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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志的家是一座两层小楼,面向马路,左右两旁是大片的庄稼地;小楼离最近的一户人家,大约也将近两百米。门前的马路连接着县城与小镇,是个确确实实的荒凉之地,因此,很少有人住在这一路段。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处地段,却发生了一起棘手的案件——有行人在距离陈远志家两百多米远的距离,发现了一具女人的尸体,于是,马上通知了当地的警方。
死者是一位年轻的女性,三十左右的容貌,上身穿着红色毛绒衣,下衣是女式牛仔裤;死者的衣着整洁,说明生前并没有与凶手发生争斗。在死者的上腹部,发现了一处致命刀伤,死因系内脏破裂导致的出血性死亡。
在现场并没有发现凶器,然而奇怪的是,在距离死者一百米的距离处,发现了一把约十五公分长的匕首,经鉴定发现,该匕首正是用来刺杀死者的那把匕首。
案件整体看来似乎并没有特殊之处,然而仔细分析的话,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就常理而言,凶手在作案后,要么把凶器留在现场,要么把凶器带走;前者一般是智力平常的人,而后者则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至于把凶器留在作案现场一百米远的地方,这种情况着实罕见,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此外,还有一件更奇怪的地方——死者被发现时躺在一块木板上,而且身体被几条粗胶带牢牢地捆在上面。木板的大小可以宽松地躺下一个成年人,而在其两端各有一根半米长的钢筋从侧面贯穿出来。
对于这一系列的情况,当地镇上的警方一头雾水,接到报案后不久,即移交到县警局。然而县警局的专案组研究了几天后,又移交给了市里,负责这起案件的正是A市的胖警察周涛。
到了晚上,周涛按定约定,把案情大致发给了莫离。
“又有案子了?”正叶倚在藤椅上,手里还在拧着魔方。
莫离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把手机放到书桌上,回答道,“是啊,每时无刻都会有案子发生。”
“切。”正叶扬扬手,“警察是干什么的?不能每件案子都要靠侦探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侦探还不得累死?”末了,他又补充一句,“可怜的柯南啊。”
“事实上,”莫离听了这话,微微皱眉,“现实中发生的案件,破案率不到百分之五十,而且其中不乏冤假错案;当然,也有抓到凶手,却迫于没有证据而不得不无罪释放的情况。大多数并不像《名侦探柯南》里那样,凶手恰好在几个人之中。”
“好,好。知道了。”正叶小声敷衍道,边说边在椅子上侧侧身子。
“我想明天去一趟现场,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正叶有些吃惊地指着自己,随即连忙摆手道,“我可没那个胆儿,学校下了规定,不准缺席。”
“学校那里我来搞定。”莫离淡淡地答道。
“这……”正叶犹豫了一下,随即用力地点点头,“好,我去。”
说完,又回头专注于眼前的魔方,然而刚拧了几下,他就叫了起来,“莫……莫离。”
“怎么了。”莫离下意识地看过去,旋即睁大了眼睛——魔方六面同色了。
正叶先是惊讶地看看莫离,不过马上就爆发出一连串的大笑声,“我……我解开了,我解开了。”
他冲到莫离面前,双手来回翻动着魔方,语气激动道,“你看,真是六面同色,真是。”
后者疑惑地盯着正叶几秒,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只是从他手里拿过魔方,打乱后又交给了他,“再来一次。”
正叶二话不说,飞快地拧了起来,手中的魔方有规律地转动着,很快拼好了红色的一面,接着又以红色为底面,在此基础上完成了两层同色,只差一层就六面同色了。
正叶得意地看看莫离,目光再次移到魔方上时,开口道,“这是最困难的一步,不过我已经找到破解之道了。”
说着,他又把白色的一面拼齐了,再在红、白两色的基础上,很快完成了第三层。转完最后一下,正叶得意地挑着眉,“怎么样?”
莫离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子,“很厉害。”
“哎,你这什么态度嘛?”正叶撇撇嘴,把魔方“啪嗒”一下放到莫离桌面,“现在该进行下一项训练了吧。”
“嗯。”莫离点了一下头,随即起身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大木箱,用纸拭去上面的灰尘,然后才打开了上面的密码锁。
乖乖。正叶暗暗叫了一下,他床底下还有这种东西,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莫离从箱子里拿出一本书,拍拍上面的灰尘,递给一边的正叶,然后轻快关上木箱,放回原位。
正叶注意到了木箱里还有其他书,不过也没多问,注意力全集中在了手上的书上,书的封面破旧,想必是有些年月了,通体发黑,上面只写了两个白字《推理》。
“这里面是一些最基础的推理游戏,”莫离指着封面介绍道,“和市场上的《推理要在晚餐后》一类的书一样。当然,如果嫌弃这本书太旧,你也可以自己买。”
“哪的话?”正叶挥挥手,“怎么会嫌弃呢?”
说着,他既好奇又疑惑地随便翻了一页,上面的标题是《为什么》,内容如下:
明智站在国际机场的入境处,锐利的双眼紧紧地盯着过往的每一个人。因为就在几天前,有情报指出,在夏威夷进行国际贩毒活动的毛姆即将入境。
毛姆是一个很会化装的人,他在夏威夷时,留着满脸大胡子,那个模样就连熟人也认不出来。
明智拿着毛姆的照片准备逮捕他,然而入境的人非常多,因此并未发现毛姆。不过,明智还是注意到有3个人特别可疑:其中一个下巴贴了一块胶布,留着日本八字胡,戴着太阳眼镜;另一个穿着夏威夷的花衬衫;最后一个没有留胡子,下巴白得有些不自然,可是目光十分锐利。
明智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微笑着接近其中一位,开口道,“毛姆,我在这时等你多时了……”
请问,究竟哪一位是毛姆呢?
正叶看到这儿,不禁又皱起了眉头,目光小心地移向莫离,后者正在细细品尝着香醇的咖啡。收回目光,正叶绞尽脑汁地想了半天,最后一泄气,身子摊在藤椅上,“不行,我不知道。”
莫离放下杯子,面向正叶道,“念一下第一段。”
正叶不情愿地照做了。
莫离浅浅一笑,“这个其实很简单。由于夏威夷的阳光非常强烈,毛姆应该被晒得很黑,但是他刮过胡子的下巴没晒过太阳,所以比较白。毛姆没注意到这一点,所以才被明智一眼就识破了。”
正叶皱皱眉,看了一眼莫离,随即一头扎进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