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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终于还是没有熬过这个冬天吗。”望着早已空无一人的山谷聚居地,一个皮肤黝黑,身材健美的年轻女人皱着眉,陷入了回忆。
这处曾经的荒芜之地,经过阿妈带领下的族群,五年来的驻足、建设。早已成了她们部落,每次北向迁徙,都必须要回到的北方“行宫”。
如今她第六次踏入这方熟悉的区域,却已经不再是曾经扮演的身份,眼前的多数人,也不再是曾经的人。
九个月前的决然离开,其实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和族人的生存,更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将要初为人母的身份,带来的不仅是期待和喜悦,还有与之而来的爆棚的责任心。
与其让她的孩子生下来就要面对未知的艰险。她宁愿继续选择那条保守的老路。几万年都是这么过的,凭什么她们就过不去。
遗憾的是,过去的只有她,没有她们。
至少对于她不惜与阿妈决裂也要保护的,肚子里的孩子来说,没有她们;对于选择追随她继续迁徙的二十四个族人里,死掉的那十个人来说,没有她们。
原来她的孩子刚出生不久,她和她的族群,在迁徙路上的一处临时狩猎点,遭遇了一群同样饥肠辘辘的,属于其它部落的人。
两方人皆是刚刚经过长途的跋涉,都太饿了。
为了一只鹿,就只是一只鹿。双方各自付出了十数条生命的代价。她和她的族人最终赢下了鹿,但她失去了她刚出生的孩子……
没错,魏菏回来了。以一个部落首领的新身份,回到了这个老地方。
一来一回的路上,她通过不断收编整合,形成了一个人数五十多人的,全新的部落。
通过她从阿妈那里学来的医病救人的能力,她被推举为这个新部落的首领。
魏荷之前所在的部落,因为有着三代以上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人和人之间配合默契,彼此有着最基础的信任。
无论是之前的阿婆还是后来的阿妈,都有着极强的个人魅力。因而部落也一直有着远超其它部落的凝聚力。
若不是迁移与定居的选择关乎个人生死,她主导的那次分裂事件绝对不会成功。
现在她身为首领的部落则不同,与其说是一个部落,不如说是一个难民集中营更为恰当。
虽然魏荷不愿承认,但她确实遗传了阿妈善良的品质。尤其是她也成为了一个母亲之后,虽然她的孩子没有保住,但她思考问题的方式也愈发的像阿妈了。
迁徙的路上,只要有人要加入,无论男女老少,她都会给予食物,并接受他们成为部落的成员。
但这种复杂的成员关系,和本就松散的迁徙文明的管理方式,使得她此时的部落成员之间,连最起码的互相了解都没有,更别妄想说是团结了。
这也是她选择回到这个老地方的原因,按照她盘算的那样,阿妈为自己固执的留下付出代价之后,下一次一定会继续选择迁徙的。
这样她就可以将自己现在的部落一并交还给阿妈去领导。她继续做阿妈的孩子。她相信通过阿妈的魅力,她们的族群会再次团结而壮大……
魏荷摇了摇头,将自己的思绪拉回到现实。提高了声音,对正在山谷聚居地按照她的提示,到处寻找幸存者的族人们问道:“还是一个人都有没发现吗?”
“没有,山洞那边也没有。”众人答道。
“这里应该是很久都没人来了。”一个岁数和阿妈差不多大的中年女人,指着山谷中间,之前是阿妈所住的木屋说道:“里边的杂草比我都高了!”
魏荷没有说话,在山谷里随意溜达着,眼神滑过一个个熟悉的地方,脑海中浮起一个个熟悉的脸庞。
“按照阿妈的脾气,说留下就一定会坚决留下,无论发生了什么她都不会半途而废。”她心里思讨道,“而山谷聚居地是她唯一的选择,阿妈没有理由也不应该会放着现成的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要,换个地方重新开始。若如此还不如当初一起迁徙呢。”
就在魏荷再度陷入思考时,一个左脸上有条伤疤仍结着血痂的青年男子在她耳边轻轻问道:“我们接下来干什么?”
“让大家各自找地方住下吧,下次出发南下以前,我们会一直留在这里。”魏荷回了一句,便径直走向了山谷中央的那个木屋。那个原来阿妈待的地方。
“你们出去,这之前是我们三个人的屋子。”在山谷边缘,这个更像是难民集中营的集体为了一个屋子产生了矛盾。
“可是只剩这一个屋子了。我们还能去哪?”不管这个屋子以前是谁的,至少现在这个屋子是被这些人后来人先占下来的。
“你们爱去哪去哪,我们仨老早以前就在这里住了。快点滚出去,我们要睡觉!”老成员不依不饶,一万年前的部落里确实是存在着鄙视链的,老成员都会瞧不起新成员。
从某种角度说新成员在一定时间内只能是老成员的奴隶。
“我们哪也不去,要么你们过来一起挤挤,要么你们出去找新地方。既然你们对这里这么熟悉,一定可以找到的。”新成员底气很足,因为一直作威作福的老成员人数,此时只占这个部落的五分之一。
事实上,新成员早已经不将除魏菏外的任何老成员放在眼里了。
“你们两个可能是活够了!”说罢三名忍无可忍的老成员对两名赖在屋子里不走的,居然胆敢反抗她们的新成员动手了。
五个女人瞬间扭打在了一起,一直打到了屋子外边。
那个时候的部落成员内部,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争斗。尤其是刚融合的部落内部,为了生活物资产生争斗更是家常便饭。
通常情况下,争斗都不会持续太久。而且打架的双方也就是拼拼拳脚、比比力气,基本上几个回合间就分出了胜负,并确定了所争斗物资的归属。
毕竟是人民内部矛盾,谁也不会下死手。
而且发生争斗的往往是部落的女人之间,部落里的男人在内部从来就不配拥有分配物资的权力,所以也就不存在争斗的必要。
但这次明显不同,在新成员因为人数原因明显处于劣势时,突然有其它新成员加入了战圈。一开始只是一两个,后边是几乎附近所有看热闹的老成员,不分男女,都加入了战斗,这就不仅仅是内部矛盾那么简单了。
通常情况下,只有部落成员在面对更换首领的选择上有了分歧的时候,在不通过武力手段不能解决分歧的情况下,才会爆发这种大规模的团战。
但同样,男人是不会参战的。
如今男人也加入了对老成员的围攻,那问题就不是要解决分歧那么简单了,这已经是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斗才会出现的状况了。
而部落之间的战斗,是要既分高下也分生死的!
果然,当被数倍于己的新成员挡到人群外围,无力驰援战圈里正被人群围殴的毫无还手之力的老成员,发现事情已经彻底失控,不得不请出魏荷时。
当在阿妈的房间,再度陷入回忆,以至于对外边发生的事毫无察觉的魏荷,匆忙赶到现场时。战斗已经结束了。
那三个老成员里,最先动手的那个女人;那个平日里一直趾高气昂的女人;那个刚回到山谷,发现曾经的族人均已生死未卜,才与旁人庆幸自己当初做了正确选择的女人;这个魏荷最好的朋友。
死了。
她参加过的,上百次部落之间的战斗,没有让她死,
她走过的,累计几万公里的坎坷路途,没有让她死,
她挨过的那些,朝不保夕,食物匮乏,没有让她死。
却因为一次经常发生的,小小的部落内部的争斗,她死了。
还没来得及留下自己的名字,在未到二十岁的年纪。
就这么死了。
对于一万年前的人类来说,死亡如影随形。她的这种死法,也不是什么稀奇的特例。
因为物资的紧缺,人员的流动,彼此之间并不紧密的关系,发生争斗在所难免,有争斗就有失手。
一切听天由命。
即便是没死的那两个同伴,此刻也是奄奄一息,面目全非。
就算魏荷提前赶到了又能如何呢?
面对愤怒到失去理智的人群,就算她是首领又能做什么呢?
用拳头解决纠纷,部落里一直以来的规矩就是如此。她曾经不也是为了扞卫部落里一直以来的规矩,而不惜与阿妈决裂吗?
迁徙的文明,“走”才是常态。就算偶尔聚到一起,也不过是聚人不聚心。大家会因为生存聚到一起,就随时会因为同样的理由再度离开。
几乎是魏荷到达现场的同时,众人就散开了。
就算魏荷不来,他们也会散开,三个月的奔波,刚有了栖息的地方,又刚进行了一场额外的“体力劳动”。每个人都迫切的需要休息一下,美美的睡上一觉。
对于在这个部落里占有绝大多数的新成员来讲,他们不会为一个本来对他们就不甚友好的人的死亡,感到任何的惋惜。
不是当时的人类太过冷漠,而是惯于迁徙的文明,已经适应了生命的无常。
看着她最好的朋友的尸体,魏荷突然明白了一个现实,她这个首领,在引领大家找到这个山谷栖息地后,似乎就失去作用了。
此刻她无比想念自己的阿妈。和曾经那个在阿妈的带领下,阿婆的支持下,团结一心的族群。
不养儿不知父母恩,不在位不知路难行。但此时的魏荷仍没有后悔当初离开的选择,她后悔的是没有劝动大家一起离开。
最关键的是,她更恨迹天涯了。
她的好弟弟,那个阿妈一直偏爱的人。
“若不是因为他的支持!阿妈也不会固执的要留下!”魏荷咬牙切齿的想道:“所有的恶果都是他造成的!现在不但当初随阿妈留下的那些族人生死未卜,就连跟她走的这些族人在经过这次内斗之后也只剩下不到十个人了!”
魏荷看了看身边没有离去的老成员,这些当初选择跟随她离开的族人,此时也在盯着那躺在地上的二人一尸,愣愣地发呆。
他们脑海中想的,和魏荷应该是一样的吧!
“在没有腐烂之前,先将尸体处理掉吧。气温已经变热了。”之前发现山谷中间木屋长满杂草的中年女人,拍了拍魏荷的肩膀,说道:“人们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互相了解,以后就好了。”她说话的语气很平静。
很明显,在她那比魏荷多活的二十多年里,对于类似的场景肯定更是见过无数次了。
说话的中年女人叫织娘,非常擅长编织。不是简单的将两块兽皮缝制在一起的那种粗糙的针线活计。而是拥有可以用粗麻绳编织渔网,用细麻绳编织成布的技术。这在当时的人类社会里,属于很高端的一种手艺。
虽然她也是新加入部落的,但凭借这个手艺,她在新老成员里都有着很高的威望。而且新成员里有十多个人都是跟着她一起加入的。
她们属于迁徙文明里的渔猎文明。在与另外一个渔猎族群的战斗中被打败,受到驱逐,失去了自己赖以生存的渔猎场地,被迫离开的她们路上遇到了魏荷。并在魏荷的救治下,几名在战斗中伤的很重的族人都保住了性命。
因此她就干脆带着族人们直接加入了魏荷的部落。
因为进入这片山谷聚居地之前,先要经过那条小溪,许久没有吃到过鱼的,织娘的族人们都跑去溪水里捉鱼了。所以他们并没有参加到这次争斗中来。
“你去将尸体丢到远离水源处的森林里吧。”经过织娘提醒,回过神来的魏荷对一直跟在她身边的刀疤脸说道:“然后去‘伤员洞’找我。”
“是。”刀疤脸应了一声,便扛起了魏荷惨死的朋友,去往他们之前部落一直用来处理尸体的地方了。
(本章完)
(《周易·讼卦》: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