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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杨奇和杨家逼迫太甚,将孔晟逼到了无路可退的份上,他原本不想来这场舞文弄墨的半官方聚会上出什么风头。
但以现在的局面和情势,失去了杨家的庇护,之前这位老弟得罪人太多,臭名远扬,若是不当机立断加以“反击”,逆转世人对己身的风评,于孔晟而言,就是死路一条。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一搏。
怀着如此考量,孔晟就来了。他不仅来了,还决心利用穿越者的大杀器不搞出惊天动地的大动静来誓不罢休,狠狠给杨家人一记耳光。在他看来,只有这样,才能“逆天改命”从困境中闯出一条生路来。
机会从来就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机会是人创造出来并紧紧把握住的。
况且,时下天下大乱,朝廷的科举取士早已形同虚设,要想出人头地成就一番功业,就只有靠权贵者引荐或者有举世瞩目的才华名气直达天听。
所以,哪怕是白云子不提出“挽留”之词,他也断然不会离去。好戏还没有登场,他这个主角怎么能缺失呢?
孔晟缓缓转身望着刘念,眸光中的冷厉一闪而逝,他神色平静地笑了笑,还拱了拱手:“刘公子满腹锦绣文章,才华盖世,今日势必要一鸣惊人,孔某与刘公子相识多年,就厚颜留下来为刘兄做个见证也好。”
孔晟的话说得很谦和很文雅,但实际上,只有刘念能感知到他眸光中的锋利和愤怒,刘念顿时想起孔晟那惊人的蛮力和凶猛的狠劲儿,心里咯噔一声,额头上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儿——他有些害怕地垂下头去,不敢再开口讥讽,生怕孔晟骤然发狂,两人近在咫尺,若是孔晟出手,旁人都施救不及哟。
杨奇回头看了满脸清风明月出尘的白云子一眼,心道这老道虽号称隐士却相识满天下,与不少当朝权贵都相交莫逆,兼之此人武功道法精深,又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不买他的帐不好。也罢,就让这厮留下开开眼界又有何不妥,若是他敢滋事生非,老夫手下绝不留情。
一念及此,杨奇就勉强一笑道:“既然如此,你且退在一旁,静观诗会即可。”
杨奇向自家大总管杨宽扫了一眼。杨宽会意,赶紧安排两名彪悍的家奴站在孔晟身后,一有风吹草动,便拿下他。
杨奇旋即朗声笑道:“正如小女所言,本次诗会特设三大彩头,正是为诗会共举的三甲士子准备。诗会由本官出一题,刘郡守出一题,剩余一题由白云子仙师出题。每一题,全场士子皆可作答,公认诗作最佳者胜出。以此类推,推举诗会三甲。第三名将获得本地富绅提供的红花一朵、美酒三坛、钱五贯;第二名将获得红花一朵、紫熟绵绫五匹、钱十贯。至于魁首者——”
杨奇说到此处,微微停顿了一下,环视一众聚精会神且兴奋紧张的青年士子,笑了笑挥手道:“魁首将获得西域宝马一匹,若是此人尚无婚配,可与小女缔结婚约,得到本官赠予的嫁妆一宗。同时,本官还将上表向朝廷举荐出仕。”
杨奇的话一出口,在场青年文人们立即欢呼出声,热烈鼓掌。这才是本次诗会的重头戏,能在诗会中胜出,迎娶“江南王”的千金,与名动江南的才女杨雪若花好月圆,又被举荐出仕,可谓是色名利三收,由不得众人不兴奋雀跃。
见眼前这帮读了点书的少年郎如此狂喜欢呼的样子,孔晟在一旁暗暗冷笑起来,这杨奇老贼端地虚伪歹毒,若是他当真念当年孔家的旧情,就断然不会威逼恐吓在前、踩着孔家的疮疤择婿在后,这样一来,孔晟不仅声名更加扫地、更加沦为江南诸郡的笑柄,还将面临各方落井下石的打压,不可谓不狠。
“老贼无耻,老子今日就是豁出命去,也不会让你称心如意!”孔晟心里发狠,嘴角就挑起了一抹无情的弧度。他发觉白云子老道清澈的目光望向自己,心头一惊,立即笑容浮现春风化雨将内心暴露出的负面情绪一扫而空。
白云子站起身来,打了一个稽首,“杨使君,各位,贫道今日适逢其会,也帮衬一件物事,以为助兴。阿泰,取出来。”
俊美的道童阿泰有些不情不愿地从怀中掏出一件用红绸包裹缠绕的东西来,他恋恋不舍地将手里的物件撅着嘴递给了杨奇。
杨奇一怔,入手极沉,差点把握不住。他打开红绸,露出其内长约一尺半的一管铜萧来,这洞箫宝光闪闪,一望可知就是宝物。更奇妙的是,洞箫的尾部被堵塞,露出一个形似剑柄的把来。
白云子淡然笑着,从杨奇手里接过洞箫,双手一挥,一柄尺长短剑现于众人视野之中,此短剑剑身细长,造型古朴精美,剑身上铭刻着篆字古纹,锋刃反射着幽幽的寒光。
道童阿泰轻叹一声抛起一枚形若燕子的飞镖来,白云子手里的短剑挥舞了一下,半空中的飞镖就悄无声息地被斩为两截,落在地毯上。
众人惊叹连声,如此削铁如泥的宝剑当真是举世罕见,定然价值连城。
“萧名玉霄,剑名破虏,是贫道穷极一生搜集天下精铁奇材百炼成剑,锋利无比,跟随贫道亦有数十载了。”白云子将萧插在腰间,探出两指缓缓从剑身上拂过,轻轻道:“贫道老矣,愿将此物赠予诗会魁首,结一份尘缘。”
白云子将箫剑合璧,然后至于侍者端着的通盘之上,走回座位。
孔晟总觉得这老道如若洞悉一切的清澈目光总是在自己身上打转,而其中所隐藏的深不可测的锋芒让他芒刺在背,微有不安。
杨奇向白云子施礼致谢,然后出题道:“安贼起兵祸乱中原,大唐天下生灵涂炭。请以此为题,或忧国忧民,或抒情壮志,不拘一格,各成诗文。”
说完,杨奇就坐了回去。他作为等同于节度使的军政大权在握的人物,以时势家国为题也属于正常。
数十名年轻士子陷入了良久的沉思当中,各自酝酿着自己的诗文。大唐是一个诗歌的国度,若不能作诗,又有什么颜面自称文人?
诗会现场一片沉寂。与会官僚包保持着异样的沉默,白云子颔首微笑,杨奇则与女儿杨雪若迅速地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杨雪若微微有些羞涩,却还是点点头。
杨奇早就有借诗会选婿的打算,否则他怎么会同意女儿出面组织什么诗会。要成为杨家的女婿,首先要有良好的家世出身,其次要有出众的文采和容貌形象。这可是一个注重仪表衣冠的年代,相貌猥琐的人哪怕再有才气,都不会被人看得起。
符合杨奇选婿条件的人,在这几十名士子中有一个。
此人为周昶,年方十七,出身义兴周氏。义兴周氏虽与清河崔氏之流“七宗五姓”还有些差距,但也是显赫江南的古老世族,底蕴深厚,在江南的势力更是盘根错节。
周昶游学在江宁郡,身高七尺,相貌清秀,颇有才名。
杨奇注意此子很久了。他觉得此子堪称杨家的佳婿,一则可与义兴周氏联姻,助长自家在江南的势力;二则才貌双全,将来必成大器。
所以,杨奇其实内定了周昶,而女儿杨雪若似乎也不太反对排斥。
士子们斟酌良久,有的已经成了诗,却谁也不想当出头鸟。谁都没想到,刘念第一个跳了出来,他洋洋得意地拱手笑道:“各位大人,小子有一诗就班门弄斧抛砖引玉了。”
杨奇大笑:“刘郡守家的公子有快才,本官早有耳闻,你且吟来——一旁记录在案。”
刘念故作风雅地一个转身,朗声吟道:
“誓扫安贼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关洛路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咦。不知是谁惊讶地咦了一声,似乎没想到刘郡守家的这小子还能做出像样的诗来,这诗谈不上出彩,但中规中矩,也算切题了。
众官员给刘郡守面子,皆开口鼓掌叫好。刘郡守心里高兴,故作谦虚地摆摆手,并不开口。
杨奇微微一笑:“贤侄诗作切题,堪称佳作,可先退下,由大家评判。”
孔晟也有些讶然地扫了刘念一眼,心说这纨绔子竟然还有几分才学?
……
刘念打了头炮,接下来又有不少士子献诗,吟的吟,评判的评判,鼓掌的鼓掌,现场非常气氛热烈。
见到了火候,杨奇抬头往士子趺坐的群中看了一眼。
周昶早就等候多时了,这就是他力压群才、压轴登场的时刻!
他自恃家世才学,一般人家的女孩也看不上。自打游学来到江宁郡,见过杨雪若便惊为天人,如今有这个机会可以抱得美人归,自然是怀着破釜沉舟的决心!
在杨奇赞赏的目光鼓励下,翩翩美少年周昶神清气爽地开口吟道:
“南北驱驰报贼情,江花边草笑平生。一年三百六十日,多是横戈马上行。”
周昶吟毕,场上就起了不少的赞赏叫好声,几位充作考官评判的本地官员纷纷点头,一番交头接耳之后,达成了共识。
周昶人如玉,才清高,本身就占据了先天优势。不要说杨奇满意了,就连杨雪若都眸中晶晶亮,对周昶的好感又深了几层,对父亲内定的未来夫婿也是芳心暗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