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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平在詹侍帮一路护送下,走出了牛魔的迷宫,他们有无数次在拐角迷了路,但最终詹侍帮的魂力带给了他们很大的帮助。
迷宫的尽头,是一个山洞,从山洞出去,便是一条宽广的河流,从周围的苔藓可以看出,发大水的时候,迷宫的出口会被淹没,幸亏还没有到涨水的季节,詹侍帮看到外面,还有一个人在等着他们,凑近一看,是魂罪人粜娄侍,他的锈头盔格外明显。
“看来你还没死啊,我以为你已经葬身于迷宫之中呢……”
粜娄侍没有回应他是怎么存活下来的,只是慌忙却又激动的给詹侍帮和洪秀平说到岔路口有支军队的消息。
“从他们的营火计算,应该有两千人,”
他说,
“黑旗子,上面一只金的十字架。”
“是贾世豪的军队?”
詹侍帮问。
“黑底金十字架,是天京九门城防部队的旗帜。”
洪秀平说,
“是敌是友,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这时候,粜娄侍身边走出来一个高大壮硕的人,这个人身穿黑色的太平衣,衣物上用红色的字体绣着太平天国四字,手上拿着一杆长枪,长枪上拴着一面旗帜,旗子上一个大大的“焱”字,而这个人的脸上有许多刀疤,还有杂乱的长胡子,一只眼睛还是瞎的,没有眼球,头顶一顶大红色的鸡冠一样的帽子,詹侍帮感觉的出,他也是个魂罪人,一个三十级战魂,然而洪秀平却面色顾虑。
“焱头部的首领?庹拔?”
洪秀平脱口而出一个名字,这个三十级战魂点了点头,看来他们认识。
“洪秀神福之子,大名鼎鼎的庸王洪秀平,听说,你将带给我们整个圣山的封地,是这样吗?”
洪秀平摸了摸鼻子。
“想必,是粜娄侍告诉你的吧,是你们救了他吧,没错,我的确许过这样的诺言,虽然是对已死之人许的……”
雄鸡冠庹拔面如铁石,抓住粜娄侍的颈子,继续深沉地说道。
“那么,只要你还活着,就得继续履行这个诺言,只有我庹拔,才能代表整个圣山的魂罪人,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们焱头部三百名青壮年,随时能投入到了你的麾下。”
洪秀平和詹侍帮面面相噓,随后,源源不断地有焱头部部民前来集结。
圣山背面里的每一个部落都敬畏焱头部,因为他们用火自虐来证明勇气,甚至在宴会上烧烤婴儿吃,这是其他几部落说的,而且,他们因为强大的变异魂体力量而不受圣山结界的影响,可以随意出入圣山背面,这是一支不可小噓的力量,若不是惧怕圣山外的游骑兵们,焱头部也许会成为一大匪患。
而庹拔更令所有焱头部民害怕,因为他成年的时候用一把烧得白热的尖刀剜出了自己的左眼,詹侍帮大致听出,焱头部中男孩的成年礼多半是烧掉自己的一边奶头、一根手指或是,眼球,但只有非常勇敢或非常疯狂的人才做得出,一般都是一只耳朵,庹拔的焱头部同胞由于对他的挖眼行径大为折服,立刻便让他成为“火手”,约略等于战争领袖的意思。
“我真想知道他们的大王烧掉的是什么。”
詹侍帮听这故事的时候,对洪秀平这么说,“王者”嘿嘿一笑,伸手指指胯下……不过就连“王者”,在庹拔身边讲话也特别小心,既然这人疯到连自己眼睛都敢挖出来,想必不会对敌人温柔。
洪秀平在河流旁检视着自己这支衣着破烂的土匪队伍:三百名来自焱头部,还有焱头部的旁支,“三鸡”火鸡部、黑鸡部和烧鸡部的魂罪人,这只是他着手组建的军队的种子,庹拔的手下此刻正在召集其他部落,他不知他的贵族将领们看了这些身穿兽皮、手持偷来的破铜烂铁的魂罪人会怎么说,而且还一个个头顶着“鸡冠”,事实上,他自己看了都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究竟是他们的首领还是俘虏?恐怕是两者皆有罢。
队伍向着圣山背面走,洪秀平骑马走下山麓小丘,远处,未砌水泥的石制瞭望塔上,守卫正向下扫视,一只乌鸦振翅高飞,山路夹在裸岩中间转弯,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有重兵防守的关卡,道路为一堵四尺陶土矮墙所阻挡,高处站有十来个火枪兵。
洪秀平要同伴们停在射程之外,策马独自走近。
“这儿由谁负责?”
守卫队长很快出现,一认出他是庸王洪秀平,立刻派人马护送他们下山,他们快马跑过焦黑的田野和焚尽的村舍,进入南河地区(天京城南部),眼前就是青衫河的支流绿衫河,洪秀平虽没看见尸体,但空气中弥漫着专食腐尸的乌鸦的味道;显然这里最近曾发生过战斗。
离十字路口半里格的地方,架起了一道削尖木桩排列成的防御工事,由长矛兵和火枪手负责防守,防线之后,营地绵延直至远方,炊烟如纤细的手指,自几十座营火中升起,全副武装的人坐在树下磨砺武器,熟悉的旗帜飘扬在风中,旗杆深深插进泥泞的地面。
他们走近木栅时,一群骑兵上前盘问,领头的骑兵身穿镶紫水晶的银铠甲,刻着太平二字,肩披紫银条纹披风,盾牌上绘有猛虎纹饰,马形头盔前端有一根螺旋独角。
洪秀平勒马问候:
“胡冽福大人。”
奔流候胡冽福揭起面罩。
“庸王殿下,”
他惊讶地说,
“殿下,我们都以为您遭遇不测了,不然也……”
他有些犹豫地看着那群魂罪人。
“您的这些……同伴……”
“他们是我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部属,”
洪秀平道,
“我的大臣们在哪儿?”
“參道济大人暂时将叉字路口的旅店当成指挥总部。”
洪秀平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许天上上帝当真有其公理在。
“我这就去见他。”
“遵命,殿下。”
奔流候胡冽福调转马头,一声令下,便有人将三排木桩从地上拔起,空出一条路来,让洪秀平带着他的人马穿过。
參道济的军营广达数里,粜娄侍估计的两千人与事实相去不远,普通士兵露天扎营,骑兵则搭建帐篷,而有些王候的营帐大得像房屋一样。
“果真是我的人呀,看来贾世豪的人马已经先下手了……”
洪秀平自信明了地说到,詹侍帮忧愁的笑了。
“我的大人啊,我的任务就到这里了,我要返回天京了,我的妻子……”
洪秀平和詹侍帮在大营前驻足着。
“你可得再次为我效力吧,你可是帮了不少,”
詹侍帮抿抿嘴。
“得看干什么,反正这段时间不能。”
“战火已经在绿衫河燃烧了,留给你的自由日子不多了,很快大规模的战斗就要打响了,我的人马就会我需要你这样的战士,”
“祝你武运昌盛,我的大人,也许很快我就会回来的。”
詹侍帮掉转马首,向洪秀平点了点头作别,离开了军营,沿着河流奔驰,向着远处的天京城疾驰而去。
“但愿吧……”
洪秀平在远处眺望着远去的詹侍帮,他转身跟着魂罪人们大步进入军营。
洪秀平瞥见河牛候蒲来岁家族的蓝牛纹饰、山猪候柯睿明的斑纹野猪、西疆骠骑候马步騰家族的荒漠之树,以及赖煜霈家族的地獾。
洪秀平快步跑过,骑兵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而民兵们见了那群魂罪人,吃惊得张大了嘴。
粜娄侍的嘴张得也不小,显然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马和武器,其他几名圣山焱头部领袖的惊讶之情掩饰得稍好一点,但洪秀平认为他们的惊讶程度绝不在粜娄侍之下。
情况对他越来越有利了,他们越是折服于洪秀平家臣的势力,就越容易听他摆布。
鸡冠头庹拔满足地看向洪秀平。
“果然是我认识的庸王殿下,我相信你能够给予我想要的土地,”
洪秀平尴尬地笑了笑。
“的确的确……”
旅店和马厩与常年居于天京的洪秀平记忆中相去不远,只是村里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乱石残垣和焦黑地基。
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绞刑台,挂在上面的尸体前后摇摆,全身停满了乌鸦,洪秀平接近时,乌鸦纷纷“嘎嘎”怪叫,振翅腾空,他跳下马,抬头看着尸体的残余部分。
这个“士兵”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脸颊都给啃了个干净,猩红的牙齿暴露在外,露出一抹狰狞的笑容。
“这么残忍的手段,一定是杨富林(面具男)的作风了。”
洪秀平语带指责地叹了口气。
几个童子军和莝夫迟疑地从马厩里出来照料他们的马匹,可庹拔不愿交出自己的坐骑。
“这小鬼不会偷你的俊马啦,”
洪秀平向他保证。
“他只是想喂它吃点草,喝些水,刷刷它的背罢了。”
老实说,洪秀平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过直接说出口未免太没技巧了。
“我跟你保证,马儿绝不会受伤。”
庹拔瞪大眼睛,松开紧握缰绳的手。
“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马。”
他朝马厩小厮咆哮。
“如果他不把马还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狗。”
洪秀平保证,
“不过你得先找到条咬人的狗。”
旅店招牌下站了两个红袍金色太平衣的卫士,一左一右看守着门,洪秀平认出了侍卫队长。
“參道济大人呢?”
“在大厅里,殿下。”
“我的人需要吃喝,”
洪秀平告诉他,
“交给你打点。”
洪秀平走进旅店,立刻看到了他八十岁的老父亲洪秀神福和穿着别扭的铠甲的文官集团领袖參道济,毕竟是文官嘛,身材过于笔直戴不太好甲胃,但是參道济却有着一副老谋深算却略显忠良的样子,计谋也许是他最有用的屏障。
说到洪秀神福,他原本是天王洪秀全许多儿子之一,自从洪天贵福死于现世后,他就成为最有资格的天王王座继承者,然而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王者的果断,都有王者的气魄,洪秀神福生性软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若不是有武昌扶王陈得才、英王陈玉成的帮助(当然是在利用他的名号对抗中央),可能早就被洪仁轩杀害了。
而现在,他带着武昌太平军统帅陈玉成的口头信,来到天京帮助与他性格截然相反的庸王洪秀平,八十岁的老人,还能经得起舟车劳顿,看来生活是相当好的。
洪秀平走进旅店大厅时,他父亲仅存的手足闲王洪阚泽也在一旁,喝着一瓶白酒,洪秀神福也许是累了,一言不发。
叔叔有些发胖,头也快秃完了,下巴全是肉,白胡子修剪得很短,洪阚泽首先看到他。
“平儿?”
他惊讶地说。
“叔叔,我的老父亲,你们都来了……”
洪秀平一鞠躬,
“父亲大人,參道济大人,见到你们真好。”
參道济并未起身,他只意味深长地打量了洪秀全孙子一番。
“看来关于殿下已死的传言不攻自破了。”
“真抱歉让贾大人失望,嘿嘿嘿。”
洪秀平说,
“千万不要跳起来拥抱我,我可不希望您扭到腰。”
洪秀平穿过房间,走到桌边,一边走一边觉得自己瘸了的腿摇摇摆摆、格外醒目,只要父亲的视线一停留在他身上,他就很不自在地想起自己所有的邪门外道和缺陷。
“非常感谢你们为我出兵打仗。”
说着,他坐上一张椅子,自顾自地拿起父亲的酒瓶倒酒。
“得了吧,乱局都是贾世豪那贼人挑起的。”
參道济回答,
“换成是唐王殿下(洪思源,洪仁轩庶出的长子之孙),他绝不会屈服于一介妇人之手。”
“这是思源兄和我的不同之一啦,他还比我高呢,如果您注意到的话。”
參道济没理会洪秀平的俏皮话。
“事关天国荣誉和社稷,除了出兵,我和诸王别无选择,让忠良之辈流血的人,必受惩罚,休想全身而退!”
洪秀平叫人拿来一个烤羊腿,外加一碗热气腾腾的宽面,大口地享用着。
“那些,我们伟大的天王,死了吗?”
參道济哼哼一笑,洪秀神福和洪阚泽也笑了起来。
“天王死没死,从今夜贾世豪是否再次发动进攻,就看的出来了。”
洪秀平吞下一口羊肉……
身兼大军师与天京城守护、圣山堡大公三职的贾世豪现年五十多岁,却健壮得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即便坐着,他依旧显得身躯高大,两腿颀长,肩膀宽厚,小腹平坦,手臂虽细却肌肉结实,自从原本蓬厚的黑发开始渐渐稀少后,出现秃头现象时,他便命令理发师把他剃成光头,当然世俗不剃发的想法不影响贾世豪,贾大公是个做事果敢决断的人,因此他也把唇边和下巴的胡子通通刮干净,只留两颊鬓须,两大丛结实的黑胡子从双耳一直覆到下颌,他的眼睛漆黑中带着润红,曾经有个愚蠢的文臣开玩笑说贾世豪大人连拉的屎里都有黄金——此人据说还活着,不过住在圣山堡最深处的地牢里。
太医从天王的寝宫走出来,向一堆身着黑袍的官员摇了摇头,沉默一会儿,一个侍官开口到。
“天王,驾崩了……”
贾世豪同几十个金甲太平军站在殿外听到这个消息,为了确认是否属实,贾世豪亲自来到天王病榻边。
“天王病逝,奴才伤心欲绝啊,但贾大人,这天王没有设太子,这,该谁来?”
“你能不能闭嘴,冯士采。”
一个身着白色丝绸凤凰袍的美丽女人跪在死去的天王洪仁轩面前,眼泪哗啦地流,她可能是天王某个妃子,胖边站着一个肥胖的弄臣还有十几个也在哭泣的宫女。
天王身着白底九金龙纹皇袍,慈祥的躺在他金光闪闪的龙榻里,头发花白所剩无几,面容苍老。
自从天王八十岁起到现在,贾氏家族已经辅佐朝政三十载,这三十年,清军南下,大成国动乱,贾氏家族只管个人利益,培养亲信,祸乱朝纲,已经被其他诸王深恶痛绝,此刻贾世豪竟然想要为了空出来的天王王座大动干戈,更是不得人心,可是强大的中央军在手,他也许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这时候,贾蓝凤来到天王的宫殿,走到贾世豪身边。
“天王死了?!”
贾世豪面不改色地回答到。
“自大我的人马攻击绿衫河的參道济军时,天王就死了……”
“那…父亲,您的战事进展如何?”
贾世豪的谋士王魏林作答,
“回贾夫人,到目前为止,还算顺利,青武伯将九江人马分散为小队,派到领土边界阻止我方突袭,贾世豪大人和侍王殿下在他们会合之前,就将其大部各个击破。”
“你那背叛的表哥打的胜仗则是一场接一场。”
贾世豪说到绿帽侠。
“为了得到九江城,从七天前起,他先在江阴城外击溃凡耳伯和竹柏伯的军队,随后在九江城下与林风祥家的主力部队进行决战,那一仗,九江诸侯被打得落花流水,我手下许多封臣将领一同被俘了。”
这时候,贾世豪停顿了一下。
“然而,我的干将谭齐齐在江阴击败了你表哥的一支部队,他的手下雾德候集结少数残兵逃回九江城,闭门死守,谭齐齐正加紧围城,其他九江诸侯大都作鸟兽散,各自逃回家去了。”
“而你父亲和我们正一个一个消灭他们,最后必定夺取九江城,让青武伯丢失大后方。”
谋士王魏林说,
“缺了莱伍伯坐镇,槐树城立即陷落,河安伯夫人由于缺乏人手,也献出了江城堡,谭齐齐则把杨柏家和傅雷垦家的领地烧得一干二净……”
“所以没人挡得住你们了?”
贾蓝凤听不懂军事,只能附和地说。
“也不尽然,”
谋士王魏林道,
“康王汪走洋依旧保有海军,西疆九连城的翼王石达坤也正在召集兵马。”
“不碍事,”
大公贾世豪说,
“除非嗅到胜利的气息,否则沙漠之王不会出兵,而眼下空中都是溃败的味道,至于康王汪走洋,他缺乏单独作战的兵力,谭齐齐一旦攻下九江城,他们两军自会跟着臣服,苏福省忠王和南岭王若不出兵,这场仗已经赢了。”
“换作是我,不会太担心诸侯们。”
王魏林道,
“但參道济等人就不一样了,庸王现在——”
“——是我们的人质。”
贾蓝凤父亲说,
“人在圣山堡的天牢里发烂发臭,无法带兵打仗。”
贾蓝凤小声说到。
“他……已经被我放了…”
贾世豪一脸震怒地看向贾蓝凤,
“只要有一万名士兵在洪秀平手上,这场战争就漫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