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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艺术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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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

    李煜最终也以身体为丹鼎,以身中之气为药物,修炼出了金丹,算是真正踏上了修炼道路。

    凝练出金丹之后,他满脸的兴奋之色,一跃蹦了起来,试着吸收元气和感知体内的力量,顿时不由大喜。

    “师尊,我现在可以称得上是强者吗?哈哈,他奶奶的,修炼了几个月,终于凝练出金丹啦。”

    李煜毕竟还是少年,比楚仲凝练出金丹还要早几年,心性还不如当初楚仲那般恬淡,宁静。

    他这么激动和得意,也是最正常不过了。

    楚仲心中十分宽慰,这小子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放眼九荒大陆,哪个人能十岁出头就能修炼出金丹?

    哪怕是自己,也比李煜晚了近十年。

    “金丹期算什么强者,在异修界中金丹期只是最普通的修炼者,煜儿难道会满足区区金丹期么?”

    楚仲笑了笑,调侃说道。

    这个时候,也不能打击李煜现在的高兴劲,不过少年最怕刺激,这一句话无疑能让李煜稍微静下心来。

    “嘿嘿,师尊的意思我懂,金丹期只是开始,我的目标是神劫期,然后度过天劫,飞升仙界!”

    李煜嘿然一笑,狠狠地挥舞着拳头,淡淡的金色光芒在他身上涌动,一股澎湃的大力也从他身上涌现出来。

    楚天赐表情懒散地扔给李煜一个苹果,笑哈哈道:“煜小子,你现在也凝练出了金丹,待我们到了海京城,营救凤舞姐姐的重任,就交给我们吧。”

    “嘿嘿,正合我意。”李煜舔了舔嘴唇,脸上露出兴奋的战意;“他奶奶的,小爷现在炼出了金丹,好想迫不及待地打一架哪。”

    楚仲笑骂一声:“你们放心,这海京城肯定有好玩的事情,我会给你们安排对手,但谁要不听话,就别怪我收拾他。”

    “是!”

    楚天赐和李煜即使再跋扈,再天不怕地不怕,在楚仲面前,依旧乖巧的如同一个小孩子。

    ……

    进入天凤国之后,乾坤潜行旗的速度稍微放慢下来,楚仲也从高空向下打量着这个军事大国。

    天凤国的历史,并不比炎炼国晚多少,而且占地辽阔,经济和军事能力都很发达,俨然也是九荒大陆的一个强国。

    不过天凤国长久以来被炎炼国掣肘,两个国家明争暗斗了无数次,谁也奈何不了谁,到了最后只能联姻,表面上开始友好。

    但是。

    炎炼国的皇室和天凤国的皇室心中都清楚得很。

    这两个大国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战争,一旦这两个超级强国爆发了全面战争,那周围几十个国家势必也会卷进来,到那时,整个九荒大陆就会再起硝烟,陷入一场无休止的争斗中。

    “嗬,这天凤国确实富饶,而且每一个城镇的驻军都要比炎炼国多不少,的确是随风的心头大患呐。”

    虽然楚仲身在数千丈的高空,乾坤潜行旗又在极快的飞行着,但地面上的景象却被他看得很清楚,一幕幕画面仿佛记忆碎片似的,飞快的从他眼前闪过,一座座富饶的城市却被

    他牢牢记在心中。

    只待回到夏洛城,楚仲就会画出一幅地图,把天凤国在每一个城镇的驻军情况,告诉战随风。

    ……

    夜凉如水,玉盘似的月亮现在白云间,看不出一点缺。

    楚仲一行人正走在通往海京城的路上,他们在距离海京城不远处的天空上降落下来,因为天色已黑,官道四周也没有行人,没有一人能看到从天而降的飞毯。

    一炷香后。

    古老且威严的海京城,已经慢慢映入众人的眼帘。

    海京城是天凤国的王都,与夏洛城一样,都是九荒大陆最有名气的城镇之一,而且都历史悠久,不过建筑风采和风土人情,与夏洛城截然不同。

    这是一座古老且唯美的城市,在九荒大陆同样享有盛名,而且还是一座艺术之都,名震天下的歌神公孙凤舞,就出生在这里。

    海京城内有许多古代建筑,墙皮大都是雪白色,远远张望看去,给人一种圣洁、宁静的感觉。

    临近海京城,热闹非凡的喧嚣声已经传入几人耳中,整个城市被橘黄色的灯光笼罩,越发显得美轮美奂。

    “哇,好美的城市啊,这里竟然比夏洛城还要美丽,真不愧是一座艺术之都呢,”楚仲几人走过城门,踏进海京城后,陈飞燕和战冰雪的眼眸都变得明亮起来。

    楚仲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脸上同样露出赞赏,笑道:“世人都说夏洛城给人一种历史的沉淀感,而海京城确实一座唯美的城市,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里要比我想象中还要美丽。”

    楚天赐和李煜两人眼珠子都滴流乱转,不过很显然,他们并不是欣赏海京城四周的美丽景色。

    而是……

    像两头饿狼似的,在寻摸着金风玉露酒楼在哪里。

    金风玉露酒楼遍布九荒大陆,而总店,无疑就在海京城中,毕竟公孙氏家的老宅院也在这里。

    “两位嫂嫂,你们难道不饿么?我们在天上飞行了三日,天天吃零食,我早就腻歪了,既然来到海京城,不如去金风玉露总店吃大餐好不好?”

    楚天赐见战冰雪和陈飞燕站在街头,饶有兴致地欣赏着海京城的美丽景色和特有的风土人情,心中明白若是让她们一直看下去,没有半个时辰,是不会停下来的,忍不住出言哀求道。

    “嘻嘻,被天赐一说,我也有些饿了,大哥,我们去找地方吃饭好不好?”战冰雪嬉笑一声,顺便扔给楚天赐一个眼神,分明是在说:诺,嫂嫂对你还是不错的哟。

    楚仲笑呵呵道:“那好,咱们就去金风玉露,今晚暂且住那里,待明日一早,我们就去公孙氏家。”

    ……

    海京城的金风玉露酒楼,非但能用餐,而且后面还建有一片客栈,每一间客房都布置的很奢华,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高贵的气息。

    当然。

    哪怕是最便宜的客房,住一晚上也需要十两金子。

    楚仲现在财大气粗,对金钱早已没有概念,他们五人要了三间上等客房,战冰雪和陈飞燕住一间,那两小鬼住一间,楚仲自己住一间

    。

    “仲哥,我和冰雪要先洗澡,你们先去前厅用餐吧,我们一会才过去,”陈飞燕喜滋滋拿着刚买的两身新衣服,冲楚仲抛一个媚眼,转身就进屋了。

    “哎,这女人天生爱美,真是没办法。”

    楚仲笑了笑,又对楚天赐和李煜说道:“走吧,我们先去点菜,这里的葡萄酒是一绝,今天允许你们都喝一点。”

    “好耶!”

    楚天赐和李煜的眼睛,都倏然一亮。

    ……

    金风玉露酒楼大厅!

    楚仲挑了一个桌位,先点了几个菜伺候楚天赐和李煜这两个小鬼头,自己则是喝着殷红的葡萄酒,从窗外欣赏着海京城的夜色。

    “娘的,这鸭腿是我的,你别抢。”

    “放屁,你刚才都已经吃了一个鸭腿了,还跟我抢,小心本少爷揍你。”

    “来啊,谁怕谁,别以为你凝练出金丹就厉害了,小爷照样打得你满脸桃花盛开,好让你知道桃花为什么那么红。”

    一旁,李煜和楚天赐为了一个鸭腿争得脸红耳赤,几乎就要兵戈相向了。

    “你们两个安静点行么?”

    楚仲被吵得实在没有办法,两眼一瞪,呵斥道。

    “哼!”

    两人同时冷哼一声,又开始扫荡桌子上的佳肴。

    “喂,你们听说了没有?公孙凤舞姑娘近几日就要嫁给皇帝陛下了,哎,皇帝陛下真是有福呐。”

    这时,旁边桌位上,有几位穿着华贵的年轻人,他们说话的声音,也传入楚仲的耳中。

    “切,这算什么新鲜事,本公子早就听说了,而且据说凤舞姑娘并不愿意,好像是被逼婚哎,好像是公孙正天得罪了什么大人物,皇帝陛下替他解决了危机,所以才会把女儿嫁给他呢。”

    “嘘,你小声点,还要命么?哎,不过你说的也对,这次凤舞姑娘嫁给陛下之后,我们恐怕永远也听不到她的歌声了。”

    “是啊,真是遗憾啊,凤舞姑娘每年都会在海京城举办一次演唱会,今年似乎不可能了。”

    说话的年轻人脸上,露出无限的落寞和无奈。

    楚仲听着周围的议论声,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果然不出他的所料,这世上还是不希望公孙凤舞出嫁的人多。

    至少是,不希望这么早就嫁人,否则那如天籁之音的歌声,就再也听不到了。

    ……

    “哈哈哈,王某和楚兄一别月余,没想到居然在海京城遇见了,楚兄怎么有闲情雅致来到这里?”

    突然间!

    一道清越的声音,突兀地传到楚仲三人耳中。

    “哼!”

    楚天赐和李煜同时冷哼一声,都抬起了头,两双眸子同时变得凌厉起来,齐齐朝金风玉露的门口看去。

    一名身穿淡蓝色稠衫,手持一把折扇的年轻人出现在酒楼门口,他身后,还尚有几个同样衣着鲜艳的贵公子。

    楚仲只是淡然一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酒,头也不回,淡然道:“王超,既然来了,就过来坐一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