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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金丝吊坠!

作者:没有尾巴的猴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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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西下,在一处昏暗的角落,传来阵阵狂笑声。

    “哈哈哈!你不是狂吗?给小爷我再狂一个啊!”

    一名相貌俊逸的锦衣少年带着一帮奴才正对着倒在地上的一名消瘦身影猛踹。

    挨打的少年已是遍体鳞伤,衣衫破裂,蓬头垢面,好不狼狈。

    但其目光神采依旧,仿佛在暗夜中闪烁的星辰,耀眼,深邃。

    “哟!哥几个瞧瞧,我们的凌云凌大天才居然沉默了,以前他可不是这样。”

    锦衣少年说着又给凌云一脚,他本还未站稳,又再次被踢倒在地。

    两三名小厮屁颠屁颠跑过去,对他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倒在地上,凌云的双手紧握,指甲深陷手心传来阵阵火辣的疼痛,但这般疼痛对于此时的羞辱根本不值一提。

    凌云在心中提醒自己,忍!忍一时风平浪静。不然一定会被打的更惨!

    片刻后,一名小厮回头谄笑着看向锦衣少年道:“二公子!我们已经把这条狗打服了,还有什么吩咐没?”

    锦衣少年看到凌云紧握的双拳,嘴角一掀,“真的服了吗?”

    说着,锦衣少年将手中折扇缓缓收回,继而道:“狗呢,必须要打老实,不然的话以后说不准什么时候会在背地里狠狠地咬你一口。所以,继续!”

    冷漠的话语落下,几名小厮谄笑着应是,旋即转过头一脸张狂与不屑地看向凌云,其中一人一脚踩在凌云头上,嘲讽道:“你这个废物,早就该死,如今还活着也只是浪费粮食罢了!如今爷几个就让你解脱吧!省得再出来碍眼!哈哈哈!”

    脸上传来鞋底的冰凉,却让凌云觉得火辣辣的,心中的怒火早已冲天。

    “他玛德!忍!忍你麻痹!”心中怒吼一声,凌云一把掀开那人踩在脸上的脚,趁着那人狂笑嘴巴大张,一口血痰吐了过去,刚好落入他嘴中。

    笑声戛然而止,那人脸色瞬间变为猪肝色,一手抠着喉咙想要呕吐。

    另外几人见凌云居然敢反抗,立即阴沉着脸冲了上去。

    “玛德,老子忍够了!一个个狗仗人势的渣滓!老子今天就算是被打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怒吼一声,不管背后那两人的攻击,凌云冲向那名正弯腰呕吐的小厮,对着脸就是一拳砸下。

    咔嚓!

    一生脆响,那人捂着鼻子惨嚎一声,怕是鼻梁骨都被砸碎了。

    旁边几人见凌云突然气势转变,双眼血红,一时间有些发愣,动作也就慢了一拍。

    而趁此机会,凌云更是死死抓住眼前之人,对其面部一顿暴捶,三两下便是一片血肉模糊。

    “玛德!玛德!让你贱!我让你贱!踩的爽不?我草尼玛的!”

    凌云几乎疯狂的在那人脸上猛砸。

    直到此人已经被打的不省人事,一旁的人才拉开凌云,又是一顿更加猛烈的拳打脚踢,但是凌云的狂笑声却未曾停下。

    这阵笑声,令旁边包括锦衣少年的几人心间都是发颤,所以下手便更为阴狠。

    ……

    上弦月高挂在夜空中,幽幽的银光斜斜地照在冰凉的石碑上。

    石碑上潦草地刻着“凌烨之墓”四个字。

    一名长发少年跪在碑前,神色黯然。

    “老爹,你在下面可好吗?照你平时那个样子,估计在下面一定混得很不错吧?收了几个小弟?要不我下去当个地下太子什么的,说不定也能快活似神仙。”

    “您老人家撒手走了,留下我一个在上面受苦受难,如今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做什么事都举步维艰。”

    “您老也不说保佑一下我,如今我凌云之名可算是家喻户晓了,但却都是骂名。”

    凌云嘴角咧了咧,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透过那幽暗的月光,依稀可以看到少年清秀俊逸的脸庞,消瘦的身形显得有些孱弱。

    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居然有着些许触目惊心的伤痕,又是淤青,又是血印。

    凌云忽然嘿嘿一笑。

    “嘿嘿嘿!今天那些王八蛋又找你儿子麻烦了,不过这次我可没丢了你的脸,打我的人中有个家伙才元凝境一阶,被我死死抓住一顿暴捶,砸碎了他的鼻梁骨。保管连他老娘都认不出来。”

    “虽然你儿子不成器,如今还不到元凝境,但是怎么说也是经历了四年炼体引元了。这副身体就算对上元凝境一阶也不会弱上多少。”

    抬头看了看天,远处的天际已经泛起鱼肚白了。

    “时候不早了,老爹,今天就陪你聊到这吧!等下次再来的时候,我一定带来你最喜欢吃的红烧鸡屁股来!”

    说完,凌云砰砰砰磕了几个响头。

    正当他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注意到石碑下有一个光点微微闪烁。

    他蹲下身子仔细看去,似乎石碑边缘的泥土中有什么东西被掩埋。

    凌云好奇的拨开外面一层的泥土,发现下面居然有一根金色丝线。

    凌云拉起丝线,从泥土中扯出一件事物。

    仔细看去,居然是一个吊坠!

    “这啥玩意儿?”

    凌云一怔,因为他的父亲去附近山中采药一去不归,基本上确定是沦为了山中野兽的盘中餐,又或者是遇到其他意外而死。

    这个墓便是他为自己老爹挖的衣冠冢,他当时可没见到泥土中有什么吊坠。

    那这东西是哪来的呢?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往日老爹也未曾与别人有过来往,而我又每天到老爹墓前,以前从未发现有过这种东西。”

    看向石碑片刻,旋即凌云揶揄道:“我说老爹,你不会混成这样吧?亏我还经常给你烧那么多纸钱。好不容易送给你儿子个礼物就是这样的?”

    他晃了晃手中的吊坠,只见一根金色丝线中间则串着一块拇指大的如石头般的东西,这外表看起来可不像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我以为您老人家看孩儿过得够凄惨送我个宝贝卖点钱接济一下生活呢!却不想居然是个地摊货,可好歹卖相也好看点啊!”

    摇了摇头,凌云说道:“算了,怎么说也是你留给我的东西,我就收下了。”

    站起身,深深地看了一眼那个石碑,眼前再度回放起他老爹当初带着他偷鸡摸狗,又或者偷看大姑娘洗澡的画面。

    抹了抹有些湿润的眼眶,凌云转身离开了此地,只留下了一座孤零零的坟头和一面破旧的石碑。

    云岚镇。

    天刚蒙蒙亮,镇上的居民却早已开始了忙碌的一天,街道上也早已满是来往的行人。

    这时,过路的人们好像都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目光,他们都看向一个从街道角落处走出的消瘦身影。

    接着纷纷露出摒弃和不屑的表情,或是撇嘴,或是厌恶的看了他一眼,而且嘴上也没闲着。

    “看,这就是那个废物,渍渍渍!真不知道他哪来的勇气,居然还敢走在大街上,难道不知道自己臭名昭彰吗?”

    “哎!你这话就说的不对了,人家可是大天才,四年的时间都无法凝聚元力,这种事有几个人能做到?哈哈!”

    “…”

    听闻这些话,凌云只是嘲讽的一笑道:“一群傻逼。”

    在四年前他们哪个不对自己鞍前马后,卑躬屈膝,如今却对自己冷嘲热讽,不过是因为那些卑微的自尊心和妒忌罢了!

    凌云对这些人的言行举止早就习以为常,心中自动将那些人拉入傻逼的名单便不再管他们,自顾自地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

    在云岚镇一个罕有人迹的小树林旁有着一间小屋。

    小屋前的草地中间有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柳树。柳枝在微风下来回摆动,弥漫着淡淡的芬芳。

    凌云双手放在脑后倚靠在柳树下,双目微闭,缓缓呼吸这清新的空气,一脸的享受。

    张开双目,露出那双与其年龄不符的如夜般深邃的眸子,凌云一手取出从他老爹墓前取出的金丝吊坠垂在眼前,静静地发呆。

    “在想什么呢?”

    忽然,一道如银铃般清脆悦耳的声音传来,凌云有些慵懒的抬起眼皮,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棕色的长筒靴。

    微微抬头看去,一名美妙少女俏生生地站在凌云面前。身穿青绿色齐膝束腰裙,乌黑的长发柔顺的披在肩上,白皙的皮肤如羊脂般光滑,一双黑漆漆的眸子仿佛有水波流转,高挺的鼻梁下粉嫩的薄唇微微向上翘,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宛如一个可爱美丽的精灵。

    “呵!这谁家的大姑娘又来找哥哥我了?”

    看到来人后,凌云再次闭上了眼睛,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丝坏坏的笑容,打趣道。

    女孩本来带着一脸笑意,一听这话皱了皱可爱的琼鼻,没好气道:“我可是好心来看看你,可你却没个正经。”

    凌云嘿嘿一笑道:“谁让咱们家欣月大美女人长得漂亮心地又好。实在忍不住去调戏几句啊!”

    女孩哼了一声,故意不理凌云,在另一边靠着树坐下。

    少女名叫林欣月,乃是林家千金。年方十五,便已完成了炼体引元,经历凝元结种,步入元凝境五阶的层次。

    云岚镇有三大霸主,分别是李家,林家,还有王家。

    三家各自垄断了云岚镇近三分之一的生意和产业,是镇上的土皇帝。

    三家的家主更是武艺超群,实力深不可测,在云岚镇那绝对是顶尖的风云人物。

    三人年轻时在云岚镇落地生根,闯拼出偌大基业,如今拥有了庞大的家族,在镇子上可谓是风光无限。

    膝下子孙也个个都是天赋卓绝。

    在林家,最受瞩目的便是林家家主林啸天的大儿子,也就是林欣月的父亲,林乘风。不仅因为他本身已是元凝境八阶后期修为,距离三大家主也仅是一步之遥。

    还因为他还有一子,比林欣月大上一岁,但实力却已是元凝境六阶,可谓横扫云岚镇的年轻一辈,唯一可与其比肩的便是李家的李江雄和王家的王龙了。

    二儿子林文兴和三女儿林婉秀也是实力非凡,皆是元凝境七阶后期的境界。

    这三人被众人视作三大家族的接班人,他们之间的强弱也从侧面表现出三大家族的实力强弱。

    但目前仅从表面上看,这三人并无明显差距。

    过了一会儿,凌云转头发现林欣月眉目间带着一丝忧色,不由得疑惑道:“怎么了?有什么麻烦吗?”

    二人算是青梅竹马,但随着年岁的增加,二人皆是情窦初开之时,情感也慢慢发生转变。

    虽然二人仍像小时候那样仿佛毫无间隙地相处,但心中各自的地位都已慢慢上升到超出了朋友的界限。

    林欣月脸色微红,听到凌云的问话,她迟疑了下。

    凌云一笑,伸手揉了揉林欣月的脑袋,说道:“啥事儿把林大美女难为成这样?来说给我听听。”

    她嗔怪着推开凌云的手,白了他一眼。

    随后有些失落道:“再有三个月不到,大比结束的那天晚上,将举行我与李江雄的婚礼。”

    话音刚落,凌云脸上的笑容突然凝固起来,原本吹拂的微风和摆动的柳条也都静止住。

    林欣月说完那句话后便不再作声,二人沉默片刻。

    “是这样吗?要是在大比上,我把那家伙踹下台,他还会有脸迎娶你吗?”

    “可你…”

    “我说,咱们相处十几年了,就不能相信我一回吗?将近三个月!这段时间,小爷我一定可以超越那个家伙。嗯,到时候我获得冠军一定有大把妹子被小爷我的英姿迷的神魂颠倒。”

    少年站起身,望向天际,嘴角微微弯起一抹笑意。

    这般话语落在林欣月的耳中,虽带着一丝痞气,但她却从中听出了无比的自信。

    那一瞬间,竟让林欣月有些失神地看着身旁那道消瘦的身影,俏脸微红,心竟然也莫名地安定了下来。

    心中暗自喃道:“我很开心,看到你现在这样,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怕!”

    ……

    离此极为遥远的星域中,一道金色的光束横跨星空,向着凌云二人所在的龙血大陆飞来。

    光束前端隐约有着一个更为闪耀的光点,一闪之下,便越过无数星辰,消失的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