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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临行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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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几天,冯三总算找回了三分大掌柜的风采。

    必须得说,李大个子真的帮了不少忙,这是个热心肠的人,有他跑前跑后的帮着张罗,与山民做交易的时候,几乎用不着自己出马,冯三暗自庆幸这趟山口找对了人,营地里喧嚣粗野,他也自然乐得落个清闲。

    每天日上三竿才来到营地,简单盘点下货物,呆到午后一两个时辰,就起身返回村寨,喝着养气润嗓的草药茶,跟老爷子坐一起谈天说地,有了兴致的时候,也上手去帮着捶几下蕨根,干点活路算是舒展下筋骨。

    比之营地的腌菜咸肉粗饼,路家这里的伙食要好上不少。

    他的运气着实不错,才来的那天,踏着暮色刚进了院子,就被地上那两只死兽吓的狼狈不堪,可必须得说,死兽虽然形状可怖面目狰狞,但那滋味却真是得叫绝。

    红山这哑巴老汉,不愧有善调百草之名,手艺当真了得,随手扔些杂草树皮一类的东西跟骨肉一起熬,煮出来的那肉汤,浓香四溢鲜美无比,与祥福楼重金相聘的大师傅有的一比。

    恒升商行做的就是山货生意,虽然没专门学,但冯三多年打熬下来,对草药还是比较精专,可细看那老汉放进去的东西,得有一半不知道名字,心里也是暗暗惊叹。只可惜那老汉口不能言目不识丁,找不到办法学来那手本事。

    自打乌棱果换回来以后,路云风每天就如同陀螺一般滴溜溜乱转,从早到晚忙碌个不停。

    天亮一睁眼,两遍桩走完要打理浸泡了一夜的蕨根。搓洗去粗糙的黑色外皮,露出里面嫩黄色的根茎,然后平铺到溪流旁边的上层石台里,一人抡起木锤用力捶打,一人缓缓倒水,把砸打出来的白色浆水冲到下层石台,静置两个时辰之后放掉水,槽底会得到一层沉淀出来的白色粉块,取这粉块入水熬煮,最终制成一个个拳头大小的粉团。

    这就是可以当成粮食的蕨根粉。

    横山缺粮,但天无绝人之路,蕨草满山,不知填饱了多少辘辘饥肠。

    这东西虽然带有股浓厚的土腥味,获取也比较麻烦,但经久耐腐活人无数,向来被山民们视作为横山的看家宝贝之一。

    莽虎子酷爱啃食放凉以后的蕨粉窝头,熬成胶状的粉团包裹着杂粮,在失去温度加持的柔软以后,几乎能够硌掉牙,可他总拿着自己的牙齿跟它较劲,乐此不疲,痴迷于干硬又坚实的食物质地带给胃肠踏实而饱满的感觉。

    山民们会说他是个癫子,根本就不知道饥饱。

    但路云风知道,他喜欢白面馒头的松软与香甜,只是知道山里面缺粮,所以总是舍不得吃,老爷子硬塞个给他的时候,含在嘴里又似乎不会咽,那只大眼里面的诚惶诚恐,常常会令路云风为之心酸。

    他不癫,甚至也不傻,无论别人怎么说,路云风始终坚信这一点,从来没有过怀疑。

    没有人知道莽虎子的来历,最早发现他的村寨早已经散落,送到义老村的时候,他热的仿佛一块燃烧的木炭,路老爷子不惜动用奇宝相救,最终还是折损了一只眼,痊愈后从此便呆在了义老村,相帮着干些活路,虽然有些呆痴,但天生一膀子力气非比寻常,耐心指导之下,山里面采药下套狩猎的活路都能渐渐娴熟上手,路云风打磨拳脚的时候,他看久了无师自通也能学到几分。

    于是路老爷子就常常感叹:本是天生一个豪强,却中奇毒痴呆若马牛,天道有缺,造化弄人,如之奈何?

    家里面的食物并不短缺,路云风大部分时间都在砍柴和割草,每日砸打完蕨根,就与莽虎子两人沿着山谷找寻木柴,伐倒的碗口粗硬木也不分段,稍微清理下枝桠,就直接拖拽回村寨。

    两人伐起木来速度极快,路云风对着树干一侧砍出个缺口,莽虎子上前就一膀子撞折,分工合作的很是默契,三两天下来,院墙外的荒草地,就好像是进山伐木的排帮营地,横七竖八的躺着数十根光秃秃的树干。

    把它们全部劈成段的话,应该可以撑过滴水成冰的寒冷季节。

    冯三已经决定把路云风带回去做采买,但每天去营地的时候,从来没有使唤过他,出门之前干点活那是人之常情,营地里也有个车把式给帮忙照应,他们的伐木速度,令冯三暗暗咂舌不已,路云风每天的例行锻炼也让他有些好奇。

    阴雨之后天气放晴,太阳西沉的时候,路云风总要盯着看上许久,每天的活路再多,都要在那老松树底下练上半晌拳脚,拳肘膝肩胯腿都有用到,打的嘭嘭作响枝摇叶晃,显然劲力用的不小,但是那动作既简单又缓慢,毫无章法可言,多瞧得几眼便感觉索然无味,商行镖局里最普通的拳脚师傅也比这打的好看,两相一比较,当真是大为逊色。

    虽然有些英气,但终归是个山里人,能有什么高明的拳脚?老爷子年轻时可能有些手段,可那岁月不饶人呐!

    冯三思忖着走进了大门,看看满院子铺撒着晾晒的黑蒲草,自嘲的摇了摇头,扬声问道:

    “云风啊,明儿就要跟我回去了,还不准备准备?”

    路云风闻言转身,脸上挂着汗珠,绽放出跟老爷子几乎一模一样的淡笑,“啊,掌柜的回来了?我已经准备好了,明儿一早就能走。”

    冯三点点头进屋,把手上拎着小背兜放到了火塘旁。

    “老爷子,叨扰了几日,明儿个就要回去了,这里面是几双棉鞋,还有一些箭头,让莽虎子留着用吧。”

    路老爷子微笑点头客气了几句,坐在火塘旁熬制蕨根粉的红山老汉停止了动作,面上露出期待哀求之色,嘴里咿咿呀呀,冲他挥舞双手比划着什么,冯三会意。

    “红老爷子,你放心,到了柜上啊,我找人领着他做活路!这孩子挺硬梆,掉不到地上。时间要是合适,落了雪就让他回来,开春再到柜上去,工钱啊,照给!呵呵。”

    或许是想到落雪时节已经不远,哑巴老汉的神色稍缓,感激的点点头,继续搅动着锅里的汤水,跳跃的火光闪动之下,仍能察觉他眉宇间挂满的离愁。

    相依为命多年,一朝要分离,担心总是免不了的。冯三并不打算继续安慰他,反正回去以后,自己不会薄待这个山里少年。

    此趟红谷滩,在他和车把式的帮忙之下,乌棱果的事办的很顺利,自己受到的关照明显是不少,借宿几日,免去些许苦处倒还好说,可重要的是,这借宿竟然也有了点意外之喜。

    当日莽虎子猎的两只土豹,洗剥干净以后,老爷子手一挥,送了张皮子给他当见面礼,冯三早就为之心动不已,正琢磨着怎么措辞,闻言之下当真是大喜过望。

    作为荒原里的猛兽,土豹虽然体型不大,但来去如风弹跳力极强,一身土黄色的毛皮点缀着青斑,隐藏在荒草丛中很难被发现,想要成功猎取到手,除了要具备些胆量之外,运气也是需要一点的。

    山货的毛皮交易里有个定律:猛兽凶兽的皮子,价格一定会高过普通的兽类,比如荒狼皮至少能顶两张羊皮,熊皮要大大高过牛驼皮。野物越是凶猛难寻的,那身皮毛也就愈发的值钱。

    所以尽管土豹的皮毛既短又硬,可市面上价格还是不算低。对冯三来说,最重要一点是等到落雪以后,自己返回青阳镇的时候,送给东家的礼物就算有了着落。

    此前他也为此犯了点愁,未曾想挺合适的东西自己送上了门。

    一件做工精良的土黄色豹皮大氅,既应时也应景,略微的奢侈又不太出格,刚刚好符合自己身份,绝对是个可以送的出手的礼物。

    那唯一的问题是土豹体型不大,做一件外穿的大氅,一张皮子肯定是短料,所以冯三厚着脸皮跟老爷子商量,想把两张都按照市价买下来,路老爷子也没多说什么,烘干了以后,两张皮子就都给了他。

    顺手又了解一件心事,冯三自然是安泰平和,山里没什么消遣,晚饭吃完跟老爷子聊上一会儿,人往铺上一躺,没多会就睡得香甜。

    路云风一点睡意也没有,坐在院子里的石台上,眼睛没有任何焦点的投放向远空,默默地出神。

    他渴望出山,渴望到更加广阔的天地里打拼,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来让身边的亲人们生活的更从容,更安详。

    可真到了要离开的时候,心里面却是有些百味杂陈,有一点担心,有一点不舍

    紧捏着老爷子交给他的小皮口袋,想象出的父母容颜仿佛在夜空里浮现。

    “虎子哥,我肯定能跟他们一样,穿州过府走遍天下,挣回大把的银子,你信不?”

    莽虎子呆滞的面孔此时也仿佛柔和了许多,沉默,但一直陪着他眺望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