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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 6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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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白锦寅恍然不知, 他手机有微博,初来时打开一次瞄了一眼便再无后续。

    晚餐很丰富, 白汝莲使出浑身解数做了满满当当一桌子鸡鸭鱼肉, 白锦寅本着你让我吃啥我就吃啥的配合态度来者不拒,只是和前段时间生吞硬咽姜片炒肉, 香菜炒鸡蛋相比, 来到人间第一次对吃这件事情不再是当做任务,尝出了那么几分滋味。

    能晋级复赛不知道是因为个人水准还是白汝莲送的钱起了作用,余下比赛还是未知, 但今天的经历让他发现了自己的短板,那就是对这个世界的歌知道的太少。

    字母歌不行,儿歌也不可以,脑中有记忆的歌断断续续, 当务之急,是要先学习下适合比赛的歌曲。

    重任交给了嘿嘿和猫骷髅春耳。

    两只在人间生活多年的属下给出答案很快,嘿嘿给出的最爱歌曲是《我是一只小小鸟》,认为现在最流行的歌曲是最炫民族风。

    春耳喜欢的则是《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喜欢听《小苹果》。

    白锦寅用手机把四首歌听了一遍摇摇头,还不错, 但并不适合他。

    虽然意识中还没有曲风这个说法,直觉这些歌若是经过他演绎, 怕是效果好不到哪里去, 就像让亡灵界中的怨气缠绕, 嗓音粗哑的巫妖唱《我是女生》, 估计会唱成《我是女鬼》。

    想到亡灵界,脑中忽然蹦出个想法,何不写首歌呢?

    他目光向墙上挂着的蓝色吉他看去,自那天在酒吧即兴弹了一段后,脑中便多出了一份记忆,各种和弦,弹奏技巧信手拈来,熟的不能再熟。

    亡灵界杀戮遍地,却只是无声的厮杀,不论是数量最多,没有语言功能的骷髅僵尸,还是最高层的黑武士,巫妖,对说话这种事向来是通过意识传送。

    因此无边无际的亡灵界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风吹过鬼脸菇,嘘嘘的声音。

    普通人听来枯燥单一,白锦寅此刻想起,却能感受到其中奇特的韵律波动,那些去采风的音乐人士,很多便是见到高山大海白云有感而发,才从中得到灵感和启迪,创造出充满特色的一首首动听旋律。

    白锦寅闭上眼,似乎又回到了亡灵界那无数个夜晚,风肆虐,血月腥红,黑灰色鬼脸菇张开肥厚的唇瓣,此起彼伏的嘘嘘声并非一层不变,仔细听来,有悲有喜,有绝望有叹息,它们的生命力强盛无比,即使被践踏成汁液,过不了几日,汁液会变成一朵一朵更小的鬼脸菇,至此生生不息。

    琴弦波动,如流水般潺潺响起,一段旋律很快完成大半,白锦寅轻轻哼唱了几句,感觉意犹未尽,只有旋律没有歌词只能算半成品。

    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和轻易完成的旋律相比,歌词一时找不到感觉,想象中应该是大气磅礴,内涵丰富,有对生命的尊重,对残杀恶斗的悲愤,以及遍地苍凉。

    想法基调有了,然而胚胎只是胚胎,生出来不一定是大胖小子,也可能是——怪胎。

    一些人就这样,哪怕是死后重生,粗大天性依然保持不变。

    生前易晖作曲是神,作词是神经病。

    于是歌词最终是这样的——

    嘘嘘~~嘘嘘嘘~~~请到这里来,这里有一个嘘嘘的世界。

    嘘嘘从哪里来,嘘嘘从遍地的鬼脸菇嘴里来。

    嘘嘘从哪里来哎,嘘嘘从哪里来,嘘嘘从你的眼波中,从你的梦境中来~~~

    嘘~嘘嘘~嘘嘘嘘~

    如果你觉得心情太浮躁,这里将为您荡涤一切烦恼。

    如果你觉得身边有烦恼,这里将给您一个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嘘的———世界哎~~~~

    歌名暂定《嘘嘘世界》。

    有了歌词,如何用吉他伴奏便水到渠成,嘿嘿和春耳有幸成为了第一批听众。

    两只对此评价褒贬不一,嘿嘿引古喻今,认为和它看过的爱尔兰著名歌舞剧《大河之舞》有异曲同工之妙,令人仿佛听到了水流潺潺。

    猫耳不善言辞,沉默半响,说它生前那位女汉子仆人每次看它蹲在猫砂盆里尿尿,会嘘嘘吹口哨,《嘘嘘世界》有点像加强版。

    但不论怎样,总算下一场复赛曲目有了着落。

    转眼,夜渐深,白锦寅钻进床底,嘿嘿飞上窗外大树警戒,而春耳则另有任务。

    它像道黑色闪电,奔驰在光明和黑暗并存的城市之中。

    死亡是自然规律,世界物种万万千千,人是最高贵的那个,有法律予以保护,春耳惨死,横尸在垃圾桶,若是没有白锦寅,只不过是无数凄惨冤魂中的一个。

    然而现在,它重生成不死骷髅猫。

    这笔账,要算!

    它小时候有个女汉子主人,额不,是仆人,每日里活的高贵冷艳,心情好了拿尾巴蹭几下表示奖励,心情不好直接就是几爪。

    它喜欢脑袋枕在女汉子仆人柔软的三层游泳圈上晒太阳,喜欢每日清晨大屁股蹲到她的大饼子脸上把她叫醒,饿了,各种口味的鱼罐头,吃完慢吞吞巡逻领地……

    白锦寅看的皱起眉头,什么乱七八糟的,他直接翻到猫骷髅春耳临死前的那一刻。

    春耳四爪张开,呈大字型被固定在桌上,一名带着眼镜,看起来斯文儒雅的男子拿着把壁纸刀,惨白色灯光下,薄而锋利泛着死亡的寒光。

    男子打开了旁边的摄像头,眼神火热,像到了高/潮般脸色发红看向春耳。

    他走过来,温柔摸了摸春耳圆滚滚的脑袋,壁纸刀如切牛排那样慢慢,一划而过。

    献血喷涌,凄厉惨叫,男子笑的五官扭曲而狰狞。

    画面最后,随着春耳的两颗眼珠挖出而结束。

    记忆播放完毕,骷髅领主白锦寅的灵魂之火剧烈跳动着一收而回。

    见惯生死并不等于冷血,手下骷髅经常保护他而灰飞烟灭,然而,召唤来的骷髅并不是生命,而是灵魂之火无数的分/身,骷髅领主死,众骷髅灭,就像身体和毛发,人死了,变不成头发精,腋毛妖,鼻毛怪啥的。

    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的,没人可以随意剥夺。

    白锦寅如此想着,变身不死猫骷髅的春耳通过意识叫了声:“主人。”

    他声音很清脆却带着丝沧桑,像是突经磨难被硬生生拔高的少年。

    白锦寅未说话,见到天敌吓得飞到窗台上的嘿嘿嗷了嗓子:“要猫干哈呀,除了卖萌撒娇打呼噜,连个老鼠都不会抓,主人,要不换条狗?”

    不死骷髅通过意识说话,白锦寅就像个中转站,彼此是能听到对方说话的。

    春耳似乎不怎么爱说话,黑洞洞的眼眶看了看嘿嘿,挥起尖利的爪子看似没怎么用力就在墙上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嘿嘿俩翅膀惊恐捂住胸口:“呀买碟,呀买碟……”

    白锦寅,春耳:“……”

    春耳身为猫骷髅,爪子本身就很尖利,在经过灵魂之火的淬炼后堪比钢铁,用上全力足可一爪见骨,对付寻常人不是问题。

    白锦寅很满意,安全感回归少许,决定暂时收做贴身护卫。

    他摸了摸春耳圆圆的小脑袋,忽然想起酒吧遇到的那个想和他圈圈叉叉叫秦松的男子——那圆润的头盖骨和粗壮的大腿骨。

    春耳骨头也不错,只可惜体型太小。

    至此,白锦寅的骷髅军团扩至两人,导游军师兼哨兵骷髅八哥嘿嘿和打手护卫骷髅猫春耳。

    城市的夜是不安静的,街灯慵懒看着马路上偶尔疾驰而过的汽车,路边某棵枝丫繁茂的大树上,嘿嘿站的笔直负责警戒,室内,春耳沿着固定路线来回巡逻,床底,白锦寅蜷缩成个球半睡半醒。

    一人一鸟一猫,脱离了各自生命的轨线,由生到死,由死复生,在这个夜里,各自无梦。

    翌日清晨,白锦寅从床底睡眼惺忪爬出,脸上一排整整齐齐的四方块——竹片凉席硌的。

    新上任的贴身守卫春耳尽责尽守,一晚上杀死了不少敌人,身边数十只苍蝇蚊子按照物种不同排成俩个整齐的队列,最前面打头躺着两只身首异处的——蟑螂。

    事关安全安全无小事,点滴间看品性,白锦寅满意点点头。

    窗外放哨的嘿嘿不甘示弱,飞过来邀功:“主人,夜个晚上有只麻雀试图闯进被我吓跑,除此之外没发现别的敌人。”

    白锦寅鼓励点头认可,随即考虑今天选秀比赛的事情。

    自那天在酒吧一曲之后,他发现骨子里对唱歌有种难以言喻的的渴望,站在舞台上,灯光闪烁,掌声四起,似乎那原本就是该属于他的东西。

    他隐约有种感觉,一直想知道的前生记忆,和唱歌有关。

    再者嘿嘿昨晚分析过,参加选秀比赛,舞台更大,观众更多,一旦成名后赚钱如流水,随便场商演的报酬差不多能买具尸体。

    床头上,白汝莲特意为比赛做的新衣服叠的板板整整。

    慈母手中线,临行密密缝。

    窗外,城市刚刚苏醒,昨晚的浮尘尚未来得及平定又被早起的车流吹起,有一抹金色,正欲席卷而来。

    易晖几乎所有的事她都了解,吃什么会打嗝,上厕所喜欢朗诵谁的诗歌,认识什么人,去过哪些地方,甚至祖坟上种的喇叭花开了几朵都知道的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