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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考官的官和留不住的官
2004年4月,中央颁布实施了《公开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分别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了规范。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第45条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以上政策法规文件的出台,无疑对这之前几年和后若干年已经或还将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的工作,都有着更加规范化的意义。可以使日益增多的公开选拔一定职务的公务员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
但由于这种公开选拔的工作,尚处在初始阶段,难免会出现一些偏颇的现象。比如,现今拿出向社会公开选拔的职务就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副职较多;二是权重部门的不多;三是主要为改善班子硬性年龄结构,而对外公招年轻的领导干部;四是对外公招党外或妇女干部。
正是有这些摸索探讨的过程,所以出现以下将列举的几个不正常的实例,好像也不足为怪?
a君原是f省一个市工业园的技术干部,他毕业于国家的一所重点大学,学得是宏观经济管理,科班出身。由于他年轻又头脑灵活,交际能力也很强。加上是本地人,父辈曾当任过此地的父母官。原本他毕业分配时,很有可能留校当老师或分配至外省的地级以上的综合计划部门工作,就因为他是独生子,父母硬是把他从学校拉了回来。用父母的话说,你如果留校或在外地工作,人地生疏,没有人脉关系,你拼命干,也可能就是个会上课的清贫老师或是个会干活的好技术干部,小日子不见得过的殷实?当大官或发大财的机率几乎为零?还是回到家乡来,就凭老头子的关系,你很快就能够混个一官半职,将来荣华富贵。起初,也确是如此,a君大学毕业回到家乡的所在市,不仅分配在市计划委员会工作,而且不两年又下派至市里的工业园去任正科级的综合办主任。没想到,他父亲一退下来,市领导一换,再加上工业园新领导是他父亲当年在位时的对头,a君再往上走的势头就受到遏制。不久,a君反而被放到工业园一个新上马项目去当技术部负责人。名义上是派他去锻炼,实际上是把他悬起来架空。自此,不得志的a君一筹莫展,心态完全处于了低谷……不日,一在沿海发达地区发展的同学告诉他,这同学的家乡正在对外公招市统计局副局长。这同学说,凭你a君的年轻,有名牌大学的学历,在正科级的职位上已经干满了三年,加上你的考功又佳,不妨一试?a君将此事与老父亲一说,老父亲觉得此话有理,完全可以通过这样的考“官”来一次曲线调动提拔。
a君凭着官考官进入了外省另一市的统计局副局长,正宗的副县级实职领导。去异地上任时,他没带爱人去,一年内他也只字不提爱人的调动,看视一心扑在工作上。应该说,在副局长的岗位上,a君也是很称职的。一年的试用期过去,a君在父亲和同学的帮助下,开始了活动……两年过后,a君向组织上正式提出,因爱人不服他新工作地的水土,加上爱人又是在企业工作,新工作地很难找到合适单位;因此,他已经联系了离家近的一个新岗位,准备调动,希望领导理解和支持。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自然是各级领导不愿看到,也难已一时解决的很圆满的问题。于是,出于人性化的管理,领导同意了a君的请求。a君顺利地调回毗邻他老家的一个市工业办公室工作,对方对应了他的副县级职务,任工办副主任。虽然这些还不能简单下结论,a君完全是靠考官而走的一条升官的仕途捷径,起码这市统计局的公招,不到两年又要空缺一个副局长,难道又再公招吗?看来,这一次官考官的实际效果是不理想的。
b君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家境贫寒。但他从小发奋努力,又特别会刻苦读书,而且成绩突出。上世纪八十年代末,b君初中毕业时,原本可以升县重点高中,因那时中专的分数线还高于重点高中,加上父母希望他早点出来工作,尽快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初中毕业时,他毅然放弃了读重点高中,去读了一所师范学校。中专毕业的b君,分配至县城的一所初中当老师。但他从来没有放弃继续学习深造,在尔后的边工作边进修中,他先后自学考试通过了大专、本科学历。据说他现还在职读研。b君不仅会读书,而且也会考“官”。当老师两年后,他就考上副科级的县党史办副主任;三年后,他又考上了正科级的县政研室主任。又三年后,他又考上了另一个地区的团委副书记,再三年后他又考上了另一个省的政研室研究室主任。因此,b君在他的家乡都称为是全县第一的、会考“官”的官。最近又听说,b君向副厅局级职位冲击,考试的结果是他面试的成绩同时被两省的厅局级单位入围。不能责怪b君是完全靠一考定终身,或者说他的确是个会考“官”的官,但我们现今设计的很多用考来代替其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法,以及这种挫伤实干同志积极性的办法,妥当吗?
c县是中部一个省的贫困县。此县地处偏僻,不通火车,就是刚刚竣工通车的高速公路,也就是擦城而过。加上该县资源又不丰富,没有发现什么大矿床,也没有大批量的农副产品。因此,该县的财政收入在早几年才勉强过了一个亿。因为苦,因为穷,只穷则思变!所以这个县却出了两大“特产”:一个特产是在这个没有铁矿、没有钢厂的县,科技和工业又不发达的地方,矿上机械制造业却很有规模。现县城就有成十家合伙的矿上机械厂,而且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另一个特产就是每年全县都会出现一批会考的人才,比如考上全国名牌大学的高材生,比如考上市、省一定职务的考“官”,甚至于在毗邻的省、市、县每次对外的考“官”中,几乎都有该县的同志入围。
然而,就是这个出考生的县的检察院,却连续几年只有出,没有进的检察官。按照《公务员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凡是进入检察官队伍的检察官,都必须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的有证人员,而且还规定其有大学及其以上的学历。前几年,通过全省检察机关的统一考试录用的一批检察官中,曾经分配至该县几名。可是不出几年,这几名检察官有的调入特区,有的调回省城,有的宁愿长期借调至中心城市周边的县区工作,也不愿呆在此县。因此,该县检察院长期缺编,影响了检察办案。为此,曾有执法调研机构建议,此县是否可以比照西部有些省的边远县作法,降低检察官准入门槛,比如学历降为大专,暂时没有取得司法考试证的司法学校毕业生,允许其跟班办案等等。这当然不一定能随意开口子,否则有失法则的严肃。
总之,公务员法颁布这么多年来,出现上述这种会考官的官和又留不住官的这些怪怪现象,好像都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并预以总结经验教训,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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