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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什么样的节奏,最呀最摇摆,
什么样的节奏才是最开怀。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
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哈哈哈哈哈…………..”
罗征像个孩子一样,唱着歌骑着马在草原上欢快跑着,他的心情非常好。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罗征可以骑着马在大草原上肆意狂奔,不去想目的地,不必在意沿途的风景,完全敞开心灵,放松到极致。
因为上次的绑架事件,他是被禁足的,尤其是彭夫人,对他的任意一次晚归都怨念颇深。只是这次他一手主导解决了困扰罗艺许久的问题,并且让杨安那个老匹夫吃了个大亏,还只能捏着鼻子认了,罗艺对他刮目相看,府里众人都对他称赞不止。于是老头子开恩,彭夫人放行,他就带着罗一等几个王府好手,撒欢狂奔起来。
罗一等人策马跟着罗征身后,他们虽然有些习惯罗征的异于常人,可听到罗征唱的歌曲,纵马狂奔的放纵形态,各个面面相觑,啧啧,二少爷还真是不一般啊!
说起来这段时间,罗征还真学了不少武艺,家传枪法是必须要学的,射箭是基本的生存技能,近战还就是刀法,这两样也不能落下。也许是罗征天生留着罗艺的血,自他开始锻炼身体以来,力气就越来越大,枪法同样进步神速,刀法上也有一定的天分,唯一差点的是箭法,只能射射静靶。
罗征回头朝罗一喊道:“今儿少爷我高兴,带你们出来溜溜弯,顺便打打猎,咱们比一比,看谁打的猎物多,谁得了第一,少爷我有重赏。尤其是罗一,你小子今天不要藏着掖着,今天少爷我要跟你分个高下!”
罗一呵呵一笑:“行,少爷您高兴就行,今儿就陪少爷玩个痛快!”
半个时辰以后,罗征的心情越来越差,几名手下都有收获,罗一甚至还猎到了一只狐狸,反观罗征,连根鸟毛都没捞着。看着罗一几人笑嘻嘻的,罗征的脸挂不住了。
“你们几个,笑屁啊,少爷我这叫仁慈,懂吗?听说过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嘛。说了你们也不懂,一群冷血的渣货,回去就打发你们扫厕所。”
几个随从示意罗一跟少爷聊聊,罗一叹了口气,接口道:“少爷别生气,之前我没有告诉你,而是等少爷来问,就是想让少爷知道,射箭,是咱们草原独有的生存技能,是先辈经过浴血奋斗总结下来的智慧,得来不易,所以我才等到现在,我希望少爷能珍惜。”
罗一正色道:“虽说少爷射静态靶还可以,那是因为少爷的力气大,眼力好,但身法跟发力方式是不对的,而且猎物不会站着不动,更别说人,突厥人个个是天生的射手。能在奔驰的马上随手三箭之**中目标,才叫真正的箭法入门。少爷看好了,我们坐在马上,要注意马的摆动,身法要务必保持正直。不要缩头,不要前探或者后仰,不能挺胸。开弓用力要平和,不能使蛮力,搭箭的时候要从容一些,心里估计一下猎物的轨迹,前推后走,着!”
罗一一箭射出!一只飞鸟应声中箭!
罗征不禁拍手:“好箭!”
罗征拍马走到那只落地的鸟儿面前,罗一的箭居然从鸟儿不足两公分的勃颈处透体而入,这准星,这力度,妥妥的神射手啊!
现在自己真是有点膨胀,对古代这些技艺重视不够,以为自己十箭八箭可以射中靶子,就已经了不得了,看来自己真的想的太简单。
罗一继续道:“再说打猎,草原弱肉强食,动物的警惕性非常高,想要猎杀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可以快到它们反应不过来,一种是隐藏自己的杀机,这两种少爷以后练的多了,超过我不在话下。”
“呵呵!”罗征白了罗一一眼:“马屁精!”
按照罗一的方法,罗征放平心态又射了几箭,果然比前面好多了,还碰巧射死了一只兔子,罗征的兴趣又上来了。随着罗征的准头越来越准,众随从也不断叫好,罗征油然升起一种纨绔出游的感觉,这滋味,就是爽。
众人越骑越远,罗一忽然开口道:“少爷快看,鹿!”一只健壮的雄鹿出现在众人眼前,很明显,这只雄鹿刚成年,还没体会到草原的残酷,而且还离了群。
罗征大喜:“这只鹿是我的,你们跟着我就行!”罗征驱马朝雄鹿奔去,抬手准备放箭。罗征可不管什么隐藏不隐藏杀机,他心里发了狠,这次,这只鹿他承包了。本来他一个动物园饲养员,对鹿这种动物还是比较喜欢的,今天主要是被罗一们打了脸,再加上男儿心性,都渴望出风头,也就不管不顾了。一箭射出,这支箭擦着鹿身掠过。我勒个去,差一点!
雄鹿慌不择路,急速逃命,它搞不明白,干嘛一见面就射它?可动物的直觉告诉它,这时候只能跑路,跑得慢了小命不保。
在生死存亡之间,雄鹿的潜能发挥到了极致,罗征追了一盏茶的功夫,竟然还没追上,他的马儿是北平府最好的,渐渐将众人都甩开了。不过这次,罗征倒不是多担心自己的安危,现在的他对自己的实力颇为自信,同样,后面的罗一也不着急,二少爷憋了那么久,放松放松也好。
继续追击,罗征用双腿控制马儿,又举起了弓,嘴里一阵嘀咕:“看你这次往哪里逃,到爸爸这儿来,到爸爸这儿来,这一箭我非得射中你,给我着!”箭离弦后,罗征就知道有了,这一箭他非常有把握。果然,雄鹿一阵嘶鸣,它的后腿中箭了,高速奔跑中一个翻滚,躺在地上抽搐起来。
噢耶!罗征兴奋的挥了挥拳头。
罗征放慢马速,小跑着朝自己的猎物奔去。
看到自己亲手射中的猎物,罗征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怪不得古代的人都喜欢打猎,这种感觉就一个字,这酸爽,简直不敢想象!
罗征正准备下马,座下的马儿突然不安起来,还没等罗征反应过来,一道灰影一闪而过,直扑地上的雄鹿,电光火石之间,居然将雄鹿扛在了肩上。回头看了罗征一眼,扭头跑了。
罗征浑身颤抖了起来,天呀,我看到了什么?
居然是一头狼,这头狼身长超过两米,身高也将近一米,看起来像一头牛犊,它智慧似乎不低,不知道是埋伏在这里,还是因缘际会,总之下手的时机把握的非常好,它用嘴咬着雄鹿的脖子,然后将雄鹿的躯体扭曲到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三两下就扛在到自己身上,回头的那一眼满满的是对罗征的警告,仿佛在说,这猎物现在是我的了,不要跟过来,否则,你也会成为我的猎物!
罗征打了个冷颤,他是真的害怕了,这种狼也太大了点,丝毫不亚于地球的狮子,就算他来自现代,见识远超常人,还练就一身不熟的武力,也感觉自己不是对手,而且那狼的眼神也太吓人了,残忍,狡诈,还包含一丝丝蔑视,罗征深呼吸了几口,定了定神,接下来,怎么办?
摆在罗征面前的有两条路,一个是跟上去,伺机夺回自己的猎物,一个是等罗一他们跟上,杀了那匹狼!罗征想了一会:“呀呀呸的,怕个毛啊,我一个大老爷们还怕一匹狼?在牛逼不也是畜生一个?我可不能这么夹着尾巴回去。再说,我的马儿脚程快的很,打不过我就跑,这种煮熟的鸭子,不对,到手的猎物被一只畜生截胡,太窝囊了,简直不能忍”
打定主意,追!这马儿本来惧怕,可架不住主人的蛮横,一人一马就这样顺着血迹跟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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