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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李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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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一身好本领

    情关始终闯不过

    闯不过柔情蜜意

    乱挥刀剑无结果

    流水滔滔斩不断

    情丝百结冲不破

    刀锋冷热情未冷

    心底更是难过

    无情刀永不知错

    无缘份只叹奈何

    面对死不会惊怕

    离别心凄楚

    人生几许失意

    何必偏偏选中我

    挥刀剑断盟约

    相识注定成大错

    多少个薄雾中的黄昏,默默地立于冷香小筑的梅林,遥望那近在咫尺却恍若隔世的爱恋;

    多少个寒风中的子夜,静静地坐在一灯如豆的窗前,独酌穿肠烧喉的苦酒来消耗自己的韶华……

    孓然一身,是情非得已的选择,就算形单影只也无怨无悔;

    寂寞困顿,是心甘情愿的付出,哪怕心碎神伤也处之泰然!

    虽饱受命运的折磨也不会选择愤世嫉俗,打击与创痛反而让他更加坚强;

    即使身陷囹圄也以微笑面对,因为始终相信人性的光辉!

    飞刀固然可怕,是勾魂夺命的利器,但出手却只为救人于水火,并非想杀人于无形;

    他的人才更加“可怕”,智慧超群、可不动而驱人之兵,以德报怨、自有红颜知己相随。

    试问天下那么多悲情的侠士、宿命的英雄,又有谁能有如此多情的生命、丰富的人生?!

    李寻欢,是爷爷在武林历史之中最推崇的一个人,虽然爷爷和所在的时代不同,但是尊敬一个人是看他的行事作风,李寻欢不论是魔道还是正道,说道他的人又有哪个不是伸起大拇指呢。

    书中前几页都是介绍刀之境和人之境的,后来的十页则是几幅图,画的很详细,而且还有文字注解,是教人如何使用飞刀,这些图都很长见,文轩在爷爷那里就见到过,而且以前上学的时候也在一些书摊上的‘武功秘籍’之中见到过,只不过是少了文字解释罢了。文轩以前也尝试着练过,而且还小有成就,不说例不虚发,百发百中还是有的。不过现在看了这本书中所记载的境界,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井底之蛙罢了。

    刀,百兵之首,刚烈霸气。飞刀,出刀无情,则例不虚发。练习飞刀者需阳刚霸气之内息,否则则失刀之本质,堕入小乘。

    书籍的最后一页只有这一句话,阳刚霸气之内息,文轩不知道自己的长生集够不够霸道,不过想来应该不差吧。不过即使有一篇内功心法在这里,文轩也是不会修炼的,长生集是多么的惊人没有修炼过永远不会体会的到,他不仅仅是一部内功心法,更是一部延寿的神典,只要看自己的爷爷和孙家的各位先祖就知道了。

    玄冥刀,乃火山熔岩之下万年寒铁所铸,刀身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熔岩烈火猝练而成。刀成之日,风云变色,天地为之悸动。吾曾使之杀敌无数,故沾染无穷煞气,后世持刀人切忌,不可心生贪念,以免被煞气上身,堕入魔道,不可自拔。

    ‘到底是谁呢?会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自己。’文轩看完书籍,微微蹙眉。

    不论是这本书还是玄冥刀,就算是这个千年古藤木的盒子也都是难得一见之物啊,谁会把这个东西交给自己呢,难道正向他所说的一样是看上自己资质好,所以要把这门绝技传给自己。想来这种理由只有傻瓜才会信吧。

    无情刀啊无情刀,飞到无情,例不虚发。书上说的境界不知道当年的李寻欢练到了何等的境界。文轩拿着那本古朴的书籍,心中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到底是练还是不练呢?文轩以前听爷爷说过,小李飞刀,只要你拿上那把刀的时候就必须无情,不然刀意便以不在。

    其实文轩一直都有个疑惑的,都说飞刀无情,可为什么李寻欢是个多情的种子呢,甚至差点死在林诗音的剑下,或者说李寻欢已经练到了有情之刀的境界。

    文轩慢慢的拿起那柄寒冷至极的漆黑色飞刀,无情刀啊无情刀,不知道你是一柄正义之兵呢,还是一柄魔道之兵。想那李寻欢也是难得的大侠,可是他的无情刀却杀气迎天啊。

    算了不想了,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自己真是没事就给自己找烦恼啊,既然有人送给自己,那不如就练吧,多了一门防身的绝技又不是什么坏事啊。

    文轩想通后马上就再次仔细的看起了飞刀秘技,文轩越看越是觉得心惊,书里不管是境界还是后面的技巧简直都是神乎其技啊。怪不得李寻欢能够有如此成就,仅凭这本书就能够看出来他的天纵奇才了。

    刀随心动,欲练刀,先练人。

    李寻欢的刀道太可怕了,他的飞刀能够影响一个人的精神,飞刀出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决定了别人的命运。

    文轩这一看竟然就到了傍晚,直到肚中传来咕噜咕噜的饥饿之声他才意识到时已经过去一天了。文轩通过这一天的时间就已经把书中的内容都记在了脑子之中。不过要想溶解贯通恐怕每个十年八年的都难啊。

    文轩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把东西再次放回了石盒,现在的他还没有能力运用玄冥刀。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出去吃一顿,食色性也,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啊。

    云海小区闹市区,每到晚上都会异常的热闹。毕竟这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是学生,而一般都是晚上才会有时间,一起喝酒的兄弟朋友,一对对的甜蜜情侣,收到好人卡的男生…………都会聚集在这里。

    此时太阳还摇摇的挂在天边,夕阳的光辉洒在街道之上,为这弥漫的街道增添了一丝正气。此时的街道之上熙熙攘攘的只有几个摊位,偶尔一两对情侣也是匆匆而过。

    文轩大概走到了街中的位置,发现竟然有一家烧烤店异常的火爆,里面几乎坐满了人,相比于四周空空荡荡的店铺,简直就是天上地下了。

    文轩在街边的位置找了一个位置,纵观整个饭店也就这里还有一个空位桌子。不过坐下后文轩就郁闷了,只见那两个伙计忙的跟什么似的,根本就没有时间搭理一旁干瞪眼的文轩。

    “兄弟我们能做这里吗?”两个休闲装扮的大学生看到满屋的桌子只有文轩这里了,他们也就走了过来。这种情况其实他们早已经习惯了,所以没有丝毫的意外,说着就已经坐了下来。

    文轩有些翻白眼,城市里的人都这么的直接吗?都已经坐下来,难道我说不行你还会起来吗。“两位请坐请随便。”

    两人都长得很斯文,身上的书卷气息很浓厚,而且年纪应该也二十六七了,看来应该攻读研究生的人物啊。在云海这种人物可不多啊,哪一个不是天之骄子。两人对于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的样子,其中戴眼镜的男子一坐下就对着正在忙碌的清丽服务员喊道:“小楠,我们又来光顾了。”

    “黄大哥,李大哥今天吃些什么?”听到黄李二人的交换,叫小楠的服务员马上就赶了过来,脆生问道,显然几人已经很熟了,而且看周围的人都善意的看着黄李二人,显然他们两个在学校中也是风云人物。

    黄冬云,李秋波,学校中公认的超级才子,二十七岁的年纪就已经是博士了,现在正在学校之中为院长帮忙,听说他们两个曾经发表过一篇论经济学的文章获得了云海市的文学大奖,而且两人在许多商业大亨之中也非常的被看好,曾经有许多公司的老总来邀请过他们,不过被他们两个拒绝了。

    “这位小兄弟也没有吃呢吧,不如我们一起吧。”黄冬云看着文轩笑道,“我们是老规矩,给这位小兄弟也来一份,另外不要忘了我们的酒啊。”

    文轩也没有拒绝只是看着小楠笑笑跑了过去对着正忙得热火朝天的师傅说了几句,转而就看向了两人,这两个人都给文轩一种很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文轩也说不出来,不过有一点能够肯定,这两个人很危险。

    是的,这两个人虽然充满了书卷气息,可是文轩就是有一种感觉,这两个人很危险。在他们斯文般的外表之下似乎有一种恐怖的嗜血气息,就是文轩这种自命清高的高手初次见到也不免心惊。

    “不知道小兄弟怎么称呼,看你的样子应该也是云海的学生吧。”李秋波突然问道,到时让文轩有一种被诱惑的感觉,因为他的声音实在是太柔了,好像能够把人吸引进去一样。

    文轩定了定神,双眼不自然闪过一道精光,可是很快就掩饰了过去。“我叫孙文轩,你们叫我文轩就可以了。我是今天云海的新生,只是最近家里出了点事情所以才提前来了这里。看两个大哥应该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吧。”

    “风云人物到谈不上,不过在学校中提起我们的两个还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李秋波这倒不是骄傲,不仅在云海大学之中,就算现在在世界之上两人也是小有名气的。

    “诶,你们知不知道这次的杀人事情啊,报纸上都已经登了,听说已经死了三十七个人了,而且都是学生啊。”

    “怎么会不知道呢,就发生在小区内,听说是什么巫教弄得。”

    “巫教??我有个重案组的亲戚,有一次无意中听到他说,这次的事根本不是什么巫教,而是有人借着巫教贩卖人体器官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