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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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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还是有一部分人虽说也是倒卖文物,但做的却不属于盗卖。属于低风险高利润。

    道上的人称之为“顺眼”,意义其在为帮别人收购“文物”。打个比方来说和那些黑中介差不多。

    甲开出一百万给乙,让乙帮甲买一件“文物”。当然,这个环节里有着很多的因素。时间期限、成色、年代····等等。

    乙方又去到处寻找丙方买,这件“文物”最终价格那就有看乙方的能力了。一百万如果乙方能用五十万买到,那剩的五十万属于乙方所有。除了这乙方抠出来的五十万之外,乙方还另有甲方提出的“分成”。

    按百分比来算,一般的都是在百分之二十左右。这么算的话那么就成了:甲方付出一百二十万给乙方,其中二十万是佣金。最后乙方用一百万中的一半买定“货物”。剩下的连佣金一起算的话那最终能拿到七十万的实际金额。

    这种并不属于倒卖或者倒买,总之就是拿别人的钱帮别人做事。就算“文物”出处不净,警方也不会追查到自己的头上。毕竟这种事不会出现第三方,说白了点不关一跑腿的事。顶多也只是过过场子而已,当然。这是不打擦边球的前提,不过一般出现红灯都是甲方解决。

    顺眼一般是看眼力,钱付多了不打紧。如果买了假货坑买主,那就等着赔钱吧。自己在这个行业的名誉算是没了,能雇佣顺眼的买主一般都是这一行的高手。有时完美的文物都能给你挑出一些瑕疵出来,更不用说那些假货赝品了。

    有时就是如此,一层坑一层。到时候究竟谁是最大赢家能笑到最后还不一定呢。

    顺眼这一行业算是倒腾古玩的高手,没有十几年或是几十年的经验还真没人敢接触。

    而我二叔是什么时候接触到这一行业我还真不知道,要不是阿胖跟我说起我还被他蒙在鼓里呢。

    话说阿胖当年一直跟在我二叔身边,也学到了不少。不过有时也要看天赋吧,不管怎么学也只是略懂点皮毛而已。

    后二叔失踪了,阿胖又比较心急。见整天游手好闲的也不是个事,胆子也变得大了起来。

    常常和道上的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厮混在一起,不过终究很是太年轻了。沉不住气,就凭着他的那点手艺也敢卖弄。就这样有好几次进了局子,还吃了几个月的牢饭来着。

    至于是为了什么进去的,这还别说。倒斗,算是盗墓吧。

    明明和一群吊瓶子的盗墓贼计划好要下斗的,但不知为何泄露了风声。接着还没出发就被警方一锅给端了,警方看在他是初犯的份上也没太为难他。

    再说了也没造成什么损失,不过他档案上已经变黑了。

    不过这对当时的阿胖也没什么影响,一个初中都没有毕业的还在乎什么档案不档案的。

    后来阿胖也学乖了,也没有和那些盗墓的继续厮混在一起。不过有没有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反正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阿胖从局子里出后也找了份工作,不过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事。古玩店一个打工的,工资也还可以。

    关键是可以学到一些知识,干了还不到一年。阿胖心急的脾气又上来了,工资再高也终究是给别人打工的。与其帮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单干,打定主意后当天就离开了店铺。

    几天后就出现在了陕西汉中,还真别说。第二个月阿胖还自己搞了个地摊,不过运气似乎不太好。

    天天被城管撵不说,生活上也是只出不进。不过好歹也坚持下来了,就在他经营的地摊有所进展时。自己却被请进局子里面喝茶去了。

    听说是被警察的钉子给盯上了,因为前不久倒卖了一件明朝的明成化斗彩三秋杯。也不知是他太过于幸运还是不幸。

    后来也因此入狱,再后来经专家鉴定。那明成化斗彩三秋杯是只赝品,得知这个消息的阿胖也气急败坏。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择兵,不过也因此给阿胖减刑。

    三年监狱的给减为了10个月,后面也再加上阿胖一心的想出去找点事情做。所以在里面一只手表现得很好。到最后在里面待了个八九个月就提前出狱了。

    不过时间相对于三年来说也较短了,出狱后的阿胖整天浑浑噩噩的。估计是在里面吓得够呛,不过他这些年毕竟也不是白过的。

    先不说经历过大风大浪,他心理素质还真不是吹的。

    就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阿胖又重新出现在了大众的眼前,不过估计也没人认识他。

    后来阿胖开始接触到了我二叔原先的路子,就是顺眼。没想到这下这小子的运气居然这次出现了转机,接了几单替别人看货的活后居然赚了个盆满钵满。

    不过运气似乎也就到此为此了,就在其中的一单出了岔子。

    那天胖子在上海交货,在顺利交货后有幸认识了一个古董商。听说这古董商姓官,反正是经过这次让他帮忙顺眼的上海人给介绍的。

    胖子平时又是个胡吹乱嗙的人,哪怕已经进了不少局子仍然还是改不了那个性子。这次没想到着了别人的道,几杯白酒干下肚皮后也不问问人家要找那种货色。就拍了拍胸脯向别人打包票一定会找到的。

    回到汉中后才发现了事情不对劲,为啥?经过几个见识广的朋友才得知这件事情的不寻常之处。听完啊胖才感觉到一阵后怕。原来哪位姓官的古董商人家要找的并不是冥器,而是一种传说中的药材。

    南朝宋人刘敬叔撰写的《异苑》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

    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食之。”这是把尸体当做药用的思想的典型反映了。这种思想在明朝的时候也是很有市场的,所以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中在“人”药方中记载,人的头发、小便、大便、乳、胎胞、牙、头骨均可入药,成为治疗某种疾病的秘方,比如“天灵盖”,“咸、涩、平”,可“补精养神”。这种所谓人体部位可以作为药方的思想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尸体的盗掘。

    当然,这件事其实,吃腐烂的尸体对于古代中国人而言除了迫不得已外,还因为他们对尸体的认识与现代人截然不同。古代人认为尸体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尤其是那些长期不腐烂的物质有一种强烈的好奇。

    然而这个姓官要找的并不是什么人肉僵尸药,却是一种生长在死尸身上的一种真菌。他们这一行叫那种东西为:尸参,据传闻这可不是一般的俗物。

    根据传谣当年三国时期的曹操因得了偏头风,病急投医。没想到的是居然找了个方士左慈,话说这个曹操心也够狠的。说是要左慈想进一切办法来消除这个症状,要不然就暂且把左慈以当妖人斩首。

    左慈当时也实在无可奈何,曹操的病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就连医圣般的神翼华佗也难想个万全之策,最终还是落了个谋害的罪名下狱身亡。

    思来想去后。最终想到了一个两全的法子。

    几日后,左慈给曹操送去了一味药方。还有一大堆废话,大概意思就是这样的:曹公,吾辈一生漂泊。恕无能,寻不得所缺药材,望善解。

    曹操看后大怒,想道:不就是少了几种药材吗?我这就派人去寻。

    原来左慈给曹操送的药方上就有这一种极为怪异的药材,名为:尸参,这东西也只是传闻般的存在。也没人见过,后曹操设立了摸金校尉这一职业后便没了下文。

    谁也不知这东西的存在性。

    ·······

    (本章完)

    ps:本文纯属原创,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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