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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鹤鸣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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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车马多如簇。

    古来劝学的诗歌有很多,或是理想,或是现实,但是起作用的很少。真正能督促人,让少年们手不释卷,笔耕不辍的,还是来自现实的压力。

    高克明现在就很有压力,虽然那位王先生的话很客气,高克明进书院似乎很容易,但是上边有人好办事还有另外一个隐藏前提——打铁还需自身硬。在燕止郡混了小半年,高克明不像刚开始那样自大了,他现在清楚知道,就凭自己那刚能认全蒙学书籍上字的水平,过个乡试考秀才都有些勉强,更不用说会试了。不过好在他运气不错,虽然草原条件艰苦,可老师给他打了个好底子,该知道的他大部分都知道,该理解的他都理解,唯一的问题就是灵活运用,换句话说就是写文章方面有问题,技巧性的东西总比知识积累更容易在短时间内解决。所以这段时间他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各种体裁的文章上边。不写不知道,一些吓一跳。

    高克明之前没觉得自己的思维是如此无拘无束,天马行空。明明定下的题目是“爱之以敬”,写到后边,自己居然在大书特书“老人变坏,非也,坏人变老”。

    “唉!不行啊。老师总是说,诗歌乃天下文章之本,神理共契,政序相参。英华弥辱,万代永耽。写好诗歌,自然触类旁通,其他文章不在话下。这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普普通通的铺陈叙述,自己写到后边就跑偏了,要是真开始考校,沙夫子见了我这样的文章,会不会收我还是两说啊!”高克明无比惆怅,自言自语。

    “客人,您的饭菜来了。”门外响起一个清脆的声音。

    “进来吧。”高克明随口说道。

    由于这次行礼不算少,加之要学习,所以高克明没有再去睡大通铺,而是花了点小钱,住进独立的屋子里。

    一个蓝袍少年端着盘子推门而入,看到凌乱的桌子,不禁皱了皱眉头。

    高克明一边将桌子上的东西往一侧推了推,一边说道:“来,放这儿。”

    少年将东西放下,瞥了一眼高克明写的东西。高克明见状多嘴问了一句:“怎么?你也读书?”

    “是,在本地的书院学习。”少年简短的说。

    “哦,是哪家书院?”高克明有些好奇。

    “城西的鹤鸣书院。”少年脸上有点得意。

    “那这么说你也是个秀才了?”高克明想当然地说。

    “额……我还没考过乡试呢。”少年神色有些灰败。

    人一旦无知,就很容易闹笑话,鹤鸣书院、子衿书院是教育学生参加会试不假,可是那只是他们的一个招牌,就像客店一样,不只是能住店,还可以吃饭。实际上教育学生参加乡试才是大多数书院的现状,只有鹤鸣书院、子衿书院这样极少的书院才有资格有能力教育考过乡试的秀才们,所以人们才会觉得,鹤鸣书院、子衿书院是凤冀郡最好的书院。

    “哦……鹤鸣书院不错啊,每年都有不少人会试中举,声名在外,对了,我有个朋友慕名已久,今年也要去你们书院读书。”高克明赶紧化解尴尬。

    “是吗?我也听说了,今年好像要增加会试,不少的人都想到我们书院读书。”少年脸上又扬起了得意之色。对于少年人来说,考入一个名门高校,是比红袖添香更让人开心的事情。

    “对了,你们还不开学吗?我听说各家书院十五以后已经开始授课了,你怎么会跑了这家客店做工?”高克明有些好奇。

    “我们五日一休,正好先生们忙着一些事情,所以今日就放假回家了。至于在这儿做工,这儿是我家啊。”少年笑道。

    “那柜台那个华掌柜?”

    “正是家父。”少年回答。

    “哦,原来你也是位公子哥啊。”高克明调笑。

    “哪里,我家就靠这个客栈讨生活,和家中田产众多的大户人家不一样,算什么公子哥啊。”少年笑着摇摇头。

    “那也比我强啊,我这算是寄人篱下吧,你可是我现在借宿的那个……房东?”高克明继续打趣,拉近关系。

    “我可不算,我也是给房东打工的短工啊。”少年笑道。

    “哈哈,对了,鹤鸣书院是什么样的,我那朋友可没和我多说。”高克明打听道。

    “能什么样,里边的先生整天一张苦瓜脸,张口闭口就是:‘子曰诗云’,就让你背书写字做文章,做不好就是打手板;学堂里挂的都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最让人讨厌的就是那个说什么能养灵气,聚文采的那个洗笔池,书院挖出来之后,花倒是没种几朵,夏天有好多蚊子在那附近,咬的人难受。”少年也是抱怨自己的书院。

    “做学问嘛,艰苦一些是好事。业精于勤荒于嬉,只不过,看来我那位朋友是有苦日子过了。”高克明轻笑。

    “当然,书院也有不少好处,不过这些大家都听说过,我也就不说了。你那位朋友到我们书院,肯定是能学到不少东西的,而且日子也不会太苦,至少比子衿书院强……子衿书院听过吧,整个卫辛城,乃至整个凤冀郡面前能和我们鹤鸣书院比肩的两三家,它就是其一。子衿书院可是在山里,附近只有一个集市和神社,想想平时有多么不方便,连个寻常人家都见不到,就像进了牢狱和军营。”

    “看来子衿书院的夫子是想着玩物丧志,学问非要砥砺才能获得,十年寒窗苦读,不让他的学子有什么可乘之机啊。”高克明仿佛事外之人说道。

    “那也不能这么说,二月二,三月三,以及一些大大小小的节庆时候,碧螺山可是热闹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集市开张,神鸦社鼓,好不热闹,当然,没有城里热闹就是了。子衿书院毕竟和我们书院齐名,选择的地方也不会太差,依山傍水,也是个好地方。”少年毕竟年轻实诚,没有沾染那些俗世的虚妄,不会一个劲儿地说对方的不好。对他来说,只有是和不是,没有虽然但是。

    “过几天就是二月二了,那碧螺山上可有集市和些节庆的活动?”高克明问道。

    “二月春风似剪刀,这二月二啊,虽然算是春暖,但咱们这儿还是有些冷,没什么好玩的。赶集和神社的百戏有倒是有,没太大意思,比三月三,上巳日差远了;就是吃红豆饭,祛病除灾,剪个头发,寓意除去冬日余冷,头发和人生就像初春一样,生机勃勃,滋养茂盛。也有去踏春的,对了,往年还有一些膏粱子弟,喜欢呼朋引伴,在城外秋霄亭赛马,你也可以去看看热闹。城里和碧螺山的集市都会卖一些本地的小玩意儿,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也算本地特色,你可以买几个,权当纪念。”少年边想边说。

    “这还不热闹吗?比我们那儿强多了。”高克明说道。“我们那儿过二月二,不对,应该是二月朔,除了踏青,就没别的什么事儿了。”

    “不知小哥是哪儿人?我记着过二月朔的可是没几个地方了。”少年说道。

    “穷乡僻壤,北边燕止郡的一个小地方罢了。天高皇帝远,还是过以前的农节,千百年都习惯那样了。”高克明笑着说。

    “这才是风俗的趣味所在嘛,同一个节日,差上那么一两天,你们吃面条,我们吃红豆,大家都摘树叶,南边柳叶泡水,北边针叶泡水,同一个节日也不那么单一无趣,天下虽为一家,和而不同,不是更有意思?”

    “说的好啊,天下一家,和而不同,有点老夫子的味道了。”高克明点头称赞。

    “嘿嘿,这就是我们教习蜀先生的话,他这个人很有意思,说天下大同的时候,说:男有分,女有归。私底下和我们说,有的人就喜欢孤身一人,探究学问,所以有人终生不娶,有人终生不嫁,不是为了什么贞洁和品性,而是天性和志向如此。所以,这天下大同,应当是愿意者,男有分女有归;不愿者,男有继女有依。不愿意婚嫁的人,男子一定要有能替自己继承事业的,女子一定要能依赖自己而生活。不必非要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女大当嫁。这世间自有非常之人,天下女子只配给他提鞋洗脚;也自有绝代巾帼,与日月争辉,同先贤并驾争先。这两类人,往往犹如参商,彼此见不到,即使见到了,互相之间也不是良配。所以呢,孤身一人挺好——我们听得就发笑,因为先生到现在也还是孤身一人呢。”少年笑嘻嘻地说。

    高克明也笑了,心里却想:胆子真是大啊,和学生们讲得都是些离经叛道的东西啊。这不是大贤,就是疾世愤俗之人啊,想想为人师应该也是三十多岁了,这个年纪还默默无闻,至少自己没听过鹤鸣书院有什么蜀先生,书先生之类的,应该是后者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