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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前脚后脚出门,方向相反,速度也截然不同。
怀着借钱的沉重心思,老爹脚步走得极慢,几乎是一步一犹豫。
昨晚他想了一夜,也没想出自己家有哪个富亲戚,思来想去,他只能准备向自己的几个老兄弟开开口,借借他们家的余粮。
再等秋收结束,拿粮进城换点散碎银两,债务就能撇清。
至于自己家的生计,兴许忍忍也就过去了。
毕竟孩子才是家里的根,只要小混蛋争点气,努力钻进寻隐山门下当个杂役,不说出人头地,至少能三餐不愁,到时候,攒点钱,娶个婆娘,这开枝散叶的重担,不就顺利完成了?
这样算下来,哪点不比在农村做农强?
天天累死累活地挣口饭吃。
想到这里,老爹的脚步顿时又轻快了许多,那张老脸,也变得有些黑到发亮。
至于良天赐,他和老爹不同,老爹的脚步向着村内,他的脚步,则是努力地朝着村外。
为了避免他那刀子嘴、豆腐心的老爹借钱速度太快,良天赐只能拿出全身的气力,灌注在双脚之上,让脚步变得虎虎生风、轻盈得像跳飞的蝴蝶。
只一纵,便纵出两丈余远,再眨眨眼,已是十丈开外。
如此的行进速度,不消一刻钟,良天赐便已来到村口老杨柳树的底下,接着,怀抱包裹、斜倚在老树那歪歪扭扭的躯干上,佯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叼起了嫩枝。
“怪了,这小胖子,怎么还不过来?”
焦心地等待着,时间一点一滴流逝。
清晨的雾光都在阳光的驱赶下,变得蒙蒙如纱,一点即破,而那贝有金的身影,却比太阳都要姗姗来迟,迟迟地不肯冒出。
直到良久后,阳光逼近半竿,才看见一道臃肿的身影,奋力奔走在小路间。
“小混蛋!”
急急忙忙地,贝有金颤着一身福肉来到良天赐面前,胸口上,还抱着一轮玉盘大小的圆形包裹,不等良天赐开口,二话不说,直接塞到良天赐的怀中。
“小混蛋!这可是我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了!”
“最值钱的东西?!”
良天赐震惊地张大双眼,摸着怀中包裹的轮廓,怔怔说道,“常听说,贝家有个传家宝,是当年发家老祖贝阡陌从南域客商手上淘换来的,通体形如满月,上雕兰芝甘草,持在手中,会有花香扑鼻,故名为,香月……”
端在鼻尖上,轻轻一嗅,立时间,香气满怀,陶醉如置身花海。
“妙!妙不可言啊!”
良天赐叹道,接着才反应过来,抬手就给贝有金一个爆栗,“你怎么把自家的传家宝都拿出来了?!是不是想让人以为本少爷诈骗你家宝贝了?!”
“哎呦!”
吃疼的贝有金委屈地摸着脑袋,嘟着肉脸嘟囔道。
“小混蛋,不是你说要去寻隐山,然后问我借钱的嘛!我寻思着,你这到了寻隐山,人事肯定少不了,一般的金银器件,人家武人老爷肯定又看不上,所以这才把香月给你带上,好让你走个方便。”
“原来你是这么想的。”
良天赐有些意外,稍后不由地仰天大笑起来,“哈哈哈…好一颗为兄弟两肋插刀的赤朱心,妙哉!妙哉!有金啊,你可真是个可人!”
“赤猪心?可人?”贝有金费解地轻念到,“这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啊?”
“来来来,有金,我和你说。”良天赐将包裹递还回去说道,“我这次去寻隐山,只要路费,不用人事!”
“不行吧!人事人事,是人都得这点事,你不准备怎么行?”
“放心,我自有分寸!”
说罢,在贝有金狐疑的眼神中,良天赐熟练地伸手在他身上摸动开来,从贝有金那圆溜溜的肚皮上的怀袖中,摸出钱袋,信手颠出十余两,然后取了个整数,就将剩下的银两尽数还给了贝有金。
“这十两,是我借你的,日后一定还你,对了,我要的纸笔带了吗?”
“带了带了!”
虽然不明所以,贝有金还是麻利地翻出包裹中的纸笔。
“小混蛋,你要这个干吗?你又没上过学堂。”
“没上过学堂就不能写字?迂腐!嘿嘿…既然你这么浅见,那我就天才一把给你看!”
说罢,铺纸研磨,良天赐大笔一挥,洋洋洒洒数百字一气呵成,待到墨气稍干,便收起交给目瞪口呆的贝有金说道,“麻烦你将这封信带给我老爹,他老人家不识字,就麻烦你多费点心,念给他听。”
“一定,一定!”
“嗯!那我走了,你也好好保重,待我衣锦还乡,一定和你把酒言欢!”
摆摆手,良天赐潇洒离去,好似他原本就是红尘一浪子,只是在这小小的小柳村中,小留了片刻。
木木地,贝有金才喃喃道,“我爹说,我还没娶媳妇,还没到喝酒的时候……”
一人远行,一人远眺,此时,天色才刚一竿亮。
直到天色二竿亮时,在村中打转后的老爹,才怀兜着三两二钱三的散碎银子,半低着脑袋,无力地推开家门,双唇嗫嚅着,最后吐出话道,“小混蛋!给老子滚出来,该准备赶路了!”
“哼!天赐已经出去好久了。”
良老娘一脸埋怨地出门指责道,“都怪你,没事和孩子闷什么气!现在好了,孩子好不容易有点心思,全叫你给吓没了!”
“这…这我哪知道啊!”
被老伴说得气软,良老爹发愁地挠挠后脑。
心里嘀咕着,这该怎么补救?打儿子倒是顺手,劝儿子还是头一遭!
气氛僵持间,门外,悠悠地响起一阵敲门声,“有人在家吗?良老爹在家吗?”
“谁啊!”连忙仓皇地逃离屋子,良老爹去到门口迎人,“是贝少爷啊!今天赶这么早?”
“良老爹,天赐托我给您带点东西。”
从怀中掏出信纸和小包银两,贝有金双双交付到良老爹手中。
摸着钱袋,又攥着信纸,不识字的良老爹急得两眼发红,四十年过去了,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甭提通篇的离别之意。
“这瓜娃,都干啥了?”
“老爹,天有点晒,太阳底下你大抵是看不清,我眼力好,还是我来念一遍给你听吧。”
贝有金主动要求着,接过信纸,朗朗开腔。
“吾父亲启,今闻前程有光,子不得不量身而动;子虽年幼,但亦知农耕之要在于辛勤操劳,不可荒废度日,恰逢金秋收谷,乃收获之要时,故不能以远忧而忘近虑,望父莫予忧心,天赐虽不才,但亦灵活巧变,此去寻隐,短短百里路,不消三五光景,便能窥见成败,若成,当以快马疾箭,不成,则返之;综上,盼父现下以农耕为要,稍作耐心,待儿消息归来,再做情绪;此处,先三拜,拜父安心,又三拜,拜母安心,再三拜,拜不别之羞。良天赐亲笔!”
“这…这是小混蛋写的?怎么写得那么叫人听不懂呢?”良老爹难以置信,接着又喜笑颜开,“我家小混蛋,都学会写字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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