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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国,临港市,中山公园。
唐逍的心情一如雾霾笼罩的天空,灰蒙蒙一片,迷茫,失落,孤独。
光阴荏苒,晃眼间唐逍大学毕业已经八年了,和大多数同学一样,他这八年混得并不成功,在山下的这座城市摸爬滚打了整整八年,他依旧两手空空,没有房,没有车,没有股票和存款。
在以物质来衡量是否成功的社会,唐逍自然是没有成就也没有前途的那一类人。
不过唐逍心态很好,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他都自得其乐,所谓“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行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者也。”
唐逍很好学,喜国学,好书法,爱古文,他的工资一多半都花在了买书,看展览这方面,他没有什么积蓄,蜗居之中仅有几册孤本善本,几幅书帖而已。
这样的生活很清贫,很简单,但唐逍很享受,一天的劳累,回到家中沏清茶一壶,捧古册一卷,精神世界畅游在书海的汪洋之中,尘嚣远遁,心意舒展……
唐逍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过得不好,直到今天——他和小丹的八年的恋情今天走到了尽头。
唐逍觉得很突然,有些措手不及,当小丹流露出决绝的态度,他就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所以他并没做无谓的挽留,而是当机立断选择了放手。
只是……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八年时光,近三千个日夜的厮守,一朝分道扬镳,唐逍纵然性情再豁达,内心也难以释然。
八年相处,点点滴滴浮上心头,小丹叫王小丹,和唐逍是大学同学,在当年唐逍就读大学的工商管理系,王小丹是公认的系花,追求者众多。
最终,王小丹和其貌不扬的唐逍走到了一起,一时着实成为了公管系才子佳人相配的典范。唐逍博览群书,琴棋书画皆通皆精,在大学时代就是有名的才子,王小丹便是被唐逍的才华所吸引,反倒主动追求唐逍,才有了这一段恋情。
这些种种,唐逍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历历在目,过往的很多事情,譬如就发生在昨日一般。
自嘲的摇摇头,唐逍感叹时光悠悠,人心易变,看这滚滚红尘,就如同一个大染缸一般,人在红尘之中,又有几人能做到独善其身,不忘初衷?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唐逍想到了纳兰容若的这句词,嘴角泛起苦笑。
唐逍没有目的的在公园漫步,这个时候临近傍晚,中山公园的人不多。
他心情不好,不想往人多的地方走,于是挑了条偏僻的小路,这条小路很是安静,间或有几声蝉叫鸟鸣从树荫间传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更增添几分雅致。走着走着,他的情绪慢慢的舒缓,他毕竟读书万卷,性情通透豁达,非一般俗人可比。
王小丹走了,去追求她向往的美好生活去了,这本没有什么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皆是俗人,浮躁的社会,金钱至上,唐逍纵然有经天纬地之才,在世人眼中,也不如一腰缠万贯的文盲土豪,世道如此,世风如此,如之奈何?
道不同不相为谋,不是一路人,终难进一家门,从这个角度去想,唐逍觉得王小丹的离开其实很具有必然性,既然是如此,自己又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
中山公园很大,唐逍信步而行,越走越远,渐渐的竟然来到了一个荒芜的山林之中,这里不像是公园了,因为山草茂盛,已然极其的偏僻。
“叽”“叽”……
突然唐逍听到前方似乎有动物的哀叫声音,紧接着“嗖”一声,一只小白狐从丛林间跌跌撞撞的冲出来。
“这是……一只狐狸?公园里怎么会有狐狸?是谁家养的宠物么?”
唐逍盯着眼前的小狐狸,心中非常疑惑,仔细观察这小家伙,但见其通体雪白,浑身皮毛不掺一丝杂色,如丝锦般光滑,隐隐泛着一种淡淡的光泽,流转似水波,十分华美。
小狐狸前肢正流着血,点点滴滴地落在地上,触目惊心。
让唐逍惊讶的是小狐狸一双眼睛非常的人性化,它似乎并不怕生人,它和唐逍对视,眼眸内流露出哀婉痛楚之意,使人看见,心中顿生怜惜。
“这是怎么回事?它是……如何受的伤?莫非在这公园之中,小狐狸还有天敌不成?”
就在唐逍思忖间,便听到“汪!汪!”两声狗叫。
片刻之后,一头威武强壮的大黑犬从林中凶猛的扑出来。
看这一头犬,通体漆黑,皮毛光滑似锦缎,毛发长而浓密,看模样赫然是一头纯种的藏獒。
大狗一双眼睛凶光毕露,大嘴里獠牙交错,其身形差不多有半人多高,令人毫不怀疑只要被它一口咬中,脖子都会被咬断。
“叽!叽!”
小狐狸哀鸣两声,慌不择路,径直躲到了唐逍的身后,看其模样,双眸泫然欲泣,隐隐泛起泪光,似乎是在哀求唐逍搭救他。
唐逍心中莫名震动,倘若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立马逃命了,在四下无人的情况下碰到了如此凶狠的藏獒,有几个人能不吓破胆的?
唐逍也被吓到了,但是他努力让自己镇定,对小狐狸他心生恻隐,另外,他觉得自己面对这样一头凶狠的恶犬,转身逃怎么也逃不过对方,反倒可能助长对方的气焰,不管怎样,面对凶猛的畜牲,不能轻易在畜牲面前露怯。
他环顾四周,努力的想寻找帮助,可惜这里人迹罕至,他喊了几声,根本没有人应答,黑犬逼得急,他只好身体屈尊,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狠狠的朝黑犬砸过去。
谁知黑犬的反应竟然非常的快,唐逍奋力砸出的石头被他轻巧的躲开,不仅如此,唐逍这一砸,反倒激发了它的凶性。
只见它奋力跃起,竟然以泰山压顶之势向唐逍扑过来。
唐逍大惊失色,试想他一文弱白领,平常养尊处优,哪里能对付得了这么大一恶畜?
然而,纵然慌乱,唐逍却依旧没有轻易的躲开,依旧任由小狐狸躲在他的身后。
眼看这黑犬已经扑到了他的身前,唐逍大吼一声,没有选择,只能奋力的砸出一拳。
这样的反击显得有些可笑,那黑犬身处空中,凶狠的眼眸之中似乎都流露出一丝嘲讽,唐逍大力吞了一口口水,双腿发软,“啊……”绝望之中,他遽然再大吼一声,而就这一声吼,让异变乍生。
唐逍只觉得自己泥丸宫之中遽然震动,眉心滋生一股炙热的灼烧感,他的视线之中,像是有一道金光从天而降,金光狠狠的劈在大黑犬的脑门之上。
“吼!汪,汪……”
大黑犬一声惨叫,然后数声凄鸣,身体凌空失去平衡,狠狠的砸到了地面上,然后扑腾数下,后腿一蹬,竟然一动不动了。
劫后余生,唐逍脑袋是懵的,他整个人都瘫软到了地上,只觉得头疼愈裂,四肢发软,浑身上下,竟然连手指头都动不了。
唐逍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又听到“叽叽”的叫声。
他艰难的回头,发出叫声的正是和他一同劫后余生的小白狐。
只见它人立而起,对着唐逍,先是两个前肢举高,合拢在一块,像人作揖施礼一般,在向唐逍恭恭敬敬地参拜,参拜完毕,进而整副身子俯落下来,屈膝跪拜,乖巧的小脑袋,恭恭敬敬地磕在地面,砰然有声。一边拜,一边叽叽的叫,好像在说着感谢的话语。
见此情形,唐逍非常的好奇,想伸手去摸摸小家伙,手却抬不起来。
而小白狐磕完头,爬起来开始朝着密林的方向一瘸一瘸地离去,而它走了十余步,忽又停住,再转身,面向唐逍再一次重复进行着刚才的磕头动作。
一共三次,肃然参拜,一本正经,唐逍甚至有一种错觉,感觉对方似乎不像是一只动物,而是一个感恩戴德的人一般,唐逍看着它,直到其身形完全消失在密林之中……
小白狐不见了,唐逍休息了一会儿,感觉身上的力气恢复了一些,他悚然发现自己身处的环境似乎也发生了变化,他环顾四周,茂盛的山草,阴森的树林竟然不见了,脚下踩的地面是颇为宽平的沥青路面,而顺着沥青路面往前看,前面根本不是密林,而是一片联排别墅区。
草木扶疏,林荫婆娑,一幢幢别墅极尽奢华,这里绝对是临港市上流社会汇聚之地。
“可是……刚才的白狐……刚才……”
“狐狸精?”
一念及此,唐逍心中遽然一惊,他是个无神论者,但是他毕竟博览群书,对神鬼志异的种种事情并不陌生,而刚才发生的事情,真真切切,唐逍现在都还是头疼愈裂。
而且……而且那黑色藏獒的尸体还直愣愣的摆在柏油路上,唐逍想着刚才发生的种种,不禁觉得脊背一阵发凉,此地不宜久留。
他当即挣扎着起身,辨明方向,飞跑下山,他赶紧要回到家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