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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辰把地上的钥匙捡了起来,顺便收回了那些发射性思维。
程以华是直男,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否则相交这两年,在同一个教室、同一个寝室中朝夕相处过的,沈旭辰不可能什么都看不出来。所以,果然是我自作多情了吧?沈旭辰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
“你吃了吗?要不要再给你弄点?厨房里还有一些剩菜。”沈秉忠问。
沈旭辰摇摇头:“我已经吃过了,爷爷,和同学们一起在外面吃的。对了,怎么没见着奶奶?还有顾望舒呢?”
“你奶奶和悦悦一起逛超市去了。你以为谁都是你,这么不着家……悦悦才放学就回来了,在家吃的晚饭。”沈秉忠唠唠叨叨地说,“还是女孩子乖啊,你看你,害得小华在家里等你半天。他从京都回来一趟也不容易。”
“爷爷,是我的错,我应该早点和沈旭辰商量的。”程以华说。
“爷爷,我昨天给你发过短信,说我今天先和同学打台球去的。”沈旭辰说。
以上两句话又是差不多时间说的,程以华嘴快了一点。沈旭辰更……不好意思了。
沈旭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慢腾腾地走到程以华身边的沙发前坐下,语速飞快地说:“对不起,害你等了这么久……话说,你大学生活怎么样?室友们都好相处吗?听说华大中有很多猫,萌不萌?”
程以华弯身从放在脚边的书包中取出一个盒子,递给沈旭辰,说:“这是送给你的礼物。大学不错。室友们都挺好相处的。没有注意过猫。”想了一下,程以华又添了一句说:“我以后会注意的。”
沈旭辰接过小盒子,一边拆着,一边随口问:“这是什么?”
程以华下意识地端正了坐姿,一脸认真地说:“是手机。虽然你已经有一个手机了,但这个手机充一次电可以使用二十天,你不用担心它在学校里会没有电。我觉得挺实用的。”
沈旭辰拆礼物的手一顿,抬头看了程以华一眼。
程以华正盯着他。
沈旭辰低下头,继续拆礼物,并若无其事地说:“谢谢你,我也觉得挺实用的。不用担心手机会没电的话,以后每天都可以给你发短信了。”
程以华笑了一下:“你喜欢就好。”
都活了两辈子了,沈旭辰从来没有想过要对直男出手。所以,他一直都很克制。这种克制简直可以参考中世纪时的某些苦修传道士在面对心中道义时的坚持与虔诚。沈旭辰不是那种没有爱就活不下去的人,他的理智在绝大多数时候都能胜于情感。
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沈旭辰喜欢的是男人,他对身边男性朋友的定义也仅仅是“朋友”或者“兄弟”。他从不会也根本没想过要拿身边的直男来意/淫。只是,由于今天心里忽然生出了那某些隐秘的想法,沈旭辰第一次下意识地用gay打量【男人】的眼光来打量程以华。
不知不觉间,程以华已经由一个青春期发育抽条的高瘦男孩长成了男人。他的发型是最简单的板寸,自己在家里用推子就可以推了,都不需要进理发店。他的长相集合了程爸程妈的优点,既有程爸的坚毅,也不失程妈的俊雅。他身材高挑,肌肉匀称,这应该归功于他平时的积极运动,而且他假期还会跟着新兵加练。他就那么坐在那里,抬头挺胸直腰,非常端正,如一柄剑。
沈旭辰的心乱跳了几下。
沈秉忠端着养身茶壶从厨房中走出来了。他给沈旭辰倒了一杯菊花茶,说:“这天气太燥热了,你喝点菊花,解解内热。小华要不要也来点?我自己去山上摘得野菊花,清热解毒的效果特别好。我帮你把杯子里的普洱倒了,重新给你沏点菊花吧?”
程以华把自己喝水的杯子递给沈秉忠,认真地说了声谢谢。
清热解毒啊……沈旭辰赶紧端起茶杯,猛灌了两口。
“小华啊,这都快九点了,要不就别回去了,反正阿虎的床大,你们一起睡。”沈秉忠又念叨着说,“今年年初你还在这睡过,当时你用过的牙膏毛巾,我特意给你收起来放柜子里了,现在找出来还能继续用,挺方便的。”
“爷爷!”沈旭辰急匆匆地叫道。正月里天气冷,他们虽然睡一张床,但却睡了不同的被窝,再加上沈旭辰当时心无杂念,因此不觉得有什么妨碍。可是现在天气热,他们要是光溜溜睡一个床……呵呵,这可是会要命的!
“爷爷……”同一时间,程以华也叫了一声。
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沈旭辰示意程以华先说。
于是,程以华郑重地说:“不了,我还是回家睡吧。虽然这个点已经没公交车了,但走回去也没多远。”
本来想拒绝的沈旭辰听到程以华先拒绝了,心里不知道该不该松一口气。
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在一起睡,这个结果挺好的。沈旭辰抱着水杯,笑着对沈秉忠说:“爷爷,听程以华的,让他回去睡吧。他内衣内裤都没带呢。要是在我们家睡,他洗个澡都没有衣服换的,多不方便啊。你要是觉得不放心,大不了等下我骑自行车送下他,来回也用不了半个小时。”
沈秉忠抢了一句:“小华和你长得差不多,你拿套你的内衣裤给他不就行了。”
“我也没有新的内裤了啊!总不能让程以华穿我穿过的吧。”沈旭辰无奈地说,“爷爷,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牙膏、内裤和□□,这都是不可以分享的。”
“得得,随你们吧。”沈秉忠给程以华的茶杯中添了一些水,然后就提着养身壶回厨房了。菊花茶不适合女人喝,想着顾奶奶和顾望舒就快回家了,沈爷爷决定赶紧煮点枸杞玫瑰茶。
“堂姑姑要订婚了,男方是她幼儿园同班同学兼小学同班同学兼初中同班同学兼高中同班同学。”程以华忽然说。
“青梅竹马呀?”沈旭辰问。
程以华摇了摇头:“虽然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班同学,但他们其实一点都不熟,充其量就是互相知道班上有这个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连大学都毕业好几年了,早断了联系。前不久,经中间人介绍,他们在相亲时遇到对方,才重新有了联系的。”
“前不久才有联系,怎么现在就订婚了?你们那样的家庭,轻易不能离婚,那对婚姻的选择不是应该更慎重吗?”沈旭辰又问。
程以华喝了一口水,说:“男方也是京城中的世家子弟。堂姑姑和他的结合算是拥有一定自由度的家族联姻。我和堂姑姑虽然是两代人,但因为年纪相差不大,反而更像是同辈人。同辈人中,有一位选择联姻,剩下的就自由了。就像爸爸,他和叔祖父其实差不多大,叔祖父选择联姻,他就自由了。”
沈旭辰的心脏又是猛然一跳,他笑着说:“那是不是该对你说恭喜?”
程以华淡淡地说:“其实这也有利于家族稳定。我们这一支选择自由婚姻,就不会对叔祖父那一支造成威胁从而取而代之。爸爸常说,尽多少责任才能享受多少权利,和堂姑姑相比,我会幸福很多,所以堂姑姑应得的东西,我不会去抢。当然,万一日后发生什么事情,叔祖父那一支落败了,那我们这一支反而成了程家能够东山再起的希望。”
“豪门啊……”沈旭辰一点都不走心地感慨了一句。
忽然,沈旭辰眼神一转,看到程以华的衣服上有个破洞,他指着那个洞,问:“衣服怎么破了?”
程以华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果然有个地方被勾破了,他非常淡定地说说:“就破了这么一点点,不影响穿着,没关系的。”他的衣服都是由妈妈负责买的。秦钰作为医生,自己穿惯了制服,给程以华买的衣服也都是各样的运动服,全部不追求样式,只考虑舒适度。有时候,在这方面毫无审美细胞的她甚至会把同样的衣服买上一打,让程以华自己换着穿。于是,不知情的人还以为程以华常年只有一两套衣服换着穿呢。
所以,从穿衣打扮来看,程以华一点都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更别说像一位年轻有为的企业家了。
“虽然是不影响穿着……但女生们也许会觉得穿破衣服的男生很邋遢。”沈旭辰说。
程以华觉得很奇怪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说:“我和她们一点都不熟,她们会怎么想,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很好……你赢了!沈旭辰觉得程以华应该还没有开窍。
“今天主要就是给你送手机来的。现在已经很晚了,我该回去了。”程以华一口喝干了杯子中的菊花茶,说。
“我送送你。”沈旭辰赶紧跟着起身。
程以华没有拒绝,拎起书包背在肩膀上。
向沈秉忠道了别,程以华和沈旭辰一前一后下了楼。
沈旭辰去自行车棚把自行车推了出来。这辆车还是等他们住到钱湖镇上以后才买的。天气好的时候,沈秉忠会骑着车到处走走。后来,顾奶奶也住到钱湖镇上来了,沈爷爷就把自行车的后座好好整修了一下,铺上了软软的厚厚的垫子,于是这辆车就变得十分适合载人了。沈爷爷平时可喜欢骑车带着顾奶奶到处浪漫了。
沈旭辰本来是大长腿,他跨坐在自行车上,用脚撑着地,显得腿更长了。他对等在路灯下的程以华说:“上来吧,我直接给你送回家。”
程以华微不可见地笑了一下,小声地说:“自行车啊,后座啊……真像偶像剧中的喜欢浪漫的女高中生。”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沈旭辰问。
“没说什么。”程以华说。
“你刚刚一定说了什么,是不是在说我坏话,看你笑得那不怀好意的样子。”
“真没有说什么。”
“那你为什么笑得不怀好意。”
“……你这么喜欢寻根究底,真像言情小说中的小姑娘。”
“放屁,老子纯爷们。你才是小姑娘。”
“行行行,好好好,你说什么是什么,能不能把车骑得稳当点?要不然索性我载你?”
“我是故意的,谁让你得罪了掌舵人!”
“睚眦必报,难道不像小姑娘吗?《倚天屠龙记》里的赵敏就是你这样的!”
“……伶牙俐齿,你更像赵敏!”
路边,一只野猫从黑暗中掠过。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这么久,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无聊的两个人,喵。