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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击很突然。
尽管这样的袭击在刘健看来有些拖泥带水。
他们发动的不够迅捷,配合的不够默契,就连开始冲锋的时候都显得有些混乱。别说什么锋矢阵,什么墙式冲锋,他们甚至连一起发动冲锋都办不到。很多人都是看到自己身边有人冲起来了,这才策马向前。至于进攻的选择那就更加五花八门了,有的张开了双曲弓想要射箭,有的则策马狂奔,挥舞着弯刀,想要尽快冲动敌人之中纵情的砍杀。
有这样表现的大多都是一些年轻的多斯拉克人,他们还没有经过战场和杀戮的洗练。
或许他们曾经跟随自己的父亲,兄长学习过上了战场之后要如何战斗。但是学习归学习,一打起来基本上就忘的差不多了。
能够在开始战斗的时候冷静的回忆自己曾经学习过的东西,并加以运用的人只有很少的一部分。
这样的情景看的刘健忍不住想要捂脸。
他们会用生命学到教训,学会战斗,要么是用敌人的生命,要么是用自己的生命。
对于刘健来说,唯一的利好消息就是刘健麾下的多斯拉克骑兵很烂,而作为他的对手,毫无准备的多斯拉克骑兵们明显更烂一点。
当刘健的卡拉萨抛弃伪装开始冲杀的时候,对面的骑兵们之中有很多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脸色茫然,看着突然抽出弯刀,张开双曲弓的多斯拉克人,一时之间手足无措。这些人多数都有一张年轻稚嫩的脸庞,二十岁,或者更小一些,许多人甚至是唇边刚刚长出细细的绒毛。
和刘健这边的年轻战士一样,初次踏上战场的他们非常的慌乱。相比之下刘健这边要好的很多,虽然仍然避免不了慌乱但是毕竟他们很清楚自己是过来干什么的。所以虽然个人慌乱,但是并没有影响整个大局。
但是另一边就不同了,刘健毫无预兆的发动了袭击。经验丰富的多斯拉克战士们还好,虽然这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但是多年来的战斗和抢掠生涯早就让他们学会了在任何时候做好战斗的准备并保持警惕心的道理,因为做不到这一点的基本上都死了。
只不过纵然他们随时保持着警惕,但是这次袭击实在是太突然了。
卡拉萨本身就是一支移动的部队,一支卡拉萨在迁徙之中攻击别的人,虽然这很少见,但是也不是没有先例的。但是那个时候攻击抢掠的对象往往是某个小股的部落,或者从西方自由贸易城邦而来的商队。
被袭击的多斯拉克人甚至已经做好了跟使者交涉的准备,作为这一支卡斯的领袖,那位寇甚至都没有下达准备作战的命令。但是即便是这样,刘健的部队也没有在瞬间击溃准备不足的敌人,虽然占据了优势,但是在经验丰富的战士号召和带领下,它们确实是在顽强的抵抗着。
“这根本就是比谁更烂嘛。”刘健忍不住冲着身边的程采薇吐槽:“他们就是一群身体强壮,技艺高超的土匪。”
面对刘健的吐槽,程采薇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这些多斯拉克骑兵的表现,莫说刘健了,她也是十分看不上眼的。
虽然在吐槽自家部队的不靠谱,但是刘健仍旧关注着战场。
再怎么不靠谱,现在这些多斯拉克骑兵仍然是他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部队,他可不想在这里折损太多。
刘健很快就注意到了一个人,虽然这是混乱的战场,但是他仍然十分的显眼。
他赤裸着上半身露出一块又又一块如岩石般坚硬的肌肉,古铜色的皮肤上涂抹着典型的多斯拉克人的鲜艳的油彩,甚至连他胯下的白马,都涂上了红色的油彩。
他的武艺十分的娴熟,且明显有丰富的作战经验。
脑后的辫子垂到背部,显示他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战无不胜。
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就是这一支卡斯的寇。
在冲击中被打乱的多斯拉克骑兵伴随着他的叫喊,虽然折损了很多,但是剩下的人确实在向着他的方向汇聚。如果就这样任由着他聚集起一批人来,不说反败为胜,至少可以发起反击,甚至可以趁乱冲出重围跳出生天。
那样一来,结果毫无疑问会变得很麻烦。
一个跟你有深仇大恨的家伙身边带着一群同样对你无比仇视的家伙,好好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随时预备着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捅你一刀。这种战战兢兢的感觉,刘健可不会觉得享受。
“喂,你,把你手上的斧头给我。”
那是一个年老的多斯拉克战士,他失去了一只手和一只眼睛,脸上纵横交错的满是疤痕,显然是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的家伙。
他用一只手挽着缰绳,一柄战斧被她背在背上。
这是一个贾卡朗。
贾卡朗,是多斯拉克人的卡拉萨内专替伤者解脱之人,战斗过后,获胜的卡拉萨中会有手持巨斧的“贾卡朗”从亡者和将死之人身上收割下数不清的人头。在卡拉萨内这样的角色一般由年老或者残疾的曾经功勋卓著的战士来承担。
这名刘健不知道名字的贾卡朗立刻跳下马来,站在地上,恭敬的将自己的战斧解下,递给了刘健。
那是一柄单刃的战斧,长度大概一米左右,跟消防斧或者伐木斧差不多,无论是用来砍树还是砍断人头,这样长度的斧头挥舞起来都会显得十分得心应手。斧刃是一个半圆,在斧顶的部位还突出一个圆形的尖刺,如果面对它的敌人,小心专注的避开斧刃的劈砍,却一不小心被这玩意给捅了一下,绝对会造成致命的伤害。
显然它本身不仅仅是用来砍下死去敌人首级的刑具,本身也是一件极具杀伤力的武器。
毕竟虽然退出了战斗的第一线,但是贾卡朗仍然算是多斯拉克战士之中的一员。
他们用来处刑的刑具,当然也应该具有作为武器的杀伤力。
刘健放在手中掂乐掂,这柄斧头有些轻了不太趁手。
如果要合手的话,它应该更大一点,也更沉重一些才对。
是不是该把那把玄铁重剑分解了做成一柄战斧?
玄铁剑沉重坚固的特性,用来做战斧、战锤、铁棍这类就是需要势大力沉才能发挥出强大威力的重型兵器十分合适。
同时这也是刘健喜欢的武器。
虽然剑、刀什么的看起来非常帅。但是这种需要精妙技巧的兵器
唯一的缺点就是,玄铁的密度实在是太大,七八十斤的玄铁重剑,外表看来却只是一个黑黝黝不起眼的怪异铁条。做成斧头的话,重量倒是足够甚至超标了,体积却稍微有些小,不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也许可以试着用玄铁和其他优质金属融合来制作一柄大斧。
比如说瓦雷利亚刚,应该是相当不错的材料。
“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扭头冲着程采薇说了一声,在程采薇开口阻止自己之前,刘健双脚用力的一磕马腹。
虽然用的力量并不小,但是这点力量决然不会伤害到自己胯下的这匹巨大的肌肉怪物。
在刘健胯下,早就被激烈的厮杀和呐喊刺激到了的巨马征服王终于不再忍受,得到刘健示意的它爆发出一声宏亮畅快的嘶鸣,迈开沉重的四蹄轰隆隆的冲了出去。
近一吨的体重,再加上强大的力量,征服王的四蹄每一次落地带来的都是战鼓般的轰鸣。
如果说一般的马匹跑起来像是一辆轻捷的越野摩托,那么当征服王全力冲刺起来的时候,就像是一辆踩死了油门的悍马。速度上的区别或许不大,但是气势和带来的压迫力,却是完全不同。
黑色的巨马,身着黑衣的人,蹄声如雷,带着山崩般的气势向着那个刚刚聚起了几十人的小团体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