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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七章 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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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秋,你说我们那样呆下去有没有意义?即便有文物走私也是在我们离开之后,总觉得有一种有劲无处使的尴尬”。呆了十数天,阿忠一句很想说的实话却是开了口。

    他本不想打击还抱有希望的诸人,可事实给他的就是这种感觉。

    现在提出,放弃也好,另辟蹊径也罢,投入的还不多,趁早收手还来得及。

    叶秋笑而不语,淡淡的说:“你应该多看点书”。

    “什么意思”?阿忠冷眉一竖,不甚开心。

    他好心好意帮忙,提出建议,此时却被人拐着弯的暗讽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哪能让人不气。

    叶秋一愣,摇了摇头,平静问道:“看过水浒,三国演义,听过白蛇传说吧”?

    阿忠默然点头,虽然他看书少,但对于n多个版本的经典电视剧总有所涉及,只是他不明白叶秋究竟想表达什么?

    “诸葛武侯中年出山,黄忠古稀之年挂帅,姜尚八十高龄辅佐周王,还有一个更离谱的,白素贞一千岁才出来弹个情,说个爱……年轻人要多点耐心”。叶秋侃侃而谈驳得阿忠哑口无言。

    停顿片刻,他接着说道:“几个月前,我失忆了,当时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以为就此一生,我碰到了老板娘,碰到了老冷,遇到了梦梦,第一次接触电脑,学会打字,学会聊天,学会看电影,学会看新闻,老板娘和老冷走了,我重生了,如果可以,我宁愿还是曾经的傻根”。

    那是一种平淡下的悲伤,看不见,摸不着,但真真切切的影响着众人。

    虽然几个月他能重生,或许有着曾经的天赋,不过,老板娘和老冷可以说成是他的再生父母,很多东西都是在润物细无声中传输,让叶秋能够快速成长。

    这也是他不愿接受落樱告知以前的一大原因,老板娘给叶秋的恩情没有理由用那邢什么十三的来还。

    这是一种尊重,也是一份感恩。

    梦梦感动了,他回忆着第一天来,那个傻傻的小子,见着谁都害怕,让他浇水,差点淹了房子;

    让他修剪,一剪刀下去,盆栽中的花朵一分为二,分根与叶。

    还有太多太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始终坚守着他那一份独有的淳朴。

    即使知道前路茫茫,依旧毫不畏惧的勇往直前。

    世间事世间有,能守住本心的又有几何?

    可如今……

    再也回不到当初了。

    落樱想到了曾经的邢十三,纵然身份、本领犹如天堑,可从叶秋的身上,还是能看到曾经的身影。

    依样的坚强,依样的举重若轻,不一样的是相较之前,他显得更加成熟,有魅力。

    那年他们相遇,邢十三还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尽管装的深沉似海,可身上的青涩显露无疑。

    转瞬间,时间匆匆而去,她两即将步入而立之年,那份青涩却再也找不到了。

    就如同两人一见面就掐的情境,只能在梦中回忆。

    成长是好事,但并不是一件大好事,有些东西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失。

    “和时间比,比的是耐心;和他们比,比的是下作,在下作中比耐心要的是坚持,我们会成功的”。叶秋话音落下,收拾起桌上的碗筷修炼步入厨房之中。

    ※※※※

    “老三,过来”!衢江码头,阿忠招了招手。一个年约四十有余的中年人屁颠屁颠的小跑过来。

    老三叫啥名,鲜少有人知道,在这儿大家都喜欢呼个性氏称呼,比如老吴,老郑,只有很难区分时,才会直呼其名,这是老炮儿的习惯。

    据说老三以前是个扒手,后来被关了五年,出来了,受教育之后,没有再步入后尘。

    他个儿不高,还有些瘦弱,装卸对于他而言有些困难,不过其它地方也没人要他。

    阿忠来后,经常帮一帮,倒很快成了朋友,老三干活不行,可在衢江码头混的不赖,交朋友更是一流。

    只要见他眼珠子一转,一屁股蹲下,就能说个一天一夜,逮什么吹什么。

    “狗哥,啥吩咐”?老三过来,双眼眯起条缝,显得人畜无害。

    “下了码头,别急着回家,晚上去花姐店里潇洒潇洒,有好东西,别忘了叫上几个谈的来的朋友,今天狗哥请客”。阿忠递过去一根烟,自个儿也拿出一根,塞入嘴中。

    见他说的神秘,老三连忙替他点上了火,陪着笑脸问道:“狗哥啥好东西,让兄弟了解了解”。

    “我和你蛋哥淘了别人一条黑狗,春秋季节,狗肉可是好东西”。阿忠美美吸了一口嘴上的烟,停顿片刻娓娓道来。

    老三一喜,对于他们这种人没有比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更来的舒坦的是了,即便是和女人做那事,也不见得更来的喜悦。

    “天上龙肉,地上驴肉,若论最好,当属狗肉,黑狗更是狗中极品”。老三留着哈癞子,只怕今天的心思已无心工作。

    只是,随后怪异的看了阿忠一眼,嘿嘿找到:“我说狗哥,你连兄弟都不放过啊”!

    阿忠一愣,稍后便明白了,他这是在指桑骂槐呢!

    别人叫他狗哥,而现在他叫别人吃狗,那不是吃自己兄弟,见着脚底已开始抹油的老三,他气歪歪的骂骂咧咧:“滚你丫的,赶紧给老子滚蛋”。

    ……

    “无言,下班一起吃个便饭”?叶秋扛着麻袋,追上了前方的超级亚赛人。

    在场上,只有他一个人一扛就是两百多斤的货物,而且不带喘气的。

    对于叶秋的示好,贾无言仿佛没有听到,依旧扛着货物直向前方。

    除了晚上一起吃的盒饭,他没有接受过任何人的邀请,即便是吃午饭,他都是一个人蹲在角落,默默的吃着。

    他已经习惯了特立独行的生活。

    叶秋也不知道为何会对他感到兴趣,有些说不清,只是凭着感觉在走。

    他有些不死心,扛着麻袋快走几步,挡住了假正经的去路。

    “让开”!站在原地许久,他终是开了口。

    他的声音很特别,有种嘶哑的音混在其中。

    四目相对的瞬间,叶秋败下了阵,让开了去路。

    擦身而过之时,他笑笑,温和的说:“我没有恶意,只是想你吃个饭”。

    而留给他的,却只是一个背影。

    这是在衢江码头,叶秋接触的人当中,唯一一个看不太懂的人。

    他想多点了解,可别人根本不给机会。

    但来日方长,也不在一刻。

    除了假正经之外,叶秋还有一个目标——衢江码头管理日常的头头曾胖子。

    通过十几天的摸索,叶秋知道了老曾有三好,一好色,二好财,三好吃。

    没看到那浑圆的脸蛋,挪不动的身材,对于吃他可是一个真正的美食家。

    而且,附近的一家快餐店老板——花姐可是有着风骚美娇娘的美誉。

    来他店里的食客,大多不是为了吃而吃,而是为了“吃”而“吃”,吃的不是饭菜,却是人。

    花姐是个寡妇,听说老公结婚数年就跟着一个女富豪跑了,只留下孤儿寡母拮据为生。

    以前的花姐不知道是否风骚,可如今年近四旬的美娇娘偶尔来个电眼却让人吃不消。

    她有个女儿,在衢城最好的中学上初中,小家伙全凭自己的本事考进了学校,是花姐最为骄傲的事情。

    不过母女两人的关系并不太好,毕竟孩子大了,如今懂事的早,对于一个风骚老娘总是高兴不起来。

    得,听说二蛋、三狗子在花姐小店宴请他吃狗肉,曾胖子几乎没有考虑便点头答应。

    这可是多好的事情,一边能吃媲美龙肉的黑狗之肉,一边还能对着美娇娘胸前的胸器肆无忌惮,这可真是齐天之福,曾胖子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

    ※※※※

    不知不觉,时钟的指针已是到了夜晚十点。

    正是饥饿时。

    老三带着几个兄弟簇拥着二蛋、三狗子向着前方开路。

    等到曾胖子的出现,主角才换了人,毕竟他手上还端着大家的饭碗。

    对于他的出现,老三虽然意外,不过更加高兴,对于一个聪明人,懂得审时识度,平常要宴请曾胖子还要看他的脸色,或许还请不到人。

    在华夏,有一种友谊叫建立在酒桌上。

    花着别人的钱,捧着自己的上司,那叫一个字——爽。

    叶秋并不喜欢热闹,随着推崇的角色转换,他慢慢的落于身后,听着众人对曾胖子的恭维渐渐大笑远去。

    夜雾袭来,仲夏的夜晚倒有点凉意,朦胧的月光下,看不到几颗星星。黑沉沉的夜,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

    街道像一条波平如静的河流,蜿蜒在浓密的树影里,只有那些因风雨沙沙作响的树叶,似在回忆着白天的热闹和繁忙。

    明镜般的月亮悬挂在天空,把银色的光辉谱写到大地上,偶然一声鱼跃,冲破江夜的寂静,接着又陷入无边的静谧。

    江边的月夜是美丽幽静的,耳畔只能听到“哗哗”的水浪声,微风轻拂脸面,使人感到轻松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