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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珂璇的学习本来比我要差一些,在班里一般考二十名左右,他在反思报告里,说自己成绩一向很优秀,并不属实。我估计,这大概是罪犯们作反思报告时的套话,当不得真。
随着我沉迷于武侠小说,学习成绩也日渐退步,我们的考试名次就非常接近了。于是更加臭味相投,我和周珂璇的交情也就越来越深,几乎是形影不离,狼狈为奸了。
我们经常趁着门卫不注意,偷偷溜出学校,一块在口镇街上游荡玩耍。在一些同学看来,我们简直就是出去鬼混了。鬼混的内容,主要就是晚上不上自习,出去逛街,无所事事地遛跶。
那时候无州二中的晚自习,是真正的学生自己在班里学习,老师们并不去教室里看着,所以学生们出出进进比较自由,可以说根本就没人管理。这可不像现在无州的几乎所有高中,晚自习也安排了老师,要求每节自习都有老师坐在教室里摽着。
当时口镇街上已经有了几家游戏厅,这也就相当于现在城市里,遍布大街小巷的网吧了。但是我们没有钱,所以很少去玩。只记得周珂璇有那么几次,也不知从哪里弄了点钱,才带我进去打了几回游戏。可惜我们没有钱做后盾,没法长期尽情疯狂地打游戏,想上瘾也不可能啊!
偶尔我们也去录像厅里看录像。在那里我第一次见识了那种**裸的色情视频,几乎彻底颠覆了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原来人类放纵起来,竟然是可以不要脸到那个程度啊!比动物可是狂放多了,我终于明白,有些人果然是禽兽不如啊!
本来很美好的**,被那些变态的人演出来,在我眼里竟然变得似乎丑陋不堪了。此后有好多年,我一看到那种镜头,就觉得有些恶心。这甚至影响了我的爱情观,导致我上学的时候,一直没好好谈一场恋爱。
呵呵,刚才老婆为了拿点东西,来了一趟书房,正好看到我写了上面这一句话,不禁呵呵大笑,讥讽我说:
“你这种说法纯属自恋,根本就没有那么回事,你这个人太虚伪了!”
那好,我就说实话吧,这话是有些夸张。其实根本原因,是咱又丑又穷,没有女孩子看上我,所以才没有谈恋爱,呵呵!
却说当年,最不应该的是,我和珂璇在一块逛商店的时候,珂璇竟然偶尔偷窃商店里的糖果瓜子等小吃。就是趁着老板不注意,塞进口袋里去一包两包的。
那时候还没有普及什么探测仪,小偷偷了东西走出超市的门,那玩意儿会报警。所以珂璇是屡屡得手。
当时珂璇还很得意,觉得那家商店的老板是个傻逼,看不住家。当然他也没觉得偷这点小吃,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回想起来,这种小偷小摸行为,大概就是珂璇后来犯贪污挪用银行公款罪的萌芽了。
只不过,珂璇在他的犯罪反思报告里,并没有写上这一点。可能觉得这个细节太丢人了吧!他好意思承认大的犯罪事实,这点小偷小摸,反而不好意思在人前说出口了!这是一种什么心理啊?看来,人啊,即使潦倒落魄,以至于到了监牢里,也还是有一定的虚荣心的呢!
总之,周珂璇手法很巧妙,竟然从没有被老板逮住一次。珂璇第一回这样作案的时候,确实是作贼心虚,心惊肉跳;但后来他的心理素质越练越好,居然达到了脸不变色心不跳的程度,几乎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了!
实话实说,反正我是不敢偷东西的。其实整个作案过程,我都心知肚明,但是我就是装作不知道。我啊,就像珂璇的小跟班似的,起的作用大概相当于把风的从犯,主要是和老板说话,吸引老板的注意力。
往往出来商店不远,珂璇就颇有成就感地,从衣袋里掏出糖果,分给我一把吃。我呢,也并不谦让。我们一边吃着偷来的糖果,一边逛街。偶尔珂璇也抽烟,但是没有成瘾。我是不抽的,主要因为受不了那个呛味。当然也根本没钱买烟。
最可笑滑稽的事情,还不是偷商店里的糖果,而是有那么几回,珂璇约我一块去田野里,偷人家种的蒜苗。无州二中后面,那时候还是耕地良田,口镇的农民在那里,种了大片的大蒜。
大蒜是一种味道辛辣的调味品,有杀菌的奇效,据说主席当年每顿饭都是要吃蒜泥的。大蒜是我们无州的特产,远销世界各地。口镇、羊里、寨里等无州区的几个乡镇,就是大蒜主产区。
农民要在每年秋天种蒜,蒜就在地里过冬,农民往往要盖上塑料薄膜,给蒜苗保暖。到了春天,天气暖和后,蒜苗开始蓬勃成长。在蒜头还长得不大的时候,蒜苗还很鲜嫩,算得上一种很可口的蔬菜。炒着吃,生着吃,腌咸菜,都很好吃的。
就是这种东西,引发了珂璇的贪欲。他家里很穷,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妹妹,家里哪里有给他买菜吃的钱啊?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所以珂璇就开始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来填饱自己的肚子。
晚上,珂璇有时候自己出去,有时候就叫上我,去田野里转悠,看看四下无人,地里有种葱的,就拔人家的葱;有种辣椒的,就摘人家的辣椒。但是这些蔬菜种的比较少,主要还是大蒜。
珂璇就拔人家的蒜。一次捣鼓个十几斤,找个袋子,提到学校宿舍里,蒜头腌咸菜,蒜苗洗一洗,卷煎饼吃。这就是他当年马瘦毛长,人穷志短,犯罪的萌芽啊!
我跟着周珂璇干了几次这种鼠窃狗偷的行当,后来就再也不肯去了。我还是有一点廉耻之心的,觉得这太不道德,人家种地的农民辛辛苦苦,好不容易蒜长大了,快能卖钱了,却被人偷去,能不痛恨叫骂吗?
再说我也怕被人逮住,那还了得,肯定会被人痛打一顿,传到学校里,这张脸还往哪里搁?弄不好还会被开除学籍了呢!
在我急流勇退,金盆洗手之后,果然发生了一个事件,这才改变了周珂璇到田野里小偷小摸的行径。
有一次,珂璇又出去偷东西,结果这一次踩点不够仔细,竟然没有发现人家那块地附近,有一个窝棚,有一个看坡的人住在里面。人家听到了地里有拔蒜的动静,就出来巡查,吓得珂璇拔腿就跑,豕突狼奔,往学校里跑去。
但是珂璇急中生智,也挺有心机的,想想不能直接回学校,万一被那个人知道是学生了,明天告到学校里,老师一查,可能就查出他来。所以珂璇又扭头往别处跑。在镇街上转了几圈,终于甩脱了追他的人。
那个人是个中年人,当然没有珂璇这种小伙子跑得快。他后来气喘吁吁,越离越远。珂璇好不容易摆脱了他的追踪,准备返回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夜里11点多,学校大门早锁了。
最后珂璇是翻墙而进的校园。学校西南角,是一片低矮的铁栅栏墙,相对比较容易翻越的。那些半夜出去上游戏厅玩的学生,几乎都是从这个地方翻墙而出的。
但是这一次,因为珂璇几乎围着半个口镇跑了一圈,腿肚子有些抽筋,翻墙的时候,被铁栅栏的箭头挂住了裤脚,往下跳的时候太猛,结果一下子摔在了地上,疼得厉害,当时他还以为完蛋了,摔得骨折了呢!这时候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珂璇不禁叫苦不迭。
刚开始,珂璇怕被保安巡查发现了,硬是用手撑着地,一点一点挪着身子,先藏在了冬青丛里。那个可怜的情形,像极了孔乙己偷书后,被举人老爷吊打成残疾,用手走路的样子!
好在命不该绝,休息了十分钟之后,周珂璇试着抬腿,发现居然还能站起来走路!他不禁大喜过望,内心不停感谢上天保佑。后来这才一瘸一拐地,硬撑着挪回了宿舍。自此以后,他瘸了好多天。这个意外事件,迫使他改掉了偷人家蒜苗的恶习。
这些事情都是珂璇告诉我的。第二天我发现珂璇走路瘸了,当然要问他原因。他把我当作最好的兄弟,也就没有隐瞒,把发生的一切,都毫无保留地说了。
事后,我还和珂璇一块去找班主任老师,帮着珂璇撒谎,编造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崴了脚的理由,请了假,两星期没有参加跑操。
但是,珂璇的小偷小摸行为,还不仅仅是偷这些吃的东西。他竟然还偷同学的钱物。有一次半夜里,他装作上厕所,悄无声息,神秘兮兮地出了宿舍,溜到了教学楼里,打开几个教室的窗户,翻身而入,挨个翻学生的桌洞子。
珂璇很耐心仔细地,打开人家的文具盒挨个搜,甚至翻查人家的书,看里面夹着钱没有。只要看到了钱,当然毫不客气,多的有十几块钱的,少的就几角钱,也不嫌少,一律偷走。偷上一回,也许这些钱就够他几星期的生活费了。他买大桶菜的钱,几乎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得来的。
不过,珂璇没有偷过我们班同学的钱。我们宿舍里同学的饭菜钱物,即使就放在眼前,即使没有任何别人在场,珂璇也是不要的。此之谓“兔子不吃窝边草”,也可以说“盗亦有道”。呵呵,这算是江湖规矩,珂璇早就懂得。
但是,偷盗是能让人上瘾的恶习。著名的作家卢梭先生,就是写《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忏悔录》的那位大作家,就终生有这个“雅好”,其实他不是因为缺钱,大概是为了寻求那种刺激吧!
到了后来,周珂璇竟然看见什么东西也想偷,以至于偷图书室里的书,甚至偷放在传达室里的学生来往信件了!你说偷这些信件能有啥用?他这不就是损人不利己吗?我问他这是图啥,他竟然说自己得了窥隐癖似的,喜欢看着玩,赚个白开心!
挨着我们宿舍不远,就是图书室。几个图书馆员的办公室临街,夏天的时候,他们下班之后,经常忘了关闭窗户。临窗的办公桌上,经常放着一些刚刚购进来的新书。珂璇常常趁人不备,伸进手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偷出那几本书来,拿回宿舍里欣赏。
因为珂璇知道我最爱读书,最后这些书就都送给我了,作为对我们友情的表示。呵呵,我觉得,他这是用这些书,来作为对我肯给他当小喽啰,常常和他一块逛街胡闹的报答吧!
珂璇不仅有小偷小摸的毛病,还经常打架斗殴。高二的时候,他喜欢上了高一10班的一个姑娘。
那个姑娘叫朱钿,钿这个字很罕见,一般人并不认得,读音作“电”,在古代是一种金花的意思。白居易《长恨歌》里有这么个名句,描写处于女人魅力顶峰时代的琵琶女:
“钿头银篦击节碎,
血色罗裙翻酒污。
今年欢笑复明年,
秋月春风等闲度。”
朱钿长得娇小玲珑,一张椭圆的小脸,甚是精致,肤色白嫩之极。她平日的神情,郁郁寡欢,落落难合,显得那是非常的羞涩清纯,真是让人过目难忘的。
为了得到这个美丽的姑娘,我跟着周珂璇,先后揍了好几个高一的男学生。下一章我就来讲述,周珂璇为了这场疯狂的爱情,争风吃醋打架斗殴的故事。
实际上,周珂璇最后在银行里工作时,之所以犯下了滔天大罪,以至于锒铛入狱,也都是因为朱钿这个姑娘。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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