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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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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街的婚礼,很少去酒店,主家会提前请好厨师。厨师平常都是在酒楼工作,或是经营饭店当小老板,主家找的都是这些人,有过办红白喜事经验的厨师;也有那种专门接红白喜事的厨师,当然那得是手艺特别好,总有生意找上门来。由于这种筵席简单方便,节省了大笔的场地费和服务费,菜式的份量自然上去了,饭食就很丰盛。

    这种老街酒席,多随性,多实在。当人手不够的时候,长辈们会把一起来的年轻人推出来,给主家帮忙,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既可以让年轻人相互交流,也可以让大家看看自家的孩子的能力,而且落得个好话头。

    年轻人也愿意帮忙,好坏又不是不知道,而且真的也没什么好忙的,也就搬桌子搬椅子、铺台面放碗筷,遇到重一点的就十几个人一起抬,也热闹开心。

    实际上,这次婚礼,男方家里情况不错,像那种请厨师然后在院子里摆桌子的酒席,多少会显得没面子。婚礼就选在酒店办。

    在老街,婚礼地点也能显出男方对女方的态度,不过这种事嘛,无论态度怎样,渐渐都变成了在酒店办婚礼,像那种搭个台子的“野酒席”,婚礼上真没再见过。就算是男方的搞大了女方的肚子,两个年轻人互不满意,双方的家长也会摁着孩子的头,奉子成婚,找家饭店,把婚礼给热热闹闹地办了。

    婚礼,余言逊把酒搬上饭店二楼,就找个地方坐了下来。场地和服务员都安排好了,没什么可忙的,就找个地方随便坐下来,等父亲过来。

    桌上都是老街街坊,聊的都是些家常。余言逊最近才回家,很少有人认识他,所以在桌上只听,不作声。有位老人注意到了他,问道:“欸,小伙子,你叫什么呀?”

    余言逊向老人点了点头,说道:“老爷爷你好,我叫余言逊。”

    老人又问道:“我在街上没见过你呀。”

    余言逊呵呵笑道:“噢,最近刚回来,我爸是余方圆。”

    “欸?这么快就长大啦!?”老人惊讶地张嘴,都可以看到老人嘴里缺了几颗牙。

    “不对呀,余方圆的儿子不是个小孩子吗?”又有街坊问了。

    “那是我弟,余奎吾。”余言逊苦笑,“我十年前去了亲戚家,最近才回来。”

    桌上另一边有人说道:“哦,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老余不是收养了一个孩子吗!”——“想起来了想起来了(那人拍巴掌),我的天,你走了有多少年了!?”——“这么说我好像也想起来了,你去了哪儿?干什么去了?”

    余言逊一一答道:“我五岁的时候去了一个亲戚家住,住了十年,今年十五岁,最近才回来。”当街坊们再问及其他的时候,比如“你亲戚家在哪里”,余言逊都简单地说几句搪塞过去,胡诌一个城市,不细说。

    城外异兽横行,城与城之间很难交流,除非是地理学家,否则普通人对其他城市根本不感兴趣;这些街坊们所知道的,也就最近的两个城市还有一个大都会——鹿城、叶城和密林郡。

    尽管余言逊说了谎话,也没人知道,反而点点头继续问道:“没听过……在哪边啊?”“往东边走,很远,比密林郡还远。”“那还真有点远咯……那边怎么样啊?”老人顺势往下问。

    “……”说到这里,余言逊停了一下,说道:“一般,没家里好。”

    老人察觉到了,就看了他一眼,余言逊也看着他,这个小伙子的眼神很平静,老人点点头,说:“是没错,外面还是没家里面好,我以前也出过远门。”

    “老人家你去过哪儿?”余言逊好奇地问道。

    “我是做木匠的,哪儿起房子往哪儿跑,感觉还不如在家里挣钱舒服,就回来了。”

    余言逊同样点点头。

    街坊们想再起话头,问问详细,他都答得客气和敷衍。尽管是敷衍,却没有蔑视的意思,以晚辈称呼,只是躲开问题中心;街坊们听了几句后就明白了,余言逊既然不愿意多说就不再追问,有的点点头,有的拍拍他的肩膀,说:“回来就好,好好给你爸帮忙。”

    余言逊点点头。

    他脸上一直保持着淡淡的微笑。这笑容既不像做作,也不是掩饰,只是他与人说话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微笑起来,语气和善又亲切,让人讨厌不起来;即便他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不说话,举手投足,似乎也有一股别样的气质,与常人不同。

    一个小时后,余方圆上楼,似乎急着赶来,他有点气喘。看见门口迎客的主家,余方圆笑着掏出红包,递给李师傅说道:“恭喜恭喜!老李,你的任务终于完成啦!”

    李师傅一手接过红包,一手握住余方圆的手,用力地晃了晃,说:“哎呦,老余,你怎么才来呀,我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可等你半天啦!”

    余方圆尴尬道:“唉,家里刚刚有点事,忙不过,莫怪莫怪。”又对旁边的两位新人说道:“哎呦,朵朵,你今天可真漂亮啊;小伙子,你好福气啊!”

    李师傅笑道:“哈哈哈,谢谢、谢谢!”转头对女儿女婿说道:“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地门庚路的余大老板,快叫叔叔!”

    在李师傅身后的两位新人上前感谢。新郎从岳父那儿知道了余方圆的名字,利落而礼貌地说道:“感谢余叔叔能够参加我们的婚礼!”旁边的新娘略带些羞涩,抱着新郎的胳膊,小媳妇的模样,在旁说道:“余叔叔好!”

    余方圆哈哈大笑道:“变了变了!小时候的黄毛丫头,终于长成了大姑娘,真是让人高兴啊!新郎也一表人才,叔叔在这里要祝你们百年好合!”

    旁边李师傅的亲家也来了,对余方圆表示感谢。余方圆看他们的衣着和言谈,就知道这他们家都是在帝国部门工作。听说的果然没错,老李的女儿找到了个好夫家,一家人都是当官的。

    应酬完这一切后,余方圆被请入席;余言逊看到了父亲走进来,站起来向他招手。

    余方圆哎呦一声,舒舒服服地坐在余言逊旁边的位子上,旁边有街坊打趣道:“哟,老余,赚钱都赚累了!?”余方圆笑着说道:“欸(下声)~赚再多也比不上秦老板的一半啊,秦老板整天坐在店里生意就来了。”语气像是在嫉妒,酸溜溜的,其实更多在打趣。假如换成年轻人,大多会说些低级笑话,比如“是不是在老婆身上种地给累坏了”这样的话。

    秦老板也学余方圆,拉着嗓门说道:“欸~哪有余老板说的那么好喔,大半年没开张,人都饿瘦了,余老板来我店里救个饥荒呀!”

    “嘿嘿嘿,那完了,我碗里只剩下半块馒头,你我哥俩一半分了算。”

    “哎哟,你给我点馒头渣我就吃饱咯,哈哈哈!”

    两人打趣的时候,一旁也有街坊上来开玩笑,余方圆都处理得很好,气氛上来了,余方圆拍了拍余言逊,向街坊们介绍:“这是我的大儿子,余言逊;言逊,这位你要喊张叔(瘦高的中年人笑了笑),这位喊李伯(穿着西装,略胖,微笑着点了点头),这位是刘姨(和善地微笑),这个刘阿姨的女儿秀秀(梳着双角辫的小女孩),这位你要喊曾爷爷(老人笑呵呵地,露出嘴里的牙缺来),这位是……”

    一桌街坊,二十人的大席面,余方圆都向余言逊一一介绍。

    秦老板笑道:“老余,你没来的时候小伙子都认识过啦!”“哦(余方圆点点头),那他有没有说错话啊?”余方圆说到这里,故意严厉起来,实际上是在担心自己的孩子不小心说错话,特意这么说,给孩子开脱。

    刘姨皱眉说道:“余方圆,这么好的孩子哪有你想的那么糟糕,他不知道有多么懂礼貌,对谁都笑眯眯的,我们喜欢得不得了呢。”

    其他街坊也都纷纷说好,余方圆才说道:“过誉了过誉了。”转头对余言逊说道:“儿子,等会儿你要给大家倒酒啊!”余言逊向父亲点点头:“好的。”

    “对了,怎么没见你们家的余奎吾,他干什么去了?”刘姨忽然说道。

    “他没来吗?”余方圆奇怪时,刘姨的女儿秀秀用稚嫩的声音在旁边说道:“叔叔,小哥哥他是没有来。”余方圆笑道:“哦,那就谢谢小秀秀告诉叔叔啦!”他问旁边的余言逊:“你弟弟早上跑出去还没回来?”余言逊点点头,起身说道:“没有,我去打个电话问问妈。”

    余方圆叹道:“估计又跑哪儿去玩了,希望不要惹事就好。”

    “要用电话吗,我这里有个好东西,拿去用吧!”秦老板从皮包里摸出一个黑色匣子。

    “手提电话!?”桌上不少人都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