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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操蛋之处在于,大部分人有初恋,没结果;成为前任和成就前途往往高度重合,今天和今后反而没什么密切的关系。高克明是个稍有城府的人,可他不想做个人渣。人和人长久的交往建立在两种基础上,第一种是物质,第二种是精神,而夫妻这个经济共同体、命运共生者完美地结合了二者,因此一个社会上最长久而牢固的关系往往是夫妻,他们是肉体的买家,灵魂的卖家,财货的交易者,契约的缔造者。高克明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硬要说的话,有点像逛窑子的无赖,进去撩拨了一个窑姐儿,在人家不上不下,欲拒还迎的时候,突然道貌岸然,说自己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你从良跟我好不好。在无赖攒赎身银子时她一个客人都不能接,至于什么时候能攒够这钱,看天意了。
好嘛,刚认识一个月,人家姑娘有点意思了,高克明就要跑了,这一跑还是大半年,会试过了还好说,会试没过呢?二八芳华,为了一个狂蜂浪蝶就要收敛芬芳,从此高墙内孤芳自赏?可能吗?现实吗?高克明有这么有优秀吗?姑娘有这么傻吗?要是真这么做,高克明他承受得起这份感情的重量吗?可是这时候又能干净利落地甩手离开吗?
“怎么了?写字都心不在焉的。”少女问道。
“唉!想起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个秀才,自认为自己满腹经纶,科举一定能高中,就想让他的未婚妻先等他一年,等他高中了再回来娶她,到时候,双喜临门,也是一桩美事。那女子答应了,然后——”
高克明半天不说话,怜儿有些不耐烦:“然后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有人说,秀才高中,回来娶了姑娘,喜上加喜;也有人说,秀才高中,抛弃了姑娘,娶了达官贵人家的小姐,那姑娘郁郁而终了;还有人说,那秀才一直没有音讯,最后姑娘等得不耐烦了,只得匆匆嫁人了;当然也有人反驳,虽然那秀才一直没有消息,姑娘却为他守身如玉,香消玉殒。还有秀才最后失败心灰意冷回乡,姑娘不离不弃,两人就那么平淡地度过了一生的说法。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高克明放下手中的笔,转身看向少女,“但我想,这个故事应该会有个好结局,不知道你愿不愿等我写下这个结局。”
少女恍然大悟,随即想到,是不是爹和他商量考武举的事情了?居然这么快,到时候一起上路是不是会吓他一跳,可是自己该怎么解释呢?不对,先不是解释的问题,爹娘见了肯定会露出破绽,啊,到时候该怎么办啊。
看着少女阴晴不定的面容,高克明内心不由轻叹:作孽啊!换成他是少女,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挽留少年?等待少年?决绝分开?这尴尬的时间和感情。就高克明感觉,二人绝不可能到了那种海誓山盟的地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那是同生死,共患难,现在两人只是同嬉戏,连青梅竹马都不是。挽留少年?真的要因为自己毁了少年的前途吗?决绝分开?刚有了感情基础,少年为了彼此以后更加幸福去追求前程,这是决绝的理由吗?
大概终究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驿站书信往来,维持着那根红线,也许只是两个郡的一阵涟漪,再见时便已各自安好。
少年虽然是少年,可他毕竟在北方以北那么孤独地生活过,心房前总有一堵墙,让他的真相看这世界时多了一份冰冷,少了一份温存;边塞的那些汉子,只是火焰留下来的光影,看着热闹,却无法隔着墙温暖他的心房。
而少女却有着自己的烂漫和情怀,当这种感情和一种欺骗心上人的愧疚感,夹杂对未来的期待与担忧,还有某种隐隐的渴望混合在一起,渲染出来这这世上最伟大的画师也无法创作的画卷——那五彩缤纷的黑,纯净透明的红,绯色淡粉的白那么完美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才情绝伦的诗人也无法描述这暧昧动人的作品,而他们的情郎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哪又错了?
少年的心是多云的天空,他不知道之后心房将是大雨滂沱,还是晴空万里,但他清楚,吹动这一切的风,将从少女口中吐出。
“好啊,我等你。”少女举重若轻。
云销雨霁,当有艳阳高照,碧空万里,天边虹霓点缀,七彩炫目。少年很喜欢少女的笑容,就像三月的春风,吹散早春的寒意,带来温暖与生机。
“之后我可能会离开半年,去南边求学,你愿意和我书信往来,互相问好吗?”少年说着无用的废话。
“自然啊,不过你要是走得远了的话,我怕是一月才能收到一封书信。”少女俏皮道。嘻嘻,你想不到吧,我也会去京城的,到时候吓你一跳。
“不会的,我有空就会给你写信,不敢说天天写,但是三两天一定就写一封。”高克明大言不惭。
“你写了我也不一定能收到啊,那些送信的驿卒可不是天天都跑着给咱们这些人送信。”少女装作不开心。
“我做衙役的这些日子里,还是认识了几个驿卒,拜托他们帮忙送信是没什么问题的。”高克明赶忙说道。
大概是觉得一切尽在掌握,又觉得调戏少年是件很好玩的事情,少女又嘟着嘴说道:“你要去半年吗?我娘老是觉着我是个大姑娘了,经常带我去见一些少年,我本来还想带你去家里的。”
高克明脸色先是一变,随即喜上眉梢:“择日不如撞日,我今天就有空,不如咱们去拜会一下伯母?”
不行,少女想也没想地就摇头,说着玩呢,要是现在被双方知道了,事情肯定要凉。总么也得等出了城,一起去京城时候再说。那时候大家都在路上,无论少年有多么紧张和尴尬都会面对爹娘,而爹娘作为赏识者也不可能在那种情况下一直对少年黑脸,到了京城如果少年真的武举中了,爹娘也会默许,少年也会自信,说不定事情就成了。要是在那之前见了,少年也许会避讳,就这么疏远了;爹娘也会误会,觉得他是表面憨厚,内心算计,可能就不带他去参加武举了。
“今天不方便,不过不急,我想你的机会很快就回来。”少女笑着说出事实。
“是吗?我怕时间来不及。”高克明说道。
“不要心急,时间有的是,机会要等待。”少女装作老成的样子。出于误会,她掐算的时间可是到了三月底,而少年最迟月底就要走了。对于两人来说,时间自然是一个紧急,一个不急。
好吧,姑娘家也是害羞的,不可能随便拉着一个小伙子上门,传出去太难听了。高克明点点头,确实是自己的问题,认识一个月,之后有半年多的时间要离开,怎么都让人觉得是骗子和浪子,或许自己回来之后正式上门比较好?
年轻人,爱幻想,谈情说爱就想到谈婚论嫁,当然,这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可是却忽略了现实。女生往往比男生早熟,所以,少女还想来许多家庭,少年出身的问题;而少年则是想着,神女有情,功名在身,事情就完全水到渠成,其他方面的影响被他下意识地忽略了。即使想到又能如何呢?见色起意的贫苦少年难不成还要带着少女私奔吗?
按照恋爱故事的传统,少男少女们怀着心思的时候,不解风情的人跑来搅局。
“克明,还在练字呢?”青年道士也不看氛围,大大咧咧地进了屋子。
“是,玄悲道长有什么事儿吗?”高克明问道。
“没事儿,你知道我这个人算半个俗人,玄悯他们都去诵经了,我一个人闲着无聊,刚才在外边走动了一圈,冻得不行,所以过来看看,和你聊会天。和其他师兄弟们老是谈三清泰阿真经什么的,太没意思了。”玄悲完全没有觉悟地坐到一边。
“道长,我说你干脆还俗吧,趁着还年轻,说不定还能立一番功业。”少女刚才调戏高克明,心情不错。
“我倒是想啊,可是当初许下宏愿,我还要在这里继续待几年。对了,听玄悯说,姑娘你这几天教这小子写诗?”玄悲笑着问。
“不是,是和克明一起探讨,他之前就写过不少。练字时的顺带而已。”怜儿姑娘说。
“你们别看我是出家人,其实我对写诗也有兴趣。只是平日里都是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实在是无趣。”玄悲说道。
高克明突然想到之前玄悯说得一件事不由笑道:“道长写得东西也颇有玄机啊,”
“写得什么呀?”怜儿姑娘好奇。
“不值一提,还是不要说得好。”玄悲摆摆手。
自然是不要说得好,那事情实在是太过顽劣了。
早年曾有四方道士来燕止郡,观主与他们一起举办了一场盛会。某位德高望重的道人曾写下一首颇有趣味的诗。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玄悲不以为然,私底下和师兄弟们调笑,模仿了一首恶俗的拙作。
若言泥中有神灵,为何驴粪不供奉?若言神灵在金中,何不天天拜铜盆。
这么大不敬的话,自然是没有人敢告诉尊长,倒是也有好事者私下讨论过,泥皮草骨的这些家伙贴了金箔,就真成了神仙了吗?就真是那些无上法力的化身了吗?当然,对此传承了千百年的宗教里自然有一些玄之又玄,听起来很有道理的答案,随着事情过去,大家也就慢慢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