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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一见钟情与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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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完晚餐,潇瑶握着酒杯惬意地靠在落地窗边俯视着帝江的夜景,沈修离不知出去处理什么事情,他也没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等了约摸十分钟,房门被人从外边打开,属于男人独有的气息将潇瑶紧紧地包裹住,她整个人被沈修离圈在怀里,她抿唇咽了咽口水,尽量将身体贴近落地窗。

    然,沈修离又怎会看不出她在什么呢?她越往玻璃窗贴去,他就越把她拥紧。

    沈修离抬手拿掉潇瑶握紧的高脚杯,调侃道:"趁我不在,喝了多少?"

    潇瑶想动却不敢动,她将双掌贴在玻璃窗上,极力与沈修离拉开距离,似乎害怕沈修离责怪她喝酒,于是小声回答:"没喝多少,就几口…而已。"

    "是么?我闻闻!"说罢,男人低头往她颈窝处嗅了嗅,认真地点头:"好像是没有酒味。"

    "明明就没有!"潇瑶其实有些心虚的,她其实喝了大半瓶。

    看着她理直气壮的样子,沈修离哭笑不得,真是个调皮的家伙,台阶下得那么顺溜。

    他抱了许久才恋恋不舍地往后退了一步,潇瑶这才松了口气,她红着脸转过身,就听见沈修离说松她回家。

    回家好啊!

    于是她胡乱地捣着脑袋,低头掠过面色温和的男人,快速出了包间。

    潇瑶大口大口地吸着新鲜空气,她想,如果再呆下去,她会窒息的。

    沈修离就是一只勾人的妖孽。

    她感觉现在的一切就像一场梦,一场只有她一个人沉沦的虚幻梦境,但她只要看着沈修离的眼睛,就又相信了,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没有一丝谎言,所以她很喜欢那双温柔的眼睛。

    潇瑶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但她却对那个男人一见钟情。

    听说一见钟情的人,是上辈子就约定好要相遇的恋人,他们虽然忘记了彼此,但是他们之间的爱恋,是无法从脑海里抹掉的。

    所以潇瑶相信,她上辈子是和沈修离约好的,约好这辈子还要在一起。

    黑色的迈巴赫上,两人谁也没说话,但气氛却异常和谐,车子行驶了二十分钟左右,终于抵达目的地,潇瑶径自推开门,道:"谢谢!不用送了,我自己走回去,再见!"

    然后低头钻了出去。

    车里的沈修离挑了挑眉,自然而然地跟上去,男人高大的身躯默默地跟在潇瑶身后,一言不发,好似一道无形的影子。

    两人走了一小段,便发现一抹孤寂的身影立在暗沉的楼脚,他的脚边,躺着些许烟头,看样子等了很久了。

    潇瑶淡然地走过去停在林风面前,又垂目扫了眼地上的烟头,抿唇说道:"记得扫干净!"

    无疑,那对林风来说是最最无情的话语,她的心是硬的,这一点他早就认识了,不过他就是回不了头啊!即使心疼到窒息,他也放不了手。

    在那个如天神般的男人从林风身侧掠过时,他的头顶感受到了一股压抑的冷气,与杀气,这个男人很强,强到用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他,可他不甘心啊!他不甘心就这样放手。

    是他先遇上潇瑶的,为什么这个男人插了进来。

    只是林风忘了,在爱情面前,没有所谓的前后之分,只有爱与不爱。

    安静的楼道里,两人踩在楼梯上的脚步声哒哒哒地回荡着。

    "他是我朋友。"

    "我知道!"

    "你别……"没等她说完,男人便回答。

    "我不动他……"沈修离似乎想到了什么,顿了顿加上一句:"爱屋及乌。"

    潇瑶:"……"他怎么,有点油嘴滑舌啊!

    从公寓楼脚到三楼,两人足足用了十分钟,这本该是两三分钟就能解决的问题。

    沈修离目送她进了房间,立在门口呆了一阵,才转身下了楼,只是他不知道,潇瑶也靠在门口伫立了许久,才洗漱睡下……

    "家主,您不能继续下去了,我们得尽快回去,那边已经在催了。"阿十回头,盯着刚刚上车的男人哀求地说。

    "阿十啊,我再说最后一遍,收起你的小心思,她……是我的命啊!如果有一天,她死了,那这个世界上,便再也没有沈修离这个人了。"男人双手捂着俊彦,低声呢喃。

    他爱她啊!从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就很爱。

    他与她之间的羁绊,是别人无法理解的,也是上天早就规划好的,他逃不掉,也不想逃。

    他想和她携手走到老,然后葬在一起,下辈子再相遇,相知,相爱到相守;而后又葬在一起……永远永远都在一起。

    直到这一刻,阿十终于明白了,家主的幸福除了那个女人,便再无旁人,他仿佛看见了那个笑容温和的家主,他啊!跟了家主整整三十年,家主也孤独了整整三十年,现在啊!阿十终于放心了,因为家主终于有人疼了,不再是那个被家族里的孩子欺负而躲起来偷偷地哭,也不会在过年的时候一个人陪着堆积如山的纸张吃年夜饭了。

    家主终于,有家人。

    “家主放心,阿十定会竭尽所能,保护夫人……”

    家主要保护的人,便是阿十要保护的人。

    ……

    潇瑶如今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算拿起床头的小花瓶,朝那枝桃花傻傻地说“早安”,因为对于她来说,这花便是沈修离的化身。

    虽然一切来得很突然,但潇瑶已经打算把这段感情好好维持下去,即使很荒唐。

    今天,沈修离同往常一样,在公寓楼脚等她。

    “早安!”

    闻言,小女人歪着脑袋笑了笑,清晨的阳光柔柔地照射在她白皙的面容上,显得异常温和,沈修离抬手捏捏她的小脸,回笑:“早安!喏~”

    “谢谢!我正好没吃,你呢?”潇瑶伸手接住,却不料被男人反手捧住,让后往他的胸口贴去,她抬头对上沈修离宠溺的双眸,抿唇轻笑:“好傻哦!”

    男人腾出一只手摸了摸鼻梁:“傻么?”

    “嗯嗯!你吃没?”她平淡的语气里带着说不出的关心。

    沈修离点头,护着她钻进了迈巴赫里。

    随着车子远去,将道路两旁的几片枯叶扬到半空中,又坠落下来,安静地躺在地上,似乎在等待清洁工的到来,回到它最终的归宿里去。

    和沈修离道别后,潇瑶便揣着好心情来到办公室,还没有踏进去就听见众人在讨论什么武警大赛 ,她听得稀里糊涂的,所幸就不再听了,默默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挨着高翔坐着的王东云瞅着一言不发的林风,小声戳着高翔问道:“翔子,疯子今个儿,咋了?”

    “被情所伤的呗!瞧他那死样,不就一个女人么,有什么大不了的,这天底下女人那么多,不差她一个,疯子,听见没。”高翔说着,还瞪了眼一脸淡然的潇瑶。

    刚才的话,他可是故意抬高分贝说出来的,目的就算为了让潇瑶知道,林风此刻的状态,非常差。

    王东云挠着后脑勺,疑惑道:“还有咋疯子追不到的女人?我怕她是瞎了吧!”

    听他这么一说,高翔心里暗自爽了一把,连连点头:“谁说不是,她就算眼瞎,心也瞎,看不见我家疯子的好。”

    “闭嘴!”一直没有说话的林风随手捞起一个杯子扔过去,直接把高翔砸得哇哇乱叫,然后他的额头很光荣地起了一个大包。

    林风看了眼面色平静的潇瑶,烦躁地站起身走了出去。

    潇瑶则至始至终,没说一句话,连头她都懒得抬。

    有些人,就喜欢逞口舌之快,亦如高翔。

    从那天以后,林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听说是请假,不过潇瑶并不关心,反倒是高翔,趁着林风不在,最近的动作越来越过分,专门做一些针对她的事,这不,前些日子一直不离众人口的“一年一度武警大赛”进行初步报名,潇瑶对这些什么比赛本就没有兴趣,高翔不知怎的偷偷给她报了名。

    当她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B区大门口的大屏幕上时,她便知道是谁干的。

    高翔这个人,把友情看得极重,她能理解,她最近也尽量地迁就他,任由他到处诋毁自己,只是高翔这个人,似乎是白痴,不会察言观色。

    她去找过荣敬文像将自己的名字去掉,但荣敬文说名字报上去就退不了了,她只好作罢。

    其实潇瑶怎会不知道荣敬文的小心思呢!名字可以退,这个她一直知道,荣敬文只不过像让她的名字重新出现在警界罢了。

    那一瞬,她的心是动容的,重回到警界,听起来蛮不错的,至少现在这样的生活,她过得差不多了……

    “秦爷,跟丢了!”安东的声音小得连他自己都听不见,妈妈咪!不是他的原因啊!沈修离是真的很神秘,他们的人根本无从下手。

    “跟丢了啊……”秦钰遥轻晃着手里的高脚杯,目光慵懒地盯着杯中的红色液体,只见杯中的液体顺着杯璧转了一圈又一圈,吓得安东“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安东办事不利,请秦爷处罚!”一般在主子发怒之前主动承认错误,是最明智的举措。

    娘啊!秦爷的表情好怕怕!

    男人那双让人难以捉摸的双眸犀利地看向安东,扬唇说道:“安东,怎么才三年,你就退步了,你说怎么办?”

    安东猛地一个激灵,连连回答:“安东,甘愿受罚!”

    其实他内心是拒绝的啊!秦爷没次都会罚他去金三角,呜呜~他不想去啊!那里简直是人间炼狱。

    天灵灵地灵灵,太上老君啊,您老派个人来救救我吧!

    秦爷他简直没人性啊!

    秦钰遥面无表情地扫了眼安东,径自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电话很快接通。

    “借点人手给我。”男人极其平淡地说了句,不过安东听着怎么像说:借点钱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