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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升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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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敬宗此时也拼了,不但忘记了恐惧,也使出了吃奶的劲,手中的多功能工兵铲如同风车一样狂舞,锋利的铲刃沾着死,碰着既亡。虽然成功劈翻了三条野狗,可是却激起了野狗们的凶性。

    这十几只野狗或许是在野外生活得久了,身上恢复了些许狼性,看着高敬宗并不好对付,就开始围着他打转,伺机寻找高敬宗的防御漏洞,准备趁虚而入。

    这十几只野狗围着高敬宗打转,不一会儿让也跟着旋转的高敬宗也感觉头昏眼花。高敬宗怒吼道:“他娘的,这十几只野狗居然还真成精了!”

    神经粗大的高敬宗根本就没有想过,如今的社会,野生动物已经几乎绝迹了,而且天朝绝对不会浪费哪怕一分地,狠不得连沙漠隔壁都开发出来的天朝,怎么可能让这么一大块平原荒废着?

    人与野狗对峙不过十数分钟,可是体力大不如从前的高敬宗额头就出现了密密的汗珠,更加不妙的是,汗珠慢慢汇合小溪,向高敬宗的眼睛中流去。高敬宗右手执工兵铲,左手伸手向脸上抹去。就在这时,说时迟那时快,在包围圈外的五只野狗,以三前两后几乎同时起跳,朝着高敬宗扑来。

    “妈妈啊,我不想死,特别是不怕被野狗活活咬死!”高敬宗顾前就顾不了后,抱着临死拉一条狗命的心思,把工兵铲抡圆了朝当前的一只大黄野狗砍去。大黄狗跳跃在空中,根本无处着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高敬宗的工兵铲狠狠的劈在它的头盖骨上。

    “汪…呜…呜!”受到重创的大黄狗被工兵铲凌空打飞,撞在另一只野狗身上,掉在地上,哀鸣不止。眼见大黄野狗的脑浆崩出,出气多入气少活不成了。可是这个时候后面那两条野狗也几乎扑到了高敬宗的后背,他甚至感觉到野狗嘴里呵出的腥臭味。

    “咻!”的一声破空声响起,骤然出现在高敬宗的眼前,箭头上闪烁着寒光,高敬宗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人每当遇到危险的时候,都会自我保护的闭起眼睛,而高敬宗也没有例外。

    “啊!”高敬宗一只惨叫,那声音吼得是惊天动地。

    “噗嗤,噗嗤”接连两声闷响,原本已经搭在高敬宗两肩的两只野狗无力的倒在地上,抽搐的哀鸣着。如果高敬宗睁开眼睛,就会发现,这两只狼牙箭几乎不分先后从黑暗中射出来的,正是两箭连珠。

    过了好大一会儿,高敬宗这才睁开眼睛,发现野狗早已不知去向。地上倒伏的狗尸足足有十数具之多。除了其中有四只野狗是被高敬宗用工兵铲胡乱砍死的,其他的狗尸都是一箭毙命。这些狼牙箭还正在颤颤抖动着。

    不用问,高敬宗也知道应该是一个神秘箭手在紧要关头,射死野狗,救了他的命。高敬宗大口大口喘粗气,这才感觉不可思议。在新疆有许多民族旅游景点,其中就是骑马、挽弓射箭、烧烤的民族特色服务。高敬宗也当然去玩过,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高敬宗骑马倒是可以稳当的奔驰了。不稳当也没有办法,就他那体重,一般的骏马根本就跑不了二十分钟,就累得气喘吁吁了。烧烤也快速掌握了要领(一般吃货都是厨艺高手。)唯独是射箭没有办法,高敬宗曾经创造了南山哈萨克民族渡假树最新记录,五十米固定靶,一百三十一箭全部落空。

    “高手!”高敬宗由衷的佩服这个神秘的神箭手。要知道号称马背上的民族无论是哈萨克还是维吾尔,如今能射箭的已经没有几个人了。更别说这种在视线不明的环境中,可以快速命中十几个移动目标的神箭手了,弄不好就是哪个国家队的高手过来了。

    然而,神经粗大的高敬宗既没有想过,在后世既没有成群结队的野狗,也没有这么一望无际的荒原(降雨量非常充沛),更不可能有使用木质箭杆的弓箭手了。哪怕是射箭运动员,人家用的也是铝合金复合箭杆。

    终于这个神箭手出现了,让高敬宗大跌眼镜的是,这个神箭手居然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看其年轻最多不过十三四岁,个头比自己此时还要矮一点。只是造型比较另类。乌黑飘逸的长发,让美女都会嫉妒得发狂。袒露着的上身胸肌让健美先生羞愧万分,更加奇特的是,他居然穿着一个裙,腰上还挂着一柄三尺有余的大环刀。

    “哈喽,多谢你救了我!”高敬宗愉快的打着招呼,看着这个露出茫然的神情。高敬宗心里嘀咕起来,新疆民族众多,不会普通话的人不在少数。好在高敬宗在新疆待得久了,会说好几个民族的语言。

    “牙合西莫,热合麦特……”一看这个少年还是露出茫然的神情,高敬宗又改口道:“萨拉买斯孜别,拉和买特……”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这个少年突然把腰上挂的大环刀抽了出来,面目凶狠,猛然抵住了高敬宗脖颈道:“涯仰知也,货汝嗰做物户工也,涯第得楼,将吠食汝!”

    好在高敬宗以前全国各地跑着打工,熟悉全国很多地方的方言。此时,高敬宗终于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类似与后世的客家话。不过其中也有些差别,也有点像白话,不过也不全像,对方的语言介于客家话与白话之间的方言。对方的意思是说“我怎么不知道,就救了你这么一个胡种,我要是知道,就让野狗把你吃掉。”

    高敬宗急忙解释道:“我不是胡人,我是汉人。不要杀我?”

    少年仔细打量着高敬宗,见他虽然奇装怪服,而且头发太短,不过无论眉眼,都没有胡人的样子,虽然说了几句胡语,明显就是道听途说。少年这才慢慢把大环刀收回来。“你是何人?为何孤身一人来到鬼蜮?”

    高敬宗奇道:“鬼蜮?这里怎么是鬼蜮,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鬼蜮,就是鬼蜮了。很久之前这里就叫鬼蜮,要说起来,这个名字,叫了一百两百年!”少年熟练的拿着匕首开始剥地上的狗皮。在这个时候,高敬宗这才注意到这些狗尸,中箭部位不是眼睛就是额头正中,绝对不会有头之外的中箭部位。

    高敬宗暗付,自己走南闯北十数年,也算见多识广,可是从来没有听过哪个地方叫鬼蜮。看着少年熟练的剥狗皮,高敬宗倒没有上前去帮忙,他自己知道自己,让他吃狗肉倒可以,剥狗皮的活,绝对做不来。

    高敬宗渐渐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目光又注意到了这个少年的弓上,此弓是用柘木制成,柘树枝长而坚,宜作弓。《太平御览》卷九五八引汉应劭《风俗通》:“柘材为弓,弹而放快。”柘木为弓,这是古代制造弓箭的传统工艺。在后世弓箭虽然还有售卖的,不过那些弓箭都是反曲合金复合弓。

    高敬宗试着问道:“兄弟,没请教高姓大名,仙乡何处?”

    少年抬头迟疑了一下道:“在下姓籍,名裕,因排行四,你可以叫我籍四郎,司州魏郡人。”

    “魏郡?”高敬宗的历史知识相当不错,他记得隋朝废除郡这一古代行政单位,虽然武则天曾复置郡,但是武则天死后,郡就彻底消失在中国历史中了。籍裕自称魏郡人,显然是隋朝之前时代的人。

    高敬宗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发疯似的扑向籍裕。只是高敬宗已经忘记了,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力大无穷,体重超过一百公斤的大胖子了。只见籍裕轻轻一挥手,高敬宗甚至没有看清籍裕是怎么出手的,他就感觉一股巨力袭来,他如同被犀牛撞到一样,瞬间摔了一个狗啃泥。

    高敬宗此时犯起了他的倔劲,冲籍裕吼道:“快告诉我,今年是哪一年?”

    “你有病啊!”籍裕怒道:“你不要命了,我出手有多重,你不知道吗?我一拳能打死一头野猪,你的脑袋比野猪头还硬吗?”

    “快告诉我今年是哪一年!”高敬宗手脚并用,艰难的爬起来又向籍裕冲来。

    “算我怕了你了!”籍裕摇摇头道:“现在是升平三年四月!”

    “什么,你再说一遍?”高敬宗失神落魄的道:“你再说一遍,今年是哪一年?”

    “说一百遍,今年也是升平三年!”籍裕道:“升平三年,就是升平三年。”

    “升平三年。”历史知识不错的高敬宗不会不知道,升平是晋穆帝的第二个年号。此时是五胡乱华南北朝并立两百多年中罕见的太平时期。因前燕慕容儁消灭了冉魏,入据原本由后赵所占领的中原地区,并移都邺城。趁着前燕与冉魏恶战的空档,建国关中的氐秦由雄主苻坚夺位。因燕、秦、晋三足鼎立,谁也奈何不了谁,边关再无战事,进入了各自休整期。晋穆帝司马聃就改永和年号为升平。

    升平这个年号,司马聃共用一五年,直到司马聃病死显阳殿。

    明白了,终于明白了。为何死党孟志强为弃自己而去?为何自己会返老还童把满身的肥肉减掉了,为何会从新疆的大沙漠中来到这个该死的地方?自己居然穿越时空了。想到自己穿越时空了,高敬宗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这么多天连个活人都没有见,他可以顽强的寻找回去的路,他坚信,自己因为睡觉太死,死党给自己开个玩笑,说不定他此时正用航拍偷拍自己,等着将来埋汰他。可是现在终于可以死心了,因为自己穿越了。

    高敬宗两眼一闭,软软的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