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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蒙骜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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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240年,除秦国外的战国六雄得到了一个好消息,蒙骜死了。跟白起死的时候一样,各国都像过年一样放起了鞭炮,不这样不足以宣泄他们心中的喜悦。

    可是这样的喜悦又有什么意义?秦国的强大离不开蒙骜、白起这些武将的功劳,但绝不是只依靠他们的贡献。

    从商鞅变法开始,秦国在政治、社会、军事等等方面,推行了一些列法家的改革,清除了国家的弊病,改善了国家的环境,才有了秦国的独占鳌头。

    拿蒙骜为例,他就体现了秦国录用人才体制的先进性。

    秦国的人才选拔,不看出身门第,只看你个人的能力,特别对外国来投奔的人才非常看重。这些人之所以在国外混不下去,就是因为有真才实学,遭到了各国权贵的打压。他们经历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又经历了怀才不遇的市场淘汰,秦国一旦给他们展示的机会,他们都会尽最大的能力,在工作岗位上释放光和热。

    纵观战国的其他国家,无外乎一些四公子之类的人物在掌权。搞政治、搞军事,搞发展全由分封贵族把持着。这些贵族真的是文武双行、百科全能么?

    祸国殃民的时候,这群贵族才真的一个比一个能耐大。靠着祖上的余荫,得天独厚的优势,富贵权势与生俱来。他们为了维护家族利益,上欺君主,下毁人才,满足着自己的私欲。

    看着秦国死了张仪、范睢、白起、蒙骜,又站出来了吕不为、李斯、蒙恬、王翦。各国眼红之余,高喊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他们就没有想过,正是世卿贵戚占据着行政机关的各级高位,才造成了他们无人可用的尴尬局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秦国崇尚和推行法家,对秦国的强大功不可灭。

    其实,法就是一种规律和规则。万物皆自然,有法天下行。这句话就道出了规律和自然的关系,秦国更是用实际行动阐述了这种规律。

    秦国首先摒弃了不劳而获,所有的贵族子弟,如果没有立过军功,就不能世袭祖上的爵位。爵位的失去,就意味着封地、官职、特权都跟你说拜拜了。不管你爹以前是多大的官,现在你都有沿街要饭的可能。想升官发财,不好意思,你要去打仗。

    就算一个人当上了官,也不像以前可以只手遮天,有很多条条框框制约着他们。官员不再是铁饭碗了,还要接受政绩的考核,那些行政不作为的人,随时会有下岗的危险。

    拉帮结派的危害很大,一旦形成团伙,就为腐败形成了一层一层的保护伞。由于秦国的法令严苛,很容易把官员逼上结党私营的地步,所以格外注意这方面的打击力度。

    政府公务员如此,老百姓就更倒霉了。只要犯了法,就会有一系列的人身伤害,给他们留作纪念。断手断脚、割鼻子等等,已经有了“苛政猛于虎”的预兆。但是这些法令,却行之有效的改善了秦国的社会风气。

    面对着严厉的惩罚措施,秦国的上上下下谁还敢作奸犯科,这也就带来了秦国的清平之治。对比其他六国,王国上下被权贵搞的乌烟瘴气。一方面人人都标榜着仁义道德,另一方面又肆意的践踏道德底线。各级官员贪污敛财被发现后,连双规这样的举措都没有,怎么会不被秦国打压的抬不起头?

    秦军之所以能够所向无敌,是因为秦国有着当时最先进的军事体制。

    商鞅开创了军功授爵制度,让普通的老百姓也有了进身贵族的机会。如果百姓不耐烦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生活,就可以去投军。

    投军的好处多多,从此你就过上了被人包养的生活,可以衣食无忧了。并且只要立下战功,你还可以加官进爵,这是以前老百姓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所有的军功都是按敌人的首级来计算的,如果战士从战场上拿回来两个脑袋,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免罪,做奴隶的妻子就成了平民。随着他拿回来脑袋数量的增加,奖励也越来越丰厚。

    希望世界和平的口号,在秦国没有人会认同。秦国没有战争,就等于扼杀了百姓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出路。

    在这样的利益驱使下,秦军的战斗力怎么能不高呢?敌军的头颅,是士兵换取权势、地位、金钱、美女的砝码。老百姓听说打仗,就如同豺狼见到了猎物。人只要为利益所趋,就会爆发出无法想象的力量。

    军爵跟官爵又有不同,秦国为了鼓励子承父业。如果父亲战死沙场,儿子只要愿意投身秦国的革命事业,就可以继承父亲的军爵。

    军队的这种特殊的世袭制度,给秦军保证了兵源。秦国也不用担心有军爵的人会越来越多,因为士兵是个高损耗的职业。越是那些在战场上,靠奋不顾身、英勇杀敌来获取军功的人,死的也会越快。

    就在秦国的士兵把屠刀对准敌人脑袋的时候,其他六国还在延续着靠血统和出身分配财富的时代。真想不出六国能拿出什么,去对抗秦国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