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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家命难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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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君走进山洞,看着里面已经干枯的草帽,草马等编织的儿时玩物,情不自禁的伸手想要摸一摸,然而却停住了,那些东西已经风化极为严重,不要说碰,哪怕一阵风吹过都怕会变成一粒粒灰尘。

    他收回手,走到一个角落靠着石壁,颓然而坐,右手一挥,身旁多了三坛烈酒,这是鬼蜮山最烈的酒,酒入肠胃,犹如烈火燃烧焚胸,普通人只要喝上一瓶,恐怕都会**而死。他顺手提起一壶喝着,很快三坛尽空,然后又像先前一样手一挥,三坛,继续喝。

    喝到最后,山洞已经被东倒西歪的空酒坛铺满,竟无下足之处,他四仰八叉的躺在酒坛中间,看着山洞顶凹凸不平的岩石,双眼迷离,自言自语着,“你终究还是离开了,你真的认为哥哥会容不下你吗?”

    他在山洞浑浑噩噩大醉了两日,什么千秋大业,什么仙魔恩怨皆抛之脑后,与我何干?

    魔君消失后,山门的消息很快便传到天魔殿,尤灵儿听到之后哭了整整一夜,双眼红肿,最后终于忍不住,趴在桌上睡着了,在梦里轻唤着姑姑。

    白衫道人一众皆回到凌墟山,凌墟道人还在闭关,墨阳依然云游未归,一切如往常一样,只是每个人都像霜打的茄子,脸色不太好看。

    仙魔界两日时光,人间已过了两年。

    苗存良自尤灵儿走后,就留在了龙门书院,他是书院唯一的一个学生。

    他的先生是藏宝镇出了名的“眼盲耳聋”,谁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里呢?

    这座书院已经连续几年没有一个学生,理应废弃,但这个老先生曾经教出过两位大官,现在这座书院还能存在,也多亏那两名学生的照顾。

    苗存良进入书院第一天,这个消息就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很快便成了那些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只是两年后那些人再也笑不出来,也不敢再笑,因为他一试成名,乡试头名,不久后又是京试头名。

    王上看了他的文章都是连连称赞,对着满朝文武给出一句评语,“惊为天人”,这句话指的是执笔之人。

    当天王上派出车撵,按照王族车撵的规模,一路锣鼓喧天,去藏宝镇迎接这名头名状元,又将宣德公主下嫁与他,在他回京赴任之时完婚。

    然而自状元发榜后,谁也没有再见过苗存良,迎接驸马爷的车撵在藏宝镇停留数月,便回京了。

    王上看着空空而回的车撵,有些失望,更多的是愤怒。

    东城书院的一个房间里,青年男子把一颗金钗恭谨的递到一个老者手中,老者目光凝重的看着手里的金钗,青年男子一直注视着老者。

    老者仔细观察了许久终于开口,“这的确是王后的金钗,还是老夫送的,绝不会错!”然后他看向青年男子,是在询问何处得来。

    “元丰当铺,掌柜的说是状元爷去京都前用来兑换盘缠的,”青年男子说道。

    “就是龙门书院的那个学生?”再次向青年确认。

    “是,两年前来过咱们书院,当时自称是从鬼蜮山里走出来的,我当初以为是来找麻烦的,把他打发走了,他叫苗存良。”青年为老者补充道。

    “二十年了,我们终于可以回去了。”老者眼中闪出一亮光,脸上露出喜悦的神情说着,然后开始匆忙的收拾东西,似乎瞬间整个人都年轻了十岁。

    老者是蔡东城,青年的名字叫蔡臻,是他的义子。

    …………

    …………

    昆仑山脚下,一个背着行囊的紫衫少年向着山上走着,背着一块方布简单包裹的行囊。

    苗存良发榜之后,看见自己的名字,便悄悄的迅速离开,一路风尘仆仆向昆仑山走来。

    他最初的计划,本不该有这场考试,便该离开。但想起破败的书院,和自家眼盲耳聋受人嘲笑的先生,他决定试一试,考个三甲为他老人家挣个光,为破败的书院再添一彩,不料两年里先生竟把他教成了一个状元。

    书院里只有他一个学生,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他只知道两年里先生让他成为状元郎,却不知自己太过聪明。

    不是他不恋仕途,也不是他想违逆圣意,更不是怕那位指配为婚的公主,只是家命难违。

    母亲在他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读书只为明理,决不可入仕途。

    他停在昆仑山脚下,一颗长青松下,看着母亲两年前给自己写下的几座道门,排在第一的便是这昆仑山,也是这世间最为出色的修行之所。

    他不明白母亲的安排是为了什么,不过他知道,母亲对她好,是绝对不会伤害他的,只要听就是了。

    休息片刻,他又起身继续向着山顶走去,看着近在眼前的峰顶,他走了很长时间,可当临近时才发现,其实那只不过是山腰罢了,真正的山顶隐藏在了云雾之中。等他看见峰顶的道门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道院里敲响日落的钟声,钟声在山谷间飘荡着,余音袅袅不绝。

    苗存良向着钟声远去的方向望去,已经看不见山脚下的景致,只能看见云雾上方突兀的几座山峰。

    氤氲缭绕,如临仙境,任谁见了此景都会欷歔不已。

    他不在意,并不是说这里不够美,不够气派,而是他在鬼蜮山傍晚和清晨的时候,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景象。

    想起鬼蜮山,也想起了娘亲的交代,脚步再次决然的向山门走去。

    (今天同学给我发了一个图片,上面写着,

    我有一个朋友写一个月小说赚了38万,我问他怎么赚的,他说他把男猪脚写死了,女主被先奸后杀,然后被读者打断了腿,对方陪的。

    这个时候我才体会文笔不好也是一件好事,不然就凭我前两章写跑的,已经断腿了。

    来不及修改,也来不及复查错别字,明天领导来视察,我得早点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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