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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一声呐喊,传到海伦耳朵里时,她心满意足地闭上了双眼,只要这一声悲喊,她已得到了最后的甘甜。
圣焰将她彻底吞噬了。
彼得仿佛失去了全部的力气,跪在了地上。
“哎~孩子,快起来吧,你已经失态了,身为烈洛赛的族长,你不能如此跪在地上。”
“算了,今天让他放纵一天吧。”
圣歌还在继续,信徒们吟诵着《光》十三章:救赎。
齐蒙已经从众多信徒里站起,缓缓向广场外离去。
“巴尔......”齐蒙心中默默又念起了这个名字,他走一步,他握紧的拳间,就会滴下一滴血。
“喂,现在处刑还没有结束,你........”有信徒试图阻拦他,但他的手伸到一半,便被齐蒙身上的一股气息慑退了
就如艾贝尔宁肯刺向自己的一刺,让混混无法忘却,海伦宁死,也要等待彼得转身,深深络印在齐蒙的心上,都是如此刻骨铭心得令人心痛。艾贝尔还活着,他那一刻如释重负,海伦死了,他心情沉重得无一附加。
“烈洛赛,既然你们这么喜欢吃人不吐骨头,喜欢划清界限,好好好。”齐蒙脸上刚刚泛起狞色,又被两滴眼泪划过脸颊。
........
“我说,齐蒙先生,你可算回来了,我的诗做好了,你看看怎么样?”墨斯换上了一身黑色的长衫,整理乱发和满面的灰垢之后,竟是一张无比英朗的面孔。
此刻拿着一个卷轴走上前来,那脸上写的都是赤裸裸的期待,齐蒙昨夜随意给了他一个金币,这个诗人便发誓要终身追随齐蒙,为他写诗了,混混当时就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看走了眼,此刻接过这首时,看了一遍后,大骂道:“什么狗屁,怎么你当个诗乞的时候说起诗来还符合老子的心意,怎么一换了衣裳,就这这点水准了?”
“可能是灵感不够,您要是再给几个金币,指不准灵感就来了。”墨斯嘿嘿笑道,一脸的奸险。
齐蒙狐疑地在墨斯身上看来看去,又移开目光,叹了口气,道:“我喜欢一个女人,她却不喜欢我,她喜欢一个男人,他们却是兄妹,她宁可死,也要等那个男人,但到死,那个男人,都没有走出那一步。你按着这个写,或许我高兴,还能给你几个金币。”
“两只老虎跑得快,都被关紧笼里,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眼睛,跑不出来,跑不出来。”墨斯即兴就答。
“什么破诗!那老子呢,上哪去了?”齐蒙大怒。
“这个,这个........你容我在想想”
“你是掉在地上的耳朵和眼睛!”墨斯眼前一亮。
“跑不出来啊~”齐蒙无奈地叹了口气,向楼下走去。
“去哪儿?”
“他妈不是废话,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啊。”
........
从神圣之城回到比鲁奇科很有些路途,齐蒙途径乌立,自然要好好回敬一下巴尔了,对血色之暮,他的报复手段是片甲不留。
“我看着天边即将沉没的太阳,以为那是她的脸庞.......”
“停,妈的,叫你弄些兴高采烈的诗,你是不是刻意找老子的麻烦?”
如此夜色下,墨斯早已睡去,齐蒙失眠了,难以入睡,几乎一入睡,都是海伦转身向那信仰之牢走去的身影,以及那石柱之上,绝望的圣焰。
“起来。”齐蒙踢了墨斯一脚。
“干嘛?”墨斯揉着眼睛,这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深蓝色的双瞳总有着几丝深邃与沧桑,即便他如何揉也不会褪去。
“我没睡,你就得醒着,给我讲诗,我睡了,你就可以睡了。”
“你已经五个晚上这样拖累我了,你是恶魔吗?你快放我走吧,我不要你的金币了,还是当我的诗乞自在。”
“看来,你是急着见光明神了。”
“好吧,我说,我说,这几天,都快把我这一辈子学的词用光了。”
“快说吧,我正睡着呢。”
“你是在找茬吧,睁着眼睡觉,我说一万首诗,你也睡不着啊!”
“不说,现在老子就送你去见光明神。”
“你,你竟然欺负一个诗乞,好,好,好,算你无耻,你听好了!”墨斯狠狠地道。
.........
“彼得那个孬种,老子倒是高估他了,可恨,可恨,烈洛赛和教会打起来的景象一定很好看!”巴尔得到消息后,正在府邸里大发雷霆。
布朗尼微微弓着身子,连连点头道:“他自然不能与英武的巴尔大公相比,如果巴尔大公的妹妹被绑缚刑台,您一定举国之力前去营救。”
巴尔肥油堆里的眼睛闪过一丝冷厉的目光,这个山贼当时吓得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起来,巴尔肥躯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摸了摸布朗尼的脑袋,山贼吓得缩起脑袋,他深知自己这颗脑袋在巴尔手里,就是个水带,随意一捏,也会脑浆四溅,结结巴巴地道:“我,我说错话了,大,大公千万留情。”
“我没有妹妹。”巴尔抚摸了布朗尼的脑袋好一阵,淡淡地道,肥厚的手掌才慢慢从布朗尼脑袋上离开。
“是是是,巴尔大人只有雄才大略,只有远见与智慧。”布朗尼连连道。
“哼,布朗尼,最近听说有个家伙,在我的境内大肆捕杀血色之暮骑士,既然你这么知道我的雄才大略,为表忠心,这个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一千血色之暮骑士,如果带不回那人的头颅,你知道后果。”
“属下必定带着拿人的头颅回来见您!”布朗尼心头大松口气,当即下去准备了。
乌立境内,混混从各地走了一圈,又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这里却没有他值得留恋的东西了,来只是去了一趟海伦商会的旧址,可惜早已面目全非,成了某位贵族的居所。
想来海伦那一副大会长的模样就是从这里走进自己心里的,如今只剩她一颦一笑还在脑中。
他对屈辱和荣誉感并不强,即便挨了海伦很多打,但还是在那里对这个外钢内柔的烈洛赛小姐产生了好感,尤其是在戈尔府门前,海伦那些抛弃他这个副会长时,齐蒙就深深记住了这个女人,起初那些报仇的想法,早就随时间磨蚀了,只有她那一张冷淡而决绝的脸庞,还留在脑海里。
如今齐蒙只想回来看一眼,却没有可供回想的事务了,对这里再已无半分留恋,带着墨斯出了科哥城。
“我说,你这是要去哪儿啊?”墨斯一脸烦闷,混混这一路沉默寡言,只逼他作诗,比起诗乞的生活,虽然衣食无忧,但确实少了很多乐趣。
“比鲁奇科,老子还得在哪儿干一番大事业啊~”齐蒙的话有几分豪气,也有几分无奈。
“大事业?那不适合我,你还是放我走吧。”墨斯想了想,似是想到某些恐怖的东西,打了冷战。
“做大事的人怎么能不听诗章呢?你就好好作你的诗吧。”
“你该不会真的对我那些诗感兴趣吧?我怎么感觉你更对我这个人感兴趣呢?我一不会斗气,二不会魔法,三不会赞美啊!”
“别装糊涂了,你不会,不代表你不知道,你那强大的灵魂能量难道是凭空来的吗?”
“灵魂能量?什么东西,我怎么没发现?”墨斯浑身上下找了一遍。
“没关系,你喜欢装糊涂,我也喜欢装糊涂,反正你现在是缺钱的诗乞,我现在是却诗的财主,你要不肯把你的诗卖给我了,我把你杀了就是。”
“.........”墨斯默然不语了,心知这齐蒙是铁心拉他上贼船,不再提离开的事。
两人在马背上颠簸了到了下午,到一处崎岖的山路,路旁两侧的森林里隐隐有红影闪动,二十几个人猛然跳了出来,领头之人大喝道:“打劫!”
“呸呸呸,是站住!”随即他嘴里有嘀咕了一句:“怎么老是改不了这口号,不行,以后得回去多练练。”
“布朗尼?”齐蒙诧异道。
“齐蒙!”山贼也是惊讶一呼。布朗尼身本来穿血红盔甲,昂首挺胸,分外有几分骑士的威风,可惜如此一惊讶,伸劲探首,前才几分威风当然无存。
齐蒙早就察觉到这四周埋伏的血色之暮骑士,只是未想到领头之人是失踪已久的山贼布朗尼,看布朗尼在血色之暮众骑士里地位突出明显,默然片刻,冷笑道:“怎么了,布朗尼,现在跟了巴尔,是敢杀我来了?”
山贼至今心头还有些的阴影,暗是思忖,我现在手下一千骑士,为什么还要怕他?如此才有了些底气。
“你竟敢多番残害血色之暮的骑士,巴尔大公特命我来取你人头,就算和你有些交情,也别以为我会念及旧情,就忘了大义。”山贼的言辞,无疑是说给众血色之暮骑士听的,能在这时候在众骑士面前大显一把大义灭亲的果断,自然他是不会放过。
“这山贼倒是狡猾不减当年嘛,拿下收为己用,能在比鲁奇科好好为我播撒光明。嘿嘿,老子倒是运气不错,能在这时候再捡到一个宝。”齐蒙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