阻敌,再用骑兵突袭,骑兵的速度和冲击力让李世民尝到了甜头,从此以后骑兵便开始在唐军中大量出现。
每次骑兵冲锋,那都是朱袍丹帜,火凤燎原,沙匪们无不望风而逃,只有突厥和吐蕃人才有胆量跟他们一战。
甲胄和铜钱都要用到金属,可是国内的矿藏有限,开采能力更有限,发展了商业才有钱买铠甲,而且有了甲胄用刀砍起来肯定比不穿甲费事,于是甲胄便成了禁品。
王守善仔细看了那帮在朱雀大街上执勤的金吾卫半天,搞了半天他们居然穿的不是甲胄而是纸甲,用纸做出来的甲胄看起来好看,可是用起来怎么样可想而知,不过他们在胸口还是放了护心镜,好歹还有点实用价值,不然别说是刀,就是剑也能刺他们个对穿。
金吾卫穿的纸甲都敷了金箔,这种仪仗看起来可真好看,宛如天宫之中的天兵。
在青鸟使后是一群手捧香炉、水壶等各式器物的宫女,在她们的后面是一对童男童女,他们坐在棚车中央的亭子里,周围有几位穿着白衣的女子如同仙鹤一般围着他们转圈,这大概是取多子长寿的寓意,毕竟西王母也有金母之称,是长寿、送子、保护妇女的女神。
棚车由炎红色云锦包裹,上面绣满了祥云,云中还有百鸟穿梭,缤纷的羽毛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牵马的胡人头上戴着孔雀翎毛做成的帽子,而身上穿着的是用丝绸做的胡服,拉车的两匹宝马带着金做的笼头,革皮上也镶嵌了宝石,至于那对童男童女则头戴金冠,身披红金二色绸服,他们规矩得坐在亭子里一动不动,亭子的歇山顶上站了一只展翅欲飞的金凤凰。
第二辆车来的是四方神,朱雀、玄武、青龙、白虎皆由男子装扮,他们跳的是健舞,身上并没有过多装饰,只是涂满了与身份对应的油彩,其中朱雀最为高大,棚车四周有波斯挂毯装饰,正面的挂毯上是一只金骆驼,乐手隐藏在棚车里吹奏。
“怎么第二辆车都是男人啊。”嘈杂的乐声中有人问到。
“这是在求四方平安,现在咱们在朱雀大街,所以朱鸟最高大。”一个长安人大声回答道。
巫师祈福一般都是要跳舞的,不过一般都是女子跳舞,至少突厥那边大多数萨满巫师都是女巫。
第三辆车在第二辆车过去之后许久才翩翩驶来,这一次拉车的是两只大象。
这辆车也比前面的两辆要大不少,就仿佛真的拉了一座房子过来,棚车分为上下二层,下面的一层坐着乐师,吹奏的是即便在西域也很流行的献天花,琵琶、五弦、箜篌、编钟各司其职,配合着奏出一曲洪钟大吕的音乐,而棚车的上一层则是百花仙子,此时不是牡丹盛开的时节,但是棚车上却到处都是牡丹,还有杏花、桃花、梨花等树木,看起来就像是真的一样,随着春风吹过落英缤纷而下。
这辆车是用缂丝薄纱装饰的,绣的是梨花春雪,王守善看着就觉得牙疼,一寸缂丝一寸金,这么大一辆车全用缂丝装饰得花多少钱?
第四辆车就是蟠桃宴了,挽着五彩披帛的侍女们捧着寿桃在宴席中间起舞,四周坐着各式神仙,不过它们均被绘在了蓝色的绸上,一个个仿佛已经喝得半醉,他们半躺在祥云之上,神态各异,看起来格外悠闲。
然后,真正的重头戏西王母本人出场了。
她端坐在宝盖之下,身上穿着全套礼服,大氅上用金线绣满了团云纹,这一身礼服穿下来即便全是丝绸做的怕也要十几斤,她头上戴着金钗步摇,额心描了梅花妆,所坐的宝座是一颗大树的树冠,无数金叶子在风中轻撞发出跟惊鸟铃一样清脆的声响,两名侍女手持鸵鸟毛制成的扇子侍立在旁边,另有两人捧着玉如意,这一身金的玉的晃得他眼花,他反而没注意到王母长什么模样了,要保持一个时辰的笑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即便她笑得已经有些僵了她依然如同傀儡一样美丽。
王母的棚车是用孔雀毛装饰的,太过华丽繁琐的景象看得人眼累,这车队到底什么时候才走得完?
他低头看了眼身旁站着的玊玉,此刻她身上的这身麻衣道袍他看着顺眼极了,她是个活在凡尘俗世之中的女人,不是天上的仙女。
“道长,等那小鬼的事情解决了你回西城还是东城啊?”
“西城,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随便问问。”王守善笑眯眯得说。
他不喜欢东城,东城给他的感觉太假,他还是喜欢西城的市井。
东城的人不许犯错,一旦犯错就万劫不复,那种日子过着太憋屈了,就像是活在黄金制成的囚笼里,他还是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就在这时,那个腰上配了把剑的矮子又开始唱起了歌,王守善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太白兄为何诗境忽然如此悲凉?”
“没什么,只是有感而发而已。”那个被称为太白,身高不过七尺的矮个青年按着挂在腰上的佩剑,沐浴着帝国春日的夕阳,站在宽敞的朱雀大街边微笑着,他说的官话带着浓浓的蜀地口音,隔着老远便能闻到他嘴里喷出的酒气“今天可是要为陈兄登科庆贺呢,吾从晌午便未食,晚上一定要吃穷他。”
话音一落,两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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