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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华的大吊灯下,大腹便便的男人背着手,焦虑的在猩红的地毯上来回踱步,不时看向红木雕琢的精致大门。
这处公馆买来以后近半年,他一点一点看着这里变得豪奢,变得雍容,看着那些来自天南地北的稀罕货装满整个房间,而如今,注视着这些曾经带给他快乐的收藏品,男人的脸上只有愁容。
“来人!”烦躁的胖男人冲着门口吼了一嗓子,立刻便有两个年轻人推门而入。
“客人还没到吗?都几点了!”
“主人,我去下面看看,您别急您别急。”两名小厮都不愿触了霉头,点头哈腰的退了出去,临走时还将门重新关上。走廊上踏着地板的脚步声逐渐远去,会客室中的胖男人低声咒骂了一声,从酒柜上打开一瓶酒,为自己倒了一杯。
昔日十分迷恋的美酒如今喝起来也是索然无味,他摇摇头将水晶杯放下,径直走到落地窗前,伸手拉开了厚实的丝质窗帘,走到了露台上。
露台下的街道上一片惨淡,愁容满面的男男女女快速的行走着,抱着手中的包裹彼此戒备,一只野狗小心翼翼的从街边走过,边上一个男人心情不好,骂了一句一脚蹬在那野狗的后腿上,可怜的野狗身子滚了两圈,呜呜叫着慌张的跑开。
男人向着西面看去,那里的一处房屋发生了火灾,浓烟滚滚,他记得之前手下曾经来报道过,说是城里的一个破落贵族想要离开王都,临走时却因为财产分配不均,导致家中孩子大打出手,最后竟一把火把传了几代的老宅给烧了。
一队骑兵高举旗帜,驱赶着大路上的人群,呼喊着从下面的街道上经过。旗帜上那锁链纹章提醒着看到的每一个人他们来自白银之锁骑士团。
“现在……也只能依仗这群家伙了,不过谁也没觉得能挡得住。”胖男人嘀咕了几句,也没心思看街上的男人打女人,转身回到会客厅。他抚摸着墙上的油画,心中却在想,自己当时怎么会花大钱买这些东西,现在连带都不好带走。
正埋怨着便听到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不同之前,这次显然是三个人的脚步声,男人抖擞精神,整理服饰,满是愁云的脸上也挤出一些微笑。迎着门走了过去。
门开了,两名随从带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男人看了一眼那女人的长相,立刻认出了他。无论是哪个男人,见识过如此美貌的女人都会深深记得。
“是薇恩小姐,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男人脸上堆着虚伪的笑容,殷勤的上前迎接,不过他伸出的手却悬在了空处,薇恩根本没有理睬他的礼节,摘下手套放在一边,自顾自的欣赏起满屋的艺术品。
没人说话,气氛有些尴尬,男人的脸上淌下一滴汗,对于在王都的几个负责人中,他最不愿打交道的就是面前这个美到过分的女人。不同于大多数美丽女人,薇恩可不是花瓶,她肚子里装的除了精明还是精明。仅有的几次来往,损失大的都是男人这一边,若是换做另一名负责人可利斯安,在那几次贸易往来上必定能赚下至少多三层的利润。
“拜尔斯,你这里……好东西还挺多啊,没少赚啊。”薇恩缓缓转身,唇色殷红,配着她白皙的令人羡慕的肌肤上显得格外诱人。
拜尔斯曾经数度想过将这女人压在身下,不过也只是想想,女人身后的势力深不可测,他很清楚那些他花费大量心思收集的情报中显示的一切不过是这庞大组织的冰山一角,对于这样一个摆在明面上的女人他惹不起,便只能老老实实的与她做生意。
“还好,还好,还不都是你们大人赏光,我也就赚点辛苦钱。”拜尔斯笑呵呵的答应着,脸上肥硕的肉一颤一颤。
“辛苦钱?”薇恩的脸上露出玩味的笑容,一双美目盯着拜尔斯,看的后者有些吃不住,忍不住将目光望向别处。但对方那带着明显嘲讽意味的目光终究让他难堪,忍不住开口问道:“薇恩小姐,这次你亲自到来是想要说什么呢?可利斯安大人为何没来,他不在这里吗?”
“他呀,执行任务去了,目前在这里我是负责人。”薇恩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悠闲的把玩着书架上的细小装饰品,仿佛只是寻常的拜访。
她能悠闲,拜尔斯却不能悠闲,砂之国的骑兵一日**近,每天都有大量为了躲避兵祸的民众逃到王都城墙下,在三天前便发布了封城令,各大城门全书关闭,大量士兵被布置在城墙上,不放任何人进城。
但王都已是人心惶惶,难攻不落的海伍德要塞的陷落便如同一个精制的水晶杯掉落在了坚硬的石地上,溅起的碎屑扫的每一个人的脸生疼生疼。海伍德要塞陷落,京畿戎卫军彻底完蛋,随同陪葬的还有从王都出发赶去支援的白金骑士团。
如今城里的守军算上留在王都的白银之锁骑士团,也只有两万五,其真正的战力剩下多少没人能知道,但至少在这王都,无论是谁都不会认为这一次能够守住,能够坚持到西蛮子退兵。
惶惶人心难以平复,成群结队的人拖家带口想要从城中离去,几日来东城门北城门纷争不断,原本贯彻任务阻止他人离开王都的命令也随着一纸文书而修改,现在只要想出去没人拦你,不过需要交出一半的钱财。可以说是直接抢了,但即使如此,每日出城离开王都的人数也在不断上升,与钱财相比,至少生命更为重要。
拜尔斯自从年后来到王都,用阔绰的大手笔一口价买下了这位于中心地带的豪华公馆,有着中情局支持的他迅速的在这纸醉金迷的首都打开了市场,金钱财物,人口,但凡是中情局外事办开口要的货物,他都想办法搞到,但他贪婪的开出越来越高的价格,外事办的人虽有怨言,最终还是答应下来。
短短半年时间,拜尔斯借助冥王势力的采购,刮下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油水,在他手下的闲聊中,甚至有人说拜尔斯攒了整整一屋子的黄金,还说曾经亲眼见过。
一般人家在这时候想走,也就走了,大不了少去一半财物,对于大多数穷苦人民来说给不给这一半并没有太多差别,但对于那些贵族,富豪来说,这便是一个大问题了,他们拥有着大量财富,一次**出一半几乎是往他们心窝捅刀子,谁也不愿答应,但随着砂之国军队的日益临近,死亡的威胁变得愈发清晰,犹豫再三的拜尔斯最终下定了决心。
“我……我想去诺登霍姆。”拜尔斯拉下脸,语气诚挚的说道。他观察着对方的神情,却郁闷的发现对方似乎早就猜到了自己会这么说,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依旧专注着把玩着手中的黄金狮子。
“薇恩小姐?薇恩小姐,你有在听吗?我是说我想去诺登霍姆。你如果喜欢那狮子,你就拿去吧。”那黄金狮子是拜尔斯在一次贵族拍卖会中的斩获,那一日他用四百三十枚金币买下了这显然值不了这么多钱的黄金装饰,同时也让王都的上层圈子知道了他富商拜尔斯的名号。
“哦,那我就不客气了。”薇恩眯着眼笑着点头,随手将那黄金狮子放在一边,又将目光投注在另一边的装饰长剑上,那柄剑可是知名的工匠打造,那剑鞘上全部由魔兽皮构成,镶嵌着大大小小共三十余颗各种宝石,豪奢无比,平日里也是拜尔斯最爱的珍藏。
现在见这位姑奶奶开始打量起这把剑,拜尔斯心中几乎是在滴血,不过他能爬到这个地位,机遇占了一半,另一半则是是靠着他独到的眼光。与这价值连城的装饰剑相比,自己以及自己一家人性命显然更为贵重,他大大小小十几个老婆,有三个目前正有身孕,如果不是砂之国这次的入侵搞的这么大,他本可以安安稳稳的待在这王都,做一个无论是谁都羡慕的快活富豪。
而现在,他知道必须舍弃点什么。
“薇恩小姐,如果你喜欢的话……这剑……”
“这剑?”薇恩收回目光,转头望向身后正紧张看着自己的胖男人,“这剑也就你们人类喜欢,这么多无所用途的宝石堆积起来的奢华,在我们眼里简直臭不可闻。”
原以为对方看上了这剑,打算赠给对方来博取好感,却不想对方一转身把自己给讽刺了一遍,这突兀的变化让拜尔斯有些发愣,不过心中倒是对对方没想要这把剑而感到一丝欣慰。
“是是,是,薇恩小姐说的对,我们就是这么浮夸,哈哈,特别是我,太浮夸,太浮夸,不过薇恩小姐,我们也别转弯抹角了,我想用你们的渠道离开这座城市,去诺登霍姆,您能否抬抬手,帮我们一把,看在这些日子里我也帮过你们这么多次的面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